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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眼 第11章 十一、任务

作者:屋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1-17 21:19:00 来源:文学城

无法见面就意味着线上的联系越来越成为两人交流的主要方式,变得越来越重要,戚千慕不打算勉强洛颐一定要立刻回应他的情感,想给洛颐更多考虑并接受他的时间,于是他只能不断创造线上交流的机会。

他挺挂念洛颐,见不到,总要听听声音,看看洛颐亲自输入的文字。

洛颐觉得戚千慕挺黏人,个性与外貌严重不符,看戚千慕那张异常美艳的脸,绝对想象不到真人其实是嘴碎又热爱分享生活琐事的。

但洛颐没有提反对意见,有时间回复戚千慕的信息就回,晚上睡觉前戚千慕想聊天就聊,不怎么嫌烦,他觉得戚千慕与他联系频繁总比一声不吭的好,省得他又挂心戚千慕是不是哪里不对劲。

戚千慕也要洛颐必须分享生活琐事,洛颐不说就一直问,洛颐便只能说了。

说来说去,不过都是早上去饭堂吃了什么馅的包子、喝了小米粥还是黑米粥,中午和晚上各吃什么口味的泡面,偶尔不嫌麻烦去饭堂吃饭就说说吃了什么菜,以及实验顺不顺利、有多少时间可以看论文、有没有思路写论文等等,至于戚千慕听不懂的实验过程,洛颐就只是简单提两句。

戚千慕如此听了许多天,终于提问了:“怎么感觉你每天做的事都一样?连实验都做的是同一个?”

洛颐无奈地笑笑,说:“大差不差吧,实验不是做一次就行了,必须成功百次千次,且要在不同生命体上都同样成功,每一个实验步骤都需要大量的实验数据支撑才可以被写进文章里,而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将这些数据做出来。并且我又不是不会出错,有时候脑子一抽不小心做错又得重来,很费时间的。”

“每天重复会不会感到无聊?”戚千慕想说要是洛颐打算出门玩玩放松一下的话记得找他,又不敢明着提。

“还好,我的生活一直都是这样。”洛颐顿了一下,问,“你会觉得无聊吗?”

“不会,我又不用去做实验写论文。”

洛颐抿抿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面前的电脑边缘,说:“我不是问这个。”

戚千慕沉默片刻,用十分诚恳的声音回答:“不会,我喜欢和你聊天,喜欢听你说你的生活,和你相处的时刻,我都觉得很有意思。”

“嗯。”洛颐只意欲不明地应了声,没继续说下去。

戚千慕便知道了洛颐不想深聊这个话题,他换个话题,重新回到出门一事上:“你要不要给自己放一两天假?出去散散心吧,整天窝在实验室里对身体不好的。”

“我的身体还行。”

“那是你在逞能,上吊还得喘口气呢,人怎么可能不需要休息和假日?合着在你这儿,那些搞革命为工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先辈都白忙活了?”

洛颐失笑道:“怎么扯到革命上去了?我虽然自嘲是民工每天都又累又苦,但我做的事其实都是我想做的,我愿意这么做的,累的同时也觉得挺开心,根本就没有受到压迫的旧社会人民那么惨,你别瞎说。”

“精神上的需求要满足,身体的需求也要满足。否则人很容易失衡。”戚千慕忽然想起一件往事,同洛颐说,“我曾经听一位客人说,以后科技发达,人们很有可能会舍弃肉身,那么在世上存在的就只剩下意识,或者是人们会拥有半机械的身体,再加上接近于神的强大的精神。然后我问他,那样不是很无聊吗?我喜欢用身体获得享受。他说,科技可以让意识以为自己是在享受着的,以此得到的快乐可能会比切实地用肉身获得的快乐更纯粹,更极致,更称得上是享受。你觉得他说得对吗?”

洛颐幻想一下那种场景,说:“听起来很有趣。或许他说的话是对的,身体的享受是有限的,生活越来越富足的人们如果想要追求更多的刺激,那就只能到精神层面寻求,直接将刺激作用于精神,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戚千慕的声音放得很轻,如同和洛颐并肩而坐,彼此之间几乎没有距离,话语融化在微风中,缓缓送进对方耳里:“我觉得不有趣,可能是我不追求纯粹和极致,也跟不上科技发展的脚步,没有真正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嘴去尝、用皮肤去感受的快乐,太像是荒诞的谎言。有一种作为一个真实人类的根基都被破坏了的可怕感觉。”

“科技发展,很多时候就是在摧毁旧事物和旧认知。”

戚千慕想了想,问:“做科研做得久了,在某种程度上会变得像科技一样无情吗?”

洛颐不答反问:“你觉得我很无情?”

戚千慕回答了一半:“也不是,你对自己所做的一切工作都充满了感情,怎么会无情。”但洛颐在其他方面谈不上充满感情,起码对他不是,洛颐为人温和,同时十分理智,仅仅用感情这一层,无法有理有据地完全说服洛颐。

洛颐心里有鬼,听戚千慕的否认听出了满满的委屈和控诉,他又暂时没办法处理这些委屈和控诉,他只能赶紧逃开,同戚千慕说:“行了,挺晚的了,就聊到这里吧,我要去洗漱了。”

戚千慕应道:“好,晚安。”

“晚安。”

洛颐的生活其实不全是如他所说的那样一成不变,他偶尔也会接到一些额外的、不同寻常的任务。

早上十点左右,洛颐正在办公区整理这几天的实验数据,放在边上的手机突然传出一阵加特林机关枪的枪响声,再搭配声量不小的锣鼓声音,简直吵闹到刺耳。

洛颐手一抖,赶紧接电话。

那是他给导师设置的专属铃声。他费心挑这种死得透透了也能被吵活的极端铃声,只为了避免错过导师的电话。

洛颐清清嗓子,精神饱满地接通电话:“老师早上好,您找我?”

“嗯,你等会儿帮我去接一下莫莫,她十一点五十下课。”额外任务被程老师云淡风轻说出,同时她简单说了一下产生任务的原因——家里人都临时有事。

洛颐根本不敢有任何异议,顺从答应道:“好的,没问题,老师放心。”

“嗯,就这样。”程老师说完就挂电话。

洛颐放下手机,看了眼时间,叹了叹,起身脱掉白大褂,拿过背包就往外走。

洛颐得先回家取他那辆破车,再出发去S中学。

前些年因为要凑钱给范书娟治病,家里的小车卖掉了。后来洛颐年年拿学校的奖学金,又参加过科研大赛获奖拿到奖金,还老是留意哪里需要医学类文章,写几篇去投稿挣稿费,几年下来攒了些钱,买了辆便宜的二手车给洛之裴代步,他自己平时有需要的话也开。

洛颐在十一点四十分去到S中学大门口,加入了在边上等待的家长行列。

正等着,戚千慕来电话了。

“吃午饭了吗?今晚有空宠幸我吗?”戚千慕问。

洛颐面无表情地答:“……没吃。什么宠幸不宠幸,打个电话而已,现在我们不也在打电话吗?”

“你平时不都是这个点吃午饭的吗?”

“我不在实验室。我正站在S高中校门口。”

“去那儿干嘛?”

“帮我的导师接小孩。她有两个小孩,年龄差距很大,大儿子在国外镀金,小女儿才念初中,平时在学校宿舍住,每周六上午上半天课,然后中午可以回一次家,周日下午再送回学校上晚自习。”

戚千慕怪道:“又不是你的小孩,为什么你去接?”

“帮一下导师啊。”

戚千慕:“……”

自从洛颐和戚千慕说过一些导师是衣冠禽兽专爱骚扰学生之后,戚千慕就犯疑心病,总觉得导师是洪水猛兽,让洛颐离他的导师远一点,如非必要别跟导师有过多接触。

虽然这种想法被洛颐强硬纠正过好几次,且洛颐的导师是女性,骚扰学生的可能性和男性导师对比几近于无,但戚千慕依旧不太放心,听不得洛颐帮导师做这做那。

洛颐知道戚千慕肯定又在瞎想,无奈道:“你别想东想西的,这很正常,程老师那么忙,我们作为学生帮她分担一些琐碎事情是应该的。”

戚千慕问:“就你一个人接小孩吗?”

“是呀,接一个小孩能需要几个人?”

戚千慕十分不满:“啧,你是学生,又不是保姆。我说,你的导师这算不算是滥用职权呀?”

“说到哪里去了。”

“难道不是吗?”

洛颐说话很公正:“不算,算人之常情。如果是我毫无背景地在学校和医院里苦苦熬了几十年才熬出头,我也会利用一下手底下的学生,支使他们去做点琐碎事,好偷偷懒喘口气。程老师算是很好的导师了,隔壁组的导师还让学生帮忙给他的小孩做作业、做手工活儿、陪着去游乐场玩等等,跟养了个太子似的,听说小孩生病住院的时候,还是那班学生去轮流守夜照顾的。”

“……”

洛颐听见学校的闸门打开的声音,便匆匆准备挂电话:“不说了,皇帝女快要出来了。”

“嗯,你小心开车。”

“知道了。”洛颐收好手机,往大开的门口张望。

穿同样校服且留着差不多发型的一众学生潮涌般走出,这么陆陆续续过了好几拨人,和洛颐一同等待的家长越来越少,洛颐还是没等到导师的女儿。

洛颐怀疑是错过了,赶紧翻找通讯录给小姑娘打电话,可小姑娘的手机是关机状态。

“还没下课吗……”洛颐嘟嘟囔囔,眉头紧锁,继续等待。

约莫等了将近半小时,终于等到。

洛颐一看见慢腾腾挪出校门口的小姑娘就赶紧招手:“莫莫,这边!”

留着学校规定的标准冬菇头发型的、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见到洛颐后无甚反应,依旧慢腾腾地走。

“怎么是你过来?”莫莫问。

洛颐解释道:“程老师临时要开会,你的爸爸要加班,你家里的阿姨今天有事请假了,也不好劳烦你那位又有高血压又有哮喘的、不宜到处走动的爷爷,所以我就过来。”

“哦。”莫莫应了声,将重得对生长发育有碍的书包递给洛颐。

“我的车在那边。”洛颐边说边带莫莫往路对面的停车位走去。莫莫动作慢,出来得晚,校门口已经过了人山人海的阶段,行动间挺顺畅,不需要从人挤人的空间穿越。

“你那辆车啊……”莫莫小声嘀咕,声音里带着轻微的嫌弃,脸上也明晃晃地写了嫌弃二字。

洛颐不免要袒护自己的车:“放心,就外表看着旧,性能是很正常的,我每年都去做车检,每年的结果都是没问题。”

“哦。”莫莫微噘着嘴应道。

洛颐咬着下唇隐藏笑容,想小女孩在学校里不可避免要攀比,他的车在攀比的世界里只有惨败一个下场。幸好她动作慢,出来得迟,应该没几个同学会看到她上了一辆破车。

莫莫坐进车里,系好安全带,看了看挂在后视镜上的保平安用的一串小葫芦,说:“有次是森森姐来接我。”

洛颐边拨方向盘边应道:“是吗?师姐好像没有买车吧?她怎么接你?”

“叫网约车。”

“也是,现在网约车服务那么发达。”洛颐笑笑,“我好像问了一个蠢问题。”

莫莫脸上没笑意,继续说:“那是一辆宝马车,虽然不是太贵的系列,但也大几十万,和我爸爸妈妈开的车相比不差多少,和我同学的爸妈开的车相比也不差多少。”

“这样啊……”洛颐干笑两声,暗道林淼森的人情世故做得比他好多了,连小姑娘的虚荣心都顾及到了,他下次再有接送任务就去租一辆名牌车再来,省得让小姑娘瞧不上。

洛颐其实还接了导师给的一个小小隐藏任务,他不敢忘,等尴尬缓解些许就轻声问道:“莫莫,你以后想不想当医生?”

莫莫噘着嘴,眼睛不离手机,饥渴地浏览攒了一个早上的消息,语气不善地回答:“不想。”

“为什么?”

“当医生很辛苦,也很脏。”

“程老师不会让你太辛苦的。”

莫莫瞥了洛颐一下,问:“什么意思?”

洛颐说:“意思就是如果你想,程老师必定会尽力给你最大的帮助,并且程老师教过的、仍留在医学界里工作的学生们也会给你一些帮助,你有极强的后盾,不需要像我和师姐这样单打独斗,不需要太辛苦,不需要接触脏活累活就可以做出成绩。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希望你可以考虑一下。

“你现在身处的主要环境是学校和家里,哪怕用手机可以浏览大量信息,但毕竟没有亲身经历过,不懂得其中的弯弯绕绕,可能对外界的许多事情只知其表,了解得不太清楚,要你考虑未来发展的问题是有点勉强了,然而不提前考虑又担心来不及。

“现在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年轻人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想要以后的生活依旧过得富足且轻松自在,就不得不提前做规划,规避错处与难处。程老师希望你以后走的路能够宽阔且顺畅,不希望看到你在其他方面做无谓的尝试,白白浪费时间。人的生命就几十年,浪费了任何一年都挺可惜的。”

莫莫烦躁地皱了皱眉,粗声粗气应道:“不知道,以后再说吧。”

眼看着自己惹皇帝女不高兴了,洛颐不敢再啰嗦下去,顺着她的说:“嗯,慢慢来。”

而后洛颐专心开车,莫莫专心刷手机,一路无话。

到莫莫居住的小区大门斜前方,洛颐停车,微笑着告诉莫莫:“到了。”又伸手从后座将莫莫那沉重的书包拿起递给莫莫,并小声评价一句,“这书包能把人砸死。”

莫莫将手机随意塞进书包的侧边袋,问洛颐:“周日是你送我上学吗?”

“还不知道,如果你家人有时间肯定是他们送你。”

莫莫无风无浪地点点头:“哦,拜拜。”

洛颐朝莫莫摆摆手:“拜拜。”

洛颐看着莫莫走进小区大门,给导师打电话报告了任务完成情况,才发动汽车离开,准备找一间路边小店吃了午饭再回学校。

他等第一个红灯时,扫了一眼后视镜,看到几栋气派的高楼,他的导师就住在其中的一个单元里。

这似乎是“努力生活换取美好未来”之类的口号的具象化,父母辈努力念书勤奋工作,用尽全力往上攀登,为自己创造人生的价值与意义,为子女一辈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和较大的择业空间。

他并不十分认同自己对莫莫说的那番话,若要论这世上最不想看到学术圈笼罩在各种亲戚关系、裙带关系、师生关系阴影之下的排名,他绝对可以排上前三。

但那对莫莫来说,是现实。

莫莫年纪还小,时常眺望的未来并非真正的未来,充其量只能算是由她以及身边的同龄人在一起嘻嘻哈哈热热闹闹地用幻想搭建的舞台,幻想中的她可以在其上唱念做打,不是真实的她。

等到过几年,与大家分道扬镳的时候,她就会知道每个人的人生起点是不一样的,曾经好几年坐在同一个教室里学习的同学们,其实大部分都会落在她的身后,也有寥寥几个走到了她的前面,她没有必要回头去看,同时难有能力向前赶超。

一个人的权力位置在一般情况下,是从出生瞬间就固定死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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