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灵墟觉得荀知命笑得瘆人,那句“我杀了你”的威胁言犹在耳,她不敢多说一个字。
荀知命瞧她战战兢兢像个鹌鹑,倒是真心笑了:“刚才让别人给我红袖添香时,不是很威风?怎得现在怕了?”
荀知命这会儿笑得诚恳,段灵墟放下心来,讨好道:“人家小姑娘长得多好看,哪是我能比的,我哪有给少爷红袖添香的资本?”
荀知命笑容淡一些:“你比她有资本。”
段灵墟有些怔忪,她因这句话感到惶惑。她抬头望向荀知命,不明白他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荀知命并没有看她,只引着段灵墟到了书案前,扔给她一册笔帖。
段灵墟手忙脚乱接过来,翻看几页:“少爷给我这个是……”
荀知命:“从今天起,每日一个时辰,来我这里练字。”
“啊?”段灵墟脸皱起来:“没必要吧……我会写字……”
荀知命冷哼:“就你那手字,跟下雨天从泥里头跑出来又被人踩了一脚的烂蚯蚓一样,这叫会写字?”
段灵墟拿出自己的本子,看着上头的会议纪要,她的字笔划确实有些扭曲,而且因为把握不好毛笔的力度,洇墨明显,你别说,荀知命这个形容,还挺形象……
段灵墟软了态度:“我练还不行吗?这样吧,你把这笔帖给我,我回我房间练,我保证按时交作业。”
“不行。”荀知命拒绝:“你私底下不知如何偷懒,须得我盯着你。”
“你这人……”段灵墟挠头,怎么穿越过来,还重新开启义务教育了:“那半个时辰行吗,我每天还要干活,一个时辰太累了……”
荀知命:“读书哪有轻松的,就一个时辰,待你写字有了章法,可以酌情减少练习时间。”
段灵墟无奈点头:“行,那我先……”
“磨墨。”
段灵墟话还没说完,就被荀知命打断,她苦着脸:“今天就开始啊?”
“自然。”荀知命说得理所应当。
段灵墟认命一般地研墨洗笔,待做好了各项准备,便仔仔细细看了一眼笔帖上的字。
她由衷赞叹:“这字真好看,娟秀里不失风骨。”
荀知命闻言,缓缓望向段灵墟,良久,又垂了眉:“是我母亲的字。小时候没人给我请教书先生,母亲便亲自教我。”
段灵墟听了这话,心中惊讶不已。
荀白玉对自己这个公主老婆、郡王儿子已经不待见成这样了吗,连个教书先生都不给请?
要知道在他们这个年代,读书科考是男子们为数不多的出路,这条路堵死,说明荀白玉就没想自己这个儿子好过。
可这是为什么……
“呵……”荀知命恢复了一贯的冷情,这次的笑声不具有任何温度:“你心中定是疑惑重重吧,这侯府的怪事太多了,日后有机会,再同你慢慢说。可眼下,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学。”
段灵墟无奈应一声“哦”,便撸起袖子,用笔蘸了墨,开始练字。
公主殿下留下的这份笔帖是循序渐进的,前头都是些笔划简单的基础字,后头的字就复杂些。
笔帖的第一页是“日月、辰光、年岁”这几个词。
段灵墟写得专注,一张纸很快就写了半满,但跟笔帖上的字迹依旧相去甚远。
正当她不得其法时,她蓦地感觉身后一席淡淡的药香袭来,下一刹,她的手就被一只手覆上。
段灵墟本能地想要挣扎,可荀知命牢牢握着她,挣扎的过程里,她的脊背贴上了他的胸膛。
她心跳陡然增快,这是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在她前世的梦里,他就喜欢在背后抱着她,同她痴缠,不死不休。
恐惧直冲段灵墟的天灵盖,让她无法动弹,可在这幽深的恐惧里,她分明还感受到一些别的什么,那大概是一种名为“怀恋”的情愫……
前世,她被梦中的荀知命夺走了性命,然而梦境的开始,他也陪她度过了读博之路上无限艰难的一段岁月。
她那时实验屡战屡败,导师也并不喜欢她,也没有要在她毕业之后帮她张罗工作的意思。所有的同届同学都收到了offer,只有她每天十四个小时呆在实验室,拼尽全力,然而面临延毕,前途未卜。
就是那时候,她开始做梦,梦里的那个男人给了无限的爱与温柔。
在她和荀知命故事的开始,她是渴望过大梦不醒的。
谁能料到竟有一天,她真的没有再醒过来,沦落到这里,他生活的时代,这份经历太离奇,离奇到仿佛是她的另一重梦境……
“凝神。”荀知命清冽的声音传入段灵墟的耳际,她仓皇回神。
“你用笔的方式不对。”荀知命的声音变得柔软:“你的力气都用在你执笔的手上,但写字用的是腕子。像这样……”
荀知命牵引着段灵墟的腕子,将笔帖第一页上的字临摹一遍,最后另起一行,写下一行——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蕉”字最后一点写完,荀知命松了手。
段灵墟松了一口气。
“这句词,是你自己写的?”荀知命问。
段灵墟摇摇头:“当然不是,是宋朝一个词人写的。”
“宋朝?”荀知命蹙眉。
段灵墟的心一下又提起来,坏了,她说秃噜嘴了,她忘了现下的时代是完全架空的了。
“宋朝……宋朝就是……”段灵墟绞尽脑汁:“就是很远很远的一个小国,早就灭亡了,他们那儿文化人不少,有不少好诗词流传下来。”
荀知命:“那你是如何知道宋朝的?”
段灵墟张口就来:“我小时候我们村里来了一个神婆,我经常跟她呆在一起,她给我讲的。”
段灵墟这次不算说谎,在原主的记忆里,她的整个童年时代都是跟这个神婆呆在一起。
神婆还跟原主的父母说过,说原主是九天鸾鸟下凡,将来有大出息,富贵无匹。
原主的父母一开始很开心,可时间过了五年十年,他们家丝毫没有富起来的迹象。
神婆因为满嘴跑火车四处骗钱被乡亲们赶了出去,原主的父母也将原主卖给了员外冲喜。
段灵墟还感叹过,什么鸾鸟下凡,还不是淹死在了河里,被她这个倒霉现代人占了身子。
荀知命的眉头舒展开来,段灵墟的这段话,倒是同痴奴查到的那些蛛丝马迹对了起来。
段灵墟按照荀知命的法子写了足足五页纸,越写越顺手,写到最后,字迹竟真的有了很大进步。
段灵墟很有成就感,拿起第五页,给荀知命看:“怎么样?是不是还不错?”
荀知命轻笑:“你倒是容易满足。”
段灵墟挑挑眉:“人要有配得感,有配得感才会快乐,我之前就是因为没有配得感才过得很憋屈。”
如果说这个时代给了段灵墟什么珍贵的体验,就是她体会到了前世从未有过的自信。
她拥有现代世界的知识,这赋予了她“超能力”,比如她轻而易举就可以改善识草斋的伙食,再比如她轻而易举就可以想到一些前无古人的赚钱法子……
她仿佛从一介凡人,一下子拥有了“上帝视角”,这种高维度的审视,让她感受到优越和快乐。
然而荀知命接下来的话,给她敲响了警钟。
“今天新来的这四个人。你作何想法?”荀知命问。
段灵墟老实回答:“还行吧,两个丫头不像是偷懒的,两个小厮也都年轻力壮。而且今天给他们安排差事,答应得也痛快,应该都挺守规矩的。”
“你太天真了。”荀知命道。
段灵墟不解:“哪里天真?”
“两个丫头,一个是侯爷院子的家生子,一个是贾姨娘院子的家生子,他们对那两头的忠心,难道会不如我这识草斋?两个小厮都是新买的,如此年轻,不缺力气,来侯府之前做什么,你也不问。”
段灵墟并不是天真,她想过这几个人有可能是所谓的宅斗工具。可即便她想到了,她也没有太放在心上。
因为她不觉得,荀知命有让贾姨娘花心思宅斗的必要。
没错,荀知命是出身尊贵,可尊贵又怎么样?他娘摆明了是个不受宠的公主,他也摆明了不受荀白玉喜欢。
她刚来识草斋的时候,识草斋的模样比云济堂那种流民收容所都好不了多少。
贾姨娘留着这些力气去跟夫人还有另一位夏姨娘斗不好吗?非要跟破烂院子里的瘦弱青年争个你死我活?
不必吧……
见段灵墟不以为然,荀知命无奈:“那我问你,樱桃为什么要贴身伺候我?”
段灵墟:“她说她熟悉这个工种,之前贴身伺候四少爷。”
荀知命无语,双唇抿成一条线。
段灵墟察觉到荀知命有些动气了,赶紧又拓展思路:“难道是因为少爷生得俊俏,樱桃心生喜欢,所以想要伺候您?”
荀知命不言,眼底露出寒气。
段灵墟紧张了,死脑子快想啊……
很快,她福至心灵,眼睛亮了亮,可紧接着又流露出嫌弃:“少爷,您不会是觉得……樱桃是想给您做通房,实现身份的跃升吧……”
段灵墟话到这里,忍不住缓缓上下打量起荀知命。
他这张脸固然是帅得惊天地泣鬼神,但他如今太瘦了,实在是勾不起什么肉/欲。
咱们女人也是很挑的好不好……帅是一回事,腹肌是一回事,那方面的能力就又是另一回事。
荀知命看着段灵墟打着转的眼珠子,气不打一出来:“滚出去!”
“哦。”
段灵墟放下心来,每次荀知命说让她滚出去,就说明这事儿翻篇了,他不会同她计较了。
她懒懒起身,走到门口,不由觉得通体舒畅。
上辈子这辈子自己都被这个狐狸精拿捏得死死的,今天终于让他吃了一次瘪。
外头夜幕深沉,弦月已经挂在了半空,群星闪烁。
古代的夜景真好啊,段灵墟感叹,她在钢筋丛林构筑的大城市里,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星空。
她心情疏阔,回头对荀知命笑了笑:“少爷收拾一下就来茶厅,今晚吃肉末茄子和卤水猪肝,超级下饭。”
荀知命远远看着她,一霎恍惚。
他竟觉得段灵墟很像他的家人……
他曾经有过,又像是从未有过的那种家人……
……
段灵墟终究还是将荀知命的话听了进去。
虽说她穿越了,来到了封建时代的此处,但她也一直竭尽所能恪守着心中“人人平等”这一原则。
新人来之前,识草斋的主仆一直是一张桌子吃饭。
但今日的晚饭,段灵墟没有叫刚来的几个,依旧是荀知命、盲公一家三口、还有她一起吃,其他人,段灵墟只是给他们端了一小碟猪肝过去。
一餐毕,哑婆抢了段灵墟手里的活儿,收拾了碗筷,段灵墟也的确累了,回房休息。
灵机堂内室,只剩下了荀知命、盲公和痴奴。
“少爷。”盲公先低声开了口:“我瞧着段姑娘,是真心为了您好的,而且她当真是冰雪聪明。即便在宫里,妃嫔宫里头那些掌事的姑姑,也没有段姑娘这般会用人的。”
痴奴也点头:“兄长其实早就把段姐姐当自己人了是不是?既如此,何妨将话跟段姐姐说得明白些?让她多一些警醒。”
荀知命眸光晦暗:“我不是不信她。但有些事靠一张嘴说得清,有些事却须得她自己经历一遭。她的确聪明,也有胆魄。但看人看事,都太过纯良。这样的人会将天底下的人都想得太好,最易滥情。不摔几个跟头,不受一受疼,她不会长记性。”
痴奴撇撇嘴:“兄长可真够狠心的,连我都舍不得段姐姐摔跟头。”
“那你可要护好你段姐姐了。”荀知命先是笑笑,继而神情肃然起来:“今天来的这几个人,郝妈妈是个靠得住的,芭蕉看着比樱桃老实,至于那两个小厮,来侯府之前的背景须得查一查。”
“我去办。”痴奴领了命。
盲公笑言:“少爷看人一向准。芭蕉的老子是侯爷身边的任掌事。老任做事谨慎,人也中庸,当年公主在世时,他虽听命于侯爷,但也暗中给了咱们不少照拂。芭蕉……说不定还真是个可用的。”
荀知命目光凛冽:“我筹谋多年,如今回到朔都,当年的事,总要有个交代。区区几个下人,可不可用,我倒也不在乎。”
盲公和痴奴微微垂下头,谦卑,恭敬,称呼也随之改变:“王爷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