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七月。
天刚蒙蒙亮,悠扬的起床号吹响了,回荡在安静的部队大院里,紧接着大喇叭开始播放当下最时兴的爱国歌曲: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流出一首赞歌……”
姜如雪坐在红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中年女人,既熟悉又陌生……往台面一趴,提不起精神,到现在她仍不敢相信——
不就甩了一个比自己小十二岁的小男友,小男友挽回无果大骂她印第安老斑鸠,她气不过拉着闺蜜把人黑揍了一顿吗?怎么就穿越了?
穿就穿吧,好歹穿年轻一点,再不济和自己年龄差不多也行,老天奶,直接老了七岁,四十二岁,过两年是不是就该绝经了?
她穿到这里,原来世界的她就死了吗?真要死了,闺蜜该多难过,她却不能陪在身边,一想到这里,姜如雪就烦得不行,在心里大爆粗口:爸那个根哦!
就在这时,政治区操场那边传来晨练口号,姜如雪麻利坐起身,循着原主的记忆,找出抽屉里的军事望远镜,端了一张椅子坐到窗前,掀起窗帘一角,用镜头套住了一副副训练有素的强悍身体,形状匀称的胸肌和腹肌,将黑筋背心绷得纤毫分明,皮带束着的公、狗、腰,穿迷彩军裤的大长腿……
清一色的二十来岁的小帅哥,没一个阴柔美,全都充满了阳刚之气,大男孩们跑圈结束后,结实的肩膀被汗水尽数打湿,在阳光下锃锃发亮,排队做引体向上时,手臂的肌肉随之起伏鼓凸。
果然美色使人心情好,再想自己眼下处境,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原主的丈夫身居高位,原主作为首长夫人,住部队大院最好的小洋房,出门有小车接送,不光衣食无忧,每个月还有花不完的零花钱,原主的丈夫在这方面从不约束她。
然而原主不知足,她更需要的是爱情,妥妥的恋爱脑,为了获取丈夫的关注,不停地作妖,折腾儿子,拿捏儿媳,和邻居掐架,一天天在家闹得鸡飞狗跳,把丈夫越推越远。
眼不见为净,庄行志外出公务越来越频繁,这不四月初去北京开完会,就直飞西南边防部了,算算时间,原主和丈夫已经三个月没见面。
因为太想丈夫,原主时常半夜惊醒后,无法再眠,独自抹泪,跟个新婚不久的小媳妇似的。
姜如雪想不通,都说中年夫妇亲一口能做好几天噩梦,就算庄行志再有魅力,男人一过二十五就六十五,庄行志今年四十五岁,一只脚都踏进棺材了,还有什么好稀罕?
所以维持现状就行,最好别回来,只管赚钱给她花。
“咚咚咚……”门外响起敲门声,接着一个平稳低沉的男声传来:“妈,我先送之博去集训,之后要出差一个月,家里就辛苦您了。”
停顿数秒后,庄家大儿子,庄之为又补了一句:“爸的话,您别放心上,注意身体。”
听似安慰,实则语气一成不变,毫无感情可言。
庄行志出差,原主一天打三通电话,比吃饭还准时,庄行志实在受不了,就在昨天通电话的时候,让原主有事再打电话,并没骂她,顶多算交代,但对恋爱脑的原主来说,天塌了,伤心欲绝,躲屋里生闷气,一天没吃饭。
然后姜如雪就穿来了。
丈夫一句话就气死了!换做别人,姜如雪会觉得对方太脆皮,但原主的话,合情合理。
原主命好,虽然七岁时父母上前线双双牺牲,之后跟着舅舅生活,但舅舅一家对她视如己出,十八岁那年,庄父庄母携子上门提亲,原主对庄行志一见钟情,毫无阻碍地嫁到了庄家,住进了人人羡慕的部队大院。
庄父庄母为还姜父姜母的救命之恩,待原主极好,而庄行志从小受的教育也是只要成婚就无条件对妻子好,如此,原主二十多年在庄家不仅没受过委屈,甚至养得越来越娇,人到中年还跟朵小白花似的,动辄哭哭啼啼,人送外号姜黛玉。
姜如雪思及至此,立马挪到门口,装模作样地抽搭两声。
门外的庄家小儿子,庄之博听到动静,抱胸倚着门框,邪气地一笑,“实在过不了离了呗。”
“庄之博,破坏军婚是要判刑的。”庄之为严肃提醒。
姜如雪:“……”
上辈子不婚主义的她,一朝穿越,不仅英年早婚,还喜提俩好大儿,一个二十三岁,一个十九岁,要知道,她前小男友就是二十三岁,她也接触过十九岁的小弟弟。
教她怎么给他俩当妈?面对不了一点。
再说了,俩臭小子也没一点好儿子的样,一个不近人情,一个目中无人,对自己亲妈根本不是真正的关心。
说来都是庄行志那个老男人造的孽。
庄行志出身军人家庭,在军事化环境中长大,脾气古怪,不善言辞,在教育子女方面更是格外严苛,大儿子随他,正统军人的典范,而小儿子从小叛逆,庄行志越打压越反抗,是大院谈之色变的混世魔王。
庄行志想磨炼小儿子的心智,从小儿子上小学开始,每年暑寒假都把人送去地方集训。
哪怕庄之博去年考上了军校,马上就大二了,庄行志照样丢人到野战部队。
听到汽车声走远,姜如雪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抻了抻懒腰,放眼望去,满目葱绿,清新空气,扑面而来。
八十年代有八十年代的好呀。
“叮铃铃……”一阵自行车铃声渐近,姜如雪两手撑窗台,上半身探出去张望,她的儿媳妇,原文女主,罗香玲回来了。
没错,姜如雪不仅穿越还是穿书。
这是一本极其狗血的年代限制文,狗血在男主和女主结了婚,心里还放不下白月光初恋,又不受控地迷恋着女主的身体,心理喜欢和生理喜欢之间的博弈,造就了大篇幅的随地大小do。
姜如雪当初之所以追更,就是因为其内容够简单粗暴,深得她黄心,连夜安利给闺蜜景渐宜。
两人平时都喜欢看小说,景渐宜喜欢大女主爽文,姜如雪则是迷恋霸总小甜文,所以即便看的同一本小说,关注点也大不相同,景渐宜更在意剧情走向,姜如雪只喜欢看“二人转”,其他情节一概跳过,以致一本书看完,除了男女主那点事儿,她连书名都记不明白,更别说她现在该走哪条剧情……
只知道儿媳妇是女主,便宜大儿子是男主。
原主作为女主的婆婆,戏份不多,姜如雪努力回忆原文,好像十章以后就没再出现过。
原主满心满眼只有丈夫,对儿子都是爱屋及乌,更别提其他人,一概入不了她眼,包括女主。
罗香玲和庄之为结婚才两个月,原主恶婆婆名声已经传遍大院。
小甜文不可能容得了恶婆婆。
所以原主早早下线,姜如雪一点不意外,但不代表不在意,毕竟她穿成了原主。
以她多年看言情小说的经验,小甜文的十章时间线不会拉得很长,最多一个月,少则一个星期,甚至一两天都可能。
没两天好日子可以活了。
也不知道原文恶婆婆的下线是回老家养老呢?还是直接死翘翘进火葬场?姜如雪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要穿过来,她就全文背诵了。
要是闺蜜景渐宜的话,肯定对剧情了如指掌。
“之为,之博,早饭买回来了。”罗香玲扶着自己的凤凰牌自行车进了院子,脆声朝屋里喊。
“已经走了。”头顶响起的女声,让罗香玲愣住了。
丈夫不辞而别,心中失落了两秒后,反应过来回她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婆婆。
罗香玲抬头,看到对她笑眯眯的婆婆,震惊得嘴巴微张,漆黑的瞳孔放大。
不敢相信地揉揉眼睛,再三确定自己没看错后,跑进客厅,瞧了眼墙上的挂钟,七点半不到,婆婆居然起床了!她嫁来庄家也有这么久,婆婆哪天不是睡到日上三竿。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嗐!今天小叔子要去野战部队报道,婆婆最宠他了,怎么可能不早起相送呢?居然把这茬忘了,罗香玲真是被自己蠢笑了。
罗香玲把早饭拿上楼,“妈,我买了肉包油条和豆浆,您先吃点再回屋补觉吧。”
庄家住的首长楼,是一栋独门独院的二层小洋房,前院宽敞,精心打造,养着各种花草,还布置了假山鱼池,宛如走进苏杭小园林。
蛮有情调,就是少了点烟火味,姜如雪从房间出来,站在二楼的露台上,用手比划道:“谁好人家院子里种草皮,太浪费地了,不如种韭菜,也是绿油油一大片,既具观赏性又能食用。”
她最喜欢吃韭菜盒子、韭菜饺子、韭菜包子……
巧了,罗香玲买的就是韭菜肉包,空气里都是韭菜的香味,姜如雪深吸一口气,就说怎么突然想种地了,还以为是年纪到了,血脉觉醒了。
露台布了一张实木长桌,庄行志在家的时候,最喜欢在这里边喝茶边办公,原主不做家务,但隔天就清洗一遍丈夫的茶具。
姜如雪就坐后,拿起茶壶,揭开盖,让罗香玲将豆浆倒进去。
罗香玲用铝制饭盒装的早饭,包子和油条不用腾出来,但豆浆需要分装,本来想把东西放下后就下楼去拿碗的罗香玲:“……?妈,这是爸最爱的一只茶壶。”
“我买的东西,我还没使用权?小老头太霸道了点,用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姜如雪不满地念叨。
罗香玲瞳孔再次放大,婆婆居然喊公公小老头?不都是一口一个庄哥吗?肯定还在生公公气。
看儿媳妇发愣,姜如雪自己先将豆浆倒进茶壶,盖上盖后,一人倒了一杯,醇厚的豆香味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姜如雪迫不及待地端起来抿了一口,比后世的豆浆好喝太多了,满足地发出一声喟叹。
见婆婆喝得这么香,小吃货·罗香玲再无心其他,也喝了一口豆浆,并热切地推介道:“妈,豆浆要配油条,快尝尝,今天食堂大厨炸的油条怎么样?哎呀,忘拿筷子了,妈,等我一下,我拿筷子去。”
边说边起身,一着急,脚不慎绊到椅腿,一头往地上栽去,姜如雪眼疾手快扶住她的手肘,罗香玲稳住身形后,歪着脑袋甜甜一笑:“谢谢妈。”
罗香玲留的一头齐耳短发,发质很好,黑亮柔顺,乖巧地别到耳后,露出的脸蛋又白又小,一双圆圆的杏仁眼很大,黑白分明,睫毛浓密纤长,忽闪忽闪,看着就很乖。
上了年纪,对这种乖孩子简直没抵抗力。
姜如雪眼神包容宠溺,叮嘱她:“慢点,别摔着。”
罗香玲乖巧地嗯一声,连蹦带跳地下楼去了。
姜如雪看着她,原文把女主描写为:一只单纯无害的小白兔,在这一刻具象化了。
难怪会被披着羊皮的大灰狼闷骚男主吃干抹尽。
姜如雪对女主罗香玲的感情很复杂,因为她想生她。
罗香玲很快回来,吃了两口早饭,和婆婆说起刚听来的八卦,“妈,食堂的人说景婶子把自己名字改了,就因为您那天笑话她。”
景婶子?原文有这个人吗?姜如雪在原主记忆搜索一番,是景招娣,大院人人看不惯姜如雪,姜如雪不当回事,唯独视景招娣为肉中钉眼中刺,相处一个月,吵嘴不够,已经扯了好几次头花,关系恶劣到大伙怀疑她俩互挖对方祖坟了。
姜如雪大口吃着韭菜肉包,“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改了也好。”
“妈,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您为什么讨厌景婶子啊?”罗香玲睁着大眼睛好奇地问。
姜如雪笑眯眯回答,“因为一山不容二虎,大院那么多婆婆,就她能跟我比美。”
实则是大院有人在传庄行志年轻时和景招娣有一腿,加之景招娣确实长得不错,气质更是出众,这才让原主心生嫉妒。
“不会呀,怎么看也是您好看,我俩一块出去,不认识的肯定把您当我姐姐呢。”罗香玲一脸真诚。
“就你嘴甜。”姜如雪在儿媳妇婴儿肥尚未褪去的小脸上轻捏一把,不过小丫头说的确是大实话,原主虽然已过四十,但保养得很好,一张脸毫无岁月痕迹,看起来也就三十出头,和她上辈子长得又像,一开始姜如雪还以为是身穿。
罗香玲摸摸自己的脸,是她错觉吗?婆婆好像变了个人,跟她亲近了不少,忍不住偷偷打量时,婆婆突然转头看她,被抓包的罗香玲迅速低头,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并延伸至脖颈和耳朵。
姜如雪带着笑转移话题:“景招娣改的什么名字?”
“好像叫……”罗香玲咬着筷子想了想回答:“景渐宜。”
“???!!!”姜如雪的脑袋空白了一瞬,接着听见键盘敲打的声音,是一段作者对景招娣的外貌描写,记忆里原本模糊的一张脸随之越来越清晰。
她的好闺蜜也穿来了!!!
开新文啦,希望宝儿们喜欢,求收藏,求评论,求灌溉~么么哒~(^з^)-?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