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自幼聪颖,六岁晓书,十岁有谋,文韬武略,才名动京华。”——《燕朝·凤启帝本纪》
燕乐从来没在学习上烦恼过。
除了学武。
楚雨江一直觉得,燕乐是为了自保才下定决心要学武的,为此很怜惜她,觉得她老是在担惊受怕。
其实不是的。只有燕乐自己知道,早在遇见大哥的第一天,她就很羡慕大哥的身手了。
那时候宫廷动乱,她拉着燕郡费了千辛万苦才跑出去,可是跑出去又有什么用呢?
两个小孩子根本无处容身,他们走到哪里都躲躲藏藏,到处乞讨,没一两个月就瘦得脱了形,衣衫褴褛得根本认不出来是皇族子弟。
燕郡比她还虚弱一点,走的又慢,还容易一惊一乍的,燕乐偶尔会烦他,认真地思考要不要把他丢下了,自己跑。
可是就算丢下了他,自己什么也不会,又从何处谋生呢?
还没等燕乐想明白这个问题,她的脚就先被石头划破了,身后是狂吠的大狗,她怕得不敢停,忍着痛走了好远,终于听不到狗叫了,低头一看,脚趾头缝里都是血。
不知道踩了什么脏东西,当天晚上她就发起了高烧,燕乐渴得说不出话来,燕郡乞讨来一点干馒头,她咽不下,只想喝水。
水,荒郊野外哪里找干净的、可以喝的水呢?
燕郡无措地捧着馒头,难过地看了她一会儿,跑了。燕乐烧得晕晕乎乎的,蜷缩在树底下,胡思乱想。
她一会儿想,这下没了这个拖油瓶了。一会儿又想,自己不会死掉吧?一会儿又想,燕郡能去哪里乞讨呢?他也要被饿死吧?
死,怎么能死呢?燕乐躺了一会儿,心里头说不出的焦急,她开始在脑子里背以前读过的诗文。
“君子不怨天,不尤人”“勿自暴,勿自弃,圣与贤,可驯致”“求之有道,得之有命”……
她知道好多好多道理,可是没有一个道理能帮助她活下去。
燕乐晕晕乎乎地睡了过去,睡着睡着,有个人焦急地把她推醒了,燕乐睁开眼一看,燕郡的手里捧着一个破瓢。
瓢的一侧已经有裂痕了,燕郡一路把它歪着,小心翼翼地不让水从裂痕渗下去。
燕乐睁开眼,一瓢小小的水映着月亮,捧到了她的嘴唇前,她干裂的嘴唇啜到了水。
燕乐悄悄地哭了。
两个人从此相依为命,轮流出去乞讨,燕郡没有戒心,经常碰到人贩子说要给他们一口吃食,其实身后不远处就有麻绳木枷,燕乐费劲地把他拉走了,燕郡还时不时回头张望。
燕乐有时候想,这么个傻弟弟,将来怎么办呢?可是想着想着,她又更发愁,自己又要怎么办呢?
她和燕郡不同,她知道自己总不能乞讨一辈子的。人活着,不是每天有一口吃的就行的。
有一天,燕郡出去乞讨很久也没回来,燕乐又担心又害怕,悄悄从藏身的破窑出来,四处张望他。
好半天,燕郡捧着点吃的,欢天喜地跑回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人。
燕乐一下子就生气了——说了让他不要招惹人贩子,他怎么又忘了?
燕郡把吃的给她,告诉她说他认识了一个大好人,从今往后就是他哥了,哥能带他们吃饱饭。
燕乐不吃,还想狠狠拧一把他的耳朵,怎么这么没有戒心,人家放了蒙汗药难道会告诉你?
她和燕郡正在吵着架,那个男人忽然进来了,问是怎么回事,燕郡就说:“我姐不信,她不吃。”
燕乐一眼就打量到这个人背着把剑,燕郡居然半天都没发现,她气得要跳脚,正想拖着他跑路,男人却像是看懂了什么。
他把干粮拿过来,自己吃了几口,又喝了两口水,一摊手说:“这下放心了吧?里头没毒,没蒙汗药。”
燕乐拽着燕郡的手顿住了。
男人叫楚雨江,燕郡没什么戒心,一直亲亲热热地叫哥,男人也一口一个应得很爽快。
燕乐在旁边默默地听了一会儿,男人忽然回过头,笑了:“你这个姑娘真是的,吃了我的饭,也得叫我哥,嗯?”
燕乐只好小声说:“楚大哥。”
楚雨江愉快地站起身来,顺手弹了她一个脑瓜崩儿:“这不就对了嘛,大哥罩你们,我没什么大本事,粮食还是有一口的。”
这一个脑瓜崩弹得她好疼,燕乐记住了他长着茧子的手指,想着这人是不是练过啊?
很快她的猜测就被证实了,男人没什么“财不外露”的意识,走到哪里都大大咧咧的,白天打了一只野兔,晚上就给他们煮了汤。
香味飘了老远,楚雨江还生了老大一个篝火堆,在黑夜里要多显眼有多显眼,三个人没吃两口就被人找上门来了。
燕乐和燕郡惊惧地抱成一团,男人却没跑,他淡定地站起身来,拔出了剑。
没比划几招,那几个人倒的倒、摔的摔,其他人跑得比野兔还快。
剑上溅了一串血滴,男人随手抓了一把野草在剑上擦抹,很是烦恼的样子:“这群孙子能不能别来,来了又过不了两招,我还得擦剑。”
燕郡眨巴着眼睛想了一会儿,给他递过去自己的衣服。楚雨江被逗笑了,推了回去:“不用不用,可用不着你的……傻小子,给个棒槌就当真。”
燕乐在一边没说话,心里却生起了一种说不清的感受,她好羡慕面前这个人啊。
大家都被匪徒吓到没命,他烦恼的却只是擦不干净剑。
那么轻松、那么强大,潇洒恣意得让人羡慕。
相处了一段日子,燕乐慢慢发现自己撞大运了,这个人真的不是人贩子,这么一个有钱有闲、顺手发好心的人,真的让他们撞见了。
楚雨江此人,真乃奇人也。
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有钱人,燕乐燕郡生长在宫中,知道顶顶的豪奢是什么样的,楚雨江身上完全没有这种奢靡风雅、穷讲究的气质。
可他也从来不为俗世烦恼。
他永远不担心饿死,永远不担心被打劫,困了就露天席地睡一觉,饿了就要打点山兔野鸡、摘点野果,他每次出门打猎都能满载而归。
燕乐实在好奇,就提出自己也要跟着一块打猎,楚雨江磨不过她,只好把她带上了,条件是她绝对不许乱跑。
燕乐躲在草丛里,看着楚雨江拿着个自己磨的小弹弓把玩了半天,悠哉游哉。正在她以为自己被骗了的时候,楚雨江突然从地上抠出个小石子,抬起了手。
嗖!一射即中。
楚雨江吊儿郎当地走过去,掂了掂那只野鸟,评价道:“太瘦了,肉不好吃。”说完,扔给她,又去磨自己的弹弓了。
燕乐眼睛都瞪直了,她第一次丢下了一直以来的矜持,抱着楚雨江的腿嚎道:“我要跟你学功夫。”
楚雨江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并不当真,嗤笑道:“小妹妹,功夫是那么好学的?”
“我叫燕乐,不叫小妹妹。”
“好好好,叫你阿乐好了——”男人说着,摸了摸她的头:“你啊,一个娇贵的小公主,学什么武?”
“我不娇贵。”燕乐费劲地想着描述的词语,“我不会功夫,人来了,就……就像兔子,就得跑。”
楚雨江嗤一下笑了。
燕乐认真地说:“我不要这样,我想像你一样,谁来了都不怕。”
楚雨江的表情终于正经了一点,他叹息道:“流离之人,命如草芥。你这小丫头,年纪小小的,倒是想法挺多。”
他招招手:“过来,让我量量你的骨。”
燕乐不知道摸骨是什么意思,懵懂地伸出手。楚雨江把手在她肩膀和手腕上一掂量,就收了手,笑道:“玩你的去吧。”
燕乐并不甘心,回去的路上还在东问西问,可是楚雨江不是装听不见,就是轻飘飘地扯开话题。
那时候的燕乐还不知道,这就是拒绝的意思。
或者说得残忍一点,是“你没天赋”。
那样轻描淡写,又那样残酷,他只用十秒钟就判定了她一生也越不过这个门槛。
后来一起相处的日子里,燕乐又不止一次地提过,可是每一次,得到的都是拒绝,楚雨江并不当回事,只觉得她是小孩子,眼馋武功帅气罢了。
随着她年龄渐长,她终于渐渐明白过来,知道自己在这条路上没有可能,于是不再奢望。
直到燕郡登基。
那时候她已经快忘记小时候对楚雨江的羡慕了,她文采韬略、人人倚重,再也不缺少自信,燕郡也从没心眼的笨弟弟长成了敏感的少年。
登基没多久,燕郡就表现出了让她放权的意思。
她心知肚明,却总也无法甘心,年少的情谊走到此处,她忽然发现两个人在这里划开了一道天堑。
燕郡天生来就是有资格做皇帝的,因为他是男子。
她才华横溢,也只是一个不肯放权、不识大体的长公主,要依附着她曾经的笨弟弟而活。
他们纵使是血亲,也无法拥有相同的命运,燕乐和他大吵一架,心灰意冷。
她负气走出宫殿,什么也没带,身边只有一个不明所以、一路安慰着她的楚大哥。
在这一刻,她忽然发现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变成了笑话,呕心沥血抵不过王权,抵不过武力,甚至抵不过一个性别。
她自暴自弃,又一次求楚雨江教她学武。
而这一次,楚雨江大概是可怜她,竟然答应了。
燕乐欣喜若狂。
没天赋不算什么,费时间、费力气、甚至有损容貌……都不算什么,燕乐想到楚雨江来去江湖的潇洒,他从来不担心谁能威胁到自己。
一剑光寒十四洲。
燕乐从此跟着楚雨江的指点,开始习武,她秘密地瞒着所有人,甚至瞒着燕郡,她知道她需要有一份护身的武力做自己的底牌。
可是习武太难了。
楚大哥真是实诚啊,他没有骗她,她于此道一点点天赋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