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却见佚名抬步离开,卜幼忙道:“等一下!”几步过去,拦她面前,道:“还是我们送你回去吧。这傀儡尸神出鬼没,虽然方才那些傀儡尸被削成了段,但我想……幕后一定不止这些傀儡尸。万一傀儡尸再度出现围攻你可就麻烦了。”
佚名道:“不怕。”
卜幼:“若说那些傀儡尸只会攻击,这倒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这些傀儡尸会凭空消失,凭空出现,悄无声息地搞背后偷袭,令人防不胜防。”想起方才佚名差点被傀儡尸多刀捅心,只觉不寒而栗,坚持道:“还是我和吾两人送你回去。人多力量大。”
佚名盛情难却,焉能拒绝?道:“多谢。”
卜幼嫣然一笑,“不客气。对了,你有没有受伤?”本想查看她身体,却见她全身裹缠白布,看不到一点皮肉。
幸而,佚名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又看了卜幼和吾爱一眼,眼神中透露着疑惑。
卜幼心领神会,道:“我叫卜幼。这是我的……”
“——仆人。”吾爱接续道。
听到“仆人”一词,卜幼微感失落,低声道:“唔,是的……他名唤吾爱。对啦,你怎么会在这里?”
佚名道:“查案。”
此案,定也是偷尸案。卜幼道:“你一直藏在此处么?”
佚名点了点头,指着地上裂开的那口棺材,道:“埋伏。”
卜幼这才恍然大悟。
难怪送葬人明明怕得发抖,却仍要选在晚上送葬,原来是埋伏好了,守株待兔。
那两座坟墓,之所以被挖开,却不见尸体,正是因为这里的尸体提早都被移走了,以免偷尸贼果真将尸体盗走。此后,佚名则假扮尸体,藏在棺材中,葬入早已搬空的坟坑中,守株待兔。
她已接连两日埋伏此地,每晚都会大张旗鼓地入葬,以期引得那偷尸贼注意,前来自投罗网。终于,在今晚,被她逮住了。
待那傀儡尸先挖开一座坟,不见尸体后,又挖开第二座坟,恰好是佚名的埋藏之处,便在此时,“啪!”的一响,佚名一刀劈开棺材,杀将而出。
卜幼:“那你怎么得知偷尸贼一事的?”
佚名:“报案。”
说起报案,那是两日前,她正在街上巡查,突然碰到一个平头百姓跑到她跟前来,说是平阳镇发生了偷尸事件,请她去查案。她一打听,得知平阳镇一共五处坟地,其中四处坟地均已被盗,只剩一处坟地,也就是今晚这处坟地还未遭贼手,料想那偷尸贼定会再来此地偷尸,便特地设局埋伏。
卜幼左看右看,道:“为何只有你一个人?”
佚名道:“小事。”
这便是说,抓住区区偷尸贼是小事,不必劳师动众,而且她一人前往,也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卜幼心思玲珑,虽懂得她这以“词语”表达“句子”的说话方式,却也甚感……甚感有趣,挠了挠头,出于好奇,本想问她“你说话一直这样简洁么?”,却也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须得尊重每个人的习惯,便也不问。
这时,佚名看了她二人一眼,道:“你们?”
卜幼答道:“我们也听说偷尸一案,跟你一样的想法,也是藏在棺材里……”
说到“棺材”,她忽而想起黑白无常的棺材并非寻常之物,当下事已解决,还需这两位出来将宝贵的棺材抬走,喊道:“两位大人!你们……”刚要说“出来吧”,却想到佚名在此,怕是被她认出黑白无常的身份,便道:“等我们走了,你们别忘记把棺材抬走!”
说罢,并无回应。
卜幼怕他二人尚未听见,吾爱却道:“大人勿要挂心,他们已经走了。”
卜幼微微一惊,道:“走了……?”去到那坟坑一看,果然,坑里哪还有棺材,只有一堆落叶,竟是不知何时,那两人搬着棺材离开了,心道:“大概是看到偷尸贼被解决了,所以走了……”
既然黑白无常已走,她也不多逗留,回头道:“那咱们也走吧。”
吾爱:“小仆遵命。”
于是,三人便往猎人族方向赶去。
夜晚静谧,风过林梢,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卜幼抬头望云中明月,但见明月残缺,但过不了多久,便要迎来月圆之夜了,忽想起答应温火火于月圆之夜赴约一事,心道:“快到了……”又想起温火火在避世大陆不见踪影,心道:“也不知白无常说的是真是假。待会把佚名送回猎人族以后,我便去温府看看火火回家没有……”
正自暗忖,忽听吾爱道:“大人可听说过‘红月之夜’?”
“红月之夜……”
卜幼沉吟半晌,道:“倒是听过一些传闻。据说,每年三月半月圆之夜时,天上的月亮是红色的,因而称之为红月之夜。若只是月亮变红倒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一夜,狼人的嗜血本性便会暴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狂暴血腥,几乎不受理智控制。”
吾爱道:“那只是一般的狼人。血统越高的狼人,自控力越强。比如狼王、狼后那一众皇室亲族,几乎都能控制自己的嗜血**。不会滥生杀孽。”
卜幼:“哦……”
吾爱:“可是在十五年前,红月之夜,那时恰逢钦臣刚继任族长,而狼后也正在红阆小镇……”
“抱歉,打断一下。”卜幼问道:“红阆小镇在哪?我似是听说过,但记不清了。”她不爱打听别人的私事杂事,便对于这些传闻不甚了解。
吾爱耐心解释道:“在人族和狼族两界之间,隔着绵延林原。红阆小镇便靠近那林原边境,不过隶属于人族这一边。”
卜幼:“也就是说,狼后当时在人族这边?”
吾爱:“是的。”
这倒是可以理解。狼人可以变换三种体态,一种是狼身,一种是狼人身,一种是人身。有的狼人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在人族生活,便会想方设法越过林原边境,以人身的体态活跃在人族地带。当然,狼人族身上有着独特的气息,会被猎人识别出来,若是狼人不想招惹麻烦,便会在衣服里放一张人皮,以此掩盖狼人气息,低调出行。
如今的狼太子“绯”便是以人身,呆在天京都。不过,他倒不需要掩盖狼人气息,因为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堂堂狼人族太子,正在人族钦臣府,做阶下囚!
言归正传,吾爱道:“尽管林原边境有人族和狼族的人共同管辖,可狼后位高权重,想要越过林原边境并非难事。”
卜幼:“那狼后为什么去红阆小镇?”
吾爱:“她是去探亲的。当时狼王的亲姐一家六口定居在红阆小镇,当时狼后带着三岁的狼太子‘绯’去看望姑姑一家。没想到不幸的是,在红月之夜,狼人族嗜血之欲爆发,大批的狼人闯过林原边境,杀入了人族所在的红阆小镇。钦臣带领族人前去猎杀狼人,恰好遇到了狼后一家。当时钦臣杀红了眼,把狼后连同狼王亲姐一家,统共七条命都杀了。只留下了狼太子一人的性命。可当时,狼后一家人并未伤人。”
卜幼大吃一惊,叹道:“世事无常……不过,既然红月之夜这样危险,狼后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时候,带着孩子去看望姑姑?”
吾爱:“小仆不知,只能斗胆猜测,怕当时是世事难料。以往的红月之夜虽然也会发生动乱,但规模并不大,很多狼人不想惹麻烦,便会想办法自控嗜血之欲,甚至躲到森林中掩藏狼人气息,总之,不至于大开杀戒。即便有少数狼人自控不了,侵入了人族,最终也都会被猎人族尽数歼灭,总归来说,动乱处于猎人可控的范围之内。而且狼后的血统纯正,自然能控制嗜血之欲,并且能隐藏自己的狼人气息,因此并不顾忌红月之夜。可是正如大人所言,世事无常……”
虽然往事血腥沉悲,但吾爱的声音温雅动听,回荡在晚风穿梭的乡野小道中,犹如伯牙绝弦,令人感到几分宁和安然。
只听他继续道:“没人会料到,十五年前的红月之夜非比寻常。大批狼人狂性大发,不能自控,以至于突破边境大开杀戒。那时候,即便是狼后察觉到事情不对,也已逃脱不了了。她毕竟在人族的地界,人多狼少,即便狼人再狂暴,也总是寡不敌众,最终尽数被猎人族歼灭。不过那一战,猎人族也死伤惨重……”
卜幼:“可是狼后不是能隐藏自己的气息么?她只要还是处于人的形态,兴许可以骗过猎人。”
吾爱:“她的确可以隐藏气息,可是‘隐藏’不等于‘消除’,若她那晚遇到的猎人不是钦臣,极大可能会逃过一劫,但谁让她遇到的是钦臣呢?钦臣被称为‘天纵奇才’可不是浪得虚名,他的速度、力量、嗅觉、视力,都是无与伦比的,瞬间便能嗅出狼后的气息。”
卜幼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默了半晌,道:“后来呢?”
吾爱:“后来,狼太子做了质子。各族长怕这位太子殿下成年以后暴血伤人,毕竟,狼太子的血统高贵无比,一旦成年,实力定然叫人望而生畏。众人恐生强敌,于是达成一致,给那仅仅三岁的狼太子穿上束缚衣……”
卜幼:“束缚衣?”
吾爱:“嗯。所谓束缚衣,表面看来,身上好似缠了一道道白布……”
卜幼眉毛一挑,转眼望去,但见佚名正全身裹缠白布,道:“像这样么?”
佚名摇了摇头。
吾爱道:“束缚衣虽与这白布长得一样,但材质特殊,摸起来硬韧,好似穿戴一层软铁之衣。屈之如钩,纵之铿然,复直如弦。一般人可绝对不想穿上这种恶心的东西。”
卜幼好奇心起,伸手摸了摸佚名身上的白布,触感似普通棉麻,应不是那束缚衣,可是……又不禁暗忖:“佚名为什么全身裹着白布?竟将脸也一起裹了起来,只露着眼睛?不闷得慌么?”心中实属好奇,却也知佚名寡言少语,不与人轻易交心,向她询问这般打扮的原因,怕是唐突无礼,便也不问。
她转而道:“可我看太子殿下一身华服,并没有穿束缚衣啊。”
吾爱道:“束缚衣是贴身穿的,他怎会把束缚衣露在外面,定是用外衣遮住。”
“哎呀。”卜幼一拍额头,笑道:“好吧,是我愚钝了。”
吾爱摸一摸她的额头,温声道:“大人岂会愚钝?是那束缚衣花样百出。”
卜幼道:“此话怎讲?”
吾爱道:“束缚衣分不同的种类。普通的束缚衣只是束缚衣,以软铁般的材质缠裹身体,禁锢肌肉爆发。但狼太子身上的束缚衣却不同寻常……”
他道:“狼太子身上的束缚衣看似白布质地,实则材质特殊,连接六百四十个铁钩,铁钩之间相连,而每个铁钩嵌进肌肉中,与血肉死死咬合,遏制肌肉爆发。所谓牵一发动全身,若要强行拆除束缚衣,那么全身肌肉都会被同时撕裂。这种束缚衣让他不能变成狼人身,也不能变成狼身,只能以人的形态活跃在人族地界。而且,他的全身肌肉被锁住,抡起拳头来,比起一个普通壮汉都不如。”
卜幼:“好可怜……”
吾爱:“仅仅三岁的狼太子穿上束缚衣之后,动弹不得,须得一些时日,待到血肉与钢勾长在一起后才能活动。当时各族都同意将狼太子留在会审司,共同看管。但是钦臣却决然不同意,一定要让狼太子留在钦臣府休养。
众人虽不同意,但无奈钦臣态度坚决,又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保证,那便是:钦臣以族长之位做担保,若同意狼太子留在钦臣府看管,若出意外,钦臣辞去族长之位,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若不同意狼太子留在钦臣府看管,那么猎人族会退出看押狼太子之务,全凭其他各族处置。
将狼太子留在人族做质子,并非小事一桩,众人做个看客指手画脚倒是容易,可真正挑起大梁来,却是谁也不想揽这个摊子。所以众人同意狼太子居住在钦臣府,由猎人族看管。”
说到此处,卜幼轻轻叹了一声。吾爱:“大人为何叹气?”
卜幼摇了摇头,半晌,只道:“忽然想起一些往事来……我十分明白钦臣当时的心情。”
吾爱沉默半晌,递出一只手。卜幼手指微动,便把自己的手放在了吾爱的手心里。温热的大手包住冰凉的小手。
两人十指相扣,携手同行。
吾爱道:“大人还想听下去吗?”
卜幼:“当然的。”
吾爱便继续道:“钦臣的妻子向小园担心这孩子,尽管她当分娩不久,身体羸弱,又正是寒冬腊月,却仍在一天夜里,向小园抱着自己刚出生满月的孩子去看望他。这狼太子平日里受再大苦痛,都不曾哀吟一字半句,可这一夜,见到向小园后,却哀声连连,一副痛苦的神色,嘴里喃喃自语。向小园为人单纯善良,见他这般,便急忙上前嘘寒问暖,问他哪里不舒服?他仍喃喃自语。大人猜测,这狼太子在说什么?”
卜幼:“我哪里知道?”
吾爱微微一笑,道:“大人不知道,小仆也不知道。当时的向小园同样不知道。所以,她为了听清楚那狼太子在说什么,便把耳朵凑近了听。大人猜测,这一次,向小园听到了吗?”
卜幼:“这……”摇了摇头。
吾爱:“不错,那向小园没有听到。因为,绯根本没有说任何话,只是动动嘴皮,假装而已,为的便是吸引向小园靠近,好立刻一口咬死她。不过向小园即时察觉,生死关头之际,往旁边躲了一下,这一口,没咬到她,但阴差阳错的,咬到了她怀中的孩子。狼人的利齿尖锐刚硬,而那婴孩又是凡胎一具,焉能反抗?那狼太子大概恨极了,那一口,咬碎了婴孩的喉骨,血管断裂,立时血如泉涌。婴孩,登时毙命……而那狼太子,满脸鲜血,却狂声大笑。”
讲到这里,卜幼忽见佚名抖了两下,心知这故事血腥骇人,又是凄森深夜,而且,杀人的还是她最爱的少爷,怕是这孩子害怕,贴心道:“不要怕。”顿了一顿,道:“我想把故事听完,可是你又害怕……我想,吾,咱们先别说了。”
佚名摇了摇头,“没关系。”
吾爱继续道:“那向小园见孩子死了,精神崩溃,后来……上吊自杀了。短短时日,钦臣失去了自己的老婆孩子,绯也因此付出了代价。”
卜幼:“什么代价?”
吾爱:“大人以为呢?咬了人,需不需要把嘴封起来?”
卜幼微微一怔,忽然想起遮住狼太子半张脸的东西,道:“面具!”
吾爱好笑道:“面具?哼……那只是伪善的托词。小仆以为,那更应叫……笼嘴。”
卜幼心道:“笼嘴十分不雅。只有牲畜才佩戴笼嘴……”
吾爱:“那东西虽看似是面具,又用金银装饰,从外看来华丽至极,好似一件精美的饰品。可是狼人最怕的东西之一,便是银器。那面具内里,如同束缚衣,暗藏钢钩。钢钩嵌进嘴巴附近的颊肉中,便能束缚嘴巴的阖动,这样便能防止狼太子再度咬人。”
卜幼听得心惊肉跳,想说残忍,然而,却想到绯杀了人,付出这般代价,似乎也是情理之中。
吾爱道:“若是大人,大人的妈妈和姑姑一家被杀了,身体穿戴束缚衣,嘴巴套戴笼嘴,看似人模人样,却实则身体中嵌进近七百根钢钩,比猪狗不如。你不恨造成这一切的人吗?”
卜幼叹息道:“我……”一个字含在嘴中,踌躇不语。她实在疲于应对“仇恨”、“报复”之类的事情,她曾深深为此所累。
吾爱道:“大人既不便回答,小仆不问大人,便问——”话锋一转,看向佚名,道:“问你,佚名小女娃,若是你,你恨吗?”
佚名沉默良久,点了点头。
吾爱再问:“若你是绯,那你会报仇吗?”
佚名又是点头。
吾爱冷冷一笑,道:“人之本性,便是如此。你杀了我全家,我灭了你满门,公平,公正。”
因此,绯,恨透了钦臣,做梦都想报仇雪恨。
卜幼:“钦臣和绯,一人是猎人族长,一人是狼族太子,两人之间小到杀亲之仇,大到人狼两族的太平安危,现在却仍住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怕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实在叫人唏嘘。但若想改变现状,却又难上加难,近乎无计可施。”
吾爱:“大人所言极是。但世上无可奈何之事,多之又多。钦臣身处族长之位,一手掌着人族的安危,一手握着七条枉死的性命,前有人狼两族的仇怨,稍有不慎,大战便会一触即发。可后有自己的孩子命丧狼太子之口……确是处境复杂。
而十五年前,钦臣也不过才二十四五岁的年纪。在钦臣之前,过往几代的族长至少要到半百之年才能继任族长之位,在继任之前,还要经历繁重的训练,通过严峻的考核之后方能继任。钦臣无疑是十分年轻的。让一个年轻人面临这诸多压力,绝非区区小事一桩。”
卜幼:“可钦臣为什么早早继任?”
吾爱:“因为前任族长死得早。他在一次外出任务中,突发意外,被一个狼人卫兵咬死了,近乎横死。而钦臣,虽是年纪轻轻,但猎杀实力却非常出众,比起前几任族长有过之无不及。他便是世人口中的‘天降奇才’。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族长之位,非他莫属。”
卜幼:“所谓的‘天降’,何尝不是困住钦臣的锁链?因为‘天降’,他被众人期待,被众人推着走上了这条路。”
吾爱:“有的人,注定为责任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