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古典架空 > 非典型忠犬请怜爱 > 第71章 黄金宝地

非典型忠犬请怜爱 第71章 黄金宝地

作者:鹤月卿秋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5-11-21 21:00:23 来源:文学城

“大侠!”

温济舟听到身后有人在叫他,是他派出去运输粮草的一个大姐。

“怎么了大姐!”

“你快看你快看”大姐情绪很激动,她从怀里掏出一打药草,非常漂亮,叶片繁茂,花瓣上似是星光点点,还散发着一股香味,这香味和苦花草很相似。

“我看这东西好看,闻着味就舒畅,不知道是好还是坏,先带过来让你看看”

温济舟拿了那药草看着,确实很像对抗毒瘴的苦花草,“大姐,这都是在哪发现的啊”

“在北蛮的粮草营内”大姐告诉他,“哦对,还有一个,就是有点臭,我看你是个体面小子,怕你不想闻”

“这种时候了,谁还管这些!您快给我看看!”温济舟语气很激动。

大姐又拿出了丹药一样的玩意,这东西外面有一层薄皮,掰开后散发着恶心的臭气。

大姐只知道这是散发着臭气的东西,但温济舟对这味道太熟悉了,那些地狱一般的经历,血流成河的夜晚,都顺着这个味道一股脑涌上来,他的头开始剧烈地疼痛,吓得大姐忙着过来扶他。

温济舟甩甩脑袋,现在不能倒下。

大姐手上拿着的,就是汀奴人对抗北洲的毒丸,成堆的毒丸被掰开后散发着毒瘴气,让数万北洲百姓死于非命。

“大姐…你把这毒丸一起运回来”温济舟捂着头说着,“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最主要的是粮食,这些都是其次”

“好!他们那里多的是,我都给你运来”

“辛苦了…”温济舟正感谢她,那大姐已经一溜烟地跑回去拿草药了。

一个夜晚,汀奴人粮草营内空空如也。

丰水城内。

饥民们堪比过年一样,四处分发着抢来的吃食,胡阿秀让大家先煮粥喝,不能干吃米饭,恐怕会噎着。

温济舟看着大家吃饱喝足,心里产生一种难得的喜悦,自从那日从天望城回来以后,整个人像是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鬼,身体和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他整晚整晚地睡不着,一闭眼,都是天望城血流成河的恐怖模样,尽管自己的手上沾满了敌人的血液,但这好像,丝毫也缓解不了他近乎崩溃的内心。

昨晚他一人一马,引领着全体勇敢的百姓归城,在漆黑的夜里驰骋,他才有了一丝喜悦自得之感,今天看到城内的百姓吃饱喝足,心里油然而生的一种喜悦,这比斩杀什么敌人数百,来的快乐太多了。

“大侠大侠,俺偷了北蛮人一只鸡,杀了熬汤喝,你等下尝尝”昨天拿药草的大姐非常热心地过来问着温济舟。

“嗯嗯”温济舟笑着感谢她,不过此时自己还不能放松,自从昨日回来后,这里的百姓有了一种天然的默契,他们把温济舟视为城主领袖,对他无比信任。

在危难关头,有忠义勇敢的强者挺身而出,这无疑是最好的救命稻草。

温济舟现在就是那颗草。

他其实不愿当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总是活得很累的,他在京洲游侠之时,就算是江湖风云榜的第一,也从不崭露头角,化名又覆面,别人以为他是什么暮年老侠,他也不介意。

他不喜欢做什么天下第一,不对,别说天下了,他连全村第一都懒得做,最好谁都别来关注他,他安静地做自己的事,这样最好。

温济舟心绪烦乱,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担这整城百姓的信任,他有没有这个能力。

自天望城一战后,温济舟内力大损,虽然比普通游侠,自己内力还是非常强盛的内力,可是和最强的时候比起来,却逊色太多了。

“阿舟哥,你快过来”胡阿秀喊着温济舟,她在屋子里研究了一晚上草药,眼下挂着几大块乌青。

胡阿秀把自己研究的结果告诉温济舟,

“这药草绝对就是你说的那种苦花草”

胡阿秀从天望城守卫战开始,也就是汀奴人释放毒瘴开始,就已经着手准备解毒的草药,温济舟带回的这批药草,很显然就是自己一直研究的东西。

“太好了”温济舟起初只是想带着百姓讨口饭吃,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意外收获。

绝路绝路,天下没有绝路,不怕死地去撞,兴许还能发现一条生路,甚至是胜路。

“走!我们把这药草运往北洲各地,起码能有些防备”

“嗯”

汀奴营帐内。

场景可不是这么温馨了。

发现敌人偷袭营帐,汀奴将军多乐曼怒不可遏,下令要将守营的士兵军法处置,斩首示众。

“将军…那群人脑袋已经被他们全砍下来了”上报这个消息的士兵有些颤抖,昨晚,那群人悄无声息地运走了粮草和药草,甚至还带走了一些毒瘴丸。

士兵们的脑袋全被愤怒的北洲百姓砍了下来,这将军想砍也没地方砍,气得直跺脚。

“我要把他们皮剥下来!!!”将军气得大叫,昨晚自己大摆宴席,仗着吃的多,奢靡到煮的肉骨汤都被当成洗脚水。

昨晚还是有人警告他的,那人让他不要太奢侈。

“大不了再抢!”多乐曼不屑一顾,那人太扫兴了,“再给我煮两袋大米,我要给我的美人敷脸!”

说着,又搂上怀里男宠的腰,整个人不亦乐乎,已然忘了天地为何物。

汀奴人是强盗,飞来横财,就这样靠着自己的掠夺得来的不亦乐乎,他们自然是开心的,什么东西没了,再抢就行了,先享受,其他的再说。

“我们还有多少粮食”多乐曼强行保持镇静。

连着几夜的奢靡,他已然不知道什么叫节俭,自己的祖先,也就是汀奴人的祖先,靠着打猎为生,四处征讨,有了一处的地,繁衍万代,哪曾想过,后世只学了强盗的手段,丝毫没有节约的意识。

“还……只够吃三天了”

“啊!”那站在身旁,昨夜还被多乐曼宠爱万分的男宠,一下被砍断了半只手,多乐曼怒不可遏,让人把他拉下去斩首。

他现在恨不得再屠杀一城的沧元人,这群狡猾弱小的沧元人,他从来不放在眼里,哪知道自己被他们害成现在这样。

他正想发兵征讨,好解自己心头之恨,身旁的军师却拦住了他。

这军师,就是凤小云。

凤小云一直沉默着,他是一切悲剧的造成者,他也乐在其中。

“不能打!”凤小云警告他,“你现在粮草都不足,况且他们手中现在也有毒瘴,你和这群人耗下去,你能得到什么?”

凤小云一句话就点明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啊,多乐曼现在回去打他们,已经不再是老虎对白羊,而是羊对羊,和他们耗下去,最多收获北洲几个衰败破旧的城池,连抢劫的基准都打不到。

“那要怎样?”多乐曼是没什么脑子的,对于凤小云这个国师,他一直很敬重,他是汀奴人的大脑,包括说找沧元内应,也是他出的主意。

没有人比他更懂沧元人。

奸细最可恶,比敌人还可恶,他背叛同胞,将同胞推进敌人埋下的深坑,凤小云就是这个奸细。

“去攻打平京城”

此言一出,多乐曼先是一愣,“可是我们和那人约定过,只要北洲就行,不打平京城”

凤小云觉得这人脑子像是被驴撞了,蠢得要死,这些年和这群蠢得要死的汀奴人打交道,实在是累得脑袋有点转不过来,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蠢货,蠢得脑子都没有,每天只想着打架。

偶尔和顾红叶那个聪明的打打交道,才能让自己觉得头脑还健在,他喜欢和聪明人对抗,并把对方害死,这才能让自己满足。

他甚至有时候,会想念曾经在沧元的敌人,温九琴、邱逢梅、楚文煜、百灵雀……

那群人才配当他的敌人,才配让自己处心积虑地去害死他们,这群汀奴人,蠢死几头牛,自己有时候出个什么主意,得和他们解释半天,最后他们都听不懂,自己干脆直接让他们去做。

做的结果,总是成功的,屠城、找准内应、偷袭、抢劫……

所以到了后面,这群汀奴人也不问他为什么,只是照做,他们知道,凤小云聪明,照着做就会成功。

要不是后来,顾红叶来了,换来了几年的和平,凤小云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多乐曼听完凤小云精简的解释之后,整个眼睛眯起来,凤小云不愧是国师,实在是聪明万分。

“你是一只老虎,你和老虎做交易,自然要守诺,因为你敢背叛它,它会杀了你”

“但是你是一只老虎,你和羊做交易,你只要拿到你想拿到的,随时可以吃了它,你把它吃了,骨头上的碎肉都吞干净了,它都不能多说一句”

是啊,这贫瘠的北洲能有什么好抢的,要强,就去京洲抢,去江南抢。

边走边抢,屠一座城,大抢劫一次,越抢越多,整个沧元都能被自己抢走,多乐曼有这个信心。

他即刻部署,全军立刻往南,直指沧元国都,平京城。

多乐曼从小就听父亲讲过,还是许多年前,父亲随着上一任大王,去平京城卑微朝拜。

“多乐曼,你肯定无法想象,那里遍地都是金子,那里的人,长得白净又华贵,还有他们穿的衣服,丝绸比头发还要软,那里遍地都是美食,他们能把难吃的米面做成一百种模样,我和大王上桌吃饭,那味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太好吃了……”

“多乐曼,你要上进,终有一日,你也能陪大王,去那里吃美食,虽然我们是小国,但是他们也对我们很友善,那里的人,说话都是轻轻的,像怕吵到你似的……”

父亲的话语在他脑中回响,他去世多年,是前大王身旁的重臣,汀奴国那时,不过是个小小的王国,受到沧元前皇帝的封赏,才有了国都的名字,说的好笑,汀奴都是先帝亲赐的。

只是那位伟大的沧元皇帝,永远不知道,后世的子孙,会给他带来怎样的惊天大难。

多乐曼结束回忆,他现在也要过去,去那黄金宝地,去那向往了无数年的城池。

不过并不是父亲所言,陪大王进朝献宝。

他要用自己的马蹄,亲自踏上那满是黄金的城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