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对岸与你 > 第8章 「天台·初遇」

对岸与你 第8章 「天台·初遇」

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6-13 17:31:42 来源:文学城

江寻有一个秘密基地。

教学楼的天台。很少有人去,因为很少有人知道那个地方。通往天台的铁门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角处,夹在消防栓和配电箱之间,位置隐蔽到就算有人告诉你“在那里”,你也要找半天。门上的锁坏了,不知道坏了多久,锁芯锈死了,锁舌缩在里面弹不出来,轻轻一推就开。门是铁皮的,漆面斑驳,深绿色的底漆上覆盖着一层又一层的涂鸦——有人用圆珠笔写了一句“某某某我喜欢你”,有人用马克笔画了一个笑脸,有人用钥匙刻了一个日期,有些已经模糊到看不清了,有些还很新,墨迹在铁皮上反着光。

江寻是高一刚开学的时候发现这个地方的。那天他走错了路,在楼梯间里绕来绕去,无意间推了一下那扇铁门,门开了,风涌进来,把走廊里积了一年的灰尘吹得漫天飞舞。他站在门口,看着眼前那个空旷的、被天空覆盖的、没有人打扰的世界,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就是这里了。

从那以后,天台就成了他的领地。每天中午,他带着从食堂买的馒头或者从超市带的饭团,一个人坐在天台的水泥围墙上,脚悬在半空中,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和衣领吹起来,他就着风吃饭,就着天空下饭。没有人跟他说话,没有人坐在他旁边,没有人问他“你今天吃什么”,没有任何打扰。

他喜欢这种感觉。不是孤独,是自由。

那天中午,江寻照例带着午饭上了天台。午饭是一个饭团——超市买的,紫菜包着白米饭,中间夹了一小块三文鱼,特价,三块钱两个。他买了两个,准备吃一个留一个当晚饭。饭团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塑料袋被饭团的温度蒸出了一层薄薄的水雾,摸上去温温的。

他推开铁门。

门发出了一声锈蚀的、生涩的呻吟,像一个很久没说话的人突然开口了,声音沙哑而破碎。

然后他停住了。

天台上有人。

沈与时坐在围墙边。

他背对着门,面朝操场,双腿盘着,膝盖上放着一个便当盒。便当盒是深蓝色的,不锈钢的,盒盖打开着,里面的菜色很丰富——煎蛋卷,西兰花,炸虾,米饭上撒着黑芝麻,整齐得像一本美食杂志的插图。他的旁边放着一瓶矿泉水,瓶盖拧开了,瓶身上凝着细密的水珠,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他听到门响,转过头。

阳光正好落在他脸上。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额前的碎发飞起来又落下,像一片被风吹得不知所措的羽毛。他的眼睛在阳光里眯了一下,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像一杯被水稀释了的咖啡。

“好巧。”沈与时说。

他的语气很平淡,平淡到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江寻注意到了一件事——沈与时的便当盒已经打开了一半,里面的煎蛋卷少了一个角,米饭也缺了一口,筷子搁在盒沿上,筷尖上还沾着一点饭粒。

也就是说,他已经开始吃了。

也就是说,他不是刚到的。

也就是说,他可能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会儿了。

江寻站在门口,手里捏着那个饭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他在想一件事:沈与时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他是自己发现的吗?还是……跟着谁来的?

他转身要走。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沈与时说。

声音不大,但在天台上被风传得很远。那句话像一只手,伸过来,轻轻地拉住了江寻的衣角,不是拽,只是轻轻地、试探性地拉了一下。

江寻犹豫了。

他站在门口,背对着沈与时,风吹过来,把铁门吹得哐当响了一声。他看着楼梯间里灰暗的水泥墙壁,看着墙壁上剥落的白色漆块,看着地面上一只不知道谁丢的烟头。

他想走。他的理智告诉他走。他不喜欢和别人共享这个天台,他不喜欢自己唯一的一块安静的、干净的、没有人的地方被入侵。天台是他的,他先来的,他在这里坐了一年,沈与时凭什么说出现就出现?

但他的手没有推门。

他的脚也没有迈出去。

他站在那里,背对着沈与时,站了大概五秒钟。那五秒钟里,风很大,吹得他的衬衫贴在身上又鼓起来,像一面白色的旗在风中翻卷。

然后他转身了。

他走回去,在围墙边坐下来。他选了离沈与时最远的那一段围墙——天台的围墙是方形的水泥台子,大概四十厘米宽,围成了一个长方形。江寻坐的那一边和沈与时坐的那一边,是天台上最远的两个点,直线距离至少三米。三米,足够他把两个人之间的空气隔成两个独立的、互不干扰的世界。

他把饭团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咬了一口。紫菜在嘴里碎裂,发出细碎的、干燥的声音,像踩碎了一片枯叶。饭团的米粒有点硬了,大概是放太久了,三文鱼的味道很淡,几乎吃不出来。但他吃得很认真,一口一口地嚼,像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

沈与时没有看他。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操场的方向。操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踢球,有人在练习跳远,沙坑里的沙子被铲起来又落下,扬起一小片灰尘。那些声音被风从远处吹过来,变得模模糊糊的,像隔了一层纱。

两个人各自吃饭,没有说话。

蝉鸣声很大。九月的蝉还是很有精神,叫声从下面的梧桐树上传上来,一声接一声,不知疲倦,像是在比赛谁能叫得更响。那种声音有高有低,有长有短,交织在一起,变成一张巨大的、透明的、看不见的网,把整个天台笼罩在里面。

风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江寻的刘海被风吹到一边,露出额头,他伸手拢了一下,但刚拢好又被吹乱了,他就不拢了,让头发乱着。沈与时的头发短一些,吹不乱,但额前的碎发一直在飘,像一面小小的、不安分的旗。

第二天中午。

江寻推开铁门。

沈与时又在了。

他坐在同一个位置,便当盒放在膝盖上,筷子拿在手里,正在夹一块煎蛋卷。他的姿势和昨天一模一样,连便当盒里的菜色都和昨天差不多——煎蛋卷,西兰花,炸虾,米饭上撒着黑芝麻。如果不是那些菜又被咬了几口,江寻会以为这是昨天那个画面的重播。

江寻站在门口,看着沈与时的背影。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他直接走过去,走到昨天坐过的那个位置,坐下来。

但他没有立刻吃饭。

他看着沈与时,说:“你是不是跟踪我?”

他的语气不是很凶,但也不是很客气。那是一种介于质问和开玩笑之间的语气,像是在说“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江寻。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有点过分了——嘴唇抿着,没有笑,没有心虚,没有任何“被发现了”的慌张。

“我先来的。”他说。

他举起了便当盒。便当盒已经打开了一半,里面的煎蛋卷少了一个角,米饭缺了一口,筷子上沾着饭粒。一切都和昨天一样,每一个细节都对得上,像是提前排练好的。

江寻看了一眼那个便当盒,又看了一眼沈与时的脸。

他不信。

他不信沈与时是“先来的”。他知道自己每天到天台的时间是固定的——十二点零五分,从教室走到天台大概三分钟,他每天十二点零八分准时推开那扇铁门。这个时间是他经过了一年的反复验证得出的,误差不超过两分钟。

如果沈与时是“先来的”,那么他就得在十二点零五分之前到。也就是说,沈与时每天中午比他更早离开教室,更早走上楼梯,更早推开那扇铁门。一个从来不来天台的人,连续两天在同一个时间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每次都比江寻早到——

这不叫巧合。

这叫预谋。

但江寻没有拆穿他。

他坐下来,打开饭团。今天的饭团是金枪鱼味的,特价,两块五一个,比昨天的三文鱼便宜了五毛钱。他把塑料袋撕开,咬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去。

然后他往沈与时的方向挪了一点。

只是一点。大概一米。

从三米变成了两米。

沈与时注意到了。他的眼角余光捕捉到了江寻移动的轨迹——那个穿着洗得发白衬衫的身影,贴着围墙的边缘,缓慢地、不动声色地、像一只猫一样地挪了一米。

沈与时没有转头。他的嘴角动了一下,是一个很小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然后他继续吃饭,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第三天中午。

江寻推开门。

沈与时又在了。

这一次江寻没有站在门口犹豫,没有问“你是不是跟踪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步骤。他直接走进去,走到围墙边,坐下来。

这次他坐的地方,离沈与时只有一米。

一米,一个手臂的距离。如果他伸出手,他可以碰到沈与时的肩膀。他没有伸手,但他知道他可以——这是问题的关键。

他知道他可以。

沈与时今天没有带便当盒。他的膝盖上放着一个MP3,银白色的,屏幕很小,上面滚动着歌名。耳机线从MP3里延伸出来,绕了两圈,搭在他的手腕上。耳机是白色的,看起来很普通,但不是苹果原装的那种——是某个音响品牌的,音质很好,这一点江寻后来才知道。

沈与时看到江寻坐下来,犹豫了大概零点五秒。然后在那个犹豫的缝隙里,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把一只耳机递了过来。

耳机线从两个人之间垂下去,在风中晃了晃。风一吹,耳机线打了个旋,缠在了一起——不是打死结的那种缠,是松松的、绕了两圈的那种,轻轻一抖就能解开的那种,但风一直在吹,线一直在晃,越缠越紧,像两个不知道该不该靠近的人在试探性地触碰对方。

江寻看着那只耳机。

耳机的海绵套是灰色的,有一点旧了,边缘微微泛黄,是被汗水和时间浸染过的颜色。耳机的线上有一个小小的线夹,银色的,上面刻着一个品牌标志。

他接了。

他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海绵套的温度比他的耳朵低,凉凉的,像一片薄荷贴在耳朵上。然后音乐涌进来——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周杰伦的《晴天》。

前奏的钢琴声像雨滴一样落下来,一个一个的音符,清晰而干净,在耳朵里炸开,变成一片一片的、碎金一样的涟漪。

江寻听了两秒钟,说:“这歌很老了。”

他的声音不大,但沈与时听到了。因为耳机只塞了一只,另一只耳朵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风声,蝉鸣,还有沈与时的呼吸。

“好听就行。”沈与时说。

他在说歌。

但江寻觉得他在说别的东西。

他们听了一整个午休。

从头到尾,从“故事的小黄花”到最后那句“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一遍又一遍,循环播放。蝉鸣声在他们脚下响着,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地上的灰尘吹起来,把远处操场上的加油声吹散了。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里,听着同一首歌,在同一片天空下,在同一阵风里。

江寻发现了一件事。

沈与时把音量调得比正常大了一点。

不是那种会伤耳朵的大,不是那种震耳欲聋的大,而是那种刚好比正常音量高两格的大。那种音量,正常人听会觉得偏响,会觉得“你是不是在轰我的耳朵”。但对江寻来说,那个音量是刚刚好的——因为他的右耳听力比左耳差一点,是小时候中耳炎留下的后遗症,不严重,正常说话的音量他听得清,但声音稍微小一点他就会漏掉。

沈与时知道。

他是怎么知道的?江寻想不起来。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这件事,连班主任都不知道,连档案上都没有写。这件事只存在于他的身体里,像一颗被埋在地下的种子,没有人知道它在那里。

但沈与时知道。

他不知道沈与时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不知道沈与时时怎么知道的,不知道沈与时知道了多久。他只是知道——沈与时知道。

这个认知让他的心跳加速了一点。

不是“怦怦跳”的那种加速,是那种你走在一条很熟悉的路上,突然发现路边多了一棵你从没见过的树,那棵树长得很高很茂盛,但你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长的——的那种加速。

午休快结束的时候,预备铃响了。铃声从教学楼下面传上来,被风削成了碎片,断断续续的,像一段被撕裂的磁带。

江寻把耳机取下来。

耳机线还在缠着。

沈与时也取下了耳机,两个人同时动手解那团线。线缠得不紧,但很乱,像一团打了结的思绪。沈与时的食指和拇指捏住线头,绕了一圈,从中间穿过去,江寻的手指也伸过来,想帮忙解开另一个结。

然后他们的手指碰到了一起。

沈与时的指腹碰上了江寻的指节。接触的面积不大,大概只有指甲盖大小,持续的时间也不长,大概只有零点几秒。但那个触感像一颗石子被扔进了湖里,激起了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开来,从手指到手腕,从手腕到手臂,从手臂到胸口。

两个人都没有缩手。

江寻的手指停在那里,没有收回去。沈与时的指腹贴着他的指节,也没有收回去。他们的手指在那个小小的、拥挤的空间里并肩站着,像两个在人群中不小心碰到的人,不知道是该说“对不起”然后走开,还是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继续站着。

江寻先动了一下。他的手指从沈与时的指腹下面抽出来,很慢,像是在试探那是不是一个可以抽出来的动作。他的指尖划过沈与时的掌心,在那里留下了一道微弱的、几乎感觉不到的触感。

然后他把耳机放在了沈与时的膝盖上。

耳机线已经解开了。

沈与时把耳机线卷好,绕了两圈,用线夹夹住,塞进口袋里。他的动作很慢,很仔细,像是在做一件需要全神贯注的事情。但他的耳朵是红的——不是耳朵尖红了一点,是整个耳朵都在红,从耳垂到耳廓,从前面到后面,红得像被火烧过。

“明天还听吗?”沈与时问。

他的声音很平稳,平稳到不像是在问一个可能会让他心跳加速的问题。但江寻注意到沈与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喉结滚动了一下——两次。

江寻说:“随便。”

又是这个词。

“随便”。在江寻的词典里,“随便”是一个多功能词。它可以表示“我无所谓”,可以表示“我不想显得太主动”,可以表示“我怕你知道我在意”。在不同的语境里,它有不同的含义,就像同一个汉字在不同词语里发音不一样。

今天的“随便”是第三种。

沈与时听懂了。

他笑了。不是那种礼貌性的、社交性的微笑,不是那种敷衍的、客套的弯一下嘴角。是真正的、从心里长出来的、忍不住的那种笑。

“那我当你答应了。”沈与时说。

和上次一样的话。

但这次不是江寻答应了他,而是他答应了江寻。听起来是一样的,但不一样。上次是沈与时替江寻做决定——你说“随便”,那我就当你答应了。这次是江寻在做决定——你说“随便”,我知道你的“随便”是“好”,所以我把“好”说给你听。

江寻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水泥灰是白色的,落在黑色的校裤上很明显,像一小片一小片的雪花。他拍了拍,大部分灰掉了,还有一些嵌进了布料的纹理里,拍不掉了。

他转身走了,没有说再见。

走到铁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明天。”他说。

没有说“明天见”,没有说“明天来”,只说了一个“明天”。像一个句子的开头,后面的部分被他咽回去了,但他知道他咽回去的那些东西,沈与时也听到了。

然后他推开铁门,走进楼梯间,下楼了。

铁门在他身后关上,发出哐当一声,那声音在楼梯间里回荡了很久,像一个被放大了的、延迟的心跳。

江寻下楼的时候,脚步比平时轻。

不是故意的,是他没有意识到的那种轻。他的脚踩在水泥台阶上,发出很小的声音,像猫走过地板。他不觉得自己的脚步变轻了,但如果有人站在楼梯下面看他,会发现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不是真的发光,是那种你心情很好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很亮的感觉。

他不知道的是,沈与时在天台上坐了很久。

预备铃响了,他没走。上课铃响了,他也没走。他坐在围墙上,看着操场上的人越来越少,看着教学楼里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看着天空从蓝色变成灰蓝色,看着风把地上的灰尘吹成一团一团的。

他在想一件事。

他把耳机递给江寻的时候,江寻接了。他把音量调大的时候,江寻没有说“你调这么大干嘛”。他问“明天还听吗”的时候,江寻说“随便”。他要走了江寻说“明天”。

就一个词,两个字。

但沈与时觉得那两个字比世界上任何一句话都好听。

因为他知道那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那两个字的意思是——我明天还会来,不是因为天台,不是因为《晴天》,是因为你在这里。

沈与时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把MP3握在手心里。MP3的金属外壳被他的体温捂热了,握在手里有一种温热的、沉甸甸的感觉。

他走到铁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天台。

夕阳把整个天台染成了橘红色,围墙上投下了他自己的影子,影子很长,从围墙一直延伸到铁门口,像一个在地上写的、巨大的“人”字。

他关上门。

铁门发出哐当一声。

然后楼梯间里安静了。

只有风从门缝里挤进来,发出细微的、呜呜的声音,像一个在唱歌的人,声音很小,小到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但他在唱。

他在唱《晴天》的那句——“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他不知道的是,江寻回到教室以后,坐在座位上,拿出课本,翻开,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他的耳朵里还残留着那首歌的余音。钢琴的声音,周杰伦的声音,耳机里微微的电流声,还有沈与时的呼吸声——很轻,很匀,像风穿过一片树林,树叶在轻轻地响。

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耳机已经取下来了,但他还能感觉到那个海绵套的温度。凉的,但戴了一会儿之后就变热了,变成了他的体温。现在那个温度已经消失了,但他的耳朵记得。

他闭上眼睛。

明天。

明天他还会去天台。

不是因为《晴天》,不是因为天台,不是因为风吹起来很舒服。

是因为那个坐在围墙边、递给他一只耳机、把音量调大了一点、耳朵红得像被火烧过的人。

那个人叫沈与时。

他记住了这个名字很久了。

但从今天开始,这个名字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江寻不知道那个意义是什么。他只知道它存在,像一颗种子被埋在了土里,不知道会长出什么,但它一定会长。

他睁开眼睛,看着教室里的日光灯管。

灯光很白,白到刺眼。

但他的心里,有一个地方,是橘色的。

像天台的夕阳。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