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木森看叶相欢抱着兔子就要上桌,连忙阻止:“欢欢,吃饭就不要抱着兔子了,放下来去洗手吃饭。”
“不要嘛,小兔子也想吃鱼~”说完举着兔子可怜兮兮地看着二哥。
“小兔子只吃菜不吃肉。”
“好吧。”叶相欢撅起小嘴,“那小兔子住在哪里呢?”
沈木森环顾四周才发现,家里压根没有兔子能住的地方,霸天现在都是睡在灶台的干草堆上。
但兔子可不行,这小玩意儿一撒手可能就跑掉了。
他有点后悔把这只兔子带回来了。
叶相逢说:“要不先还把它放到背篓里吧,明天看看能不能弄个兔子窝。”
沈木林:“我明天可以去山上砍点竹子,给它搭个棚子。”
“你还会这个手艺啊,那能不能顺便给霸天也搭一个,它现在还没一个窝,太可怜了。”
“嗯。”沈木林点点头,一个也是搭,两个也是做。
解决了一件大事,叶相逢道:“好了,那咱们就落座吃饭吧,再不吃菜都凉了。”
今天方桌四周都坐上了人,对叶相逢来说,这还是她穿过来一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
沈木森很是开心,哥哥回来,一家人团聚,他盼望许久的画面终于实现了。
饭桌上三道菜,全是大鱼大肉,唯一的蔬菜也就只有笋干了。
沈木林闻着这一桌的菜香,肚子忍不住咕咕叫起来,他也不记得自己多久没见过这么丰盛的菜了。
“来,鲫鱼一人先夹一条,林哥,试试看我做的合不合你口味。”
“好,你也吃。”
鲫鱼进入口中,鲜得沈木林心头一跳,嘴巴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了,肉质紧实,没有一点腥气,还有裹着鱼汤的豆腐,比他之前吃过的多有豆腐都香。
“很好吃。”
“喜欢就好。”叶相逢笑笑,手上忙着给鲫鱼挑刺。
鲫鱼刺又多又小,叶相逢不敢直接给叶相欢吃,怕卡住嗓子,她先把小刺挑走,将鱼肚子上那块最厚实的肉夹到她碗里,剩下的鱼头鱼骨丢到霸天的碗里让它啃。
“吃的时候小心点,不要一口吞下去,慢慢抿着吃。”
叶相欢听话地小口小口吃着鲫鱼肉,吃得美极了的时候还会扭起来,看得叶相逢忍不住笑起来。
吃完鲫鱼,沈木林夹了一筷子鲈鱼,鲈鱼刺少,鲜嫩的鱼肉沾上酱汁,入口即化,好吃到他已经在思考明天可以找沈方他们再要点鱼了。
“阿嫂,这个笋干烧肉好好吃!”
沈木森就着肉汤扒了好几口饭,笋子的干香给猪肉增添了别样的香味。
叶相逢逗他:“那你是喜欢吃这个还是上次做的红烧肉?”
沈木森小脸团成一团,纠结得不知如何选择:“非得选一个吗,我觉得阿嫂做的菜都很好吃。”
沈木林也点点头:“都特别好吃。”
每天能吃到这么好的厨艺做的饭,他现在觉得弟弟胖这么多是应该的。
最后连霸天都吃得四脚朝天,躺在地上,露出圆滚滚的肚皮。
沈木林吃完后主动收拾碗筷,再用灶台余温烧好的热水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
现在天黑的越来越晚了,太阳都下山了,天还没暗。
叶相欢继续搂着她的小灰兔子亲亲摸摸,其他人则坐在门口消食闲聊。
特别是沈木森,今天的话特别多。
在叶相逢面前,他一直都是像个小大人似的,时刻记得哥哥的嘱咐,要好好照顾阿嫂和妹妹。
从未见过他这么生动的肢体和语言。
这样也好,小孩子就该这样无忧无虑。
沈木森和哥哥讲述着阿嫂做了哪些好吃的,阿嫂有多厉害,还去集市上摆摊卖饼,生意有多好,简直是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吹得叶相逢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听到这儿,沈木林对他这个妻子也是刮目相看,没想到她不仅厨艺好还这么会赚钱。
当时要议亲,所有人都说他年纪大了,腿还伤过,家里条件又不好,平常人家不愿意把姑娘嫁给他,上门说的都是一些寡妇或者带着孩子的二婚。
叶相逢不仅是镇上的人,还生得貌美如花,是他当时最好的选择了,如果不是叶相逢迫不得已,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接触得到她。
所以虽然她身体不好,沈木林并没有抱怨或者嫌弃,他想的只是好好给她看病,等病好了就安安稳稳过日子。
结果这次他回来,叶相逢不仅痊愈了,还给了这么大一个惊喜。
就在沈木森说得兴奋时,突然口风一转,忿忿不平道:“但是哥,你不知道,我们才刚赚到钱,就被坏人惦记上了,晚上竟然来我们家偷钱!”
“有人偷钱?”沈木林俊朗的面容沉下来,“怎么回事,你们有没有受伤?”
沈木森将事情完整地描述出来,沈富贵和赵老狗如何潜入家中被发现,蒋芳在他家门口大闹如何被阿嫂制服,然后官差过来把他们带走。
就算听到两人被罚服役两年,沈木林脸色也没有变好,怪不得她们会在家中养狗,原来是因为遇到过这样的危险。
沈木森说到最后,感叹道:“哥,你回来真好,这样我和阿嫂在家中就不会害怕了。”
沈木林愧疚道:“阿逢,小森,我不该离家这么久,是我没保护好你们。”
他出去赚钱本来是想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没想到他们却遭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以后不会再离开你们的。”
沈木林生的一张清冷的俊美脸庞,眉头一皱,更显得眉眼深邃。
叶相逢本来就挺吃沈木林的颜,他再露出这样的表情说出这样深情的话语,更是在她的审美点上乱蹦。
沈木林自认为不是小心眼记仇的人,但别人这样欺负自己家人,他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只是他面上不显,怕吓到妻子:“阿逢,我不在家这段时间委屈你了,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的。”
叶相逢努力按住自己噗通噗通跳的小心脏,宽慰道:“事情都过去了,他们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用放在心上,我们好好过自己的日子就行。”
“嗯。”两人视线不小心对上,又匆忙移开。
“对了,我从安州还给你们带了礼物回来。”沈木林也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去那么繁华的地方,自然不能空手而归。
给叶相欢的是一个巴掌大的布娃娃,有着长长的头发,衣服也可以拆卸下来。
一天收到两个礼物,可给叶相欢开心坏了,“谢谢姐夫!欢欢最喜欢姐夫了!”
沈木森假装生气:“你两个时辰前还说最喜欢我的呢,怎么现在就变了?”
叶相欢的喜欢如同墙头草。
“最喜欢姐夫,最喜欢二哥,最最最喜欢阿姐~”
“哼。”沈木森才不和她计较,“哥,给我的礼物是什么呀?”
沈木林从包袱里拿出一个陀螺,“安州城很多小孩都在玩这个玩具,我便买了一个。”
“吼!”沈木森兴奋地跳起来,接过陀螺就开始在院子里研究怎么玩。
叶相欢左手抱着小兔子,右手抱着布娃娃,跟在后面看他怎么抽陀螺。
沈木林递给叶相逢一个小巧的木盒,打开一看,是洁白的香膏!
叶相逢本身就是干皮,每次洗完脸如果不涂东西脸就会起皮皲裂,原身的香膏已经被她用的只剩个底了,每天只舍得在洗完脸后涂一点点。
对于这个礼物,她可太喜欢了!
“谢谢林哥!”
“你喜欢就好。”
接过香膏,叶相逢想起白天沈木林说的海外船只,她对这个很感兴趣,“你下午说安州码头来的是一批海外的船只,你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沈木林回想了下:“听说是从叫欧罗巴的一个大陆过来的,船上好些人头发是金色的,眼睛是蓝色的,和我们长得不太一样,说话也听不懂。”
叶相逢惊讶,宣朝现在竟然已经和欧洲进行贸易了吗?
“那他们岂不是长得很奇怪?”沈木森一边抽陀螺还耳听八方,接着他哥的话问道,“哥,安州是不是特别热闹,是不是比青河镇热闹多了!”
沈木林点点头:“安州城内有数十万人口,不是青河镇能比的。”
叶相逢:“那些外国人从海外是不是运过来很多好东西?”
沈木林看着妻子好奇的眼神,破天荒说了许多话,描述自己的所见所闻。
“许多东西我见都未曾见过,也不知有什么用处,我听有人说这次运的货里有个巨大的钟,两个人都抬不动,上面的配件都是金子做的,能够准确记下时辰,每过半个时辰就会有金乌弹出来报时。
“哇,好神奇。”沈木森惊叹。
叶相逢以前参观博物馆的时候,也见过以前国外进贡给皇帝的各式各样的时钟,确实都绚烂夺目,巧夺天工:“那肯定很贵吧!”
“嗯,据说被富商花千金买下,送给安州的贵族了。”
嘶,叶相逢听得肉疼,能不能分点钱给她。
“哥,还有呢还有呢?”
沈木森听入迷了,陀螺也不抽了。
沈木林想了想:“听得懂那些欧罗巴话的人说,外国人那里晚上可以不需要点蜡烛,会有个圆圆的像太阳一样的东西,把屋子照得特别亮,不知是真是假。”
叶相逢听到这儿,立刻震惊得睁大双眼。
电灯!!!
不要按现实世界的发展过程来看哦~作者私心想要科技程度高一些,但是也就只是高那么一点点,而且和前期的故事发展没有一点关系,大家放心观看[撒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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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林哥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