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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到神·蒙昧时代 第58章 第四章麋脂

作者:都广建木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07 20:08:22 来源:文学城

不是每个难产的产妇都禁得住恒吾的胎位矫正法,第二名难产的产妇死了,将产妇埋葬时恒吾抱着献哭得稀里哗啦的。

“为何?吾明明那么用力。”

献抱着恒吾安慰。“人力有穷尽。”

“不,吾不认。”

“那汝可以继续想如何让产妇更安全。”

恒吾闻言缓过一点精神。“吾会的。”

产妇下葬的第三日,她生下的男婴因为负责照顾的大崽疏忽,发了烧,第二日就没了,更早出生的那名逆子比第二名也只多活了两日,也夭折了。

部落栅栏圈起来的活动范围里除去屋舍、窖穴外还有公共墓地,但逆子不吉,葬进墓地怕晦气妨碍别的死者,因而两名逆子都被单独埋在部落外面的土地上——也有人建议吃掉,浪费可耻,但没通过,逆子再不吉也是血亲,尽管这年头人均食人族,没事吃血亲还是有点突破大众平均道德水平。

大抵是逆子死去且埋得远远的,顺利带走了部落的不吉晦气,剩下的产妇分娩时偶有波折,但都顺产。

春季死掉的母羊与羊羔、公羊羔大部分进了待产与产后的妇肚子,不计成本的肉食投喂下,产妇们恢复得很快,幼崽们羊乳与母乳混着吃,也一个个茁壮成长,一天一个样。

部落终于渡过最忙的时节,恒吾终于能腾出手整点私活。

*

“狩猎到带崽的母兽必须放走。”

看着对着一头母羊跃跃欲试的恒吾,献眉头紧皱。

“汝不说,吾不说,谁知吾未放走母羊?”

“这不合传统,吾的经历告诉吾,无事莫反传统。”

“吾并非无事,吾有重要的事,且羊这种动物随处可见,猎一两头羊不碍事。”

献还想劝,却听恒吾继续道:“而且汝说经历?听起来汝过去也没少做不合传统的事。”

献语塞。

良久,献问:“汝想做什么?”

“吾想看一看羊胎,不同时期的羊胎,看看它们有什么差异。”恒吾道。“其实吾更想看人胎,别这种表情,吾也知不能随便剖妇腹,所以这不是来找羊了?”

献道:“吾陪汝猎羊。”

*

木矛自投矛器上脱离,用火烤定型过的矛尖锐利如兵,刺入母羊的脖颈,将母羊的脖颈穿透,钉在湿润的土地上。

恒吾赤足艰难的踏过长满植物的湿润土地来到母羊身边,摸了摸母羊的肚子。

“我没看错,果然有孕,且是三十日。”

恒吾一边说一边掏出燧石刀准备剖腹,献赶紧拦住恒吾。

“换个地方,在这很容易引来毒虫猛兽。”

恒吾看了眼周围环境,忍不住叹了口气。

大平原别的还好,就是沼泽湿地与森林实在太多了,几乎看不到干燥清爽的自然土地,这样的环境,猛兽密度可想而知,出门遇到豺狼虎豹是日常。

若只是豺狼虎豹也就罢了,这年头能活到成年的大人就算打不过豺狼虎豹也跑得掉,但湿地走路太不方便了。

献扛起母羊。“走罢。”

“湿地走路真难受。”

“汝可以穿上蹻。”

恒吾摇头。“蹻(qiao)是草编的,不耐磨,一日换一二十双,编都编不及。”

不论是采集还是狩猎,活动的步数都非常惊人,尤其是狩猎,日常活动步数二百千步打底,多则五百千步,莫说草编的足衣,便是兽皮做的鞋都扛不住。

“这倒是,若有什么材料既能穿又比草与兽皮都更耐跑就好了。”献若有所思。

每一份人力很珍贵,不可能敞开了来编织蹻,因而即便有了保护双脚的蹻与鞋,众人也还是更习惯光脚。

恒吾道:“单一的要求很容易,但两个都要达到,吾未见。”

一人穿着蹻一人光脚,很快走到湿地边缘,献见剩下的路程不多,绚丽的青色羽翼展开,一手扛着母羊一手抓起恒吾飞了起来。

恒吾回头看着献的羽翼,明明摸起来有实感,但肉眼所见,双翼仿佛日光编织而成——虽然光的颜色对不上。

献在干燥的地上落下,将母羊与恒吾放下,见恒吾盯着自己的羽翼,问:“看什么?”

“汝之翼似光织成。”恒吾道。“明明摸起来有实感,瞧着却似虚物。”

献道:“可能因为它本就是虚物。”虽然摸起来有实感,但根据光焰的说法,她的羽翼是能量构造的产物,而能量是一种无法通过肉眼凡胎看见与触摸的东西。

恒吾眼眸充满好奇。“怎么说?”

“吾不知,吾也是听旁人言。”

“谁?”

“光焰,一位神。”

恒吾挑眉。

鬼和神是同一种存在,但来历不同,鬼来自人,是死者的更高一级,而神来自自然。

没人见过死者,但鬼和神大家没少见,更没少被祸祸,但献口吻里的那位神听起来没怎么祸祸献。

“可否与吾一说?”

献无所谓的说起自己曾经出海遇到海神发难,误入岱舆的事。

前期是很普通也很常见的随机一群凡人随机遇到一个神被神祸害的故事,恒吾干脆一边用燧石刀剖羊一边听,直到听到光焰给献看胎儿发育过程。

比起懵懂的看到后期才反应过来自己看的什么献,恒吾听了个开头就知道那是什么,她见过几个成形的与未成形的胎儿,不由得追问起每一幅图的细节。

“过去太久,吾只记得大概,更细致的记不清了。”

恒吾满脸遗憾。“罢,吾虽非神,却也有凡人的路子。”

母羊肚腹完全剖开,恒吾取出羊胎,虽是羊的胚胎,但长得一点都不羊,就一团肉块,连羊的轮廓都没有。

恒吾若有所思。“时间不同,羊胎长得也不同,但会随着时间流逝,越长越像羊,最终变成羊的模样,那最初时,羊胎是怎样的呢?”

献推测:“大概是更小的肉块。”

“有可能。”恒吾点头,又来了一句:“羊如此,人呢?”

献:“....汝想做什么?”

恒吾莞尔。“汝不会伤害妇,但部落冲突中....”

献道:“大平原上的部落都是血亲,不会起冲突。”

虽然烛光无法像拂晓一样影响所有部落,且影响一直在持续衰减,大的合作部落群正在解体,取而代之的是由两三个到十几个部落组成的小型合作部落群,但拂晓留下的惯性太强了,诸部之间有什么矛盾都习惯通过努力沟通解决问题,很少发生冲突。

若想浑水摸鱼,只能人为搅浑水。

“吾无恶意,只是在想,更遥远的地方,比如传说中渥热的南方,或寒冷的北方,更宜居的西方,那里的部落之间可会发生冲突?”

不能主动挑起部落之间的纷争,没说不能主动寻找纷争。

献一言难尽的看着恒吾的脸。

虽然长着九成相似且更美的脸,但人与人的本质怎能差异至此?

恒吾将母羊的肚子处理成未怀孕的模样,献又猎了一头雄麋,俩人带着猎物回到部落,将猎物交给留守的人处理与烹饪。

留守的年轻男子皱眉:“怎么又是母羊?不是说了春季尽量猎雄兽吗?”

春季是动物繁衍的季节,猎杀母兽会影响冬季时节的兽群数量,而冬季是部落食物最匮乏的时节。

恒吾面不改色答:“没有遇到雄兽,只遇到她,所幸不是带崽母兽,她运气不好。”

男子:“....母羊的肚子为何是剖开的?”

“吾饿了,取了内脏食用。”

男子一脸我信你才有鬼。“汝牙口真好。”

动物内脏虽然营养丰富,但味道与对牙口的考验程度,从部落里平时弄碎弄熟的内脏都是给崽子们吃便可略窥一二——挑食是不良习性,因此没有长大的幼崽是部落里最不挑食的群体——但恒吾不是幼崽,所以她平日里一口内脏都不碰。

然明白恒吾有鬼也没用,没证据,男子只能让恒吾赶紧滚。

日暮时分部落众人皆归来,一起用肉粥,同时商议起一件重要的事——猎麋。

大河每年夏季都会泛滥,将整个大平原化为汪洋,虽然很少淹到人——智慧生物普遍住在高处,不论河流如何漫流泛滥都淹不到——但也并非没有影响。

大河泛滥后兽群也会躲起来,所以部落需趁着大河还没泛滥,积累足够支撑到大平原恢复平时沼泽湿地时的食物。

麋是大河流域最常见的大型动物,少则百十成群,多则三四百成群,部落猎到一只麋群可以吃小半个春秋。

这样的猎麋活动需要多个大人配合,因此接下来一段时间部落里的大人不能再单独或三五成群的活动,要一起参加猎麋。

恒吾有些遗憾,她还没将羊胎研究透彻呢,但猎麋的重要性她也拎得清,并未唱反调。

猎麋最难的不是猎杀麋,而是找到麋群,困住麋群。

找到麋群不难,大河流域到处都是麋,困住麋群有点棘手,麋的奔跑速度在森林里的动物中能杀进前列,反正人类跑不过。

部落务色好一处山谷,大人们再分组行动,用鼓声与歌声惊吓选中的一支有两百多只麋的麋群,诱导麋群往陷阱里跑。

待麋群进入山谷,大人们堵住谷口,举起投矛器。

瞄准!

投掷!

麋群中的五十多只成麋倒下。

恒吾喝道:“开!”

大人们纷纷向两侧推开,惊慌失措的麋群见到出口,纷纷向外奔去。

“大丰收!”

麋群一走,众人纷纷扑向倒下的麋。

恒吾扫了一眼便心算出结果:“一共五十六只,皆为成麋,肉可供所有人食五十日。”足够撑到洪水退去,若非部落里的盐好储肉的窖穴不够,完全可以将所有成麋都留下来,能吃更久。

众人立时欢呼起来,鬼叫半日将喜悦之情表达得差不多后才冷静下来搬运成麋,这么多麋不赶紧搬走,过会就得在山谷里和豺狼虎豹干架了。

虽然搬回部落里豺狼虎豹也会闻着血腥味过来,还是要干一架,但主场干架与客场干架如何能一样?

众人将五十六头麋通过肩扛、原木车载的方式运回部落,又马不停蹄的将麋剥皮、剔肉、拆骨,皮用草木灰加工成革,肉或放进窖穴或用盐腌起来,骨头与一部分扔进陶罐里炖煮做今日的食物。

处理麋时顺便同两头虎、三头不认识的狼、一群豺干架,死了一个人的同时又增加了部落的食物。

储备好食物后部落一日三顿麋肉,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数日才拿着蚌刀前往山脚。

山脚的田里种着黍,黍从种下到成熟只需八十到九十日,部落在开春时种下,汛期前便可收获。

割下的黍连穗带竿一同带回部落,拿着捆成束的黍在草席上拍打,将黍粒拍打下来,剩下的黍杆则送去做饭的地方当燃料。

黍收完没两日,大河泛滥。

献飞到高处眺望,浩浩汤汤的河水东西南北漫流,覆盖整个大平原,草本植物与低矮灌木皆被洪水覆盖,只一些相对高一些的植物还冒着点尖在水面之上。唯一不受影响的便是乔木植物,生长了数百乃至数千数万春秋的参天树木在洪水悠然而立,身上挂满各色动物,挺拔的身姿都没歪一点,平时是天敌的动物们在树上望着漫流的河水,竟是一派相安无事。

一些乔木比较少的地方,更是如同一面澄澈的水镜,倒映着天空中无边无际的白云,水天一色。

“真美!”恒吾抱着献的腿惊叹。“原来高天之上看洪泛的大地竟如此美丽,可恨吾无双翼。”

献低头看着恒吾。“快掉下去了。”

这家伙已经挂她身上半天了。

恒吾更遗憾了。“那回去罢。”

毕竟带着个人,怕出什么意外,献没像一个人时一样折起羽翼玩自由下坠,而是缓慢的盘旋下坠。

恒吾抱着献的腿道:“虽然很美,但真的被洪蹭到还是会死的。”

献道:“这个时节不会有人下山与水接触。”

“以后呢?”

“嗯?”

“大平原上的人很少,却不会永远这么少,就像大平原东西两边,原本人也很少,但后来人多了才分出吾等来到大平原生活。”恒吾道。“如今人少,大水如何蔓延都没关系,但来日人多了,必定会有人与洪相遇。”

“可以向其它方向迁徙,大地如此辽阔,有很多不受洪影响的丘。”

恒吾闻言想了想,点头。“也是。”

大平原上的人再怎么增加也不可能增加到挤满所有的丘。

洪水过后,部落在山脚没有被洪波及的田里种下粟,被洪波及到的田则用耒翻了一遍,让太阳暴晒。

洪很危险,但被洪淹过的田也会沉积大量淤泥、动植物尸体,经过充分的暴晒,来年种植作物会收获更多。

将粟种下后,大人们划着独木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借着大平原上的泽国水运条件前往下游的日旸之地换盐,一部分操着独木舟在泽国捕鱼猎鼍,增加饮食中的水产成分,一部分前往其它部落帮忙猎巨兽。

献与恒吾亦忙碌起来,一个组织猎巨兽,一个医治伤者。

至冬季巨兽向南方迁徙时,恒吾用柳枝烧水的技艺愈发成熟,药效也愈发稳定。

冬季到来,万物沉积,当然,不包括食物储备不足的部落,仍需疲于奔命。

幸好,恒吾部落属于食物储备足够的部落,只需很少的狩猎,大部分时间都窝在部落里,

秋季与冬季皆是繁衍的季节,秋季怀在崽会在寒冷的冬季出生,妇在产后不会感染,冬季怀的崽则会春季出生,食物丰富,易成活。

结束狩猎巨兽回来,恒吾迫不及待开始研究冻疮药,献则寻自己在春季时就看上的美男,向对方求欢。

美男毫不犹豫答应。

美男的经验很丰富,对如何让欢好的女性感到愉悦非常熟练,体力亦充沛。

虽是初次尝试,但见过的猪跑太多,且跑的猪里还有专门研究这方面的,献的表现比之美男毫不逊色。

俩人皆对彼此很满意,从饭后一直玩到双月高悬才分开。

美男躺在草席上深呼吸,不想动弹。

献艰难的用软得不行的两条腿站起来,踉踉跄跄穿过地上一具又一具交缠在一起的光裸身体,走到火塘另一边。

稚童们大多已伴着大人们的欢浪语睡着,少部分围在唯一的大人恒吾身边围观。

献离开时恒吾还在切割麋肉准备熬煮麋脂,这会已熬出大半罐麋脂,献若回来得再晚些,说不定陶罐里会盛满麋脂。

“熬了这么多油脂?汝真不怕被打。”

恒吾抬头,看到献身上的痕迹。“你去交/欢了?与谁?”

汝熬煮麋脂是否太专注了?

献一指方才分别的美男,才这么一会,美男身上已骑着一个女人,但从女人的模样来看,美男的状态不太好,显然令女人不满意。

恒吾一边从烧水的陶罐里舀水到一只陶盆里一边问:“怎样?是否如吾所言,他非常好?”

献一脸赞赏。“甚好,还有谁也好?”

恒吾兑了些雪在陶盆里,让热水温下来,看向火塘另一边,抬手,精准的在百十具搅在一起的白花花肉/体中指出一个又一个人:“他,他,他,还有他.....这六个是部落里睡起来最舒服的,那两个第一舒服,这个第二舒服....”

献听着感觉不对。“汝怎么这么清楚?”

“吾将部落里每一个男人都睡过,并进行比对发现的,冬日漫长无事,吾建议汝只睡这几个,舒服。”恒吾将陶盆推给献。

献接过陶盆,用布帛沾水清洁身体,一边清洁身体一边看恒吾鼓捣麋脂。

熬煮出麋脂后,恒吾将采集并晒干的植物烧成灰与早些时候捣出的植物汁液按不同的比例掺入麋脂里,再搅拌凝固,每一份麋脂都做了不同的记号,回头找族人进行实验。

每个族人只涂抹其中一种,再根据每个人冬季冻疮的情况判断哪一种更有用。

族人对此一般也不会拒绝。

熬煮麋脂,调配比例,需耗费大量时间,恒吾一直蹲在火塘另一边。

比之恒吾,献则活跃多了,睡一觉恢复了精神,洗漱后一边用朝食一边看向对面。

食物充裕,剩下的日子众人都不准备出门,窝在大室里闲着也是闲着,补觉的补觉,进食的进食,不饿也不需要补觉的已在对面忙活起来。

献从自己睡着时隐约听到的声音判断,从昨日到今日,对面一直都有人在欢好。

当然,比起昨晚,大清早的动静要小一些,虽然满地白花花,但大部分都在补觉,只一小部分在忙活。

献吃饱,用柳枝净齿后准备前往对面。

恒吾忽的递来一小罐麋脂。

献茫然的看着恒吾。

恒吾解释道:“涂手上,身体上,防冻疮,保暖。”

大室里虽然燃着篝火,但也不能让室内温暖如春,不然众人也不会一有精神便欢好,既可以打发时间又可以互相取暖。

献闻言将麋脂抹上,旋即愉快的去找恒吾昨日指给自己的其中一人。

一天一个,将六人都睡过后,献得出结论,恒吾的排序是对的。

既然确定谁最好,献愉快的只和美男睡,脸好活好,

然献占了美男两日后美男不乐意了。

“一直都是汝,吾没法和别人睡了。”

献不解:“吾做得不舒服吗?”

美男答:“很舒服,但吾不愿只与一个女人睡。”

“那汝怎么想?”

美男看了眼献的脸与身材,他对献的脸、身材与技术都很喜欢,但与更多的女人睡才能繁衍更多幼崽。

“吾想每五日,吾与睡一日,剩下四日吾睡别的女人。”

献并不重欲,至少没到每天都要睡美男的地步。“可。”

献回去看恒吾熬煮麋脂了。

恒吾不解:“汝为何不去寻别的男人?”

献答:“吾只吃极美味的,其他人总得不如他。”

恒吾不理解,但见献不参加多人运动了便让献帮自己一起调配麋脂。

恒吾原本预计鼓捣三十日便可调配出足够所有人用一个冬季的麋脂,奈何大人们在涂抹麋脂后开发出新游戏玩法。

麋脂是可以食用的,膏脂就没有不味美的,恒吾往里掺了草木灰与一些草木汁液后,部分麋脂竟透着淡淡清香。

这样的膏脂涂抹在人身上令人情不自禁想尝尝,一尝便情不自禁将人全身都尝了一遍,尝完后人身上涂抹的麋脂也被吃得干干净净。

老娘辛辛苦苦熬煮麋肉调配冻疮药是为了给汝等增加情趣吗?

恒吾气得抄家伙将所有大人揍了一顿,

下手很重,但至少一半人记吃不记打,情不自禁品尝欢好对像身上的麋脂,折腾到四十日累得够呛的恒吾拒绝再给大人们分麋脂,大人要用麋脂便自己熬煮麋脂调配,反正她只给幼崽们分发麋脂,让幼崽涂抹在身上,观察幼崽皮肤的状态。

不再需要负责所有人用的麋脂,献终于有了空闲时间,在美男与一名女人结束欢好后脱下身上御寒的裘越过火塘,越过满地白花花的人体走向美男。

想过献的第一次应该是怎样的,最开始想的是和一个她爱的男人,但后来想想,不对啊。

我写的是言情吗?

不是,既然不是言情,我为什么要在意女主是否忠贞?——不论是双C还是女非男C,就算是后者,女主也是曾经有过别的男人,但以后只有男主一个,且过去也是只有一个,本质上还是没脱出忠贞的范畴,区别是一个一辈子忠贞一个男人,后者则是阶段性忠贞一个男人。

我写的是穿越文,献是一个接受不了多人运动的穿越者吗?

也不是,献是土著原始人,从有记忆起,一年四季都能看到男人女人的裸//体,秋冬季节多人运动也是传统节目,甚至她自己在气候温暖的春夏时节都是不穿衣服的——不要对原始人的羞耻心抱有任何期待——她很自然的任别人看自己的身体,也很自然的看别人的身体。

这种情况下,献在一个最原始的婚姻半偶族婚,半偶族婚是甲乙两个氏族,甲氏族每一个女人是乙氏族男人的妻子,甲氏族每一个男人都是乙氏族女人的丈夫,乙氏族每一个女人都是甲氏族男人的妻子,乙氏族每一个男人都是甲氏族女人的丈夫,两个氏族(也有的不止两个氏族)不与第三方通婚——话说这半偶族真的不是升级版多人运动吗?

这个时代连半偶族都还没影,让献表现出封/建和现代的特质,感觉太奇怪了。

哪怕是阶段性的忠贞,也会非常不原始人。

综上,献在原始公社时代的男女关系还是原始人(混乱)一点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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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四章麋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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