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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成为炮灰讼师 第1章 第一章 巧辩

作者:一点青苔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2-03 11:14:22 来源:文学城

屋外寒风呼啸,刮得糊窗的桑皮纸哗哗作响。

薛令春盘腿坐在榻上,拎起行囊底朝下一倒,两串铜钱摔在事先铺好的蓝布上,发出一声闷响。窗棂嘎吱摇晃,她没去管,低着头一枚一枚地清点起来。

“还剩八百二十文……”

距下个月支付租金的期限还有十日,届时又是多达两百文的开销,加上惯例捐给寺里的香火钱,少说也要40文,这还不算日常吃穿。哪怕吃最粗糙的粟米,一天最少也要花费十文钱。

余下这点钱,她连两个月也撑不过去。焦虑似硕鼠啃噬着她的心,让她很有几分坐立难安。大约是自幼在育幼院长大,亲缘浅薄,背后没什么倚仗,她格外需要金钱带来的安全感。

空气中飘荡着的铜臭味,引来了黑猫墨玉。它灵活地跳上床榻,绕着薛令春转了一圈,伸脚去扒拉那些散落的铜钱。她蹙着眉头,无意识地抓揉墨玉的后脖颈,嘴唇咬疼了也恍然不觉。

近期发生的意外太多,她被磋磨得都有些麻了。

来到这里之前,薛令春是某政法大学大四的学生,已经在律所实习了一段时间。那天,她为一份立案材料忙到半夜,没忍住趴在桌上睡死过去。再睁开眼,人已经躺在这小寺庙的厢房中。

就在她惊疑不定地打量四周时,一个小沙弥端着水盆走进来,一见到她就红了眼圈。

“阿姐,你总算醒了!惠庄师父一直说你没救了,还命我将你裹在席子里丢出去……”

小沙弥又哭又笑,薛令春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被蹭了一身的鼻涕眼泪。为了不惊动小沙弥引来怀疑,她本能地保持缄默。等人冷静下来,她才试探性地问道:“小师父,我可能睡得太久了,脑子有些糊涂,请问你是?还有,这里是哪里啊……?”

“阿姐是病得太重失忆了吗?我是莲生啊,这里是莲华寺的东厢房。”

“莲华寺?”

“阿姐连这个都忘了?”小沙弥十分惊讶,“不说怀远坊,就是纵观整个长安,莲华寺也是小有名气的。”

“长安?”一个意想不到的回答,薛令春心如擂鼓,嘴唇都在打颤,“今年是多少年?”

“景隆四年,十一月。”

景隆四年?她前几天刚看完的那本古早虐文《长安绮梦》,开篇就是景隆四年,会有这么巧的事吗?

“小师父,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阿姐,你告诉过我你姓薛,叫令春。命令的令,春天的春。”

莲生满脸忧虑,眉毛都拧成疙瘩了,但还是有问必答。

薛令春眼前一黑,一下想到书里那和她同名同姓的倒霉炮灰。在《长安绮梦》中,原身“薛令春”是讼师薛茂之女,自幼被当男孩教养长大,长大后继承父亲衣钵,也成了一名讼师。

后来机缘巧合,她遇见原书女主柳清漪,为她打了一场和离官司,结果败诉不说还被判流放,凄惨地死在了去往岭南途中,下线时甚至不满二十。

所以,自己这是穿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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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急促的叩门声,打断了薛令春繁芜的思绪。她和黑猫墨玉同时看向房门的方向,两双猫儿眼都是一般的警惕。

她跳下床,将铜钱拨到行囊里包好,再把行囊塞到被褥下藏严实了,这才起身去开门。墨玉紧跟其后,尾巴高高竖起,像一个随扈左右的侍卫。

门外一人身高六尺,长脸瘦腮,下颌微抬。从薛令春的角度,只看到对方怒张的鼻孔——此人正是莲华寺的知客僧惠庄。

“檀越先前染了风寒,听闻近日已大安,不知下月的月赁可备好了?”

“自然备好了。”

“既已备好,檀越不如现在就将其交予某?再就是这香火钱……”许是瞧见她脸上没了笑,惠庄扯了扯嘴角,唇上的大痦子跟着抖动起来,“檀越别怪某说话难听,许就是檀越心不诚,佛祖生气降下天罚,这才有檀越身上这劫难,您说是也不是?”

说完这番话,惠庄双手抱臂堵在房门口,好整以暇地等待她的回复。

薛令春笑了笑,语气不疾不徐:“先前儿和儿的父亲与贵寺立契赁屋,约定好月赁一月一付。本月月赁,儿月初便已如数支付,与贵寺两不相欠。如今本月尚未过完,您便前来索要下月月赁,这不太合理吧?”

“您索要月赁就罢了,还假借佛祖之名,直言儿不捐香火钱就会招到报应……容儿提醒一句,法师此举恐已犯下《贼盗律》中‘恐吓取财’①一条,按律当杖六十。”

大约是习惯了原身的忍让,乍然在薛令春这里碰了壁,惠庄竟一时无法反驳,只气得两腮鼓起,面色阵青阵白。

“法师打量着儿失了父亲,一介女流不足为惧,那就大错特错,”她敛了笑意,一字一句道,“今后,该付的月赁,到了时间儿自然会付,但香火钱儿就不再给了。我佛慈悲,想来不忍心让儿饿着肚子给祂上供。”

没占到半点便宜,反遭严词敲打,惠庄临离开前眼神很是凶恶。

薛令春懒得搭理他,只是反复摩挲着手腕上的玉镯子,心里有几分踟蹰。

这几日,她持续接收着原身的记忆,补全了许多书里没写过的细节。原身母亲早逝,自幼和父亲薛茂相依为命。三个多月前,父女俩离开老家陕县,到长安讨生活。因无亲眷在此,便先到租金便宜的莲华寺落脚。

岂料,日子还没彻底安定下来,薛茂就得了急病。

为了给父亲治病,原身花光了积蓄,最终还是没把人留住。扶灵归乡后再返回长安,她因悲伤过度病倒,痛苦挣扎了十余日,竟跟着至亲的脚步一道走了。

再然后,薛令春就穿来了。

这玉镯子,是原身的母亲留给她的唯一念想。

她本不该擅动故人遗物,但浑身上下再没有其他值钱的物件,要解决没钱的困境,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活下去,只能忍痛割舍。费力褪下镯子,她拿了一块手绢仔细将其包好,妥善收到怀中。

关好门窗,将防身的弹弓系在腰间,她抱着墨玉一路出了莲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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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过寺门前的两棵老槐树,就到了主街上。她按照记忆中小沙弥的指引,很快找到此行的目标,怀远坊最大的当铺“济物阁”。走进去时,宽阔的厅堂中已有一位女郎在等候。

她背对着薛令春,头上戴着幂篱,身上着湖青色衣衫,远远望去,像春日初绽的柳枝。

“儿这金簪是内造的,依掌事看,可换得多少钱?”

“小娘子莫急,容某细细看来。”

掌事身着靛蓝色描金圆领袍,腰间革带险些要兜不住硕大的肚腹,未语先带三分笑,瞧着是和气生财的面相。他小心地接过金簪,拿在手中上下察看,神色没有多大变化,瞧不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那金簪通体金灿灿的,上头还镶着数颗指头大小的明珠,薛令春不自觉就被吸引了过去。她假借要观赏女郎身旁那座百宝阁上的物件,走到距他们五步远的地方停下,边偷眼瞧那根金簪,边阻止墨玉对一只琉璃碗伸爪子。

大抵有些紧张,女郎微微倾身,行动间露出腰间系着的双鱼玉佩。薛令春余光瞥见,心中一动。

这时,掌事将金簪轻轻放在台面上,对女郎道:“小娘子的物件自然是好的,只是……”他捏着簪尾,指出一处细微的磨损,续道,“小娘子,这内造之物妙在一个‘全’字,有了这点不足,便似美玉有瑕,价格便要拦腰斩断了。本店本小利微,实在给不出高价,某只能出这个数。”

他比了三根指头,神色瞧着还有些惋惜。

“三两金?”女郎挑起幂离,露出一张满月似的脸,语气有些着急:“我这簪子至少值七八两金,一点小瑕疵何至于贬价如此?”

“小娘子此言差矣,您身在闺中,不懂行也是有的,”掌事压低声音,神态诚恳,“来到我济物阁的,无一不是贵客。他们要的是毫无瑕疵的珍品,讲究的是全须全尾的吉利。您这簪子有了瑕疵,在识货的人眼里就成了‘残器’,那是看都不带看的,价格自然一落千丈。三两金,已是某看在它用料十足的份上,给出的实诚价了。”

薛令春见女郎揪住幂离一角,想是不熟悉市场压价的潜规则,有点被掌事说动了,及时出言道:“掌事好利的口齿,您能保证自己字字不虚,没有故意欺骗这女郎吗?”

掌事脸色一沉:“这位娘子请慎言!某行商三十余年,一向诚信待客,从无虚言。”

“那好,据《杂律》所言,‘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②者,方为劣品。敢问掌事,这位女郎的金簪是缺斤短两,还是粗制滥造了?否则您何故将其定为‘残器’,还压价过半?”

见掌事张口欲辩,她加重语气,截断他的话头,“《杂律》有云,‘参市而规自入者,杖八十’③。你欺这位娘子年轻,对行市交易不熟悉,恶意压低金簪价格,这与市井无赖合伙欺诈的行径有何不同?不过是你一人独演了‘参市’之戏罢了!”

“依儿看,不如将坊正请来,将金簪封存送到西市署,请市令依照行市重新评价,若结果依旧是三两金,我等便认栽了。但若评得高价……济物阁的信誉就真的要一落千丈了。再者,‘评价不实’,按律当罚。律法严肃不容挑衅,还请掌事三思。”

薛令春说完,掌事脸色已黑如锅底。女郎反应过来,柳眉倒竖,指着掌事斥道:“你这人好黑的心肝,亏我瞧你生的弥勒佛似的,还信了你的鬼话!”

连着被两个年轻娘子当众损颜面,掌事再按捺不住,挥了下手,便有几个穿粗布短衣的昆仑奴从隐匿处走出,个个状如高塔、凶神恶煞,瞧着就不好惹。

“本店庙小,供不起两尊大菩萨,请吧!”

说着,那昆仑奴便围上来,竟是要将她与女郎强拉出去。墨玉见势不妙,从她怀中直起身子,冲来人厉声喵叫,浑身毛都炸了起来。

眼见不能善了,薛令春将女郎拉到身后护着,一手攥着腰间弹弓,扯着嗓子高声嚷道:“大家伙都来看看!济物阁的掌事压价在前,武力恐吓在后,可怜我们两个弱女子,今日竟遭此劫难!”

女郎从她身后冒出一个头,跟着帮腔:“此獠仗势欺人,做的黑心肝的生意,各位父老乡亲帮忙评评理啊!”

围观的百姓愈来愈多,皆围在济物阁门口指指点点。有那好事的,瞧人多势众,便大着胆子仗义执言。

“嗐!王掌事,您这也忒不讲究了吧!”

“还不是仗着有博陵崔氏当靠山,眼睛生在顶上,如今都公然欺辱起小娘子来了!”

“快!来个人喊坊正过来!”

就在这乱哄哄的当头,一道清冷的嗓音从人群外传来:“何事在此喧哗聚集,阻塞道路?”众人瞧见来者,纷纷为其让开一条道。那人锦衣玉带,面容俊美,抬腿跨进屋内,目光扫过厅堂中的三人,最后落在抱猫的薛令春脸上,眉宇微蹙。

掌事眼睛一亮,当即作揖:“恭迎郎君。”

薛令春闻言,看向眼前这郎君,心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今天还真是什么重要角色都碰到了。

①出自《唐律疏议??贼盗律》:“诸恐喝取人财物者(口恐喝亦是),准盗论加一等;虽不足畏忌,财主惧而自与,亦同。展转传言而受财者,皆为从坐。若为人所侵损,恐喝以求备偿,事有因缘之类者,非。”

②出自《唐律疏议??杂律》:“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六十。”

③出自《唐律疏议??杂律》:“诸买卖不和,而较固取者;及更出开闭,共限一价;若参市,而规自入者:杖八十。已得赃重者,计利,准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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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巧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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