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素在暖气充足的车内出了一身冷汗,她当即叫说到:“停车!我要下车!”
傅斯年不明所以,他前一天刚拍了夜戏,又赶去电视台接她,一路上舟车劳顿此刻头疼得厉害,此刻只能用手揉揉太阳穴:“出什么事了?”
白素十分坚持,提高分贝:“我要下车!”
前面的司机一脚急刹,白素连忙打开车门冲了出去。
车辆疾驰的马路上,一辆大巴紧贴着白素呼啸而过。
傅斯年急匆匆从车的另一侧绕过来,紧紧拽住她的手腕:“突然之间的大马路上你发什么疯!不要命了吗?”
白素一双眼睛血红的,看着傅斯年就像是看见了仇人:“我求求你了傅斯年,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啊!放过我行不行?”
“呵。”傅斯年冷笑一声,“郝小姐是不是想太多了。我不过受你妈所托捎你回家吃个饭。你如果这么不情愿的话,自己打车吧。”
说罢,傅斯年也撩开手来,快步反身回到了车上。
“咻——”的一声,车便开远了。
白素站在马路边,胡乱的抓着头发,像一头爆炸的小狮子。
真的,但凡碰上傅斯年的事儿她就像是心里窝着一团火,根本就没法儿冷静。
“嗡——嗡——”手机开始震动。
“喂,郝安琪,你和我哥快到了吗?”电话那头傅屿声爽朗的声音传来,还有小孩儿叽叽喳喳吵闹的声音。
“我不去了。”白素只说了这么一句,便将电话给挂了。
“喂喂——喂——郝安琪——”
傅屿声傻不愣登得握着手机发呆,有些不相信郝安琪就这么把他电话挂了?
那边郝家妈妈还伸长脖子问:“安琪怎么说呀?她快到没有呀?她可真是的,几个月没见,也不知道给家里来个电话。”
傅屿声握着手机,张了张嘴,一时不知该怎么回话。
J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郝安琪在J市有许多朋友,但白素没有。
她背着包走在城市的街头,第一次,感到了孤独。
她走在城市最繁华的街区,举目四望,到处都是耸立这的高楼大厦,钢精水泥将这个城市牢牢的包裹住,让城市越来越喧闹,也越来越冰冷。
她把手机打开,一个一个名字往下翻,在翻到小夏时,手一顿。
“安琪姐?”那边小夏的声音很意外,似乎没有想到教学结束之后安琪还会打电话给他。
“那个,之前你说,你们工作室在J市对吗?”
“对呀!安琪姐你回J市了吗?”
“呃......你有没有好的声乐老师,能给我突击训练一下?”
“这个......”小夏电话那边,也是吵吵闹闹的。
在这白茫茫一片的天地间,白素恍然觉得,这世上除了她,好像所有人都是成群结队的呢?
“安琪姐我们这边工作室最近刚好在搞活动,你要不要过来看看?声乐老师我们很多,你可以看着挑,嘿嘿,反正你不差钱。”
白素啐他一声:“你把地址短信发给我。”
出租车停在一家名为“小酒馆”的静吧门口。
白素进去时,里面黑洞洞的。零星几桌客人分散坐开来,酒吧的大堂里剧集着一小撮人,白素径直朝那边走去。果不其然,在里头找到了小夏。
小夏倒是显得很意外:“安琪姐,你真的来啦!”
白素笑了:“不是你喊我来的吗?怎么啦?不欢迎啊?”
小夏连连摆手:“不是不是,就是没想到,你真能来。其实——”
白素挑了眉毛:“怎么了?”
小夏:“其实我们这里还缺个主唱,安琪姐你要不要试试?”
白素实在是苦笑不得,心里有很多的小问号,她苦笑着说:“你还记不记得我刚刚在电话里说是要来学唱歌的?你让我当主唱?”
小夏笑着同她打哈哈:“之前真姐给你找了那么好的声乐老师啦,安琪姐你现在不是技巧的问题,你需要的是自信你知道吗?”小夏拿手在面前做了个能量球爆发的动作,“自信!”
白素翻了个白眼:“你是故意坑我来的吧!”
小夏笑着挠挠头:“嘿嘿,咱们这儿不是缺个大主唱嘛!安琪姐我听过你唱歌,真没问题!你只需要再自信一点点就好了!”他拿出大拇指掐着食指的第一个指节,“真的,就再多一点点。”
白素笑着拿手去打他:“我信了你的邪!”
小夏笑着躲,然后把身边人介绍给白素:“这是我们的贝斯手安阳——”一位理着寸头带着耳钉的小哥看了白素一眼,没说话。
小夏嘻嘻笑:“他这个人就是比较闷一点。这是我们的鼓手小胖——”小胖一直坐在旁边,被架子鼓团团围住,此刻他挥了挥手中的鼓棒,白素也笑着同他打招呼。
“至于吉他手,就是我啦——”小夏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很得意的模样。
白素打趣到:“我还以为你是伴舞呢!”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至此,白素的“驻场生涯”正式拉开序幕。
昏暗的酒馆,情人之间低语的呢喃,还有酒精挥发的醉人味道。傅斯年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看见郝安琪。
她海藻似的长发披散着,垂落至肩头,一双眼睛看向众人,迷离又疏远,火红的长裙将玲珑的曲线勾勒,像极了那日在舞台上的模样。
一只勾人的小狐狸。
“哎,斯年,你觉不觉得唱歌那姑娘看着有点眼熟?”同傅斯年一道来的,也是院里一同长大的发小,“那模样有点像安琪啊?”
傅斯年喝了一口酒,淡淡道:“你看错了。”
那人点点头:“也是,安琪怎么可能会跑到这里来唱歌呢!”说着,他画风一转,“最近怎么回事啊,得有大半年没见着她了,前几天咱几家聚会也没见着她人,都是一起长大的,这阵子怎么感觉生乎了都。”一边说还一边冲着傅斯年扬眉毛,“她以前不是天天跟在你后面,像个小尾巴一样甩不掉的吗?这是移情别恋了吗?”
傅斯年皱了眉头:“别乱说话,没有的事——”
那人用拇指和食指摸摸下巴上的胡茬“啧”一声:“这是前半截没有,还是后半截没有啊——”
“当然——”
傅斯年话没说完,忽而台前传来一阵不大不小的欢呼声,一看,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正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赠与台上的郝安琪。
旁边还时不时传来一阵窃窃私语:“这哥们儿都快送了一个星期了吧!”
“那姑娘还没被拿下呢?”
“天天九十九朵玫瑰,够浪漫的啊——”
旁边也有人嘲讽:“这能有几块钱,也就骗骗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
旁边的姑娘不服气了:“你以为谁都像你那么庸俗!哪有女孩子不喜欢花的!我们要的是浪漫!是态度!你懂什么!”
傅斯年突然觉得这杯中的酒,没那么好喝了。
他掏出手机给阿杰打了个电话:“买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送过来,现在。”
作为对鲜花过敏的我,对玫瑰可能有某种情节。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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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