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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隋此生,只一儿一女,他的女儿性子跳脱如兔,这个儿子却恰相反,鲜少有什么情绪。
此番这般言语,和平日里比起来,已经算是情绪过激了。
叶栖说的没错,叶隋之妻仲孙秋桐在驭风都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聪明过人,嫁与他后,三年便学成驭水术,十多年下来,已是翘楚。
他女儿叶芜更是天资卓越,一双阴阳眼可辨天下妖邪鬼魅,灵术在族中子弟中也是名列前茅的,他确实不觉得他妻女会遇险,还是在素来听闻太平的妺燃城。
可此番他儿子难得如此执拗,想是真的梦了什么吧,再加上叶芜预感一向准,此次说不定真碰上什么意外的麻烦了。
即便他发了数道灵息给青冥都认识的几位同僚,可多事之秋,诸事繁杂,旁人就算有心相帮,也得先紧着手上要紧的公务处理好再说。
待到前去帮忙,怕是早过了三日。
他半柱香前传与妻子的灵信还未得到回复,若换作平常,叶芜既已说了三日之期,他此时绝不会有丝毫担心。
思量再三,叶隋拿出一物,道:“此乃疗伤圣药芙茹丹,名贵非常,你爹我上次在邻县被恶妖重伤那次都不舍得用,给你治这区区凌霜鞭的鞭伤,真是暴殄天物。”
话虽一向难听,但叶栖不敢相信地抬眸:“父亲,您同意与我同去妺燃城?”
叶隋摇头:“最近愈发不太平,你终究被我护得太好,对外界一无所知,也罢,这次就当让你去历练一番。我会去信一封,你带些礼去钓泉县你大伯母家,给你那当官的大表哥,他自会带人与你同去。”
钓泉县就在去妺燃城的必经之路上,他那大表哥年过而立,虽在县里任的是咬文嚼字只需动动笔头子的闲散文职,但那手祖传的驭水术却和他爹一样炉火纯青。
何况他府上还有数十个训练有素的府兵,其中不乏几个精英,连那皇都的禁卫也当得。
如此一来,胜算大了多半。
叶栖接过丹药,囫囵吞了,差点噎喉咙眼里,他也不顾,平复了一下便与父亲辞行,疾步离去了。
叶隋少见他这般着急忙慌的样子,不似平常性子,想是那一梦确实可怖。
他那凌霜鞭打在身上,稍重些便可见骨,轻也皮开肉绽,不由让他反思自己对叶栖是不是太过严苛了些,看把他逼成什么样了。
“来人。”
“老爷。”
“把我那凌霜鞭取来,让少爷带着,路上防身。”
大榆伺候惯了他家少爷,三两下便收拾好他外出携带的包裹,交给对方,道:“少爷,马车已经备好了。”
“我御剑,”叶栖将鼓鼓囊囊的包裹收进腰间的纳物锦袋,顿了下,“等等,先送我去西街一趟。”
大榆道:“少爷是要去寻闻望公子吗?他已在大门外等您数个时辰了,怕老爷生气,没敢进来。”
叶栖说:“那我这便走了,你们在家好好照顾父亲。”
大榆忧虑:“少爷,此行山高路远,您自小是我们照看惯了的,不带我们同去,谁来照顾您衣食住行?况且您还伤着,真不再将养一两天?”
叶栖拍拍他的肩:“放心,我无碍的。”
他早已不是从前的他,况且,从前的他那时亦是单枪匹马,彼时叶隋将他关在房中,设下结界,他学院子里的小狗挖洞遁地狼狈出逃,哪里带得了随从。
大榆三杉和他也不同,是普通凡人男子,不会灵术,不会御剑,无法自保,他也不会带他们涉险。
正要出门,三杉不仅帮他拿来了他的栖梧剑,还呈上一物。
“少爷,老爷特地差人将此物送来,让你随身带着,想是让您谨记教诲,在外也要勤勉努力,恪守家规啊。”三杉如是猜测。
泛着浅淡幽蓝光泽的凌霜鞭,带着冷意,沾染了他的血迹,更添杀伐之气。
叶栖淡淡扫过一眼,便也将其收入纳物锦袋中,轻声道:“告诉父亲,我会的。”
谨记教诲,恪守家规。
出门时,不见闻望。
见着叶栖出来,人才从府前的石狮后蹦跶现身,连忙拉着他上下打量一番。
闻望道:“听说你浑身是伤,怎么没见着?”
真乃损友,幸灾乐祸,叶栖就不该即便惹怒父亲,也要为他辩驳。
叶栖一掸衣袖,哼一声:“打人不打脸,伤都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呢。”
“伯父下手也忒狠了,我长这么大就没挨过我爹娘的打。”
“所以你当时提着裙摆拔腿就跑,全然不顾兄弟情谊?”
闻望大声:“是啊!我刚刚那话还有下半句,我这辈子就你爹揍过我!想当年我带你掏鸟蛋时,带你逃学时,带你去比拼全县能吃辣第一人时…...那不都被你爹抓起来吊打。”
“如是说来,说你是狐朋狗友也不冤。”叶栖笑道。
“你说啥?”
“好了,不与你多说,我要赶路了。”叶栖正色道,“父亲已同意我去妺燃城,此事耽搁不得。”
闻望剑一抽,一推他:“那走啊。”
叶栖站原地:“你别去了。”
闻望大眼一瞪:“为什么?说好的一起。”
因为我不想让你再无辜送命,即使这次有人相帮,但昔日惨状历历在目,我怕了。
叶栖将他的剑好生推回剑鞘,颇为语重心长地说:“旺旺,在外不比在临溪县,风餐露宿,无人相护,此行更是危险重重......”
“那又如何?”闻望打断道,“说好一起仗剑走天涯,你却想背着我独行。”
“说到底这是我的家事,与你何干?”
“好啊,叶七七,和我分这么清楚,往日感天动地兄弟情都喂狗了!”
叶栖扶额,忽地灵念一起:“其实有一事,家父偷偷告诉我的。”
“什么啊?”闻望一脸狐疑,“难不成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弟弟?”
“我和小妹是龙凤胎,不是三胞胎。”
叶栖不和他瞎掰扯,道:“咳,是这样,据说星槎学宫的长老明日一早便到临溪县,我瞧你根骨清奇,定是那传说中百万人里都没有一个的灵根圣体,这个机会你要是错过了,岂不可惜?”
闻言,闻望还真被说动犹豫了,兀自咬手喃喃:“真有此事?那确实两难。想我闻家一代商贾之家,而我,闻望,年仅十七便有如此修为,想来确实极有可能有灵根在身,星槎的长老亲临临溪县,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可你是我的好兄弟,芜妹是我的好妹妹,我怎能弃你们于......”
话还没说完,叶栖已经御剑至半空,朗朗声音传来:“放心,我爹已传信给我大表哥,此次我必带着母亲和小妹安然无恙地回来,你等着我的好消息。”
闻望原地踱了两步,还是信自己天赋异禀有灵根,赶忙掐了个诀,将备好的包裹随风传送上去给叶栖。
“记得日日给我报平安,找到芜妹立马告诉我!”他大喊。
叶栖背对着他,乘风御剑,潇洒地挥了挥手。
今日天色本来阴沉沉像要落雨,此时隐隐透出一线天光洒在闻望身上。
“哈!大吉,大吉,”闻望抖抖钱袋子,喜不自胜,“赶紧去买套新衣裳明日穿,要最鲜艳的,定要让长老在人群中第一眼就看到我。”
叶栖之前一直忧心闻望,这下把他打发了,心里安稳多了。
若不是有前世记忆,知道星槎的长老明日便要来,他还真不知道怎么留下闻望。
说来这小子还真是自恋啊,打小还在拿木棍玩的时候,就说自己有灵根,这玩意儿都说成年后才会显现出来,一般人还真看不出来。
叶栖无奈笑笑,又猝不及防地将目光落在自己持着剑柄的手上,只一瞬,便收回了眸光,眼里难掩的是哀色。
钓泉县亦在驭风都,离临溪县驾马不过半日的路程,乘风御剑便更快。
驭风都之人多擅驭风,叶栖驭水术学得不算上等,驭风术也就凑合,他厉害的是,什么都会一点,样样基本功扎实,轻功亦是了得。
如此一来,不消半个时辰便赶到了大表哥家。
他被风吹得凌乱,初春的风更是带点寒凉,但怎也比不过被拒之门外的心凉。
难道他来得太快,大表哥还来不及看父亲的信?
那也不可能,父亲的灵信,又不是邮差送的纸信,不出片刻便能到人眼前,大表哥必看了。
对,他必看了,不然也不会把他拒之门外了。
叶栖对家里亲戚都不太熟,只逢年过节在祖父家见上一面。
对于这个大表哥,他只听说这人平日里端正得很,在外绝不收受贿赂,也算得上是两袖清风,对家人亦是不苟言笑,不多言辞,鲜少分给人一个眼神。
人家性子如此,也无关紧要,可父亲也算他长辈,亲自来信请求。
他不答应也就算了,还把远道而来的自己拒之门外,这就有点过分了。
叶栖来之前是想都没想到,会在大表哥这道家门上就碰壁。
深吸一口气,叶栖挂上微笑:“能否再为我通禀一二,若表哥此时不得空,我稍等会儿也是可以的。”
府上守门的,长得五大三粗,持着根木棍,目不斜视,一板一眼道:“家主说,这三日都不见客。”
好个三日,叶栖暗暗咬牙,面上却儒雅:“听闻表哥素来喜爱饮茶,我带了临溪县的特产夷茶,还有一套家父珍藏多年的粉彩凝香茶具,提了半天生怕碎了,手腕生疼,要不让我先进大厅坐会儿。”
守门的终于斜眼瞟了一眼,鼻腔里似乎不轻不重地哼了一声,叶栖竟听出了点讥讽。
就说这礼太轻了吧!怎么不也得是父亲刚给他那颗疗伤圣药芙茹丹,来个三五颗的啊!
叶隋真抠搜的。
可就算礼再轻,若他的大表哥真似传闻那般,那就算带根鹅毛也无碍。
想来传闻是假,唯他这大表哥目中无人是真。
同这样的人一道,纵使带数十个精英府兵又如何,谈不拢没有默契,恐怕还不如和闻望一起。
叶栖想清楚明白,不再停留此处浪费时间,失神地走上街,有些绝望。
一个人去吗?
此时的他懒于修炼,纵有前世习得的功法,这具身躯可否承受住他那剑气。
回去寻父亲再找人吗?怎么来得及。
况且父亲说的对,他一个县主不在临溪县,若真有什么事,县主都不在......
而他身边那些得力干将都有正经公职,岂能随便调用。
他们亦不像大表哥还培养了些个灵力强的府兵,下人们都如大榆三杉这样,只是些不曾修炼过的普通凡人。
该怎么办,能怎么办?
他无力地坐在街边一隅,手抱脑袋,反复重演上一世妺燃城的一切,思量自己若是独自去的话,怎样才能最快找到母亲小妹。
如此憔悴模样,就如街边一个漂泊无依的乞儿,甚是不起眼。
但落在有些人眼中,却是扎眼的很。
“竹锋长老,我们在驭风都徘徊了五日,都没有收获,明天临溪县还去吗?”
说话的人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书童,旁边人一路上都在叹气,唯有此时高深莫测地捋起了胡须,望着一处,充耳不闻。
待到那小书童再唤他一声“长老”时,他才不紧不慢地说:“想来,九成是不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