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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怪谈 第44章 第 44 章

作者:伽罗三恕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10-27 14:41:02 来源:文学城

回到县衙,李无忧和段青州在书房讨论到天亮,另一边,司徒已经马不停蹄的开始了调查。

流程都是走熟的,勘验、验尸、审问、调查......

汪六被杀的事情已经通过快马北上皇宫,李无忧估摸着,最快三天,最慢不超过一周,他就能收到大理寺的任命文书。

而在这几天内,他们要把案子破了。

让他没料到的是,两件事都落了空。

先说第一件。

案子确实报给了皇宫,可消息一进入大内就石沉大海,别说大理寺,就连段青州,也只是收到了一份简单的指令:

尽快调查,还原真相。

文字间完全看不出汪六此人的重要,更看不到蔡元葳的愤怒,甚至没有督促办案的意思。

八个字轻描淡写的仿佛死的真的是条狗。

如果说第一件尚且算是好事,那第二件就彻彻底底是坏消息了。

经过三天的全面调查,司徒带回来四个字:一无所获。

司徒站在下首,面色颓丧,眼底还有很重的乌青,显然是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当然不足了!

三天,他吃了三顿饭,睡了四个时辰,一把骨头都要熬干了。

熬也就熬了,他早就习惯了,可熬到最后,居然毫无收获,这真是让他十分火大。

司徒声音嘶哑:“大人,春晖坊里的人全部盘查过,没问题。

七名黑衣人隶属于金吾卫,两年前受蔡公公的指示,开始跟着汪六,个个身家清白,没有作案动机。

属下还找到了当晚的打更人,案发前后,他正好在春晖坊附近,据他所说,别说野兽和人,鬼影都没见到一个。

汪六的仇家满天下,结仇最深的,应该是工部员外郎唐如岩,汪六曾经掳走了他女儿,把人弄死了,唐如岩因为和前朝唐太妃有些亲戚关系,这才保住了一条命,后来他就多次扬言要杀了汪六。

还有一个是江湖人,叫郑旭,因为和汪六的属下有些争执,汪六就杀了郑旭全家,据说......死状奇惨。

这个郑旭功夫不低,行踪诡秘,这么多年一直在想方设法刺杀汪六,但都失败了。属下已经派人去寻找这个郑旭了。”

李无忧突然开口:“司徒,你确定,这人叫郑旭?”

司徒一怔,随即道:“不错,据说这人曾经是武当派俗家弟子,在江湖上也算是个人物,所以当初他家被灭门才会如此轰动。”

李无忧的眼前闪过一张苍老的脸,声音有些沉:“这人应当就在长乐。”

司徒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既然要报仇,定然是要靠近仇人的。汪六来长乐三日,那这位郑旭,只怕也已经身处长乐城了。”

段青州猛然抓到一点希望:“那有没有一种可能,他那晚就在春晖坊附近,顺便......看到了什么?”

打更人的一双浊目,又怎么比得上武林高手的火眼金睛?

也许,可能,大概,他目击到了什么!

段青州有些兴奋:“一定要尽快找到这个人!”

司徒面露为难之色:大海中找一滴水本就难如登天,何况,这个郑旭只怕早有提防,想要找出来,谈何容易啊!

“我来吧。”李无忧突然开口。

司徒猛然看向他:“李捕快,你可是认识此人?”

李无忧颔首:“五年前,我在京城救过一个人,那人自称郑旭。当时他伤势很重,且我认出那伤口来源于金吾卫的唐刀,逼问之下,他只说私仇,多的就不肯透露了。”

“你救了他?”段青州忙问。

李无忧淡声道:“没有不救的理由。”

这句话乍听没什么,细想之下,段青州只觉得悚然。

金吾卫是皇家私属,以李无忧的身份,定然是要和他们站在一个阵营中的。而郑旭被金吾卫追杀,正应了那句话:朋友的敌人也是敌人。

所以,李无忧是万万不该救那郑旭的,不但不该救,还应该趁其不备,反剪其手,押送给金吾卫处置!

可偏偏,他不仅救了,还把人放了。

段青州深深看了李无忧一眼:这人,一身官服下装的全是江湖气。

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啊。

段青州压下心头完全思绪:“你准备怎么找?”

李无忧忖度了一会儿才道:“只怕,他已经知道汪六被杀了,但怎么个死法,他应当不知。”

顿了顿,他又说:“如果我是他,定然是要去亲眼看看的,如果灭门仇人的死状不满意,多添两鞭子,甚至挖出去喂野狗,也是可能的。”

段青州倒吸凉气:“表弟,你这......不是,我是说,他这么狠的吗?”

李无忧看他一眼:“以我对郑旭的了解,他应当做得出来。”

司徒却也跟着点点头:“大人,你是不知道......郑旭一家死的多惨,这么说吧,如果说汪六就是郑旭杀的,我都不觉得奇怪,还会觉得他手下留情了。”

司徒一提,段青州也想起来了:“对了,你们都只说郑旭有可能是目击者,怎么都不怀疑他?他不是武功很高吗?有没有一种可能,汪六真的是他杀的?”

李无忧和司徒双双扭过头去,无语。

咱们只爱吟诗作对,游湖跑马的段小王爷不通功夫,他看看这个,瞅瞅那个,最后挑了个软柿子捏。

“司徒,你说!”

司徒轻咳一声:“大人,虽然您不想承认,但恕属下直言,汪六的死法,人力不能为。”

说罢,他又给自己找了个后援:“李捕快,你的功夫即便放到江湖,也是能入浮生榜的,你能做到生撕人的胳膊吗?”

浮生榜,评江湖豪杰武功长短,从少林武当,到游侠散客,无所不包,能入榜者,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李无忧诚实的摇摇头:“不能。”

段青州抱头长叹:“说来说去,还是要扯到鬼的身上!”

段县尉很痛苦,可只能一边痛苦,一边继续战斗。

好在,李无忧赌对了。

因为汪六早已没有家人,又加上尸身已经腐烂,于是段青州打了报告之后,决定在长乐找处地方把人埋了。

这本来计划中的一小环,却没想到出了岔子:

消息散播出去后,长乐百姓纷纷去县衙抗议,说汪六作恶多端,不是个好鸟,要把他的尸块扔出去,有多远扔多远,别祸祸长乐城的风水!

段县尉展现出了官场人的油滑,一转头就把事情捅到了县令案头,一向老谋深算的县令大人却难得没有推诿,雷厉风行的处理了闹事的人。

就这样,案发第五天,被一针一针缝起来的汪公公入土为安了,地点就选在郊外的管家坟场。

而到了晚上,李无忧、段青州和司徒,三个人穿着夜行衣,窝在坟场旁的半山坡上,和夜色完美融合在一起,等着鱼儿上钩。

这一等就是一夜。

段青州自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没受过这种苦,他抓着司徒的胳膊,在他怀里睡得喷香,甚至还有打呼的趋势,被眼疾手快的司徒一把捂住。

司徒余光扫了眼身旁的李无忧,男子趴在坡上,神色如常,毫无倦色,一双眼睛又亮又沉,犹如森林中等待捕食的豹子。

司徒在心中哀叹:同样流着皇家的血,怎么差别就这么大呢!

当然,司徒是绝对不会说自家小主子半分不好的,即便段青州又懒又臭美,做事任性还缺根筋,但仍是他心中最完美的主子,给黄金都不换的!

乱思间,坟场动了。

他拍醒段青州,小声道:“主子,人来了。”

段青州一个鲤鱼翻身,擦了把嘴角的涎水,直直看向山下。

那里,一个人正在挖坟,挖的也不是别人的,正是今日刚刚入土的汪六。

段青州忍不住对着李无忧竖拇指:“表弟,给你记头功。”

李无忧的视线一刻也没有离开山下的人。

那人没有乔装打扮,月色下,他一身藏蓝直襟,身形朗朗如天上明月,却偏偏有一头白发,发髻被高高束起,丝毫不显老态,反而别有一番仙风道骨的味道。

李无忧记得,他今年也不过三十五六的年岁。

“走吧,下去看看。”

段青州和司徒一惊,却见李无忧已经甩了甩衣袍,翩翩然走了下去。

动静自然传到了山下,手拿铲子的人身形一顿,随即就警醒的朝李无忧看去。

一看之下,那人先是一愣,随即就莞尔一笑,叫了声:“无忧兄!”

离得近了,李无忧才觉出这人和五年前的不同:

五年前,他像是被人抽干了精气神的僵尸,颓丧麻木,怀着满腔仇恨,每走一步都沉重无比,可偏偏,他无能为力,既报不了仇,也不敢去死。

现在呢?现在,他嘴角挂着一丝笑意,像个人了。

“亭北兄,别来无恙。”

郑旭拄着铲子,一派闲适,仿佛他不是来挖人家坟,而是来采花。

他也上下打量李无忧,随即笑道:“几年不见,李捕快风采更甚。”

李无忧走过去,在他肩上拍了拍,不经意的一扫,他手中的铲子就到了自己手中。

“别挖了,死的确实是汪六,分尸成六块,腹部被掏空,死状凄惨,县衙仵作花了一个晚上才把人缝起来。”

话音一落,郑旭就噗嗤一声笑了,越笑越大声,最后成了放声大笑,笑出了眼泪,笑岔了气,最后的最后,他身形一软坐到了坟头,吐了口唾沫。

“这么死,真便宜他了!”

一旁的段青州又冲李无忧竖了大拇指,心中暗忖:他这表弟,还真是会揣摩人心,这本事如果用在官场,只怕升迁之路比自己还要顺当!

李无忧没听到段青州内心的叽叽歪歪,他走到郑旭身边坐下。

“是不解气,可就算你把他尸骨挖出来,剁成肉馅包饺子吃下去,也不会舒服的。”

郑旭眼中雾气弥漫,声音轻如微风:“那怎么才能舒服?”

李无忧却说:“你愿意跟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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