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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退婚后我在书院当伙夫 第19章 村中杂事(十九)

作者:呱唧豆儿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03 18:52:26 来源:文学城

傍晚收摊回到林家小院,李四娘放下箩筐便去灶房里生火做饭了。

林乐钧坐在灶房门前,一面想着参赛菜品的事,一面掐着盆中豆苗的黄叶。

谢钰则在他身边,挽着衣袖清洗盆中的萝卜。承蒙刘郎中精湛的医术,他的腿伤好了大半,伤口也已经大致愈合了,只不过面色还是有些苍白。

在林家修养借住这几日,他本就心觉负疚。现在终于能下床走动了,白日里便尽些力所能及之力,做些扫院喂鸡的小事。

夕阳之下,远处的天边飞着几只绘着彩画的纸鸢。

重阳时节秋风至,民间更有踏青放风筝的习俗。

村中的孩童们从书孰归来,一散学便也趁着风起,牵着丝线在山间放起了风筝。

林乐钧单手托着下巴,望着飘荡在天际的红云出了神,心里满是伙夫选拔的事。

眼下这是放在他面前最好的机会,可得用心准备妥善对待。来到古代之后,他做得都是一些农家朴食,定是端不上厨艺比拼这样的台面的。

手上掌握的情报太少……也不知道这书院里平时都有什么吃食,身边要是有个书生可以问问就好了……

书生……

林乐钧灵光一闪,瞥了一眼谢钰,只见他正抿着嘴,动作笨拙地搓洗着萝卜上的泥灰,显然一副从未做过这种后厨杂事的样子。

“谢兄,”他握住谢钰的手腕,“我差点忘了,你也是读书人,从前去过书院吗?”

“书院?”谢钰动作停在空中,对他的问题有些不解,却还是答:“从未去过。”

他自幼便在宫中做皇子伴读,由当朝太师亲自教导,自然是无需长途离家去书院苦读的。

得到回答,林乐钧略有些沮丧。想来书院还是有些入学门槛的,譬如出身高门,亦或者功名在身,就像周翰之那厮一样。

便鼓励谢钰道:“没关系,谢兄这般天赋异禀,再多读几年,总有一天肯定也能入学书院的!”

谁料谢钰听了这话,脸色忽然变了一下。

“我……”

“谢兄!”

林乐钧打断道,又大咧咧地拍了拍谢钰的肩,声色爽亮:“没事儿,我相信你!”

这话却说得谢钰不知该作何反应了。

只能扶额苦笑着回应:“嗯,我会用功勤勉的。”

正在这时,有只芦花鸡蓦地扑腾上前,啄食起林乐钧手中的豆苗,头上长着一撮竖起的白毛,脖子一伸一缩。

他们家的鸡养被得极好,身上的羽毛油光水滑,个个都膘肥体壮的。

林乐钧眯着眼,细细打量着那只胖母鸡。

若是放到现代世界,这可是农家放养的走地鸡啊,怎么做都好吃。蒸煮炖炒,地锅鸡,三杯鸡,手撕鸡,再不济,裹上炸衣给古代人尝尝“KFC”……

想到这里,林乐钧托着下巴砸了咂嘴。

这主意不错……话说回来,还真是有点想吃KFC了。

只顾着吃豆苗的芦花鸡倏地抬起头,瞪着两只金色的圆眼和林乐钧对视了一阵子。

似乎是感受到了主人眼中传来的杀气,它仰头鸣叫一声,张开翅膀连跑带飞地逃回了鸡窝里。

那厢李四娘熬好棒子面粥,该下豆苗进去了。半晌不见林乐钧择菜回来,她便掀起帘子出门看去。瞧见自家儿子忍俊不禁道:

“小宝,那这就是你给咱们择的菜吗?”

林乐钧一愣,低头才发现自己只顾着掐豆苗,竟把枯叶和能吃的部分混在一起了。

“啊……刚才光顾着看咱们家的鸡,有点分神了。”林乐钧解释着,赶紧把盆里的枯叶捡出来。

李四娘笑了一声,“鸡有什么好看的呀?”

看着林乐钧面黄肌瘦的脸,她的笑容忽然有些发僵。

小宝原本就生得瘦,再加上前几天掉进河里大病一场,更是瘦得都要脱相了。

林乐钧捡好枯叶,又舀了一瓢清水在盆中清洗着豆苗。将水倒掉后,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起身却见李四娘面上正一副心疼不已的神情。

“……莫不是这几日吃得太清淡,小宝想吃肉了?”

说实话,打从来到这古代世界,吃肉的次数就屈指可数,林乐钧的确有些口舌发淡。

但家里的情况,他也是知道的。

统共五只鸡,一只公鸡用来报晓,剩下四只母鸡则用来下蛋。李四娘还常将攒下来的鸡蛋拿去镇上卖,少了一只鸡,家里就相当于少了一笔收入。

再说了,面缸里的面粉不过几日就要用尽了,这节骨眼儿上,为了露华书院的伙夫选拔杀一只鸡,结果怎么样还不知道呢,实在是得不偿失。

参加伙夫选拔的事,林乐钧也决定暂时先瞒着李四娘。

她本就爱子如命,加上后来溺水一事,更是格外敏感小心,唯恐自家儿子再出什么事。

今日林乐钧借着如厕的由头与周翰之见了面,再回到五马渡口,就被阿娘拉着细细询问了半晌。

最后是他谎称自己找错了路,这才打消了阿娘的疑心。若是再被她知道自己报名的事,恐怕又会惹得她替自己担心。

不如先暂且不说,等到真的入选了,再给李四娘一个惊喜。

至于两日之后要在比赛上做什么菜,还得再仔细考虑一下。

林乐钧神色沉了沉,转而摇头笑道:“咱家的鸡不是留在过年才杀的吗,那时候再吃肉也不迟。”

李四娘看着面前懂事的自家儿子,心中有些发酸。

黄昏向晚,灶房内炉膛下的木柴发出噼里啪啦的清脆声响。

林乐钧将豆苗下入锅内沸腾的棒子面粥中,色泽青翠的豆苗裹上金黄粘稠的面糊,浓烈的玉米香气伴随着向上翻滚的水汽,咸香四溢。

粥熬煮得火候正好,搭配李四娘凉拌的萝卜小菜,也算是一顿朴素却不失美味的农家简餐。

晚饭后,林乐钧做好了明天要送去船老大客店的春饼。

回到卧房,想起伙夫选拔的事,又愁眉苦脸地趴在炕桌上。

他心中倒是有几个主意,却有些担心拿捏不住这古代人的喜好。

这次的选拔可谓是号召了全城的厨子,想要一下子抓住露华书院夫子们的眼球,迎合他们的喜好,餐食做得好吃肯定是不够的,还得在其中加入一些巧思。

谢钰翻看着周翰之留下的书,再一抬眼发现林乐钧依旧是一个时辰前的姿势,面上一副愁眉苦脸的神情。

“怎么了?可是有烦心事?”

林乐钧翻了个身,眉头依然揪成一团。

“谢兄,你说读书人一般喜欢都吃什么餐食啊?”

谢钰放下书,思索了片刻道:“众口难调,不同人有不同的口味。”

“这倒也是……”林乐钧长叹一口气。转念一想,又重新问道:“那读书人都爱好些什么呀?”

“……琴棋书画?修身养性?”谢钰一脸茫然,实在摸不清楚林乐钧的这句问话所谓何意,这答案往大了说宽泛得很,往细了说又怕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索性直言道:“不知乐钧小郎君问这些做什么?”

林乐钧便将今日他在五马镇上看到告示,打算参加露华书院厨艺比拼的事向谢钰叙说了一遍。

说到最后,还不忘神采奕奕地添上一句:

“谢兄可别小瞧这差事,若是我当上了伙夫,一月能拿五贯钱呢!到时候我和我阿娘就能不愁吃穿了,日子就能越过越好了!”

听林乐钧提到露华书院,谢钰眸光微动,若有所思了一阵。

最后含着笑道:“乐钧小郎君厨艺如此精湛,定能如愿以偿的。”

“一点三脚猫功夫而已,谈不上精湛啦,”林乐钧挠了一下后脑勺,“不过就是这试菜,究竟该准备些什么菜式,我还没有头绪。”

“古今文人,大都爱好附庸文雅,给予寻常事物一些风花雪月的寓意。”

谢钰说着起身,抬手一指窗外的秋月,回头望向林乐钧:“如今重阳将至,你若能以此意象做出一份菜肴,定能迎合书院夫子们的意兴。”

林乐钧若有所思,念着“附庸文雅”这几个字。而后忽然一扫之前的阴霾,转而笑道:“多亏了谢兄!我似乎有些头绪了!”

“何必言谢,”谢钰温和笑道,“若说起来,我还该多谢乐钧小郎君的收留之恩呢。”

林乐钧望着他笑,心里也觉得喜兴。

回想起周翰之那副伪君子真小人的作态,只感叹同样是读书人,怎么人与人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只是谢钰腿伤渐愈,再过不了几日,他就要去投奔祁州城的亲戚了。车马迢迢,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和他见面。

想到这里,不知怎的,林乐钧不由得又添了几分伤感。

夜间,秋雨伴雷,跟下豆子似的,淅沥沥地打在窗棂上。

好在观察着天色,檐下晾晒的茅草与菜蔬都被提前收回了屋里。

林乐钧在外叫卖了一整天,本就疲惫不堪。再加上心头最要紧的烦扰也被消解了几分,这一觉睡得十分踏实。

次日来到五马镇,林乐钧借着去客店送春饼的由头,顺路去街市逛了一圈。

九月初九重阳日,向来有饮菊花酒、登高赏菊的习俗,而秋季则是一年里螃蟹肉质最是肥美的时节。

正所谓菊花黄时蟹正肥,沿街也多了许多叫卖的蟹户,箩筐里装着的活青蟹足有拳头那么大,都是今早刚从河中新鲜打来的。只是价格骇人得很,一只蟹足足三十文钱。

若将菊花与螃蟹相结合,倒让林乐钧想起了一道名菜,菊花对蟹。

先将活蟹蒸熟,剪下蟹腿与蟹钳,掀开蟹壳,再去除不可食用的部分,将蟹摆成菊花的形态。再以一朵菊花作为装饰,搭配酱油碟,便可以端上桌给宾客享用了。

只是这样的做法虽然卖相好看,滋味却略显寡淡,不足以令人口舌垂涎。而且这蟹的价格也是骇人,一只足足三十文钱。

蟹户瞧见林乐钧在附近徘徊许久,身上穿得破旧,两眼只盯着箩筐里的蟹,半晌也不见买蟹的意思。

便黑着脸朝他挥手道:“不买蟹就走远点,别耽误俺做生意!”

林乐钧被这一声吓了一跳,再看日头已是三竿了,何大也等着去送春饼呢。只好挑起担子,又心事重重地去了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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