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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果 第1章 chapter1

作者:芝麻丧丧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24 07:12:52 来源:文学城

二零二六年四月五日,清明。

沈翊霄死了。

每年的清明,本就孤寂的陵园更平添了一分萧肃。男孩被一阵尿意憋醒,刚光着屁股蛋从炕上爬下来,就见着老人已经佝着背穿戴好了衣裳,正悄悄地把钥匙插进锁孔里。

“这天才刚亮,您咋起这早?”

他光着鸟问,炕上被碎花布挡着的木窗正缓缓透进一层淡色的光。

老人没顾着他,那把生了锈的钥匙卡了三四次才解开锁,他把锁从门栓上取下,才弯腰拎过门旁的痰盂放到了男孩面前。

“尿好了擦干净些再上炕,”他轻咳两声,一早上就开始下起了梅雨,清明时节雨纷纷,湿气入骨,浑身不自在:“我去给人开门,很快回来。”

说罢,他拿过挂在门上的另一把钥匙出了门后,又带上了门。

那串钥匙是开陵园小门的。

死者生前是生人时最讲究就是‘面’,生前争脸面、顾体面,死后成一捧灰了,活着的亲人也都要顾全这份体面。要给人开门也都请人家走大门,光明正大请逝者亲人进门,如果不是生前干烧杀抢掠勾当的,哪有让人走小门祭拜的道理?

这段道理他从小听得耳朵都长茧子了,怎么今天这讲道理的人还逾矩了?男孩不满地心想。

他彻底睡不着了,抖了两下擦都没擦就上了炕,掀开碎花布,扒着窗台就往外望。

小门有些锈了,藏在半人高的杂草里,依稀能看见两抹影子。其中一个佝偻着脊背,戴着草帽——是他爷爷。

另一个身影颀长,身段笔直,雨滴浸湿他衬衣的肩头,连带着怀中一大捧香水百合也都蔫蔫的,他抬起被杂草遮挡住视线的另一只手,将一整箱王老吉递给了老人。

男孩眉头一挑。

两人没有过多的交流,男人送完东西,不等提醒,空出的手一下就找到了挂在小门后的表格,利落地签上了自己的姓名。

小门平时不开,登记表都没人用,要不是他从那边掏出来,男孩自己都不知道原来门后还挂着一份登记表。

‘吱呀——’

门发出老旧轴页转动的声音。

男孩双眼直直盯着地上的王老吉,明知故问:“爷,谁来啦?”

“一个认识的。”

“哦,他常来啊?你都认识他了。”

老人弯身拎起他的痰盂,闻言回头瞪了他一眼:“谁会乐意常来这?”

“那他人挺好的,还给你送东西。”男孩‘嘿嘿’两声,直冲着地上的王老吉去,“他以后还来不?”

老人神色凝滞了一瞬,随后把登记表往木桌上一放,端着痰盂出了门:“不来了吧。”

男孩缺心眼,还缺个门牙:“是是是,要没啥事谁乐意天天往这跑,晦气呢......”

阖不实的门缝透进阵阵凉风,他直嘟囔着冷,揣着罐王老吉钻回暖和的被窝里头。风拨弄起张张登记表上泛黄的纸。

年覆岁岁,岁过年年。

日期一页页往前翻,字迹逐渐从秀气变得潦草,最终三年前的第一页静静地被压在最下面。

‘周翊’

周翊。

石碑上纂刻着和登记表上一模一样的姓名。

沈翊霄抬脚走过这条三年来踏过无数次的泥泞小道,临到碑前时脚步一顿。

石碑很简陋,就算不跟别人家比,也还是很简陋。上头什么名讳都没刻,什么前缀都没有,就只刻了躺在这里的这个人的姓名。

姜媚选址选得很好,在陵园小小一角的一颗大树下,夏天不热,冬天还能挡风。

他捧着花的手指泛凉,木讷的神情麻痹了所有的感知,早年见到这处石碑的痛苦和绝望已经如死灰般寂静。

沈翊霄从口袋里摸出烟来,凉风吹着打湿的衬衣终归还是冷的,他用牙咬着烟,又去拿打火机,手指已经僵得泛白,动作都有些不大灵活。

‘啪’

清脆一声,火苗在风中颤颤巍巍,打着抖。

他将烟凑了过去,正要点燃时,风一吹,火苗灭了。

沈翊霄一怔,又重新打了火。

风又吹了过来。

他沉默地盯着打火机许久,蓦然失笑:“行吧,不抽就不抽。”

要说世界上谁最了解沈敬青,那沈翊霄不敢夸下海口。但如果要说世界上谁最懂他,那除了沈敬青没人有资格开口。都说孩子越长大越有父母的影子,在他们这,就是弟弟越长大越像了他哥。

沈敬青抽烟,沈翊霄想学,被他哥拿皮带抽了几下后就老实了。

沈翊霄心知肚明哪有什么牛鬼蛇神,只是恰好树底下风大罢了。但因为沈敬青的离开太突兀,让他总是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容易多想,左脑的思想怒斥右脑,右脑又痛批左脑的想法,天天他就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相互蹦跶,险些要得失心疯。

周遭的风在火苗灭了后就平息了许多,他站在他哥的石碑前,脚步没动,认真且执拗地一点点用目光描摹,像是要将它纂刻进脑海里又像只是在怔怔地发呆。

生前高高的一个人,死后就小小的一处坟。

良久,沈翊霄像留遗言一样,轻声地自言自语:“让我再好好看你一眼。”

风彻底平息了下来,四周静悄悄的。

他双手捧着那一大捧香水百合,上前单膝跪地,小心翼翼地放置在了石碑前。

风又大了,一阵接着一阵,像是有人在刻意挽留什么。但这回沈翊霄走得决绝,连一次回头都没有。

他从小门离开,小门上挂着的登记表已经被人收走。从今天起,再也没有人会往小门走了,守陵的大爷也终于可以不用在为了他连续三年都早上五点起床开门。

上了车后,暖气开到最大,后车座被关在猫笼里的猫主子发出不爽地哈气声。

沈翊霄今天第一次没去哄它,他上了驾驶座后,盯着它好久,直到猫也察觉出不对劲,不再哈气只是警惕地盯着,沈翊霄才开口:“你去了别人家记得要听话,这次再因为洗澡跑出去,就没人会去找你了。”

“喵呜?”

那只被他和沈敬青养的膘肥体壮的三花终于发出了今天的第一声疑问。

沈翊霄面色不改,发动了车,驶离了郊区陵园。

车一路开往市中心,最终停在了一栋别墅区门口,隔着老远沈翊霄就看到了站在保安亭门口的姜媚。

车堪堪停在了离别墅区还有一个路口的停车位上,沈翊霄下车,从后车座上拎起猫包,走了过去。

姜媚只是在睡衣外边套了件风衣,脚上还踩着拖鞋,她搓了搓手,余光正好瞥见沈翊霄拎着猫走来:“翊霄,饭吃了没?这天这么冷,怎么就穿这么点啊?”

她一边拿过沈翊霄手中的猫包,一边就想揽着他往里头走:“我买了包子馒头什么的,你小时候不是最喜欢吃豆沙......”

沈翊霄下意识抽离了被姜媚揽着的手臂,两人皆是一愣。

他斟酌了两下,最终找到了一个拙劣的谎话:“我吃过了。”

姜媚尴尬地将被风吹散的长发别到耳后,点了点头:“那......今天你有事吗?有时间的话,今晚你李叔过生日,我们一起吃顿饭?”

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如今只剩下姜媚,一再推脱面上也实在过意不去,沈翊霄张了张口,正要答应时,却看见了姜媚身后的身影。

现在他名义上的父亲,姜媚现在的丈夫,也是她口中的‘李叔’,李硕沅。他正抱着一个哇哇大哭的男孩,另一只手牵着一个扎着小冲天辫的女孩,不知所措地站在小区门口。

小孩的哭闹声传入姜媚耳畔,她‘哎呀’了一声,朝沈翊霄笑了笑:“你看你叔叔,就不会带小孩。”

随后在自己大儿子和另外两个小孩之间抉择了一会,还是跑了过去将哇哇大哭的男孩抱在怀里轻声哄着。

母亲短暂的犹豫被他尽收眼底。

算了。他在心里轻轻说。

看着面前一家人的样子,觉得自己的到来真的很突兀,他应该回家去,但将猫交给姜媚后,家里就真的没人了。

沈翊霄轻轻攥紧了拳,又立刻松开来。

姜媚跟李硕沅嘱咐了几句,小女孩就提着猫包跟他爸爸和弟弟回了家,姜媚轻轻抓住沈翊霄的手腕,察觉到他手正泛凉,心疼地搓了搓:“这里冷,跟妈上楼吧?”

沈翊霄垂眸往母亲那双保养得当的手上看了眼,李硕沅对她很好,一点苦都舍不得让她吃。他重新抬起眼帘,将手抽了回来,轻笑道:“我今天还有事,没办法了。帮我跟李叔说一声生日快乐。”

“什么事啊,连吃顿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吗?”

“很忙,公司的事。”沈翊霄按开手机,扫了眼屏幕后,就转身离开,“你快点回去吧,这里风大,你身体不好,待会感冒了。”

“欸!翊霄!”

沈翊霄没有回头,他装聋作哑,想像方才在陵园里一样决绝。

“等等!”

姜媚的话被风冲散,沈翊霄不去注意身后,他想:猫托付好了,人也看了,应该就没有......

“你哥给你留了东西——”

猝然,他身形猛地一晃。

本来给自己树立了坚不可摧堡垒城墙的他,在顷刻间,顿然轰塌。他不止脚步停住,而是浑身都僵住了。

路口的绿灯最后一秒消失,彻底变成了红灯,对向车道的小轿车看着一脚已经踩上斑马线的沈翊霄,观察着他的举动,生怕车一开他就冲到面前碰瓷,直到看着他默默收回了脚才发动车辆。

姜媚轻喘着气,手颤抖着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东西。

沈翊霄瞳孔微缩,一早上不改的神色终于有了变化。

静静地躺在女人手掌心的,是一把钥匙。

她将钥匙交到了沈翊霄的手中,随后握着他的手缓缓攥紧,在这个世上唯一一个跟他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好像知道了什么,她的手仍在发抖,语气却很坚定:“你要知道,你哥留下来的东西不多,都在老房子他的房间里。”

沈翊霄:“......”

“你要是想他了......就打开看看,我知道你接受不了,但人都是要向前看啊。就算......就当是为了你哥哥,你也要好好活下去,不要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他最挂念的就是你了,你要是出了什么事,他该有多难过。”

沈翊霄攥着那把钥匙回了沈敬青和他的家,在沈敬青死后,这里只能算作是一栋休息用的房子。

当车停入车库时,沈翊霄才发觉这把钥匙他攥得太紧,深深嵌入了掌心,留下了一道暂时消不下去的印子。这处钥匙形的印子和他左手腕内侧没去干净的纹身一起留在了皮肤上。

他将那串钥匙跟家门钥匙扣在了一块,随后把它们放在玄关的鞋柜上,和另一把孤零零的家门钥匙靠在一块。之后又将手腕上小小一串佛珠取下,放在了茶几上枯萎的玫瑰干花旁。

开好窗通风、扫完地、洗完盘子后,沈翊霄来到卧室,推开了衣柜门,从里头取下单独挂在一旁的白衬衫后,他拿着水果刀,最后看了眼这栋房子。

随后毅然决然走进了独卫。

浴缸里放满了水,他攥着那件白衬衣,抬腿坐了进去。

水立马溢了出来,在流水哗哗声中,他攥紧了那把水果刀。

我错了,他想。

他不该越界的,如果那天没有喝醉、如果那天没有克制不住去亲了他哥、如果他不喜欢沈敬青——

人在濒死的时候心里的恐慌与恶意会不断放大,会没有任何余地地去嘶吼怒骂,去责备那些是是非非,对或错。

饶是他爱沈敬青,他也会去憎恨。

如果不是沈敬青,他怎么可能会变成一个同性恋。

痛苦与无缘由的憎恶已经折磨着他够久了,刀从手腕上一划而过,一切也都结束了。

小区下有个游乐场,小孩的嬉戏声能通过风传入耳中。

在鬼抓人的倒计时里,沈翊霄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我将和你永远埋葬在绵延不尽的满山沃野中,肉身腐烂于淤泥,水天连一色,共候经年。

总是希望得偿所愿,可所愿皆无偿。

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沈敬青车祸身亡。在他走后的第三年,沈翊霄在家中自杀身亡。

新坑快乐~

2025.10.12留~(防止后面改文的时候忘记ozzz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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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chapt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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