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死了。
准确来说,是被住我隔壁一对吵架上头,点燃煤气灶准备同归于尽的情侣炸死了。
听上去很无辜很倒霉,但不用担心,这场意外来的很快,我甚至都没感觉到多疼就死了。然后,在心跳停止的那一刻,我又活过来了......在伦敦地下铁的废弃通道里。
至于为什么说又,是因为这不是我第一次经历死亡了。
自我介绍一下,小女姓李单名一个红字,生于1928年的华夏,推算下,我现在已是82岁的高寿老太太了,但我至今还活着,并且一直保持着20岁的模样。
那是个动荡的年代,到处都在打仗,加上自然灾害,连着好几年家里的农田几乎颗粒无收,父母把所剩不多的吃食几乎都给了最有希望活下去的哥哥,我和妹妹只能就着溪水分食冻的邦邦硬的窝窝头,饿的不行就只去啃树皮、吃泥巴。然后,在20岁那年,我俩上山采蘑菇时不幸卷入一场火拼中,最后双双中枪身亡。
那些人将我和妹妹的尸体匆匆丢进一个天然山洞后便逃离了现场,也就是在他们走后不久,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我居然活过来了!身上的衣服不知为何凭空消失,我就这么□□的躺在湿漉漉的泥巴上。最神奇的是,那枚击中我心脏的子弹不翼而飞,胸口光溜溜的连个弹孔都没有,就连几年前不小心烫伤留下的伤疤也不见踪影。
若不是死亡的感觉太过真实,以及身边妹妹的尸体,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在做梦,或者是我疯了。
我至今没想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是我?我也没有回家去,至于为什么......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就这样,凭着在全国四处奔波和一点运气,我挺过了最黑暗的时期,虽然中途因为各种原因也死过好多次,但每次我都活过来了,在各种不同的山洞里:)
战争结束,华夏迎来了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化逐渐走向透明,这意味着我不能再用老办法来躲避官方的人口普查了。我目前没有将自己捐献给国家用于科学奉献的想法,所以,为避免引起与我做了十多年邻居的怀疑并在他们报警前,我果断拿上棺材本,冲进机场买了张飞往美国的机票,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生我养我近百年的祖国。
那会,我的英文说的磕磕绊绊,于是给自己取了“安妮”这个最常见也最好发音的英文名。虽不得已离开故土远走他乡,但我永远是华夏人,我的心永远与她同在!所以,我美丽又伟大的祖国啊,等那些人都忘掉我后我就会回来的,以我孙女的身份。
我的第一站是美国纽约,因为亚洲人的身份,我在落地的当天就被几个混混拦下,当街遭到羞辱并被抢走了钱包,好在一对善良的中年夫妇路过此地,将我的钱包拿回并赶走了他们,还热心邀请我去他们家里共进晚餐。
我很感激这对夫妇,之后我搬进了同一栋大楼与他们成为了朋友,并在那位丈夫的帮助下进入他所在的医院做起了清洁工。每个月的薪水不多,但足够独身的我填饱肚子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与他们相识的场景,也不会忘记那日清晨,上班途中路过那条河时,亲眼看见那位丈夫赤身**从河中央冒出时的一幕。四目相对的瞬间,我俩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震惊与难以置信。
我们有着同样的遭遇。我不知道这能不能算是一值得庆幸的事,但至少让我明白一件事,我并不孤独。
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我再次收拾行囊,这次在友人的建议下,我来到了他的祖国,英国伦敦。
哦,扯远了,咋们还是继续上一个我对炸死的话题吧。
当意识从模糊变为清晰,眼前的景象从被炸出个洞的天花板变成漆黑的隧道后,我便第一时间从地上爬起来去翻找提前准备的衣服。很好,并没有被路过的流浪汉拿走,也没有被老鼠啃成破布,除了积了层灰看上去脏兮兮的外还能穿,至少比光着身子大摇大摆的走出去,然后被当成神经病抓起来强。
事实证明,虽不会被警察抓走,但我这身脏的和流浪汉差不多的衣服却引起了路人纷纷敦促和厌恶的眼神。我完全不在意,早先年经历过比这更过分的事,我不一样挺过来了吗,只要他们别上来给我一大耳光子或是捅我一刀,那都不是事。
或许晚点可以和远在美国的友人打电话分享我今天的离奇经历,交流下被煤气近距离炸死是个什么感觉。
家是一定不能回的,楼下这会一定围满了消防、警车和围观的路人,我这个样子回去无异于直接撞人枪口上,所以我决定去开在贝克街上的店铺。
当我推开店铺的门,就看见上个月雇佣的华夏留学生吴瑶瑶坐在柜台前玩手机,边打字边发出咯咯咯的笑声,一副少女怀春的模样......我十分怀疑如果有人悄咪咪进入店里拿走橱窗里的展示品,这姑娘可能到下班时间都不一定会发现。
所以我推门的动作刻意加重了几分力道,有些年头的玻璃门随即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在安静的环境下格外突兀,成功引起沉迷电子产品的女孩的注意。
“我的天啊,安妮,你衣服怎么脏成这样!发生什么事了?”吴瑶瑶放下手机快步向我走来,还贴心的抵上一包湿纸巾。
“梅丽莎,我说过多少次了,眼睛长时间离手机太近,久了会瞎的。”
梅丽莎是吴瑶瑶给自己取的英文名,说瑶瑶的拼音从外国人嘴里说出听着很怪,我强调过我是纯正的华夏人,可以说出非常标准的汉语,可这姑娘以“要适应这边的生活为由”坚持要我叫她的英文名。我拗不过她,于是便随了她的意。
“又有新目标了?你上一个男朋友才分手不到一周。”
“还在观察期,他如果各项都合格了,我才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玻璃柜上的手机不间断的发出震动,梅丽莎转身拿起,也不知对面发来了什么,反正她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这次我一定严格把关,我不信我运气会这么背,连着两次遇到渣男。”
嗯,看来这次是个有幽默感,懂得如何哄女孩开心的小子。
虽然现在是21世纪,欧洲这边对待两性关系也很开放,但说实话,我不是很赞同梅丽莎的感情观。即使活了这么久,我骨子里依然还是个保守的华夏女性,觉得男女之间必须慎重慎重再慎重。男人嘛,还是找老实的,会过日子的,最好还得门当户对。
许是我看向她的眼神太过直白,梅丽莎瞬间秒懂我在想什么,叹气道: “安妮,有时候我真觉得你我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我挑眉反问:“哦,那你觉得我像哪个时代的?”
梅丽莎有些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说出口:“像...像我奶奶那个时代的,觉得要找门当户对,最好老实巴交的男人。”
我:“......”
还真让你这丫头说中了,哦不对,严格来说,我比她奶奶年纪还要大:)
就在我准备到里面去换身干净的衣服时,一辆开着警笛的警车从店门前路过,然后熟练的转了个万,最终停在了对面的221B楼前。
梅丽莎瞄了眼道:“哟,大侦探回来了。”
话音刚落,警车后座的门被推开,从里面走出来个瘦瘦高高,有着一头深色卷发的年轻男子。
这男子我认识,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大学一毕业就搬进我对面的221B公寓,做起了私家侦探这种凭运气吃饭的自由职业。
我不清楚这一行竞争是否激烈,一个月能挣多少,但福尔摩斯先生似乎不差钱,每次出门都是坐出租车,穿着打扮也很讲究,给我的感觉是,家里不差钱偏要出来体验生活的公子哥。
我认识他的房东哈德森太太,这位可爱的女士曾来店里挑选胸针时和我抱怨过几句她那位性格古怪到甚至有些匪夷所思的房客。
哦,说到这个——梅丽莎刚来我店里上班时,曾对福尔摩斯先生展开过追求。按她的原话,原本是打算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跨国恋,梅丽莎对此信心满满。可结果呢,在接触不到10分钟,就被对方独特的说话方式搞到破防,侧底断了所有浪漫粉色幻想,回学校物色同龄男孩了。
是的,我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在这之后,我对福尔摩斯先生有了新的了解。
这孩子,的确在某些方面异于常人,准确来说,是个不该用普通人的标准来衡量、定义的人。
“你还没放弃?”
你刚刚不是还准备考验手机那头的人吗?脚踏两只船可不是啥好事啊姑娘,翻船只是时间问题。
“才没有,我承认他的脸符合我的审美,可还没帅到能让我完全忽略掉他的性格。”
梅丽莎低头继续考验手机对面的男孩。“说实话,我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女人能受的了他那种人,他如果不改掉不说人话的坏毛病,这辈子注定是要孤独终老了。”
“说不定他正有此意。”
就在我准备移开视线时,那位福尔摩斯先生许是感觉到落在身上的视线,冷不丁的转头看向我这边。于是,隔着一扇玻璃门和一条马路,我俩四目相对了。
“咦?安妮,他好像在看我们。”
“......我看到了。”
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有些奇怪。
为什么他看向我的那一刻,我会有一种在他面前被扒光衣服的错觉?
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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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