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个月因为工作原因我回大阪,途径小学母校时,我突得玩心兴起给他发了一条信息:[我还留着你金毛的照片呢~]
“金毛”并不是现下对宠物狗的昵称,而是那人熊孩子年代时期去理发店染的一头金色头发。那时候我跟他还不算很熟悉,男女生的区别在小学初始就分的明明白白,两派自然而然就不会有所交集。之所以有他金毛时期的照片,全在于父亲大人为鼓励我发展爱好所买的那台相机,闪闪耀眼的金色头发一出现在我视线之中,顾不得征求当事人的同意我偷偷把他的样子拍了下来。
他并没有及时回我消息,看了眼时间我想他应该是在准备着试镜会。前段时间他事务所的人说是有一部新的舞台剧在招募演员,为了得到个试镜机会他倒是每天都认认真真地练习,痴迷到连饭都吃不及。
在摄影棚中需要将手机调至静音,这是为了避免打扰到模特们的专注,也是基本职业素养。因此,当我结束完自己的拍摄任务掏出手机看眼时间后,我才发现通知栏显示着有两条未读短信。
全部都来自同一人。
我打开第一条,上面写着“大成功(^-^)V”,颜文字符号感染了我让我忍不住轻笑出声。等我打开后一条,他才回复着我的信息:[那我岂不是不能惹到大小姐呀,不然你一个照片就能让25%的日本人看我的黑历史。]
他说的玩笑话其实也并没有太夸张,我在职的杂志社虽不是国内顶尖,但销售量却保证能被四分之一的国人看到,再加上工作这么多年有一定的话语权,加个照片上去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所以我笑咧了嘴,飞快打道:[大小姐回来要吃烤肉,要好生伺候着!PS:恭喜取得角色。]
这一次倒是回得及时,震动声还没响完我就看完了所有文字:“得令。”
02
我跟他是八年的同学,除却国中那三年我读了女校,小学六年和高中的两年,不知是缘分还是什么的,我跟他都神奇地分到了一个班级。但在神奇的缘分之外,是我们交谈甚少的交集。
没办法,那时我一心就想着看杂书玩游戏,闲余时间摄摄影;而他则是从小在各个试镜会穿梭,在舞台上歌舞。
不过幸好我们都有一对开明的父母,不然像我俩这样在功课上不下太多功夫的,恐怕早就被请去吃一顿“竹笋炒肉”了。
“竹笋炒肉”这词是我大学阶段,一个中国留学生同学对他学海生涯的描述,看着他那时抖个不停白着脸的模样,想想就痛。
话说回来,交集如此之少的我们是如何走到了一起,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可当我迷茫地去问他经过时,他又是噗嗬一笑,使劲揉着我的脑袋慢悠悠地说:“妙不可言的缘分。”
03
大阪是我俩从小生活的地方,我们的父母也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很久。可无论我还是他现在都驻扎在东京,为了自己的梦甘愿在这座亚洲最繁华的都市生根发芽,跟家人是聚少离多。
于是商量着这次节日怎么都要回去看看他们,欢乐的时间转瞬即逝,走的那天他妈妈特意留我说了说话,外边收拾行李的父子俩正讨论要不要再塞点东西进箱,而在温馨的房间里我跟伯母在看着某人从小到大的相册。
等翻到一张特别眼熟的照片时我愣了愣,在有些泛黄了的相片上摩挲了很久,有些不可置信地问:“他怎么会有这张照片的?”
这是高二下半年文化祭时我们班的表演活动照,台上的他虽不是中心,但举手投足间的潇洒快乐依旧吸引着我驻足而看,于是鬼使神差间我拍下了他。事后班长问我要整个活动的照片时,因为懒得去一个个翻我将储存卡直接交了上去,连被用了哪些照片我都一概不清。
“健人那孩子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他妈妈看着我痴呆的模样忍俊不禁,“虽说我和他爸爸都赞成他的爱好,但从没想过让他离开关西的。那天他说要去东京,语气固执到孩子爸气得打过去,但健人犟着居然连夜坐大巴去关东,想想还真是胆大。”
这事我知道得并不全面,高二那年我在为了大学奋战书海,只知道某天到教室后,他的座位已经被搬走,从同学的闲言碎语中了解到“纯真少年为了梦想与家人摊牌,坐着夜间巴士直赶东京”这中二无比的事情。
当然,“中二”这一结论在我认真的阐述完后,让健人很无奈地搂住我,道:“以前的确是幼稚过头了。”
04
健人是个俳优,但我还没有看过他出演的舞台剧。一是现在的行业竞争,一个角色往往有很多人去试镜,这导致他的剧目一双手都能数的过来;二是我工作的不确定性,经常会到处跑来跑去地拍摄,等闲下来后却发现早已没有演出供我观看。
所幸最近杂志社来了新人,美名其曰是要锻炼他们,我心宽地放下手中的工作,买了张票没有提前告诉他便跑去看了他的舞台剧。
事实证明舞台剧的确很棒,加上这个系列已经公演了很多次,全场惊叹声连连。因为票买的太晚加上供不应求,我是花了好大力气才买到一张位于中间席位的座位,但这不妨碍我欣赏舞台的目光。
毫不扭捏的动作,声行并茂的台词功底,扣人心弦的剧本……甚者,我心爱的男子在台上站着,眼底的光纵使是后排也能通过大屏幕看清,轻盈旋转、气势磅礴、引人入胜。
‘真是迷人。’我痴痴地想。
谢幕后有安排VIP席别的观众上台有演员握手,当然我并不能插足上前,在离开的时候我一步三回头地往回望着,看见台上笑着与观众们打招呼行礼的健人不禁心想:“他那么好,我值得吗?”
05
我到现在跟他也只是普普通通的情侣关系,但不论是我们同居或者是已经互见家长的事实都能让人以为我俩离领证只差一步。
在一次聚会中我因为喝醉,同事怕我独自回家会有危险,连忙向他打电话告诉地点来接我。等到健人火急火燎地赶来后,我都已经发酒疯疯到在屏幕前手舞足蹈地唱着。
没有过问我为什么突然喝这么多酒,他安静却强势地一把背起我,礼貌道了声谢便带我回家。
喝醉酒的人往往没有理智,我也不例外。不安分的爪子揪着他的卷发,一扯一扯地把玩道:“欺负人。”
他闷声笑着,将我往上提了提继而问出声:“哪里欺负你了?”
“你那么好,让我追也追不到,就是欺负我!”
“抱歉。”健人哑着嗓子对我说:“看来让你不安了。”
但我仿若未闻,将脑袋埋起来嘶声道:“我其实很差劲的,又小气又自私,没事了喜欢宅,看手机打游戏的时间比你还长。我都不知道我值不值得你喜欢了。”
“……嘛,还真是差劲。”“喂!”
“但是呢,喜欢宅没事,有我替你看外面;小气自私也没关系,我的女朋友我宠着;看手机时间长的话,回头我把我照片全放进去,这样不就是看我了吗?”
“笨蛋。”我笑骂,两只胳膊用力地搭在他身上,“快回去了,汗味臭死了……”
趴在他背后的我嗅着男人衣服上的味道,跟影视剧中阐述的不同,没有清新的洗衣粉味,有的只是他因为训练一天外加之前跑急了的汗味,却莫名地让我安心下来。
不要上升到真人!
平行世界的故事!
只为满足一下我对他的花痴之心(口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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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