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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古典架空 > [天行九歌/秦时明月]我除了帅一无是处 > 第46章 第十六杯

连着好几天的药灌下去才终于有了起色,我照着镜子里瘦得削了尖的脸,极忧愁地叹了口气。

早几年在鬼谷的时候,因为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又加上婴儿肥的脸尚未褪稚气,整个人看着珠圆玉润。卫庄还老嘲笑我胖,气得我对着他就是一顿怀中抱猪杀。

后来到了鬼山,吃不好睡不好又长期训练,这才把身材削得尖瘦,睡觉都要被肋骨硌得疼,这才觉得是到了人生巅峰。

再然后就是被白亦非接回了侯府,好吃好喝地供着,虽然时不时免不了被蛊虫咬上几口,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养了回来,至少是一副健康的样子了。

大病初愈,人还是有些憔悴,今日听说行宫里设了宴,红莲又禁止我穿男装赴宴,我便找了平日里替红莲打扮的小宫女,想着把自己也打扮得光鲜一些。

这次来行宫其实我只带了两件女装,还都是简洁的款式,红莲看了之后连连摇头,几乎就要嫌弃我的品味。而后她从她的箱子里拖出一大叠的衣服扔在床上,豪气干云地一手叉腰一手指衣服:“你挑吧。”

我吞了口口水,心中直叹真是财大气粗。

最末我挑了一身逶迤水绿拖地烟笼梅花百水裙,臂上挽了丈许来长的烟罗轻绡,又用稍深些绿色、镶着翡翠的织锦腰带系上。

小宫女心灵手巧,三两下梳好了一个百合髻,再缀上几朵珠花,脑后挂一串流苏,走起路来那流苏也随着轻晃,好看是好看,就是脑袋觉得有些沉。

妆容也为了配合这身浅色衣衫化得十分清淡,口脂与腮红的颜色都不深,可算得上是相得益彰。

红莲挽着我的手笑盈盈:“飒飒穿绿色可真好看。”

我心说人生总得带点绿,生活才能过得去。

等我们两人拾掇完,天色还未完全暗,算了时间还不到开宴的时候,就先去正殿外玩一会儿。

而此时聚集在殿外的人也不少,三三两两在一起说着闲话,见来了公主殿下,又纷纷行礼问好。

“红莲公主今日可真漂亮。”

前方,一点钟方向,前凸后翘肤白貌美,咳咳等等,这不是我的台词。

红莲显然不喜欢这个娇嫩嫩的美人,翻了个白眼就在我耳边道:“胡美人,是个狐狸精。”

胡美人?哦是了,我想起来了,这位胡美人出身百越,其姊便是数日前被人杀死在自己家中的李开的夫人。

我碰了碰红莲的手臂:“哎你别有这样重的敌意嘛,人家可是帮过你哥哥的。”

红莲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我一边向胡美人行了一礼一边小声在红莲耳边解释:“当时你哥哥被囚禁,要不是胡美人在你父王耳边吹了风,才没那么容易放出来呢。”

红莲睁大了眼睛:“当真?”

我点头:“当然当真。”

红莲脸上的表情这才缓和,摆了个颇讨人喜欢的笑,与胡美人道:“原来是胡美人,胡美人才是真的漂亮呢,不然我父王也不会这样喜欢你。”

胡美人掩着嘴笑了笑:“公主殿下说笑了,王上对殿下可才是百般宠爱呢。”

红莲的眼神露出几分得意。

看着她那副神情,我心说小公主就是好哄啊。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公主殿下与妹妹呀。”

再走来一人身材高挑挺拔,又穿着深紫的织锦修身长裙,更显其玲珑有致。那裙子的肩上缀了珠玉挂饰,又是拖地逶迤,雍容有华贵。一副妆容化得妖媚无比,眼角的泪痣盈盈。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我该叫一声小姨的明珠夫人。

红莲与胡美人都不喜欢明珠夫人,红莲倒还好,毕竟是公主,用不得和一个妃子争宠,看不惯便就写在脸上。可怜胡美人,位分没有明珠夫人高,后宫里又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此时也只能摆出一副恭顺温和的模样向明珠夫人行礼问好。

明珠夫人瞟了我一眼,我立刻就道:“臣白飒,请夫人安。”

她盯着我瞧了片刻,施施然地转身离开。

我当然还不会笨到在这种时候乐颠颠地喊她小姨,明珠夫人作为夜幕四凶将之一的潮女妖被安|插在宫中,必然对姬无夜他们有着极大的作用,否则姬无夜他们也不会花那么大的力气将她捧起来。

而据我所知,韩非他们最近在调查潮女妖,尚且没有确切的人选,如若我在这时候暴露了和明珠夫人的关系,不就是明摆着在告诉红莲,明珠夫人就是潮女妖了吗?

虽然我没有向着姬无夜的意思,我不过是怕如果白亦非知道这件事是我捅出去的,一定会不遗余力地打断我的腿。

*****

晚宴办得甚是奢华,差点让人忘了南阳百姓还在煎熬之中。

不得不说人的记忆力真是神奇的东西,它可以选择性地记住一些东西,又可以选择性地在特定的时候遗忘一些东西。

台中央的舞女们扭着葱段般纤细的腰肢,舞步整齐优雅,煞是好看。

就听韩王问起:“胡美人呢?”

我四下一看,胡美人的座上确然空着,也不知人去了哪里。

也无旁人知晓,中途离席本就是失礼的事情,胡美人是妃子又没与人交待,不当是一个在宫里呆了那么多年的得体妃子该做出来的事,韩王的眼角都沉了下来。

我下意识看向明珠夫人,果然见她嘴角扬了得意的笑。我扶了扶额,心说后宫的女人真麻烦,个顶个都是不对付。

舞女换了一批,我本也是对这些莺莺燕燕的舞没什么兴趣,跳一支两支也还能耐着性子看看,一直都跳差不多的,看久了就审美疲劳了。

我掩着脸打了个呵欠,突然就见那群舞女中似乎有一个打扮不一样的。

而那人竟也越看越眼熟,我想了想,那不就是早些时候见着的胡美人么?

此时的胡美人穿了一身碧蓝衫子,袖口做了收紧的样式,裙子也裁得不那么长,刚巧是到脚踝。有些偏棕色的长发全束在了脑后,只留两缕碎碎的短发在脸颊畔。

她手中握了一柄两指宽的细剑,剑柄上缀了几串白玉流苏,一舞动便是环玉叮当,颇有几分清脆悠扬的味道。

哎呀呀,我心说,胡美人不愧是胡美人,这是留了一手呀。

与寻常歌舞不同,胡美人这跳的可是剑舞。想来韩王也看多了那些袅袅婷婷的舞,突然换一支铿锵铮然,倒也别出心裁。

果然,胡美人身段姣好,软中兼硬柔中带刚,一支难度泼大的剑舞被她跳得惟妙惟肖,一柄细剑在手中竟也舞得像那么回事。

又加之周围伴舞的舞女们作势,这一支舞比先前那些都要好上许多。

一舞毕,席上掌声阵阵。

韩王眉开眼笑:“好,好哇。胡美人这支剑舞实在是让寡人大开眼界啊。”

胡美人笑盈盈地施了一礼,娇声道:“能讨王上欢心,臣妾这些天的努力也就值得了。”

“美人实在是有心了,寡人定当好好奖赏。”

“谢大王。”

我又故意去看明珠夫人,她的脸色果然不大好。

我喝了口酒,摇着头心说这明珠夫人美是美,可气场太过强大,又长得修长拔高,远看上去第一眼居然比韩王那中年油腻肥宅大叔还要高,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不由自主的压力。

而胡美人就不一样,身材娇小——emmmm,虽然胸很大——极容易营造小鸟依人的娇弱感,让高大伟岸的韩王对其产生难以控制的保护欲。

呃……高大和伟岸是两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我们暂且不论。

不过好在明珠夫人的地位摆在那里,而她争宠又不是因为真的喜欢韩王,就算韩王宠爱一时不那么盛了,也终归还有白家和姬无夜做靠山,相比没有母族的胡美人倒是好了不少。

当然,后宫女人争宠一向都不是为了喜欢男人而争的——更何况是韩王这种颜值排名吊车尾的。

可怜胡美人的年纪都能嫁给韩非做夫人,却偏偏要听韩非叫自己一声小娘。

如此一想,又觉得韩王实在是暴殄天物。

不行,要再喝一杯酒解解气。

*****

今夜的月亮虽然只有半轮,却也格外地亮。

我依稀记得那后院的荷花池里长了株特别优秀的荷花,我说了想摘下来送给红莲的,于是趁着月色就往后院走。

夜风中也裹挟着湿热,耳畔还有讨人厌的蚊子总跟着我,嗡嗡嗡地叫个不停,惹得我更加心烦。

蚊子这种生物,进化了万万年都没能被灭绝,可见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理论是多么的可恶。

我不耐烦地抬手一撩耳边,想将那些蚊子通通赶跑,却不想赶走了一批又来几只,圈圈绕绕的没完没了。

哎你说,到了水里是不是就听不到蚊子叫啦。

我突然被自己机智的想法秀到,一时间觉得自己聪明地得令人发指,当下就开始拖鞋,准备到池水里去泡一泡。

然而还未沾到水腰间就被人一拦,继而那人将我摔在草地上。

那人的话中有怒意:“你干什么!”

我心说我就是想凉快凉快赶赶蚊子怎么了?

然后我就瞪他,小小的眼睛里有大大的愤慨:“你谁啊?我凉快凉快你也管?”

那人愣了一会儿,才沉声道:“我以为你要投湖。”

我投你妈啊,我身体健康吃嘛嘛香,家里还有数不尽的矿和五百平米的床等着我继承,我投湖干什么?

那人弯下腰,原本是想将我拉起来,凑近我也不知怎么了,就皱了眉头。

“飒飒,你喝醉了?”

“没有啊。”

我就喝了三壶小酒,那酒淡得像水,怎么可能喝醉……等等,我喝了几壶来着?

那人蹲下|身,掰着我的肩膀又让我直视他,片刻,他问我:“我是谁。”

我想也不想脱口而出:“二庄啊。”

似乎是听见那人轻笑了一声,答了句:“是我。”

在浑水摸鱼中发糖

沉迷光遇日渐忘记更文

最后飒飒喝醉啦,记忆有点混乱所以以为自己要采荷花,但是认出是二狗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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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第十六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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