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三个轻重不一的伤员齐齐把耳朵贴在墙上,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显得有些滑稽。
“怎么姓施的没声儿啊?”盛宛君嘀咕一句,感觉自己的耳朵都被压扁了,“琴姐,你听到啥了没?”
邹国琴作为最健康的人,别扭地趴在最底下,还因为难得这样偷听别人讲话有些难为情。摇摇头道,“没,施同志本来就惜字如金。”
如果黎松是根本不表态,那施温方就是永远想用最少的话发挥最大的作用。在他有目的的时候,话还是不少的,只不过平时懒得跟她们说罢了。
邹国琴垂下眼,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好像蝴蝶翅膀。
谢落玉进屋的脚步很是轻快,好像卸下了什么重担,脸上甚至带了一点点微不可见的笑意。
楚秀珍好奇地问,“你在外面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谢落玉羞涩一笑,一只手轻轻按在自己胸前,“没什么,就是天气不错。”
盛宛君一点一点直起腰,把自己挪回床位上趴下,看谢落玉那个表情,就知道她已经被施温方哄好了。
现在谢落玉脖子上,除了她奶奶给的留念——一颗不知道什么木头做成的木珠子,还多了一个施温方小时候的长命锁。为了低调,本来是纯金的,现在改成银包金不说,施家还做了痕迹,显得黑漆漆的,看不出是金属质地了。
这些都隐在衣服底下,只是书中说得很明确。
盛宛君微微扬起嘴角,想到原书中谢落玉“不小心”把血滴到上面,绑定了一个空间,靠着它在黑市里来去自如,发家致富,再也不用看谢家脸色。
而真正的谢家千金是重生者,放弃上辈子痴念不得的施温方,转而珍惜“温柔忠犬”黎松,凭借上辈子的记忆抓住了每一个机会,在开放之后跟黎松一起回城,并一步步打脸偏心的谢家父母和谢家兄长,也算是畅快。
虽然,谢落玉绑定的空间来自谢家奶奶的那颗珠子——按道理来说,其实应该归谢家真千金。
而谢家真千金所谓的“抓住”机会,也抢占了原时间线里其他人的机遇。比如赵慧妮在公社救人得到的工作机会,比如苗思维被全县表彰的多层编织保暖法,比如牛卫新下水救下的赵家小孩,又比如……大队老乡发现的土匪藏宝地。
虽然说人都是自私的,可自己衣食无忧还要抢别人从底层爬起来的机会,吃完整锅饭还要吧唧嘴,盛宛君实在是看不惯。
本来一本书的剧情就已经够多了,偏偏这么多书的主角都混在一起,不出意外才怪。
现在又有她这个不情不愿的剧情工具人,还有个不知道为什么重生的金红芳……嘿,除了剧情点之外,其他剧情完全可以天翻地覆嘛!
在谢家真千金下乡之前,家里的回信先到了。
盛宛君被姥姥在信里狠骂一通,让她有事必须老实交代,不然姥姥亲自杀到东北来打她屁股。随信一起的还有一大包棉花,姥姥自己做的咸菜,小舅和小舅妈在外地买的糕点,还有爸给的几张票和钱。当然,盛兴华的信里又是一通说教,说让她省着点花,家里条件有限,能给的都给了,在外面要自己有个分寸,不要露富。
都是好东西,都是她用得到的东西,都是、都是家里人的心意。
忽略盛兴华的信不谈,起码他是真给钱。盛宛君早就对这个父亲没有太多情感上的期待,这会儿也不失望。
叫苦卖惨能换来东西就好,至于更多的,有姥姥给她。
她没有妈妈关心,可姥姥给的爱,却一点都不少。
盛宛君刚被这些东西激起对家里的想念,就看到金红芳鬼鬼祟祟抱了一个巨大的包裹回屋,立刻出门伸手拉住金红芳衣服,神色不明地打量她。
金红芳一阵心虚,下意识缩脖子,“你,你干什么?”
盛宛君突然想到了什么,松开手,“你把东西放下,有点事咱们单独聊聊。”
金红芳眼珠子转了转,咬定主意不承认这些东西是家里寄的,拔腿就走,企图进屋把门关上。
盛宛君早料到她有着一出,伸脚抵住门,“你放心,是好事。”她伸下巴点点那边,“这些东西,我也不告状。”
她能有什么好事跟自己说?
金红芳还真被她勾起了一丝好奇,扔下包裹就出来,还小心翼翼的,怕一言不合就被盛宛君打。
自从那天盛宛君跟两个男知青动手之后,金红芳就有点怵她,这青春期的小孩就是冲动,也毫无逻辑可言,根本没法讲道理嘛。
盛宛君跟她找了个空旷的地方,两边都能看到有没有来人,才说,“咱们下乡,难道就一直干农活吗?我还有家里寄钱,你妈就算再能贪污生活费,家里也还有个心肝宝贝呢,可不一定顾得上你。”
“我可不信你自愿下乡,一点准备都没有。”
盛宛君意味深长地看着她,打算挖点消息出来。同样是重生,凭啥就主角能大杀四方,她妹(继妹也是妹)凭啥不行?
金红芳一噎,她确实没想过,就想着怎么讨好几个有家底的知青了,现在跟一起搭伙做饭的黎松混熟,等年纪到了想办法结婚,最多再提前学习,大学不一定考得上,大专总得上一个吧?
她干活又不像盛宛君那样干得太细致,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再养个男人不大可能。可人家那家底,也用不着她养。
她都想好了,做饭的时候偷摸抠出来一点跟黎松一块偷吃,打造特殊的情谊,再多创造点相处机会。最好看到虫子、蛇什么的装作害怕扑人家怀里,这不就一下子水到渠成嘛?
还要什么计划?
当然,如果是那个宋维中,那也可以。施温方就算了吧,家庭太好人又狠,不好伺候。
盛宛君还真没想到金红芳两眼一抹黑,咬牙道,“你不会……就打算一直干活在这里扎根吧?我还有可能被捞回去,你难道还想抢我机会?”
碍于不能暴露知道金红芳重生的事,盛宛君只能这么问。
金红芳连连摆手,“不不不,你回去最好了。我待这里就行,我真没想别的。”
那难道她知道这山里的藏宝地,打算等开放之后一夜暴富?
盛宛君狐疑地看着她,突然想到同样是重生,谢家真千金重生之后不想着在城里过好日子,竟然直接下乡来找什么“温柔忠犬”,金红芳这个重生的,不会脑子里也只有情情爱爱吧?
又想到挑做饭搭子的时候哦,金红芳直接选了黎松,最近也时常看到她们俩同时出现。
盛宛君看看周围,确定没有人,才试探着问了一句,“你喜欢黎松?”
金红芳一愣,“你怎么……”她左右环顾一下,着急地问,“你怎么知道?!”
竟然直接承认了!
盛宛君一点都没看出来金红芳哪有喜欢人的样子,明明去年喜欢学校里那个主任的儿子时,根本不是这样。当时那一提到人家,脸蛋通红,眼睛冒星星。哪像现在,就是着急了一点,其实根本不害羞。
就算重生一回,这反应也变得太多了吧?
难道重生还能让人脸皮增厚十倍?
盛宛君眼睛亮晶晶的,就算没有什么机遇,要是跟黎松真成了也行啊!至少乱了一本书的剧情!
“那你抓紧点儿,我看现在这几个女知青都不喜欢他,可马上还要来一个,那可说不准。你赶紧趁来人之前搞定!”
金红芳头皮发麻,“你、你正常点,觉得我痴心妄想可以直说。”
盛宛君猛地摇头,紧紧握住她的手,“我这可都是真心话。是,他们几个是看上去就长得格外好看。可咱们就算长相差一点,那性格、能力也都不差什么。人家大队里的姑娘都能肖想他们,凭啥你不行?”
“我反正觉得你跟黎知青正合适,他内向你外向,他沉默你开朗,他看上去学问挺好的,你干活也挺厉害。你俩大火做饭也挺好吃,搭伙干活没问题,那一起过日子问题应该也不大。”
这回金红芳是真害怕了,伸手摸摸盛宛君额头,“你没发烧吧?伤口没好全吗?”
盛宛君一把拍下她的手,赶紧收敛了一点自己的情绪,说道,“我真觉得挺好,你过得好你妈才不会总想着抢我的。咱们在城里也不一定找得到这么好的对象,你去年喜欢的那个主任的儿子,也就占个家庭好,长得那叫一个磕碜,我都不好意思说……呜,呜呜!”
金红芳被沉睡的回忆殴打,想起那张猪头脸就浑身不自在,赶紧想想黎松的脸洗脑子。她伸手盖住盛宛君的嘴,“好了,别说了,我信你!”
“这事儿你给我烂肚子里,说出去了我跟你没完。”
盛宛君乖巧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放心吧我的妹。妹妹勇敢冲,我在后面给你加油鼓劲儿。跟女主抢男主可不容易,我会默默支持你的!
不过,既然金红芳没想法,那不如找苗思维,或者邹国琴一起。
不说发家致富,起码得让大队稍微富那么一点点吧?
不然连细粮都没地方换。那棒子面里头可是真有棒子,她吃了快一个月,腮帮子都要吃方了!
好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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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 3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