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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好莱坞征服日志 第66章 La La Land(三十一)

作者:虎刺阿加莎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09 12:34:28 来源:文学城

首张专辑刚刚大获成功的摇滚乐队会是什么样?你们享受你们的成功吗?就像是被歌迷、欢呼、赞美、金钱和酒精包围着吗?

在乐队四人间死一般的沉默里,乔琳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前段时间《综艺》杂志的记者采访时问出的可笑问题。

她嘴角冷冷地上挑了一下,心想:“那家伙真的应该看看这里,就知道他的问题有多蠢了。”

乐队内部其实一直埋藏着一个压力源,他们成功得太快了,以至于这些看似被鲜花包围着的年轻人非常担心自己的未来——他们为什么能成功?他们还会继续成功下去吗?他们的音乐是不是有所改变了?他们是不是背叛了做乐队的初衷,距离主流音乐世界太近了?

在乔琳说下一张专辑会更贴近他们自身的声音时,她的意思是更关心对自我的理念和价值观的探索。可问题是,在这个主题上,乐队四个人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太一样。

紫色天鹅绒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乐队?

乐评人粗暴地把他们跟同时期风靡的垃圾摇滚归在一起,称他们是主流摇滚的异类,是另类摇滚。可媒体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在音效技术上又更贴近盯鞋和梦泡,称他们的音乐本质上是“佩斯利地下运动”中酝酿出的迷幻流行音乐的成熟版本,跟同时期的另类摇滚乐队一起杀死了朋克音乐。

乔琳很难反驳他们的结论,毕竟她确实是在新浪潮和佩斯利地下运动音乐中长大的,她想要创作的音乐本意上也确实是对80年代盛行的长发金属之类的摇滚乐的背弃。可她更多把自己看成是音乐风格的探索者,在古典乐、爵士和乡村音乐等多重音乐元素包围下长大的她,很难大声说哪种音乐该死,哪种应该长存。

罗德比乔琳的态度要更专注一点,他非常迷恋英伦入侵时期的节拍音乐,尽管这些音乐事实上在他出生前十年就诞生了,但是他在父母的影响下听了很多很多奇想乐队和披头士的歌。他事实上在旋律和和弦的创作上有点复古主义。

史蒂夫的态度则跟他们两个不同,性格在全队都算得上最温和的他却是更激进的商业音乐反对者,他甚至比乔琳还讨厌枪炮与玫瑰。乔琳常常开玩笑说他跟涅槃在风格上最大的区别就是他写不出类似柯本那样表达“我想杀了我自己”的歌词,他有点愤怒,却还没到绝望这个级别上。

至于罗拉,好吧,全队都知道,罗拉更想做朋克乐队,只是她不想加入没有罗德的乐队。

于是这四个家伙组成了“紫色天鹅绒”,一个名字类似60年代的著名乐队地下丝绒却在音乐制作上差距很大的乐队。就像是一些杂志讽刺的那样,目前来看,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第一张专辑表现出来的音乐风格都很多变,而且他们都有女性鼓手。

有记者写道:“这些孩子显然有着膨胀到极致的野心,可他们的才华似乎只够卖出专辑。同科特·柯本一起出现在这个时期,是这群以折衷主义为原则的噪响小孩的不幸——他们没法改变这个世界,它已经是垃圾摇滚的舞台了。这些中产阶级小孩永远不可能改变世界。”

而乔琳对此的反应是“Fuck him!该死的他以为自己是上帝吗?还是命运三女神?”

可不可否认的是,她确实也担心乐队的前景,他们的起点太高了,似乎很多人都期待他们摔得狠一点。

乐队四人仍然保持着沉默,直到乔琳受不了。

“有人能说几句话吗?我们这该死的是在干什么?吵架也总比在这儿装死强!”

罗拉长叹了一口气说:“乔,我不想跟你吵架,你知道的,我吵不过你的。”

史蒂夫点了点头附和道:“乔,你知道的,你太擅长说服人了,无论是强硬的,还是怀柔的,我们根本吵不过你。”

罗德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well,乔,我没什么要反对的,我喜欢这首歌!我甚至都能想到我们用两把吉他制造立体声的感觉了,我能不能用变调夹?”

乔琳哭笑不得地翻了个白眼,“为什么我感觉我像是一个粗暴的家长?这又不是说你们说些反对我的话,我会把你们打得鼻青脸肿之类的!”

罗拉抿起嘴,不满地抱怨:“我不喜欢跟你吵架,你会哭,然后我会哭……这之后我就停不下来了。”

史蒂夫耸耸肩,“而我没法应付哭泣的女人,特别是两个哭泣的女人,我会崩溃的。我更愿意应付喝醉了的罗德,我可以直接揍他。”

“嘿!这里面有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打我!”罗德不满地大叫起来。

罗拉瞪了他一眼,“你看起来就欠揍,特别是你喝醉的时候。”

眼看话题越扯越远了,乔琳突然有种自己正在带一群幼儿园小孩的感觉,心底原本的尴尬和愤怒不见了,只剩下了疲惫和无奈。

她翻了个白眼想:我永远不需要再养一只猫和一只狗了,看看这群家伙,他们已经够麻烦的了。

她直接站起来大喊:“大伙儿,专注!”

等他们仨停下来抬头看她的时候,乔琳微笑着说:“让我们回到正题,好吗?首先,排除掉别的因素,你们同不同意《哲学家》是首好歌?”

史蒂夫三人同时点了头。

乔琳继续问:“第二,我们都同意第一张专辑的广度已经够大了,因此我们在第二张专辑里要挖得更深,围绕统一的概念展开,对吧?”

史蒂夫三人又点了点头。

“所以,现在的问题在于,我认为我们的下一个概念应该放在人生哲学和自我价值上,我甚至想出了专辑的名字《六尺之下,星辰之上》。可你们觉得我的新歌太像英伦风的经典摇滚了,是吗?或者说,它不够硬?”

罗德立刻插话:“把我排除掉,我不介意经典摇滚,我甚至想在我们的下一张专辑里翻唱Fleetwood Mac的《Landslide》,我爱民谣摇滚。”

罗拉立刻翻了个白眼,“人人都爱Fleetwood Mac,好吗?”

她说完后扭头看向乔琳,“乔,我更愿意你把我们的基调定在《我想在夜晚穿过公园》上,这是来自你心底的歌,也是来自我心底的声音。《哲学家》确实很好,可它太……”

史蒂夫直接补完了她的话:“太迎合听众了。我知道它肯定会火,可这不是我们最想要的东西,不是吗?”

尽管乔琳面对着队友的反对,但是她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都不想聊聊你们自己的歌了吗?”

罗拉和史蒂夫可疑地沉默了片刻。罗德在一旁大笑着说:“乔,瞧瞧你,我们都被你管成什么样了!这两个家伙绝对是忘了!”

乔琳双臂交叉抱在胸前,挑眉盯着罗德问道:“所以你一直没有反对意见,是因为你觉得你的歌更好?”

“技术上讲,我确实有了超棒的曲子,”罗德耸耸肩,“可它还没有词。”

乔琳点点头,扭头看向另外两个陷入可疑沉默的家伙,“你们呢?”

“这个嘛……”史蒂夫露出了一个尴尬的笑容,“它也在等你填词。”

乔琳的目光转向罗拉,而罗拉果然没有辜负她的希望,对她说:“我确实写了一首歌,我认为它很好,你们想听听吗?”

“当然!”

罗拉忍不住尴尬地咽了下口水,她平时甚至都不会给乔琳做和声,冷不丁要她唱歌,她真的有点紧张。她拿起鼓棒,随即给了罗德一个眼神,罗德立刻在地板上坐直身体,开始准备伴奏。

“他们说我应该换掉我的发型,

买点适合我的裙子,

尝试项链而不是鼻钉,

他们说是时候长大做正确的事,

可我只做我想做的事。

我绝对无意变成你的正确案例,

我会弹吉他,唱歌,享受我的威士忌,

如果我刚刚搞了点乱子,我可没有敌意,

可我不会修整我的样子,

我很满意我身体内里的那个孩子,

我不在乎你的意志。

我不在乎,

我真的不在乎,

我完完全全不在乎……”

等罗拉唱完以后,乔琳立刻扑了上去,在罗拉脸上亲了一下。

“天呐,甜心,你太棒了!”

在场的其他人立刻发现罗拉脸红得像个刚煮熟的虾子。她有点不安地提问:“你确定吗?”

“当然!你想唱这首歌吗?我们可以挑一场表演试一下。我本来以为你会写一首非常朋克的歌,可我没想到……”

“是的,我写了一首流行朋克。最初我确实想过写点类似Bikini Kill的歌,你知道我喜欢她们的。可我想了想你的演唱习惯,我觉得这对我们来说最好,毕竟我们在长大的某个瞬间都曾经喜欢过唱流行朋克的乐队,对吧?我的是Generation X。”

“是的,我的是The Dickies,”乔琳笑着点了点头,“而且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歌词,它有点自嘲式的自信感,让我觉得很舒服。它的名字是什么?”

罗拉不好意思地咬了下嘴唇,“我没认真起名,就是《他们说而我不在乎》。”

“有点长……”乔琳摸了摸下巴,“我们改成《他们说……》怎么样?带着省略号的那种。”

史蒂夫快速在纸上写下了“《他们说……(我不在乎)》”,然后展示给其他人看,“这样?”

罗德拍了下手,“是的,那才像回事了!”

乔琳忍不住叹了口气,“我喜欢它,可我不同意把它当成核心,我们不是流朋乐队。不是说我不喜欢流朋,只是,我总是觉得不对劲。”

她本来都在等罗拉反驳她了,可罗拉却点了点头说:“我同意,我们可以有流朋的元素,但我们绝对不是流行朋克乐队。”

“所以……”乔琳观察着队友们的表情。

史蒂夫打了个响指,“我喜欢《六尺之下,星辰之上》这个主题,《哲学家》和《他们说》确实都很好,甚至它们都可以放在A面,我完全同意。可我希望我们这次回归我们的根源,坚持我们最初的样子。”

“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了,”乔琳长长地叹了口气,“你想要我们继续梦幻流行的风格,对吧?”

她有点委屈地抱怨:“可我这次只想扯着嗓子唱歌,我都想好要挑高半个音高唱《哲学家》了呢!”

“你仍然可以把它放进去,”罗德耸了耸肩,“事实上,我觉得史蒂夫是对的,星辰之上这个关键词不就是我们最喜欢的梦幻流行吗?它们很搭。”

乔琳烦躁地抓了抓头,她实际上不想反对史蒂夫的想法,可她没有合适的曲子。

史蒂夫仿佛真的看出了她烦躁的原因,耸耸肩说:“我和罗德还有几首曲子等着你填词呢。”

乔琳这一刻感觉到的不是如释重负,反而是工作的重击。

她长叹一口气,然后骂了句脏话,“我需要来点朗姆酒!”

当然,乔琳不仅没有真的得到酒精,而且还被史蒂夫塞了一堆牛奶。这位照顾妹妹照顾出心得的贝斯手觉得主唱的饮酒习惯正在变成一个问题,决定利用牛奶之类的饮料帮助她降低宿醉的次数。

“这对你的身体有好处,你说不定还能再长高点呢!”史蒂夫碎碎念道。

乔琳一脸嫌弃地接过牛奶,反驳道:“我很满意我的5英尺8英寸!”

“你实际上是5英尺7.7英寸,”史蒂夫忍不住吐槽了起来,“说真的,我们和英国是不是世界上仅剩的使用英制单位的国家?像乔这样的身高,别的国家的人只需要说172厘米就行了!十进制才是完美的,它在数学上更漂亮!”

“因为我们是美国人,”罗德躺在沙发上开玩笑,“我们讨厌跟别人一样,我们以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

乔琳一边喝着牛奶,一边拖长音附和:“确实,我们是自以为被上帝选中拯救世界的傻瓜。”

“《美国傻瓜》,”罗拉接过话头,“总该有人以这个为题写首歌吧!”

“也许呢!”乔琳笑着耸耸肩,然后把牛奶一饮而尽。她扭过身子把杯子递给史蒂夫,问道:“我们今晚的计划是什么?”

罗德抢答说:“找间酒吧,喝醉,打会儿台球,认识些陌生人,或者不认识任何人。”

乔琳随手抓起一张废稿捏成了纸团扔到他头上,“你要把我无聊死,是吗?”

罗德抓住了那个纸团,并且把它精准地扔进了垃圾桶,“Oh,yeah!球进了!”

乔琳翻了个白眼。

史蒂夫笑着说:“那你感兴趣跟Duran Duran的人见面吗?唱片公司的人说今晚他们会过来,为他们的巡演开会。”

“我得承认,我曾经很喜欢约翰·泰勒的样子,可他现在已经结婚了,还有一个女儿!”乔琳遗憾地叹了口气,随即又想起了一个问题:“我们是不是要跟他们一起巡演?”

已经把巡演日程都记下来了的史蒂夫回答:“只有在丹麦的那一站,我们有点算是为他们开场,但我们基本上是平分表演时间。那是个电视节目。”

“那其他时间谁跟我们一起巡演,只有我们?”

“嗯……有一部分时间我们跟一个英国乐队一起,他们叫做……Blur,对,Blur。他们好像有新专辑要做宣传,可他们会为我们开一部分场。”

史蒂夫以为乔琳不知道这个乐队,可他立刻就听到她惊讶地问道:“那个有首歌叫《There’s no other way》的乐队吗?”

“是的!你知道他们?”

“那是首还不错的歌,”乔琳皱起眉头,“可我以为他们主要是个流行乐队。我们为什要跟流行乐队一起巡演?”

“我不知道,”史蒂夫挑了挑眉,“我认为他们应该不是个流行乐队,但这事是哈利安排的。”

乔琳皱着眉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六尺之下(six feet under),在传统英语国家里6尺是坟墓的深度,因此这个词就是入土或者过世的委婉语。

《他们说……(我不在乎)》,歌词仿写自 Weezer《Prok and Beans》。不过《Pork and Beans》是强力流行Power Pop(也是摇滚的子风格),而且我觉得更偏流行(狭义的流行),但绝对算是很典型的Weezer作品。(其实强力流行这个类型在英美理解不太一样,充分证明音乐风格其实不是泾渭分明的,很多时候就是个标签,但是不重要啦~)

这部分写了一些关于乐队内部分歧的内容,以后不会再写这么多风格了,可能会造成一些阅读障碍吧……

说起来,21世纪以后的当代摇滚实际上各类风格是趋于合流的。尽管确实还有不少人在坚守自己的风格类型,但毕竟互联网之类带来的传媒介质和全球化之类的当代环境已经彻底影响了音乐产业和音乐人的生存形式,像更古早的明确的类型划分也就越来越难区分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90年代可以说是流行音乐风格(广义的流行)最后的巅峰时刻,从此以后至今的音乐风格之间的区分度会越来越不明显,甚至趋同。至于各类回潮运动嘛,怎么说呢,音乐有的时候跟时尚很像的,就像是千禧年的Y2K风格前段时间又火了一把hhhh

另外,一首歌其实往往会混很多种风格,而风格很多时候是由伴奏决定的,比如是不是摇滚三大件鼓贝斯吉他,是不是加了其他配器,如何编曲铺排,使用什么样的效果器和技术之类的。再者就是它关心的主题也会影响它的分类,有一些分类本身其实更多是文化属性上的而非音乐属性上的。一个乐队的风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往往会不断演变。(实际上有点像是贴标签,乐队本身可能会有不同看法,但是标签已经贴上了,你们自己受着吧)

不过我不是专业的,也不算摇滚死忠,再加上我从小乐理学得就很差而且已经自我放弃了,如果有不同见解请大家友善互动~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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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La La Land(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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