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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好莱坞征服日志 第125章 The Escape(二十)

作者:虎刺阿加莎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09 12:34:28 来源:文学城

看着诺埃尔乖乖地吃掉甜点后,乔琳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她眨眨眼,笑着说:“瞧,这不是很简单吗?”

诺埃尔则无奈地摊了下手,表示投降。

两个人看着对方,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笑完了,乔琳忍不住提起了前段时间绿洲闹出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你们现在是典型的摇滚坏小子了,不是吗?”

诺埃尔撇撇嘴,“没法反驳。但我不是个坏人,你知道的吧?”

乔琳挑了下眉,“不,我不知道。我怎么能知道?”

诺埃尔蹙起眉,“Birdy!”

乔琳轻巧地耸了下肩,“Noely,别总是一副生气的样子,我说过的,你笑起来的时候比较可爱!”

诺埃尔无奈地摇了摇头。

她继续说:“所以那些破坏酒店房间和打架之类的事都是真的了?还有你眼睛旁的这个印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打架打的吗?到底是谁打的罗德,害得他戴了好几天墨镜?”

诺埃尔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轻轻用手指摸了下自己眼角的疤后说:“上个月在纽卡斯尔演出的时候,有个神经病上台给了我一下子,他手上的图章戒指立刻划伤了我的眼角,我不得不用我那把Les Paul吉他自卫,该死地把我的吉他都毁了!”

“天呐!伤得很重吗?”

“缝了5针,不过没什么事。就是那把吉他,是约翰尼·马尔借给我的那把!”

乔琳有点难过地皱起了眉,“我猜约翰尼不会介意的!你没事就好!你们怎么都跟眼睛过不去呢!”

“那倒是,约翰尼很酷,他又送给我一把新的,他给我写了张纸条,说新的吉他更重,下一次要是再遇到那家伙,肯定能给他脑袋上开个窗!”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你们啊!”

她又转回了正题:“所以到底是谁打的罗德?”

“不知道!那晚上真的见鬼就是一团乱麻!我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就打起来了,那群该死的Primal Scream的家伙逃过了指控,倒是让我们留在那儿!见鬼的c—*!”

“诺!”乔琳翻了个白眼,“别在我面前说那个词!”

“这个词怎么了?”

“就是别!这是个见鬼的文化差异!你们英国人可以说它,我们不行,它是最冒犯的了!”

诺埃尔翻了个白眼。

“那酒店的事呢?”

“那不怪我!是利亚姆和Bonehead!我该做什么呢?利亚姆和我有根本性的观点冲突!”

“像是什么?”

“我认为乐队的重点是音乐,我们可以做任何有趣的事,只要先把音乐做好!可利亚姆总觉得摇滚就是生活方式,他要做任何他想做的事,音乐只是其中一部分!”诺埃尔重重地叹了口气,“他是个大男孩了,对吧?我不能再像他小时候那样管他,对吗?何况他从来就没听过管教!”

乔琳叹了口气,“我真是不明白,态度是一回事,真的伤害到其他人是另一回事!摇滚是关于自由思想的,不是足球流氓主义!”

她现在学会了英国人总说的hooligan和Hooliganism这两个词,然后不怎么高兴地发现她被这两个词包围了——新朋友诺埃尔,显然被报纸定性成hooligan;男友戴蒙,显然也被报纸定性成hooligan,唯一的区别是他的hooligan前面有intellectual这个定语,可“智性流氓”会让“流氓”这个词更好听吗?

或者更讽刺地说,她现在是生活在足球狂热里了吗?天知道她根本对足球没兴趣!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诺埃尔无奈地说:“利亚姆做事看不到后果,你明白吗?”

“你呢?”

“我?我没比他好到哪里去,我们是兄弟,不是吗?”

诺埃尔开始想要掏烟,乔琳看了一眼收银台旁边的禁烟标志,拉着他离开了店铺。他们两站在街边,各自点了一支烟,也顺势换了个话题。

“Birdy,你是怎么适应这种人们天天都想拍你照片的生活的?”

“我也不知道,我猜,当你的银行账户里的数字足够多的时候,你也就适应了吧?你知道的,这是这份工作带来的,你非得忍受它不可!”

“酷,听起来很有道理!何况你正是那种应该多拍照的人!”

“为什么?”

“你难道不知道你到底有多漂亮吗?我会买任何你的脸印在上面的杂志!”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

“我是认真的!”

“谢谢,盖勒格先生!”

诺埃尔被她这个称呼逗笑了,“你听起来像是就业中心那个接电话的官员,他烦我烦得要命,还得被迫搭理我。”

“就业中心?”

“一种英国的玩意儿……当你太穷不得不领救济金的时候,你得听他们的安排,尽快工作,特别是你早上被妈妈从床上拉起来,她会冲你喊,你这个懒鬼,快去找份工作的时候!因为乐队不算是真的工作,你懂吗?”

“哦,你在加入乐队前做过什么?”

“在一个乐队当随团人员。事实上,工资还不错呢,一周有350磅,还有数不清的免费啤酒和薯片,跟着他们在全世界巡演了两年。”

“哇,那听起来确实还不错!”

“你呢?”

“我和妈妈一起有一家小音像店,我的工资大部分来自于那家店。除此以外大部分是无薪的实习,在地方剧院,还有没有底薪的酒吧驻唱什么的,我还拍过广告!”

“广告?”

“是啊,可口可乐!”

诺埃尔笑着看了她一眼,“我很好奇。”

“那个广告还挺有名的呢,我有段时间都被人们叫成是可口可乐女孩,这么想想,如果乐队和拍电影都没成功,我也可能会转行只做演员吧?我的演员生涯也很顺利!”

诺埃尔玩笑式地嘲讽道:“真爱炫耀,是不是,Birdy?”

乔琳骄傲地挑了下眉,“我就是这么棒,实在没办法!”

诺埃尔笑着摇了摇头,却不得不承认:“你确实不可思议!”

“哇!你是谁?你把诺埃尔·盖勒格藏哪里去了?”乔琳笑着睁大眼睛打趣道。

诺埃尔挑眉,“喂!我也是会欣赏人的,好吗?”

“是吗?这还是傲慢的酋长吗?”乔琳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真的,他们为什么都叫你酋长?”

“我猜是因为我以前总是管其他人叫酋长,他们就反过来这么叫我,最后我就变成了唯一的那个酋长。但我没真的管过任何事……我猜。”

“嗯,显然你是绿洲的酋长,不是吗?”

他们两个都抽完了烟,开始继续闲逛。

“但我弟弟的声音更重要,对吧?他是独一无二的!”

“确实,利亚姆的声音真的非常棒!可我担心他不能一直那样唱歌,特别是他烟酒都来。”

“你不也是吗?”

“我知道,坏习惯,可我没法戒掉,我在这方面很软弱。告诉利亚姆好好保养嗓子,歌手对歌手的建议!”

“很难说他会听我的!”

等他们走过一家vintage饰品店时,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他们看向对方,都看到了对方眼里的兴趣。

乔琳率先推开店门,“来吧,让我们瞧瞧!”

她在跟店主微笑示意后便开始浏览展示柜的饰品,很快就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物件。

“诺!诺!瞧这个!”

“什么?”

诺埃尔走了过来,看向她拿在手里的东西。那是一枚巨大的仿图章戒指,中心是一个类似红宝石的方形石头,他不确定它是玻璃还是红尖晶,但应该不是真的红宝石。

乔琳笑着打量了一下这枚戒指,“我猜这应该是枚毕业戒指之类的东西,瞧,戒环外面还刻着名字呢,韦恩……一个叫韦恩的家伙的戒指!”

店主显然听得懂英语,他笑着赞同了乔琳的猜测,说是有个美国人把它卖掉的。

“所以这个红色石头应该是玻璃或者别的仿品,毕业戒指不可能用红尖晶的,太贵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递给了诺埃尔,“试试看?”

诺埃尔闻言接过戒指,下意识地戴在了他右手的无名指上——他是个左撇子,却用右手拨弦,总是往右手上戴饰品。

事实上,它戴在他手上的时候还挺好看的,乔琳觉得诺埃尔的手指在吉他手里不算细长款的,反而比较粗,戴这种大一点的宽版戒指最好看了!

她点评道:“你应该买个类似的款,只不过最起码应该是红尖晶的,对吧?新专辑发行后现金流怎么样?”

“你知道你不该直白地问朋友他有没有挣到钱,对吧?”诺埃尔笑着调侃着,却还是如实回答了乔琳的问题,“挣到了一点,只有一点,不过我觉得之后会更多的。”

他一边回答,一边下意识地摘戒指,却发现它卡在他手上了。

“该死!”

他低声骂了一句,继续试着摘下戒指,却没能成功。

他无奈地举起手,让乔琳和店主看,“它卡住了。我猜我可能得买下它了。”

乔琳睁大了眼睛,有点惊讶。她伸手试着帮诺埃尔摘下戒指,可试了几次都没成功。

最后他们都放弃了。乔琳宣布说:“好吧,这是我的问题,我来付钱!”

诺埃尔立刻反驳:“我不需要你付钱!”

“不,我选了这枚戒指,现在它卡在你手上了,我来付钱!再说了,就当是你的新专辑发行礼物了,好吗?别跟我争这个,它没那么贵!”

“你确定?”

“别磨磨蹭蹭的!”乔琳立刻掏出了卡,示意店主划卡。

等她付完账后,她有点发愁地看了一眼诺埃尔手指上的戒指,“诺,你还是得想办法把它弄下来,万一你需要做X光检查什么的怎么办?现在它是你的了,我不介意你把它弄坏掉!”

“为什么我需要X光?”

“鉴于你惹事的几率,我觉得这可能性还挺高的!”

诺埃尔翻了个白眼,“别担心,我会搞定的!不管怎么说,谢谢你,Birdy!”

乔琳笑着眨眨眼,“祝你首专发行顺利!”

“我得给你买点什么,”诺埃尔非常坚持地看着她的眼睛,“算是你的第二张专辑发行的庆祝礼物。”

乔琳看了一眼他的表情,觉得他不会动摇,只好默认了。只不过这一次他们换了一家店,好避开刚刚那个意外事件的怪运气。

诺埃尔为乔琳看中了一条手链。他试探性地问乔琳:“你喜欢手链的,对吧?”

她有点惊讶地反问:“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的左手腕上几乎能开个珠宝展示柜了。”他笑着指了指她的手腕。

乔琳低头摸了摸左手腕上的链子,“它们都是有故事的。”

她抬头看着他,“要不要这样,我手腕上真的没什么空间了,为什么你不给我买个戒指呢?我给你买了个戒指,你给我买一个,我们就扯平了。”

诺埃尔定定地看着她,忍不住笑起来,“你是在跟我**吗?”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不,我是认真的,如果我在跟你**,我会更微妙一点,好吗?拜托,收收你那过剩的自我意识,Noely,我不是单身了,记得吗?”

诺埃尔挑了下眉,“好吧,你太漂亮了,不应该把你自己捆住。”

“Noely,”乔琳摇摇头,语带讽刺地微笑着说,“这话真的说服过任何女人吗?我是不是你的第一个试验品?”

诺埃尔叹了口气,假装举手做出投降的动作,“Well,你抓住我了!”

乔琳轻啧了一声,“你知道吗?你可以把这句话留到40岁,那个时候也许可以派得上用场。”

“我40岁的时候不应该已经开心地结婚了吗?跟一个艳光四射的漂亮女人在一起,住在一个超大的房子里,开着劳斯莱斯。”

“盖勒格先生,我能问问您昨晚到底是喝了多少酒让你下午四点还在做白日梦?”

“阿普尔比小姐,你听过我写的歌了,显然我是个摇滚明星,我有下午四点宿醉还做白日梦的特权。”

乔琳忍不住笑了起来,诺埃尔也露出了一个得意的微笑。

她挑眉轻声说:“要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摇滚明星,对吗?”

他轻佻地点了下头,“没有第二个目标,不是吗?”

乔琳轻哼了一声,“你啊……”

“有不同意见?”

“我猜我们最好还是把注意力放在珠宝上吧?那边那个友善的售货员小姐已经盯着我们看很久了,而且我的日本助理明显懂英语,我们再聊下去就太尴尬了。”

“当然。”

两个人相视一笑,重新把目光放回到了展示柜上。诺埃尔最终同样挑了一枚金色的女款图章戒指,图章上镌刻的形状正是乔琳和他共同的星座双子座,中心处还点缀着一枚红色的不知名宝石。

“Birdy,你喜欢它吗?”

“当我弹吉他的时候,摄像机拍近景的时候应该很漂亮,我很喜欢。”

“既然这样,它是你的了。”

他掏出卡递给店员结账,随即看着乔琳把它戴到了她的左手无名指上。他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容,却在乔琳看向他的时候立刻拉平了嘴角。

“看!想象我左手按着吉他时的样子,它好看吗?”

“非常,”诺埃尔点点头,“非常好看。”

“谢谢!”乔琳笑嘻嘻拍了下手,“我饿了,让我们去吃饭吧!你想回酒店找他们吗?”

“不,我更愿意跟你安静地吃顿饭,”诺埃尔翻了个白眼,“你见过我跟利亚姆在一起的时候是什么样的。”

“很好,我想史蒂夫他们应该不太需要我提醒他们吃饭,那就让我们走吧!”

他们在助理的引荐下去了一处相对私密的餐馆,又在她的帮助下点完了餐,终于可以继续聊天了。

“说真的,我之前就有点好奇,Noely,为什么你明明是左撇子,但用右手弹琴?”

“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我小时候去上吉他课,那个老师坚持让我用左手吉他,我说不,我要用右手弹吉他!那个老师把我踢出了名单,我告诉了我妈妈是怎么回事,她带着我去买了一把右手吉他,告诉我,我可以用我想要的方式弹它,不用管其他人怎么说!”

“哇哦,你有个很棒的妈妈!”

“是的,我猜我从小就是个很古怪的孩子,我有个肘关节是双关节,我用左手写字,用右脚踢球,我对什么事都有自己的观点,即使没有我也得现编出来一个!我妈妈忍受了很多,再加上我不是唯一的一个,你见过利亚姆是什么样的!但利亚姆在妈妈面前是个乖宝宝,小骗子!”

乔琳被他那种夹杂着嫉妒的语气逗笑了,“你还有一个哥哥,对吧?他也像你们一样这么……性格鲜明吗?”

“我们家保罗安静一些,他是最大的孩子,更聪明,更有纪律,你懂我的意思吗?”

乔琳轻轻点了下头。

诺埃尔反问道:“说真的,我知道戴蒙他们为什么不喜欢我的歌,说它们太简单之类的,可你呢?你总是赞美我,可我知道你是学古典音乐出身,对吧?”

乔琳轻笑了一下,“我不会说我是古典音乐出身,但我确实曾经考虑过以此为终身职业……我不认为你的歌词简单就不好,我的意思是说,音乐对我来说一直是一些能让我忘记一切的东西,它有点像是逃避现实的办法,你明白吗?如果一首歌能让人感觉到他生命中的某些东西被唤起,可以让他在生活的间隙喘口气,它就是首好歌。它不需要有精巧的编排和花哨的歌词,它对他来说就足够好了!”

诺埃尔看着她露出了一个笑容,他是真的很高兴。

“我明白你的意思,乔,那也是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写歌,写关于希望、爱和生活的歌,这是每个人都能听懂的歌,如果人们能被它带离自己的环境,能在坐公共汽车去工作的路上听它,那它就实现了它的意义!我不需要成为哲学家或者什么见鬼的知识分子、社会学家,告诉其他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人们有他们自己的常识,我做的就是歌颂我想要的生活,然后写歌!事实上,我对写歌以外的事一无所知,这就是我生活里唯一有意义的事!”

乔琳露出了一个微笑,“瞧,你肯定跟山羊皮和模糊合不来。”

诺埃尔翻了个白眼,“山羊皮就像是我们这个年代的史密斯乐队,他们总是想追求意义什么的!说真的,Birdy,我不想冒犯你,可你见鬼的男友的乐队,他们就是在做音乐笑话!他们当然是个很好的现场乐队,他们很努力,但他们见鬼的太努力了!当你在变有趣这件事上太努力的时候,它就没有意义了!”

乔琳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得不捍卫他们了,戴蒙的音乐让我很愉快,真的!人们可以同时喜欢你和戴蒙,不是吗?”

诺埃尔撇撇嘴,没有反对她的看法。

“诺,你对所有事都有观点,我呢?我的乐队呢?”

“我猜你喜欢the Clash超过Sex Pistol,但你从来算不上是Ramones的歌迷,对不对?”

乔琳微笑着不置可否,“所以呢?”

“你是浪漫主义者,喜欢用复杂的技巧表现简单的东西,你总是很悲伤,愤怒,困惑,可你又总是笑着的,你知道你终究会克服这一切,所以你总是笑着的……那让我总是忍不住看着你。”

乔琳看着他的眼睛,柔声说:“那听起来不像是在说我的乐队。”

“你是他们的灵魂,所以乐队就是你的样子。”

乔琳忍不住把目光移开了,她转而提起了另一个话题:“你有没有想象过你日后会是什么样的?50岁的生日?”

“说真的,我不知道,”诺埃尔轻笑着耸了下肩,“我没法想象我50岁时候的事,我只知道我得在五年内快速成功,积累一些粉丝,好让我退休后还能有饭吃。”

“5年?退休?”

“是的,你知道的,流行明星的高峰期最多也就5年,对吧?等我攒够钱买一辆巧克力棕色的劳斯莱斯,我可能就可以退休了。我没法一直这么写歌,顶多写三年。”

“巧克力棕色的劳斯莱斯,哇,我为什么就没想到呢!这是个好主意!”

“嘿,别剽窃我的创意!”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Noely,你甚至都没有驾照!你都不会开车!”

“我也许某天会去学!”

“说真的,退休后呢?”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没法想象我自己老了以后的事,也许我会买个岛,建个大房子,然后一个妻子两个孩子?这听起来太奇怪了!我太自私了,没法想那么远!也许我50岁的时候会破产然后因为酗酒住进康复中心!”

“好吧,对于摇滚明星来说,这似乎是个合适的结局。”

两个人一同大笑了起来。

“Birdy,你呢?你的退休计划呢?”

“等我50岁的时候,我绝对不会继续站在舞台上跳来跳去了,有点太不庄重了,不是吗?我应该仍然会是个非常优雅的50岁女人,到那时,我所有的前男友可能都已经有了啤酒肚,甚至秃了!”

“Ouch——!”诺埃尔夸张地皱起了眉,“这真是我听过最惨的事了!如果戴蒙变秃了,他会被立刻踢出摇滚界!摇滚明星应该有头漂亮的头发,像是我家孩子那样的!”

“那Bonehead呢?他基本上接近秃了!而且戴蒙还不是我的前男友呢!”

“Bonehead算不上是摇滚明星,不是吗?至于戴蒙,他早晚会是你的前男友!”

“得了吧,Noely,你在这事上没有发言权!”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

“我敢在这事上打赌,Birdy……”

他们就这么嘻嘻哈哈地吵着嘴,根本没人在意时间的流逝。

他们很年轻,正满是愿景……

———

总觉得这章可能要配《The Masterplan》by Oasis来听比较好,但我写的时候听的是《Dead in the Water》by Noel Gallagher。当有缸拿起吉他认真唱歌,他真的……我只能叹气。

文中所有有关其他乐队的评论都出自有缸采访,嘴臭锅都是他的,跟我没关系(比心)

————

hooligan是(足球)流氓的意思,尽管足球流氓的问题在全球都有,但是通常这个词被认为是非常英国的,英国足球流氓问题严重到一度被称为英国病,这种与体育赛事有关的暴力活动实际上也跟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结构有关。广义上来说hooligan指的是那些不服从社会秩序的年轻人,他们往往制造麻烦,但并不属于特定的有组织犯罪团体。这跟thug(暴徒)、ruffian(恶棍)、hoodlum(美式俚语,暴徒,小阿飞,常常是有组织团伙的底层成员)是有区别的。

90年代的英国社会氛围无疑是很割裂的,一方面严肃的正统媒体仍然非常保守,另一方面年轻人的文化却相当狂野。我无法准确描绘这个时期的很多事,但文化总是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有关的,80年代开始的英国工业衰落和经济转型是一切的中心,英国在社会文化上的自卑心理到了90年代中期开始大反弹,这便是文中故事的背景之一。我无法在故事中议论这些事,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自己了解。

——

严肃的事情说完了,向大家比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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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The Escape(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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