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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同人]虚构史学家 > 第31章 太子谏秦王废连坐之法

【虚构史学家】

韩公子非入秦为使,谒秦王与太子。时荀卿、廷尉李斯、弟子浮丘伯在列,乃共议律法。

浮丘伯直言:"秦律过峻,恐伤民本。"

李斯驳曰:"法不严则令不行,此治国之要也。"二人争辩未决。

太子进言:"连坐之法,虽使民畏,然冤死者谁恤?廷尉明律,若罪者亲属不忍举发,此乃人情。今弃灰于道者,黥面服役四年。罪未悔而尊严尽丧,岂非过乎?"

韩非对曰:"黔首犯法,自当受惩。昔商君设此,正为儆效尤。"

太子质之:"此非迫民乎?使父告子,妻举夫,则亲情离散,民风浇薄,国亦急功近利,此诸公所欲见耶?"

李斯疑:"知法不犯,何危之有?若相庇护,律法何为?"

韩非曰:"吾师尝言:性本恶,故需严法束众。"

荀卿叹:"正因性恶,当明礼教,岂独恃刑威?"

太子复言: "法不通情,反迫黎庶,使刑徒之苦倍于良民,岂有此理?连坐之酷,冤者自证,然非人人能辩,岂皆有铁证?商君立法至今,冤魂几何?"

遂向王顿首:"儿臣请废肉刑连坐,爱惜子民,刑止元凶。存清白,减冤屈,衡罪量罚,毋使我秦民惊惧积怨!"

秦王默然良久:"此等要事,何不独奏?"

太子对曰:"私语则为父子,言易被视为儿戏,不可。今师长同门在列,儿欲以储君身份谏之。且父王素崇法家,纵朝堂奏议,亦必争论不休,徒引猜忌。儿知此事难允,仍愿竭力一试。成否在君,为否在臣。"

太史公曰:"秦法素严,王侧多附议之声,故久未更。太子生长于斯,竟有独见,足见心智之坚。请废连坐,实乃仁民爱物之举!君子幼而有立,长岂失其本心?功德之盛,可期也。"

——《秦文皇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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