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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家教]幼驯染就是要永远在一起 > 第52章 第 52 章[番外]

事情是从某个平平无奇的休息日开始变得不对劲的。自此以后,一路脱轨。

我的原则是绝不在休息日加班,哪怕我是一个靠灵感吃饭的小说家,也绝不会在休息日动笔写作,至多只在灵感来袭时记下零散的片段和关键词。

云雀恭弥更是将这条原则贯彻到底。他是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风纪财团的大老板,但他不愿意干活。这不是说他不干实事,相反,他很有效率;他只是讨厌坐班,他说待在办公室里给人一种束缚的感觉,令人作呕。

我深以为然,深表赞同:办公室即监牢。就像我也绝不会在工作以外的时间进入我的书房。

因此,综上所述,我们俩都情愿在休息日待在家里,哪怕什么都不干也比工作强。工作就是狗屎啦!

今天是阴天,我们不打算出门。我们已经不再是十年前的国中生,早已成年,二十来岁,正值人生巅峰,一生中最为风华正茂的年岁。跨过二十五岁的大关,人们总是说这叫奔三,但我觉得这也不错,三十岁是人生的新平台,我很乐意跨入下一阶段,在我看来,以三开头的年龄带有一种成熟而未知的魅力与风采,意味着不断增添的阅历与智慧,我想那是最动人的。

阴天总令人昏昏欲睡,所以我说只做一次,按我的标准来。云雀恭弥含住了我。这场雨不大不小,雨丝撞击窗面,不断地嘀嗒下落,坠出清润的声响,我侧头去望窗外,看见水滴淋漓地淌过玻璃花窗,折射出细碎朦胧的影子。下一秒,事先漱过口的云雀吻住我的嘴唇,他的鼻梁像被雨淋过一样湿漉漉的,泛出柔润的水泽,美丽到难以言喻的眉眼占据了我的全部视线,于是我眼中只剩下他那张脸,他的眉眼,在细密雨声中似乎不断地摇晃下坠。

“恭……”

他的名字只被我囫囵地叫了一半,未竟的言语便被他猛地抵在舌尖,几番纠缠,几多缠绵。

他总是不满于我移开的视线,希望我的天空中只有一朵浮云。假如我是飞鸟,那他一定希望我只停留在同一抹云层之上。但那是不可能的,雌鹰注定高飞,来去无踪,所以他钟爱“唯一”这个词语,这没什么不好,我们本就是彼此的唯一。

日本的雨季到来了。我想。

云雀恭弥并没有像沢田纲吉和其她守护者一样留驻意大利,他的大本营还在日本并盛,每次去意大利开会都要靠我空间传送,我管这叫打飞的。

gogogo出发喽!飞天小真号来咯!

这是一场绵延的阵雨,细雨润物无声,水汽洒过白昼,太阳又在下午从云层后探出头,半阴半晴,我打着哈欠懒洋洋地对云雀说,“要不给笹川打个电话,让他用肉^^体粉碎一下阴云,然后去普照大地吧。”

这就是晴之守护者的职责嘛。

十年过去,晴天与流云的关系还是那么诡异,云雀恭弥可疑地沉默了一秒,神情寡淡地拒绝,“我不想听见笹川了平的声音,他绝对会跟我们纠缠到底,说不定会直接来日本,所以不要。”

笹川也是一点长进也没有。我是说性格。

我散漫地笑:“既然要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又抬手去摸枕边的手机,作势要打电话,手腕很快被扣住,男人温热而微微粗糙的指尖一路压过我的小臂,直到滑入掌心。他倾身,垂眸,吻上我的腕侧,嘴唇翕动之间,我的脉搏也一同鸣震,那几乎是一种共鸣。云雀恭弥低声说,“不、要。”

我的幼驯染是很坏很坏的。二十六岁的云雀恭弥熟练地掌握了色^^诱和美男计,悲哀的是我就好这口,不幸的是我偏就吃这一套。

我笑得几近张扬,手指怜爱地穿梭在他的黑发之间,凝神去望他汗湿的眉眼,些微的生理性的薄红从他的耳垂滑落,像是玲珑的红宝石,浸了血的美玉。这个人的皮肤实在过于白皙,哪怕有一点异于肤色的颜彩浮现、铺陈在脸庞和身躯,都显得格外分明。

“好吧,”我说,却还是去摸手机,这一次云雀没再阻拦我,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是事不过二,他无权干涉我,但我其实只是想点一杯星○克,点进外卖软件,我不抱希望地问,“你喝咖啡吗?”

我得到了否定的回答。是的,云雀恭弥只喝日本茶。焙茶拿铁当然不算日本茶。

我没有抬头,指尖滑动页面,边点外卖边说,“大阪好像有一家神户牛可以体验宇治抹茶,自己起泡的那种。”

“你想去吗?凛真。”云雀问,他的胸膛抵着我的背脊,双臂从后绕过,落在我的小腹,下巴理我的颈窝很近,为此讲话时吐息擦过我的耳骨。

“还好吧,神户牛的部分一般,抹茶的话还可以。”我说,默许了他像肌肤饥渴症患者一样黏在我身上的动作,要奔三的男人就这么黏人,我早已习惯。但是黑川和笹川好像也没这样?片刻后我不再纠结:彭格列云守具有独特性,他那是个案,用不上普遍参考。

我从不读云雀恭弥的心,读他的心很没意思,我也并不钟爱侵犯她人**。但他近日行踪可疑,确切地说,行踪可疑的人是草壁哲矢。公司里他见到我,虽则神态未变,但微表情却很能出卖人。

众所周知,草壁哲矢是云雀恭弥最好用的部下,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后者的意志。他可疑,就是云雀可疑。

我是一名推理小说家,本就靠逻辑吃饭,善于捕捉蛛丝马迹。但有时候,我会选择性地屏蔽这些蛛丝马迹,不去观察身边的人。我不太想变成一台犀利的扫描仪,每当这时,我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我是一条脑容量不足的金鱼。

风纪财团建立的初衷是为了厘清有关匣兵器和指环的迷思,结果云雀越做越大越做越强,都快把自己搞成钻石雀老五了。现今的风纪财团明面上的生意涵盖新能源、房地产、文娱产业、珠宝设计,顺带一提,我名下的几个工作室,又或者说公司,也跟风纪财团搭上了线。我还是那句话,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云雀的钱就是我的钱。

猜猜谁是风纪财团持有股份最多的股东?哎呀,不会是我吧。

当然,代价是我每天要抽出时间给云雀批文件。不过这种小事对于我天才的大脑来说简直不值一提,我通常让我的匣兵器,触手怪小Q化身千手观音,五分钟结束工作,这就是我的实力。

我们每天的工作日常如下:云雀去公司,掏出我的匣兵器开匣——毕竟我们俩都是云属性——我远程连接匣兵器的思维,小Q在五分钟内批完积压的文件,下班。

好一个线上办公。

星○克的送餐速度风驰电掣,我使唤云雀去取外卖。一般来说他会使唤草壁,但今天是休息日,草壁的命也是命,总助的假期也是假期,为此邪恶的资本家只好亲自起身,但云雀说,“等我回来。”

我躺在床上好整以暇地看他,心里想得是,他的眼睛真像两丸黑珍珠,嘴上说得是:“恭弥,难道你还能跑吗?”

“明知故问。”他说,又笑了一下,那笑容很淡很浅,几乎只如一个短暂幻觉,又似乎一阵轻而无痕的疾风,一闪而过。

我在床上滚来滚去,等我的幼驯染和拿铁一起回来,云雀恭弥这辈子头一回这么贴心,吸管都给我插好了,我双手捧着温暖的纸杯,心想热拿铁和雨天最配。

吸管含在唇瓣之间,云雀回来之后一直没有讲话,我没当回事儿,直到低眸间不经意地看到吸管上套着一枚戒圈,我迟疑了一下:……这是赠品吗?

我的目光像X光一样扫过那枚戒指,白金的,镶嵌着一颗个头很大的琥珀色钻石,净度与切工都无可挑剔,火彩流动闪烁,斑斓又动人,那种宛若尘封于冰晶截面下的蜜色令人联想到猛虎之瞳。

这肯定不是1913年发现于南非的那枚虎眼钻石,我知道。但它们一样美丽,一样令人心折,那跃动的彩光几乎让我为之目眩。

我懂了。为什么云雀恭弥这么反常——其实他掩饰得很好,单从表面我也没看出来,哪怕我这样了解他——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这枚可怜、可爱、可恨的戒指,因为片刻后或将从他口中脱出的一段共诺契约。

我用两指捏起那枚戒指,借着室内光仔细地观察它的设计与做工,雕纹细腻,内圈刻着一串英文,我看到我的名字缩写,云雀恭弥才从沉默中脱身而出,问我:“你喜欢吗?凛真。”

我客观地评价:“喜欢,这是我眼睛的颜色,细节设计也很合我的心意。”

“这是理所当然的,”他的眼睛里带了几分笑意,真是奇怪,他在向我求婚,但没有向我单膝下跪,只是坐在我身边又微微低头,我想低头这个举动本身已经比要他的命还难,但他为之低头的对象是我,从小到大他到底向我低过多少次头,我数都数不清了。他用一种颇为自然的语气说,“凛真,我了解你。”

是的,我想。他了解我,所以也一定清楚我不会同意。

我仍在端详那枚戒指,迟迟没有将其套入指根,云雀恭弥一点儿也不紧张——就像我说得那样,他知道我不会同意。这枚戒指、这场缺乏仪式的求婚,或许本就是我们之间的游戏,一件精心设计的玩具。

玩腻了,我又打哈欠,把戒指递给他,说:“还你。”

云雀恭弥表情未变,只是略微颔首,顺畅地将戒指收回天鹅绒小盒。

这是彭格列的云之守护者大人、风纪财团的老板第一次求婚失败。但绝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们俩对婚姻、仪式与契约毫无敬意,求婚或许本该是神圣的、诚挚的、全心全意的,我不怀疑云雀恭弥的真心,我清楚他有多么真挚,他以这种方式向我表达……爱意。拒绝或接受都没关系,这个人如此唯我独尊,非要以这种方式向我传递他那不容忽视的心意。戒指可以退回,然而心却留在我这里,不支持无理由退换,有理由也不行。

他又开始换新花样:藏在咖啡杯里的戒指、花束里的戒指、被放在枕边的戒指、蛋糕胚里的戒指。

我平静地从中挑出戒指,面不改色地继续喝咖啡、插花、睡觉、吃蛋糕。

彭格列十世云守云雀恭弥,我的青梅竹马,不受任何束缚的浮云。他用上述这些方法向我求婚了很多次,然而每一次都失败了。

起初这总是令我猝不及防,因为没人会想到在吃蛋糕的时候能咬到一枚硬邦邦的戒指,假如我没有凤凰之力傍身,我想我的大牙早就被硌掉了。

蛋糕求婚是云雀恭弥被我拒绝的第24次。我严厉地劝诫他,下次换个方式,别往食物里塞戒指了。

他若有所思,低头吻我的指节,呼吸与气氛一同升温,我已经闭上眼睛,鼻尖摩擦过他的鬓发,下一秒手指一凉,我低头一看:“?”

云雀恭弥为我套上了戒指。

我:“。”

我:“恭弥。”

云雀恭弥从善如流地为我褪下了戒指,就好像他什么也没干、什么也没发生似的,他将我的名字含在唇齿之间,不轻不重地咬着,“凛真。”

我中了魅魔的拿手好戏——我被魅惑了。

他长了一张性冷淡的脸,脸上的一贯表情都让人怀疑他毫无世俗**,然而事实是,这个人是一只危险的、业务熟练的魅魔。

我们继续接吻。但云雀恭弥从这个吻里获得了一些小小的灵感。

于是他改变了策略:拥抱时握住我的手,掌心盖住我的手背,将我送进他的西装口袋——里面果不其然有一枚戒指;

牵手时转移我的注意力,趁我不备偷偷为我套上戒指;

在彼此汗湿的时刻要我专注地望着他的眼睛,然后为我套上戒指;

这不就是色^^诱吗?云雀恭弥?看着我的眼睛!看着我!说话!

这个人不愧和我是青梅竹马,他真的很了解我……如果不是因为我是一个拥有钢铁意志的坚定女人,说不定真的会头脑一昏答应他的求婚。

总之,虽然他很努力,但还是失败了。迄今为止,云守大人向我求婚了一百次,而我每一次都拒绝了他。或许终有一日,失败次数会达到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的“∞”。

连我们名义上的上司——已经华丽蜕变为一名合格的黑手党教父的沢田纲吉都忍不住吐槽:“云雀前辈还真是跟以前一样,锲而不舍……坚定到可怕啊。”

狱寺隼人紧追十代目的步伐,他已经成熟得多,但还跟十年前一样,仍然是沢田纲吉最忠诚的左右手,我们俩关系不错,可能因为我们都是处女座,来云部——实际上也就是风纪财团——交接的时候他打探情报,问我说,“云雀跟你求婚多少次了?”

我让他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云部才是搞情报的,然后回答他说,数之不尽啊。

他点头,说:“我想也是,我和山本曾经数过,但现在已经数不清了。”

我哈哈大笑,说男生们闲得无聊,没事就吃溜溜梅。他带着我给一平和蓝波准备的溜溜梅离开了,临走前留下一句刻薄的评价:“除了你,估计也没有人愿意跟那个云雀熬一辈子。”

“说得恭弥像什么大龄剩男。”我强颜欢笑地谴责他,但笑得很命苦。

狱寺隼人笑了一下,表情带了点儿揶揄,他抬起下巴,说:“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十世云守是云雀恭弥的光环,但对我来说,我并不需要云守夫人、风纪财团老板娘这样的头衔。

我不会成为云雀夫人,我有我自己的名,有我自己的姓;他的爱意从非不可言说,为此我拒绝的从来只是婚姻,而非他的爱意。爱是诅咒,诺言是诅咒,共度一生也是诅咒,我心知肚明,并且甘之如饴。

我不想结婚,就像我没有收养小咪。

我们没有养小咪,因为我想我不会是一个好主人,我缺乏责任感,我想我也没有能力负担起另一个生命的重量——这绝非金钱方面的;我想或许我很自私,我只是想和小咪玩,我清楚我没有能力照顾好她,因此也没有能力收养她。我想婚姻也是一样,我没那个责任心。但问题与选择当中最重要的一点从来都是我个人的意志,我不想结婚,跟责任感没什么关系,我的想法才应该摆在最前面,重要的是我想与不想,而不是我是否适合。

我对婚姻、对这座人生的坟墓毫无兴趣。婚姻就是狗屎啦!

说好的浮云呢?云守不应该永远孤高、永远来去自由吗?我要告彭格列诈骗,这算哪门子的云之守护者?

第一百零一次求婚,我想,我知道他孤高,我知道他自由。

第一百零二次求婚,我想,但我也是一样,云从不被束缚。

第一百零三次求婚,我想,这只是我们之间表达爱意的游戏,而戒指只是玩具。

我乐于接受他的爱,接受他的诅咒,与他的一生牢牢捆绑在一起。我们的爱不需要枷锁——爱不是枷锁,不是契约,只需从生到死。

云雀恭弥说:“你愿意吗?”

我说不。

我问他爱是什么?他说爱让人软弱。

我调笑他说:“那怎么还非爱不可?”

我让他变得软弱了吗?他让我变得软弱了吗?

但他爱我。

他说:“因为我想这么做。我想做就非做不可。”

第∞次求婚,依旧以失败告终,但我们俩永远兴致勃勃,我说这很幼稚,他说那就幼稚到死。

我不会死的,他知道。所以期限是他的一辈子。

直到生命尽头,我那幼稚的幼驯染都将这样幼稚地表达他的爱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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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 5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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