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细微的金属碰撞声从隔壁传来,卢平几乎是立刻就醒了。他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老式怀表,就着窗外微弱的光线看了一眼——五点一刻,果不其然又是这个时间。
卢平放下怀表,伸手在自己脸上胡乱揉了一把,然后披上外套从床上坐了起来。
床头的矮柜上立着一本日历,本月的日期已经被黑色的墨水划掉了二十二个数字,卢平抽出一支笔来,将接下来的第二十三个也划去——这是他在威尔沃的第二十三天。
二十三天能够做到什么?对于卢平而言,答案是勉强适应威尔沃以各种肉类为主的饮食,亲身领悟这个村庄的暴力美学,以及对于自己的新邻居每天清晨雷打不动的垂钓行为形成条件反射——梅林在上,在精神高度紧张的情况下,这简直是比魔法还要管用的叫醒方式!
卢平的新居所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原先住在威尔沃最外围的是他的邻居,而在他搬过来之后,距离村庄中心最远的人就成了他。透过他的新居所的窗户,可以一眼望见威尔沃边缘的河流,就像现在,他甚至都不用整个人贴到窗户上,就能看到他的新邻居正在那儿钓鱼——或许只是在抱着鱼竿发呆?
睡意全无的卢平捧着一杯温热的咖啡来到窗前,升腾的雾气使得不远处的那个单薄背影看起来有些模糊而又扭曲。
他觉得亚伯拉罕·克伦威尔是个奇怪且充满了秘密的家伙,明明为人温和,在狼人中甚至能称得上是温文尔雅,但却从不见他有什么来往的朋友或是家人,好似一个活在威尔沃的隐形人。
哦,这么说或许并不恰当,在威尔沃还是有一人会跟他说说话的——是的,只有一个,是那个酒馆老板家的女儿,名字好像是叫……黛西?
每当亚伯拉罕的铁皮桶里装满了鱼,那个叫做黛西的小姑娘就会穿过大半个威尔沃到这儿来,把这些鱼全部收购,酒馆里的下酒菜小鱼干大约都是来源于此吧。小姑娘偶尔也会给这位瘦弱的青年捎上一些别的食物——一块美味的酱牛肉或是鲜嫩的小羊腿。除此之外,卢平就没见过自己的新邻居同别的狼人有过什么接触,每日的生活简直单调得可怕。
总而言之,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卢平在心里给这个叫亚伯拉罕克伦威尔的纯血统狼人打上了“可以接触”的标签。
不知不觉,窗外已经大亮。手中捧着的咖啡也已经失去了热度,卢平低头抿了一口,苦涩的味道立刻席卷了整个口腔。
正巧这时,亚伯拉罕回头朝卢平这儿看了一眼,香槟色的眸子对上了棕色的,微微一愣后,他冲着卢平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于是卢平也微笑着朝亚伯拉罕举了举手中的咖啡杯——既然确认了是可以接触的人,那他也该把那杯咖啡的邀约给兑现了。
……
伴随着粗陶杯底与木质桌面相互碰撞而发出的细微声响,一杯散发着浓郁醇香的咖啡被摆在了亚伯拉罕面前。原以为,初次见面时卢平的邀约不过是句客套话,没想到他真的将那杯咖啡给兑现了。
亚伯拉罕捧着杯子轻轻抿了一口,露出满足的神情:“在威尔沃,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喝到过这种纯正的咖啡了,豪威尔先生煮咖啡的手艺也很棒。”
只要挥一挥魔杖,咖啡就能自动煮好,平心而论这实在算不上是什么手艺。于是卢平也只能迅速跳过这个话题:“只是一些小把戏而已。不过,喜欢咖啡的狼人似乎很少见,要知道,我就没在这儿见到过咖啡厅。这些咖啡豆还是我从威尔沃外面带进来的呢。”
“因为首领认为酒精和鲜血才是最能激发狼人血性的东西。”亚伯拉罕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芬里尔格雷伯克。”卢平紧紧地攥住杯子,喃喃念出那个把自己的人生撕扯进一片灰暗中的狼人的名字。
从卢平被转化成狼人的那一刻起,这个个名字就成了贯穿他整个童年的噩梦。不知是出于兴奋还是恐惧的心理,他能清晰地感受到,在自己宽大的袍子下,浑身的肌肉都在战栗着。
两人各自捧着咖啡,又不痛不痒地聊了一阵子,从威尔沃的风俗习惯到巫师社会的大小趣闻。末了,卢平状似不经意地向亚伯拉罕打听起了狼人的首领芬里尔格雷伯克。
“我搬到威尔沃也快一个月了,说起来,我好像还没见过首领。”说这话的时候,卢平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生怕待会儿错听了一个字。
“别说是你了,其实我都没见过他几次。”亚伯拉罕像是没察觉到卢平的小动作似的,将杯中的最后一点儿咖啡也喝尽,“差不多就在你搬来的前几天,首领就出村去了。嗯……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好像都没怎么在威尔沃常住。我猜,首领是要去干件大事儿了。”
……
在那杯咖啡的邀约之后,卢平和亚伯拉罕渐渐熟络起来。
亚伯拉罕时常邀请卢平一同品尝自己的手艺。虽然依旧是肉类,但在见识过了充满威尔沃风味的三分熟牛排浇血浆的特色菜之后,金灿灿的连骨头都酥脆的烤鱼简直就是珍馐。
而卢平也会大方地将自己订阅的《预言家日报》同亚伯拉罕分享,让他了解威尔沃外面所发生的事情——这个瘦弱的青年对威尔沃内的武力角逐毫无兴趣,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和期待,从他无意中透露出来的只言片语中,卢平总能察觉到这样的情绪。
就像现在,亚伯拉罕正捧着最新一期《预言家日报》,在门前那棵年迈的山毛榉树下席地而坐,明明只是在安静地翻阅,但眸子里却像是在闪着光。
春光正好,明媚的阳光穿过枝桠,在青年那银白的发上打出一层亮闪闪的光晕。几只山雀在树梢上叽叽喳喳地欢快叫着,突然有一只扑腾着翅膀落到了树下的草地上,于是其余几只也都跟着飞下树梢。
它们在亚伯拉罕的脚边叽叽喳喳,有只胆子很大的干脆就跳上了青年的肩头,而他也并不在意。
岁月静好。
卢平刚踏出家门,便看到这样的景象。
然而下一秒,这些山雀就跟受了很大惊吓似的一股脑地全部飞走了。
“呃……大概是因为我的脚步声有些大?”对上亚伯拉罕投过来的目光,卢平干巴巴的解释。
“这没什么,它们本就是一种胆子很小的动物。”
于是卢平也走到山毛榉树下,像亚伯拉罕那样席地而坐:“今天有什么大事发生吗?”
“大事件的话,三强争霸赛算不算?多人都在猜测最后谁会是冠军,赌注甚至已经加到了整整3000个金加隆。”亚伯拉罕翻了翻报纸,将三强争霸赛那部分找出来,“几位勇士都非常受欢迎呢,还有人给他们编写了几万字的长篇故事来讲述他们的爱恨情仇。”
报纸正中配的是一张圣诞舞会时的照片,四位勇士携着各自的舞伴在舞池中央翩翩起舞,看起来像是古老的黑白默片。
“报纸上的画面能够动起来,是在报纸上施了魔咒吗?还是因为照片是用魔法物品拍摄出来的?”亚伯拉罕看向卢平的眼神让他霍格沃茨里那些求知欲旺盛的小巫师。
“都有吧。”卢平从亚伯拉罕手中接过报纸,习惯性地抚了抚卷起的一角,“你竟然还会知道巫师的日常魔法,我还以为威尔沃的狼人最多只知道攻击性的魔法。”
“你这么说也没错,大家都很好斗的。听说——”亚伯拉罕微微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首领的魔杖从来只射出三种魔咒,外面的巫师通常会把它们叫做三大不可饶恕咒。”
闻言,惊愕的神情在卢平脸上一闪而过,他情不自禁的攥紧了袖管里的魔杖,半晌才含糊地说道:“哦,这可真是……”
“真是太不懂得享受生活了是不是?”亚伯拉罕随口接道,“魔法明明可以让日常生活中的很多事情变得方便很多,为什么不用呢?如果我会魔法,那我就立刻把行李缩小装在口袋里,然后去环游世界。”
亚伯拉罕的思维跳跃得太快,卢平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过这个话题。然而还不等他想好如何措辞,亚伯拉罕已经把主意打到了他身上。
“嘿,莱姆斯,你之前不是一直和人类巫师一起生活的吗?魔法什么的,你应该很擅长吧?”亚伯拉罕悄悄看了看左右,小声问道,“如果我想向你请教魔咒的问题,你会答应吗?”
和煦的春风迎面拂过,穿过枝头的绿叶,掠过山雀的羽毛,于是地面上的斑驳投影也晃动起来。面前瘦弱的青年一脸期待,香槟色的眸子里仿佛盛满了星光。
或许是亚伯拉罕给人的感觉太过无害,鬼使神差的,卢平竟然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