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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鬼吹灯]摸金发丘是一家 > 第10章 和祖宗学艺那些年

天旋地转。

我的意识逐渐归拢,听见了一些声音。

“陈姨,这儿是医院,不能乱来……”

“我管你!小胡,我让你好好看着芊芊,你就给我整成这样?诶我就纳闷了,咋她一和你搁一块就有危险?”

“这儿的医疗比外面好,陈芊芊她现在不适合到处移动……”

我眼皮跳了跳。

我的老妈啊,你咋找到医院里来了。

长舒一口气,我悠悠睁眼。

门口,胡八一满脸的疲惫和无奈,我妈气势汹汹,在看见我后,眼泪瞬间决堤。

“不是说……我要把她带回去。”

好吓人,但是好感动。

我动了动嘴,声音干涩: “妈……我没死呢。”

一瞬间,所有目光聚集在我身上。

胡八一愣愣看着我,好像有点委屈。

我艰难挪动眼皮: “革命的小船不倒,同志不能先去见马克思。”

他笑了,和哭也没什么区别。

“你就知道贫嘴。”

*

我妈彻彻底底的怒了。

“陈芊芊,说什么这回你都得跟我回去,以后就坐办公室里,免得再有个三长两短……”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听着。

从那些祖宗所在的一方空间出来后,我能感受到五感更灵敏了。

病房外聚集着所有这些死里逃生的人,都不敢打扰我,只是默默看着。

包括胡八一。

良久,我妈抒发完了她的惶恐,我才开口:

“行。”

言简意赅。

我妈愣了一下,她总觉得,我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冒险者。

只要不死,就没什么大事。

“陈芊芊,你听话了。”

我心中叹了口气,盯着我妈的面庞,思绪万千。

或许,我妈知道一些发丘往事?

*

只是过了几天,我就生龙活虎起来。

雪崩中幸存的人都来看过我,洛宁坚持让我回去,还说要把她吓死了。

她说,她和刘工准备年底就结婚,还邀请我去。

我默默点头。

这个月底,和所有人告别后,我离开了昆仑。

我老家在福建,不过现在我全家都搬去了北京,我找了个闲职,就这么混着。

只是有一点不一样。

这些祖宗每天都会给我传授一些知识,督促我锻炼,在这些悠闲的日子里,倒斗四大门派的秘辛往事都在我面前徐徐展开。

祖宗说,他们是存留在我脑海中的意识体,可以通过我的眼睛看世界,但我有权利关闭这个功能。

我着实无聊,这些祖宗们也是,就没有刻意的去限制他们。

他们授我摸金秘技,也给我了几个任务。

发丘传承已毁,唯有寻到发丘印,再找到四大门派外加观山太保各自后人一位,才能保我一世平安。

我一脸苦瓜相,照这些祖宗们说的,这世间怕是只有摸金校尉的传承还在,其余卸岭搬山之辈,基本无际可寻。

既来之则安之,我没抱怨什么,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我接受了这个身份,自然也得担负一些责任。

其实,我心中更多的是兴奋。

或许,我天生就是要倒斗的。

*

平淡的日子过了几年,国内形式紧张起来,我很低调,没出什么事,但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做什么,纵然一身本领,也无处可施展。

我在等一个机会。

胡八一一直和我有书信往来,他的语气愈加成熟,却还是改不了那股贫嘴劲儿。

我想象了下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的模样,惨烈的闭上了眼。

要不……还是算了吧。

*

一个老朋友突然出现。

我望着不远万里来到北京找我的丁思枫,心里有点懵。

“你这是……?”

说来话长,丁思枫是丁思甜的哥哥,我当知青那时候,在克伦佐旗那里有一段极其传奇的经历,也是在那时,我第一次接触到倒斗。

两个人差不点死在内蒙古大草原上,我和胡八一将两人救了下来,过往种种当即历历在目。

丁思枫人长的很阳刚,多半是受了内蒙古草原上的豪放气息感染,说话都极为敞亮:

“思甜和我消息闭塞,好不容易才打探到你在哪,她可是记挂着老胡呢!听他去当了兵,好一阵感叹!”

我盯着他扬起的阳光的笑容,“嗯”了一声。

都是出生入死的战友,我不在意这个,丁思枫早就对我展露过心意,也一直锲而不舍的撮合胡八一和丁思甜。

说实话,他挺幼稚的。

而且,他说话的风格在那个年代很开放,胡八一不止一次“义正辞严”和我谈论男女风气的问题。

说话间,丁思甜也进来了,她没怎么变,只是换下了蒙古袍,扎了两个麻花辫,大眼睛亮亮的,嘴角总是带着热情的笑。

她不满的看了眼丁思枫: “哥,我说了,我根本不对胡八一有意思。”

又转头抱歉看着我: “芊芊,他说话一直这样,你知道的。”

我毫不在意,狠狠拥抱了下丁思甜,若说她曾看上过胡八一,那只是我们的眼光很像,可没有人会因为这点隐晦的情意急头白脸的闹,我和她从来都是好友。

这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真正吸引人的地方。

丁思枫自知失礼,帮我忙前忙后的收拾他带来的特产,晚上,我们做了一顿大餐,在清朗的月色下举杯对饮。

丁思甜不免回忆起三四年前,又满脸的沉重,她说,那次之后,发生了很可怖的天灾,冻死了很多人畜,可她和丁思枫早早在我的提议下回家安顿,阴差阳错之下保住了命。

我唏嘘一阵,丁思甜有好几个哥哥,丁思枫算是最游手好闲的了,可却心思最为缜密,很多事,没有他,我们也是必死无疑。

丁思枫没说什么,只是愁眉苦脸,说他和丁思甜这两年肯定得回去家找个工作,丁思甜有过文艺兵的身份,想必没什么问题,可他,在草原上混迹了五六年了……

我当即拍手,表示这都不是事,但他得留在北京,因为我需要他,帮我完成一件惊天动地的壮举。

丁思枫人都蒙了,糊涂着问,我这号混子,怕是只能去卖唱片了,家里成分不太行,怎么在北京找工作呢?

我就说了,你得创造出来了,政策活了,人还死着吗?做点生意,盘个铺子,当年咱们几个见识过那些古董,这玩意现在值老鼻子钱了,过手一倒,一开张吃十年!

丁思枫到底没有真真实实的祖宗告诉他,满腹的怀疑,还压低了声音:

“陈同志,您不会干啥勾当了吧!”

我翻一翻白眼,又开始了忽悠鬼神的能力,说我得帮助你这个出生入死的战友啊,革命友谊顶顶的!

至于怎么帮,我这帮祖宗极其识货,在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里淘到过不少好东西,这难度,真堪比上天!

我慷慨解囊,无非是看中了丁思枫虽然搁我面前有点呆,可到外面,忽悠人的一把好手,我想找到四大门派的传人,就得有个“接线的”。

他似乎恍然大悟,不住感谢,连丁思甜都想掺合一下,被我严肃拒绝了。

“你不行,你容易被人给骗了,老老实实当文艺青年吧丁思甜同志。”

就这样,一个夜晚,我放了个长线,钓到了个大鱼。

丁思枫果然没让我失望,说话做事的手段堪称一绝,插浑打科的本事也见长不少,钱包更是鼓鼓囊塞的,有时让他的几个哥哥都极为羡慕。

更令我惊喜的是,他网罗消息很准,不过一年多,就得到了疑似搬山道人的踪迹。

那时还是民国,江湖上有位叫“鹧鸪哨”的奇人,极有威望,好像是最后一个搬山道人。

可惜他后来移居美国,不知道是否还有后代。

丁思枫觉得很奇怪,他一个江湖把手,怎么就跑去了世界另一头呢?

我没有解释,我知道,搬山道人一生所追随的,只不过是为了“雮尘珠”,而这东西虚无缥缈,找不到,只能远离所带来诅咒的发源地,才能晚点死。

感谢祖宗,啥都知道。

我并不着急,我等着去找发丘印,其他的都不那么重要。

*

年年就这样过去,胡八一上了前线,违反了规定,复员了。

他那个性子,不可能管好自己的,又将情义看得很重,负担很大,早晚的事。

我多少担忧,他估摸着很多战友死在了前线,他的良心肯定受不住。

打听了时间,我早早去车站等着他。

熙熙攘攘人群涌出,我目不暇接,看了好一会儿才望见一个熟悉身影。

嗯,脸还在,沧桑了,整个人还有点颓废美……额,怎么转头了?

眼见胡八一朝着相反方向就要走,我连忙追上去,使劲拍了拍他。

他反应很快,部队里练得多了,下意识扣住我手腕,眼睛里满是不耐烦和恼怒。

这一切,在看到我后,骤然消散,只剩下浓浓的震惊。

我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装作没看见他的囧样,声音欢快:

“老胡,你可总算回来了!”

咦,我看差了,这人脸上竟然有点委屈。

哈哈哈够多吧,我是不是很实在?

布个大局,不然后面剧情基本展开不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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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和祖宗学艺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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