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你们话怎么这么多!”
安砜无奈,把他的队友们赶走,又回到我面前,我并没有多余的反应,一口口吃完了饭团子。
“从你离开月家村,过了有多久了?”
从刚开始看我一眼就腿软,到现在所谓的“金牌调查员”,他是不是吃了很多苦?
“三年,两个月,一十七天。”安砜算得清清楚楚,抽出一张纸巾,擦过我的嘴角,“出去以后,他们说我被你蛊惑了,三天不到就对一个诡异要死要活的。我去心理安抚师那里看过,她说,我是恋爱了。”
“咳……”我耳根发热,“你们现代人好直白。”
安砜这时候大方起来:“不好吗?我喜欢你,又不丢人。”
“不丢人吗?”我咽下最后一口饭团,“我是男子,还是诡异。”
连生前仅有的容貌,也变得如此恐怖。
安砜磕磕绊绊道:“这有什么?他们羡慕我还来不及呢。”
“羡慕你什么?”
“有一段至死不渝的爱情!”
我笑了出来,打破这份沉寂,却也清楚,他是认真的。倒是我之前步步为营,斤斤计较,显得没那么诚心。
滴滴答答的水声传来,温热的东西往我脸上抹,安砜按住我的手:“别动,这是打湿的毛巾。”
说着,安砜顺手拆开我的眼布,我还没来得及阻止,新的绸带已经缠上眼睛。
温热指尖擦过我的耳郭,比之前粗粝了不少。
整个过程干脆利落,我还以为按照安砜的性子,至少会停一下。
看来,他是真的成长了。
洗干净脸,他又跑远了,不多时推来什么东西。
轮子碾地之声愈发近,安砜轻松抱起我,放到一把椅子上。
可以移动的椅子,安砜说这个叫“轮椅”。
推到某个房间,他将我抱起,好像在比划什么:“这件衣服不错。”
“你要给我换衣服?”我摩挲那柔软布料,“我自己来吧。”
安砜“嗯”了一声,把衣服递给我,关上门:“换不上叫我。”
摸起来看似简单的布料,我却怎么也找不到窍门,与它纠缠好一会儿,我宣告失败,低声唤他:“能帮忙吗?”
“好。”
可以说是早有预料,门把手迅速转动,安砜三下五除二,上来为我换好衣服。
想起他那句话,我察觉到他的小心思:“你是不是知道……”
安砜坦然承认:“嗯,在等你叫我呢。”
“越来越狡猾了。”
“哪有。”安砜理了理我的衣领子,在我脖颈处系上缎带,遮住已经不太明显的肉窟窿,“好了。”
我“嗯”了一声,一双手臂突然抱住我的腰,往怀里带,他感到我下意识的细微挣/扎,下巴放到我的肩膀上:“厌欢,你喜不喜欢我?”
“喜欢。”
“有几分真心?”安砜抱得更紧了,像是在对自己说,“厌欢,我好害怕,你心思总藏那么深。”
“十成十的真心。”
我知他焦虑不安,但从倾倒酒那一刻,我便知道,我喜欢他,不愿因我一片私心将他困在此处。而当他回来牵我的手,我确定了,他历尽千帆后,坚定地选择了我。
就像梦里那颗熟透的杏子,“咚”一声砸到我的脑袋上。
是时机的恰到好处,亦是我的放手,他的奔赴。
安砜呼吸平稳下来,鼻子蹭过我的耳尖儿:“我信你。”
此后,安砜悉心照料了我大半年。
托他说的“实验研究”的福气,我的脚恢复成正常形态,眼睛也恢复如常,只是眼珠子不像生前那般黑,偏向于灰白色,死气沉沉。
安砜却一直说:“真好看。”
知他不太会哄人,说好看是真觉得好看,于是我也跟着他笑:“小郎君,那便多看看。”
即便如此,这双眼睛还是看不太清,而且畏光,我白日尽量眼戴丝绸,省得流眼泪。他发现后,带我住进一个小房子里,白天拉着窗帘,晚上常开暖黄灯。
用安砜的话说,这叫同居。
有时候他不在,就是出任务去了。我常在他身上留下诡异气息,祈祷他平安归来。
每次回来,不管这道气息有没有用,安砜总会抱着我说:“厌欢,你可帮了我大忙了。”
安砜知道我总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爱挑好话说,偏偏如此真诚,我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
他的队友们慢慢习惯了我的存在,从“那位”变成一口一个“厌欢”。
平静,热闹,是我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现存诡异区都稳定下来的那天,安砜递给我一份婚书。
他亲手写的毛笔字,很丑。
用我以前那教书先生的话来说,狗爬的都比这好。
我还没笑出来,安砜先恼了,捂住我的嘴:“不许笑,我练了好久的。”
“大忙人,打算和我成婚了?”
“是继续没有完成的婚礼。”安砜还惦记着那事,“流程我都查好了,咱们重新来过。”
“好,都听你的。”我收好这份婚书,想起那次“婚礼”之夜,“你当时不会真的想留下来吧?”
“想的。”安砜别过脸,想起当初的幼稚冒险,“后来才觉得,真挚的爱情,不仅需要冲动,还需要慎重的考虑。但我不后悔,若当时你没看到我的决心,后来也不会跟我离开。”
安砜一板一眼说完,耳朵又红起来,余光往我这里瞥,期待我的反应。
“我的小郎君……”我抬头凑近,吻他的侧脸,“是天底下最好的人。”
得到想要的结果,安砜反客为主抱住我:“我埋了一坛女儿红,新婚之夜,作为合卺酒怎么样?”
“可以啊……”我抓住他往下的手,“想做什么呢?夫君。”
“咳咳。”安砜学会了装可怜,放缓声音的,“一定要等到新婚之夜吗?”
“对啊,一般是礼成之后才行。”我故意逗他,如愿看到他垂头丧气的小模样,指尖勾他的下巴,“不过,上次的婚礼是不是还没……”
闻言,安砜眼睛一亮。
温热气息裹着我,暖色灯光铺在榻上,惨白肌肤生出几分人气。
我不太爱说话,脸埋在枕头里,安砜伏身让我侧过脸来,低声问:“怎么哭了?”
“你说呢……”
“厌欢哭起来也好看。”
“就不该应你。”
“那还不是应了?”安砜有恃无恐,笑得开心,“你总是这么心软。”
“……呜”
清夜沉沉,缠绵无梦。
次日清晨。
我蹭他的鼻尖,声音沙哑:“起床啦。”
安砜睡相还是没有变,揉着眼睛慢吞吞起床:“再睡一会儿,你不累吗?”
“累,但我恢复力强。”
“咳……”安砜清清嗓子,“那我去做早餐。”
“别,小郎君做的早膳,我可不敢恭维。”我扶着他的肩膀,发丝垂在他的心口处,“小郎君,你是不是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安砜无辜地眨眼:“什么日子?”
我愣住,蹙眉:“你真忘了?”
“你——”安砜握住垂在他心口那把长发,舌尖打了个转儿,“今天要带你看个地方。”
我扯开他的手,不语。
这家伙真的忘了?
见我沉默,安砜黏过来:“厌欢,陪我去嘛。”
“好吧。”
话虽如此,我还是应了他的要求。
我很少出门,简单梳洗后,选了件宽大休闲服,拿着遮阳伞,陪他去了早餐店。
热乎乎的云吞,鲜得很,我吃得快,抬头看安砜一眼。
他倒好,在刷手机。
吃完饭,安砜开车带我来到山脚下,一步步带我登上去。
山顶有两座紧挨的墓,面前摆了一束白菊,两小篮杏子。
一座名“月厌欢”,另一座名“安砜”。
安砜轻拍我的肩膀:“现代社会寸金寸土,找个合适的地儿太难了,我用了其他办法,在山上买了单独的墓地。你看看,怎么样?”
我登时想起红烛燃尽那刻,曾嘱咐过他的话——
“我不想把尸骨葬在这里,你出去后,找个高点的地方埋了。”
他还记得。
我现在有了眼睛,滚烫泪珠落在手背上,唤回我的思绪。
尽量压着哽咽声,我问他:“怎么还写自己的名字?不怕不吉利么?”
“人总归是要死的,若能葬在你身边,已经是万幸。”
“贫嘴……”
还没等我说完,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包里提出一坛女儿红。
我问:“不是说在婚礼上喝吗?”
“先喝一点啦,今天不是你的生日么?”
“原来你记得!”我觉得安砜真是越来越坏了,“故意的?”
“故意的。”安砜捏我的脸,“难得看到你恼火呢,还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
绝对是报复我昨天逗弄他的事。
安砜拿了两只碗,倒上酒,端到我面前:“合卺酒。”
我的指腹擦过眼角,一片湿润,真的是……太容易哭了。
山风携流云滚滚而过,我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端起碗,与他的手臂交叉而过,一饮而尽:“祝君无病无灾,万事顺意。”
安砜眼底灿烂,不假思索道:“那我就祝君,永远满腔爱意。”
枯萎的爱在死后开出花。
苍天待我,还是有那么些怜悯。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