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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东宫同人]白眼狼王驯服实录 > 第136章 揪辫子,掀裙子,还有哭鼻子

很久很久之前——其实也只有四五年,她是很讨厌李承鄞的。

原因无他,李承鄞总喜欢揪她辫子。

她那段时间沉迷于巴啦啦小魔仙,总喜欢梳双羊角辫,出门也恨不得把lo裙焊在身上,李承鄞总过来嘲笑她:“你还有没有公德心,穿成一个小蛋糕的样子,还让别人怎么走路啊?”

她那时真的以为李承鄞是被她打扰到了,赶忙给李承鄞道歉。可是李承鄞却变本加厉,每次见她,都要仗着比她大两三岁,身高高出一大截的优势,强行把她头发揉乱。她每次都被他气得“喳儿哇儿”大叫,追着他打呢,又追不上。

李承鄞每次皮完之后,也会买点零食道歉——“我错了,下次还敢!”

讨厌死这家伙了!

最烦的是,每次李承鄞来找她,周围的同学还望着他们起哄。

说了多少次了,她不喜欢李承鄞,李承鄞是全世界最最讨厌的人!

所以听说李承鄞进入青春期来了一刀之后,她专门去探病了一次,李承鄞看到她非常开心,两个人说说笑笑,试图把李承鄞伤口笑裂——然而并没有什么用,李承鄞肚子都笑疼了,伤口还是完好无损。

气得铃铛回家之后郁闷了两天。

不是说这种时候逗男生,会让他崩线的嘛!

大骗子!

然而李承鄞却越来越烦人,有次课间她犯困,趴在桌子上午睡,李承鄞却把她的头发绑在桌腿上。她那时候留了很久的长发,长度到大腿,浓密乌黑发亮柔顺,她自己的扎辫子的时候都舍不得用力梳,却被李承鄞这个家伙绑在桌腿上,虽然他及时解开了,但是还是乱成一团糟,甚至有好几根打了死结,解不开了!

她又急又气,站在原地“哇哇”大哭。

她这一哭,李承鄞整个人都懵了。他只是想逗她玩,没想过要她哭啊。

他急得团团转,可怎么都哄不好。如果跪下有用,他觉得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跪下求她。

铃铛却不理他,当天就把两个人的桌子搬开,物理分出一条三八线来。

她整整一上午都没搭理李承鄞,下午第一节课的时候,李承鄞却忽然敲了敲她的桌子。她抬头一看,李承鄞把平板竖起来,头埋在桌斗里,手里举着一杯奶茶,正满脸期待地看着她。

铃铛“十分冷酷”地把头别开,一点都不搭理他。

没过几分钟,右手边忽然探过来一只手,穿着用抽纸撕成条做成的“草裙”,大摇大摆地在她桌子上跳舞。

铃铛没忍住笑了一声,忽然觉得四周气压有点低。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抬头,看到了老师额角的青筋。

“在教室里就好好学习,要谈恋爱出去谈!”

在一片哄笑声中,李承鄞涨红了脸,把头埋在平板电脑里。铃铛仰着头,茫然地问:“什么叫谈恋爱?”

她只是脑瓜子好使了一点,真按照年龄入学,现在应该读二年级或者三年级,而不是坐在六年级的教室里。

当天晚上,她列表里那个“李承鄞”的账号忽然就活了。

李承鄞给她发消息,故作矜持又旁敲侧击,问她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吃个饭,他给她道歉。

铃铛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她现在只想李承鄞别来揪她辫子,哪凉快躲哪里去。

李承鄞似乎察觉到了她的冷淡,慢慢也不怎么主动找她了。

秋去冬来,很快就到了寒假。

寒暑假期间她照例是要回老家的,爸爸在边关工作,她要和妈妈哥哥姐姐一起过去跟爸爸团聚。姐姐是爸爸妈妈收养的姐姐,以前叫做陈嫣,现在改名叫梅凝月。据说姐姐的亲妈不在了,姐姐的爸爸在国外工作,只偶尔打钱给姐姐,请了保姆照顾她,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姐姐很小的时候总被保姆欺负,有次夜深了还被锁在门外,所以妈妈叫她去接姐姐来家里,晚上三个人挤在一起。

就这么过了许多年,姐姐有次忽然大哭了一场,然后就变成了她的姐姐,连名字都改了。

老宅在乡下,没有抽水马桶,只有旱厕,一点都不如爷爷奶奶家的农家乐。那东西脏得要命,只有两块不明颜色的砖头撑起来,也不知道沾了多少脏东西。她受不了冬天上面的脏冰,也受不了夏天蠕动的蛆虫。

她常常偷跑去隐蔽的地方上厕所,有时候家里提醒她注意安全,她也没什么戒心。在奶奶家,能有什么危险呢?

直到那天,不知道是谁家的大哥哥,跟着她出了门。

接下来发生的事,说实话她记得清清楚楚,但是一旦描述出来,她的社交账号就会被彻底封禁。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炼铜术士炼铜不成,被彻底反杀的故事。那位炼铜术士不仅成功变成了公公,还差一点被她搬起石头砸去地府。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总会担心有人报复,也会担心她过失杀人,在她杀心最重,并且考虑怎么利用自己小孩子身份博同情的时候,李承鄞冒了出来。

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她是动过对李承鄞撒撒娇,然后让他彻底留在这里的想法的。

毕竟她是李承鄞欺负惯了的同桌,李承鄞对她的戒心并不强,找准机会,她可以让李承鄞一击毙命。

但在她准备付诸行动之前,李承鄞劈手夺过她手中的石头,咬了咬牙,用尽全力,砸了下去。

李承鄞对她说,不要怕,现在是“我们”了。

接下来发生过什么,她是真的记不清了。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作为远近闻名的“神童”,她很少有这种大片大片的记忆空白。她只勉强记得那段时间家人的小心翼翼,等她记忆再次续上,她已经和李承鄞成了莫逆之交。她爸爸梅思墨调任京城,她们家搬进现在住的家属院时,李承鄞还派人送来了贺礼。

那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骨架很大,体型更大。铃铛感觉她甚至能骑大狗狗,但是被爸爸提着领子揪了回来。

好吧,她已经是个大孩子了,不能骑大狗狗了……

作为回礼,李承鄞要走了她亲手织的一条围巾。她还记得那段时间的头痛,她很小就会打围巾、织毛衣,甚至还会织地毯,但是多年不练,她是真的笨手笨脚,一条围巾织了又拆,就是怎么都不好看。她还气得摔了两次毛衣针。

也得亏李承鄞不挑,不然拿这个送人,真是丢也丢死人了。

只不过,当年那件事在另一位当事人眼中,事实是完全不一样的。李承鄞并不是当天才到,事发位置也并不是乡下,而是铃铛爷爷奶奶家开的小民宿,他们母子已经到了三天时间了。

数九寒冬,他看到她浑身湿透站在河边,头上有个大包,手上都是血。她的通话手表被扔在地上踩的稀烂,眼神涣散正拿着一块石头说话。太详细的事他不想去回忆,他只是求着妈妈,让父皇帮忙联系最好的脑科医生直接飞来。铃铛意识混乱了很久,这段时间内她完全失去了短期记忆的能力,每次见到李承鄞都会惊诧李承鄞为什么会过来,哪怕两次见面只隔了他去一趟厕所的功夫。

毕竟是经历过生死的关系,在那之后两家人的关系突飞猛进。等一切都尘埃落定,两家妈妈甚至已经变成了能约下午茶的好闺蜜。

只是,铃铛本人那大半年的记忆消失了。

消失了也好,这种事情最好不要记得,免得总是做噩梦。

班里的同学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了保护他们,对外的说法一直是铃铛出了车祸,李承鄞则遭到了当年顾家仇人的报复。刚开始还有人议论纷纷,怎么两个人一起请长假,是不是一起出的事。但是随着李承鄞的复学,铃铛的休学半年,这种流言也就没人再提了。

两家妈妈关系好,也有优点也有缺点。

优点是,他可以借着两家妈妈的关系把铃铛请到他们母子住的拾翠宫,替铃铛补习落下的功课。缺点是,因为他和顾剑都是男孩子,满足不了顾淑妃想打扮洋娃娃的少女心,所以铃铛来家里之后,两家妈妈就热衷于带她逛街,并且让李承鄞和顾剑拎包,美其名曰“绅士风度”。

每到这个时候,李承鄞都会想起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不过铃铛还是忍不住落井下石了一句:“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你有包可以拎着啊。”

李承鄞张张嘴,被噎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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