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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无悔]民国秀色 第15章 默然神伤

作者:慕薏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21 18:10:34 来源:文学城

明秀不知道的是,宋氏一家的出现还真是因为她的穿越造成的,至少宋晨轩的的确确是。如果没有渡口的惊鸿一瞥,宋晨轩才不会送什么百福扇。若没有她的提议,杜文卿岂有闲情到普仁寺进香祈福,肯定按原剧情跟高明月死嗑去了,更不会有闺密重逢这一幕。

明秀和小翠刚走到西厢院门口,就看到宋晨轩和丁立已经等在那里了。明秀忙走上前问道:“等很久了吗?”

宋晨轩回道:“没有,也才刚到,我们走吧。”

“嗯”

明秀和宋晨轩走在前面,小翠和丁立跟在后面。现在天灰蒙蒙的,能见度很低,却很好的为宋晨轩和丁立披上了伪装。若是白天,大家就会看到宋晨轩眼里遮不住的痛苦难过和丁立伤心难受的表情。丁立跟在后面一会看看自家少爷,一会看看高小姐。哎,这么一对金童玉女,老天为什么就不让他们在一起呢?为什么要这样捉弄少爷?少爷哪是刚到呀,昨晚听说高小姐年底就要完婚,一晚都没有睡着,凌晨五点就起来守在西厢院门口了。

对于这一切,明秀和小翠一无所知。也许是气氛太沉静了,明秀没话找话,“昨晚睡得好吗?”

“挺好的。你呢,睡得好吗?”宋晨轩如是回道。

“我也不知道是昨天抄经抄得太累,还是寺庙本身让人感觉平静,昨晚倒是这段日子里睡得最安稳的。”

话题到这里好像又中断了,这个男人就这么惜字如金嘛。明秀只好又继续说道:“听说寺里有一处专门卖佛制品,下午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虽然知道长痛不如短痛,可这一刻宋晨轩只想欺骗自己,跟着自己的心意走。“明秀是有什么想买的吗?”

“嗯,我想为我们三姐弟一人买一串佛珠手链。保佑我们健健康康,无病无忧。”

上次在凤林镇明明听董掌柜讲,高府就姐弟二人。昨天听高伯母说家里姐弟三人时,就有点好奇怎么多了个嫬出小女儿,不如趁此机会问问,“你们姐弟三人感情很好?”

这一问倒是把明秀问住了,说很好那是自欺欺人,说不好那不是自爆家短。明秀思索了一会,说道:“德智,哦,就是我弟弟,我们俩一起长大,因只相差一岁,所以自小感情就很深厚。我妹妹明月的生母碧云姨娘一向身子不好,所以她们一直都是住在庄子上。前阵子碧云姨娘过世了,明月才搬了回来,所以我们俩相处时间并不长。不过,看得出碧云姨娘把她教得很好。明月温柔懂礼,是个很容易让人喜欢的女孩子。”

宋晨轩说道:“有你这样的姐姐,他们真幸福。”

“谢谢。”明秀想了想,说道:“晨轩参过军吗?”

问完后没有听到回话,明秀疑惑看向晨轩。见他停在身后看着自己,明秀一想,难道是我太莽撞,问了不该问的。忙道歉道:“对不起,我不应该问你这些的。”

看到明秀有些不知所措,宋晨轩忙走上前,笑着回道:“你一直处在深闺,从未接触过军人。对于你的提问,我一时感到疑惑,所以才没有及时回答,不必觉得抱歉。不过,明秀怎么会觉得我参过军呢?”

“哦,这样呀,吓我一跳,还以为问了不该问的问题呢。”听到这话,明秀终于松了一口气,边走边说:“其实是一种直觉。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军队、军人,但报纸上经常报导这些内容呀,比如说北洋军。昨天初次见你的时候,感觉你既没有政客的那种做作,也没有生意人的那种市侩,反倒有种军人般的爽利和锐气。特别是昨天跟你接触之后,更加深了我的这种感觉,所以才想问你是不是参过军。”

“呵呵,那你的直觉真是准得可怕呀。因为我们家与北洋军有些交情,所以从我记事起就经常被我爹送到部队打熬身体。虽未参过军,但也算是在部队里长大的,所以一些习惯是改不了了。”

明秀故作遗憾道:“看来我只猜对了一半呀。”

宋晨轩宽慰道:“已经很不错了,不必感到可惜。”

“确实,呵呵……”

两人一路有说有笑的走到观景台,为了不错过那美丽的一瞬间,大家都未再说话,静静的望着远处山峦,感受此刻的美好与宁静。

太阳终于慢慢的升起来了,但却出现了一幅怪异的观景图。丁立眼含担忧的看着宋晨轩,宋晨轩眼含爱恋与不舍的看着明秀,明秀和小翠微笑着看向远方。

宋晨轩这边默然神伤,宋母这边也是捉急的不行,“佳慧,你有看到轩儿吗?”

“没有,我也正在找他呢。”宋佳慧也是一脸焦急。

“这孩子,一大早上的跑哪去了。昨晚不是说了,今天一早就走嘛。”然后转头对着护院小厮们问道:“今早上,谁值班?有看到少爷去哪了吗?”

一位三十几岁的健壮汉子走了出来,回道:“夫人,今早上是我值班。今早五点钟左右,少爷就带着丁立出门了。”

“五点钟就出门了,这么早能去哪?”宋母自言自语后,又朝着壮汉问道:“少爷走时有没有交代去哪?”

壮汉想了想,“哦。少爷有交代,若夫人您问起来,就说他昨天下午跟高家小姐约好去看朝霞。早膳不用等他,他会和高家小姐一同用膳后去大雄宝殿偏殿抄写经书。”

宋母不敢置信的问道:“什么?少爷真这么说?”

“是的,夫人。”

宋母和宋佳慧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里看到无奈和心疼。哎,孽缘呀……

《佛说阿弥陀经》和《普门品》篇幅短,加上昨天抄了一下午,没多久,明秀就抄完了。想着罗仁豪的病,干脆也为他抄一份吧。一来现在时间尚早。二来毕竟抄过一遍,第二遍用时会有所缩短。三来也是为罗仁豪感到可惜,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却在风华正茂的时候英年早逝,希望这佛经真的有用,能保佑他活得久一些。四来为求心安,因为明秀不知道今后会怎么对待他。

宋晨轩其实比明秀更早写完,现在看到明秀抄写第二份。虽不明白,但也没多问。宋晨轩真希望此刻能停住,让他多看看这个让他第一次感到悸动的女子。世人都说工作中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专注的女人又何尝不是呢,而且还是自己喜欢的女人,宋晨轩竟一时看痴了,连头已经转向明秀这边都不知道。

也许是宋晨轩视线太过热烈,也许是宋晨轩举动太不合理。明秀终于无法漠视,转头看向宋晨轩,“晨轩,你怎么了,为什么一直看着我这边又不说话?难道是我身上弄到墨迹了?你不用觉得会让我难堪,直接告诉我就好了,要是呆会出去被其他人看到了岂不更丢人。”说完还俏皮的摸着自己的脸,“这里,这里,还是这里?”

明秀可不认为宋晨轩是因为喜欢自己才看着自己的,毕竟两人相识也才两天,总共才见几回面呀。她可不觉得她有这个魅力可以让人一见钟情,她又不是高明月。

听到明秀说话,宋晨轩总算回神了,一时也不知如何回答,只得随便找了个借口。“没有,就是在想你为什么要抄两份?”

“哦,原来是为这个呀。”角色转换真快呀,一下又轮到明秀支支吾吾的,“我今年,今年年底要结婚了。这个,这个是我为未婚夫抄的。”

一句话听得宋晨轩心下苍凉,“你未婚夫真幸福,有个这么为他着想的未婚妻。”虽然不愿继续这个话题,但还是硬着头皮问道:“你很喜欢你的未婚夫吗?”

通过两天的相处,明秀觉得宋晨轩是个可以值得信任的朋友,而且既然自己已经开了头,简单讲一下应该也没有问题的吧,而且这确实也是原主的想法。“我也不清楚,我是否喜欢他。我们俩家是世交,所以小时候,双方父母就为我们订下婚约。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他比我大五岁,很会照顾我。我那时太小,根本不清楚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婚约,只是觉得他是个很可靠的大哥哥,会陪我玩,陪我闹,帮我买好吃的糖人。大些的时候,他被家里送去英国留学,回国后一直留在天津打理生意,算算我们已经有八年没有见面了吧。有时回想起来,都有些记不清他长什么样了。说不定那天走在街上遇到了,都不认识呢。呵呵,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迷糊。”

“不会。现在虽然民国了,但婚前未见面的夫妻也不在少数。你们自小在一块长大,算是青梅竹马了。”听到明秀的话,宋晨轩一半喜一半忧。喜的是明秀并不是因为喜欢那个人而选择嫁给他,只是因为婚约才不得不嫁。忧的是自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在虽已民国,但思想还是很保守的。特别又是高家这种百年望族,这个婚约就足以将他挡在明秀之外。“明秀,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你未婚夫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你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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