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元二十二年,冬,大雪纷飞,安庆侯府的大门被敲响,看过小厮送进来的信物之后,祝寿瞳孔一震,连忙带着一行人乌泱泱的往外走。
大门敞开,门外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乞丐,大乞丐左手牵着小乞丐,右手胡乱揉开糊在脸上的发丝,露出一张笑脸。
“寿伯,好久不见。”
祝寿眼睛一湿,一把年纪的人了差点当着众人的面出丑。
他就是想起五年前,他一打开门,门外站着两个乞丐……
……
兴元十七年,春,螺溪村。
今个儿是好日子,村东头屠户家的大儿子娶亲,席面摆的大,请的人也多,敲锣打鼓一整日,入了夜未散尽的宾客三三两两凑在一堆拼酒,满天星色也跟着跑出来凑热闹,嵌在夜幕中闪闪发光。
没人注意到,不远处的叶家,叶春被五花大绑,嘴里塞了团巾帕不够,另外还箍了五六圈麻绳。
叶春呜呜呜的叫,除了流自己一身口水外什么用也没有。
隔壁那屋“乒乒乓乓”响个不停,没一会儿,叶春停止挣扎,隔壁屋的人也“蹬蹬蹬”跑了过来。
“叶春。”叶箫竹背着收拾好的包袱,弯腰把麻绳紧了紧,“明早就会有人发现你,我要走了,你不要来寻。”
只留下这么一句话,没有管身后叶春呜咽着的挽留,叶箫竹在那个夜晚带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只身离开她生活了十年之久的螺溪村。
她要去元京找一个叫习雪嫣的人。
叶箫竹穿书了。
她穿进了一本名叫《腹黑太子独宠我》的古早言情狗血小说里面,成为了书里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甲!
书里的炮灰女配叫习雪嫣,叶萧竹现实世界中最好的朋友也叫习雪嫣。
她之所以会看这本书,正是因为里面的女配和习雪嫣同名。
叶箫竹清楚的记得,自己穿到这里之前,爸妈正在开车送她和习雪嫣去大一开学的路上,之后一辆失控的大卡车朝他们撞过来,叶箫竹失去意识,再醒来之后已经到了这本书里,这个叫做大元朝的地方,成为了一个刚出生没多久的逃荒路上的婴孩。
起初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到了什么地方,可小时候叶春带着她逃荒,去过很多地方,听过很多事,叶箫竹东拼西凑,于是明白过来她是穿进了曾经看过的这本书里。
林花谢了春红,转瞬间,十五年过去了。
叶萧竹带着前世记忆,从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了如今这样大。
是时候该走了,她虽感念叶春的养育,可她有太多事情要弄清楚,她不属于这里,叶萧竹一定要去元京,习雪嫣和“习雪嫣”同名同姓,自己都穿书了,没道理习雪嫣不穿的。
身后被五花大绑的叶春“呜呜呜”挣扎着,眼泪浸湿巾帕,他的软弱叶萧竹习以为常,没有回一次头。
叶萧竹踏着夜色离村,破晓时抵达镇子,与先前约好的人汇合。
一年前灵州遭大水,庄稼粮食减收,当地官员贪污**,罔顾百姓生死,赋税不减反增,逼死不少庄稼户,如此,朝廷竟还无半分追责,任由百姓流离失所,曝尸荒野。
机缘巧合之下,叶萧竹救下一个半大少年,那半大少年便是从灵州逃难至此,家中亲人具亡,只剩他一人活着了。
少年同叶萧竹差不多的年纪,看上去却瘦削的厉害,人倒是知恩识理,叶萧竹不过赠他几回馒头包子,他就认下叶萧竹这救命恩人,起誓为她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见他这般,叶萧竹起了心思。
她此行去元京,路遥且险,还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既然如此,知人善任最好不过,虽是一无所有的灾民,但并非一无是处。
只是叶春平日看她紧,叶萧竹不好有大动作,只能借着卖药材的借口与少年碰面,给他一些银子,让他招揽其他灾民,说是要带他们一同前往元京向圣上请命,为死去的家人好友讨公道。
打着这等口号,不怕招揽不到人。
为此,叶萧竹还为他们这民间组织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号,就叫悯农帮。
取这名字,其一是应景,其二若是有同她一样从现实世界来到这异世的人,也可照着这名字找来,一石二鸟。
一年下来,粗略算过之后,悯农帮帮众已有百余人。
照此下去,来日帮派定可壮大,成一番大事……
“姑娘!”少年看见春风满面的叶萧竹从人群中走来,立刻跟了上来。
悯农帮已成立,叶萧竹虽是帮主,但只让少年喊她一声姑娘即可。
“人已经集齐了,随时可以出发。”
两人交头接耳,不神秘,就是鬼祟,惹得路人频频侧目。
叶箫竹面不改色,通知少年现在就走,一刻都等不得,按照原书里故事线的发展,现在宰相府正准备让习雪嫣和安庆侯府的世子结亲,那可不是个好人,故事的结局习雪嫣就是被这侯府世子牵连害死,若习雪嫣真的穿越了,那叶箫竹得赶快去阻止这一切的发生。
半刻钟之后,叶箫竹站在风中,稍显凌乱。
她上次来镇上的时候告知少年时候到了,他们该上路了,让他和镇子上其他帮众讲清,一同入京请圣明讨公道。
少年当时眸亮如星,信誓旦旦保证诸多帮众愿意追随。
可是现在!
“这就是你说的诸多帮众?”
叶箫竹冷笑一声。
一个瘸腿的老伯,一个瞎半只眼的老妇,一个骨瘦如柴的七岁小童。
老,弱,病,残,惨。
不用上京了,上路吧。
叶萧竹脸上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扭曲。
“一些人找了工做,一些人已经在此安家落户,此行艰险,结果难料,他们……他们不愿冒险……”少年不敢看叶萧竹,只磕磕巴巴解释。
叶萧竹叹一口气,说,“罢了”。
百姓不过是求一个安稳,有一口饭吃便满足,她并非不能理解,若人人都要求公求道,这天下早就乱了。
只是……多少有些不甘……
春风拂面,来日可追。
罢了罢了,不强求,眼下还有四人愿同她前往,有总好过没有,也不算白费一番心思。
“你叫什么名字?”
叶萧竹捡起笑脸,转头问少年,相识这么久,却是还不知晓他姓甚名何。
“没有名字。”少年抓抓头发,看叶箫竹复又蹙起的眉,低下头,再开口时情绪显而易见的低落。
“爹娘死了,我……我就觉得自己也死了,已经很久……没人喊过我的名字了,……我……总之我没有名字了。”
没有名字了,没有家了。
“哥哥,我也没有了。”七岁小童低低的讲,不知说的是没有家还是没有名字。
“家是归处,名字是路引,人活一世,怎能连个名字也没有。”
叶萧竹听了这样的话,心中起了波澜,摆摆手,给他们重新取了名字。
大的叫安宁,小的叫安康。
长安宁,久安康。
讨个吉利。
两人听罢,很是喜欢,连忙谢过叶萧竹。
至于老伯和婆婆,婉拒叶萧竹赐名,让唤他们平伯和琴婆婆便可。
就这样,性格迥异的五人踏上了进京路。
叶箫竹把包袱里的一堆药材分成五份,每人背一份。
“此去路遥,这里头是我攒下的一些药材,沿途可以换些银两吃食,千万不能丢了!”叶箫竹叮嘱,其实她没说完,这药材大有用处,可不只是换取一些银两吃食而已。
四人点头,保证人在药材在。
选择同她入京,皆有目的,事未成之前,他们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倒是不担心有人反水,再说了,安宁对她死心塌地,不会害她。
叶箫竹放下心来,让众人换了衣裳,扮做乞丐上路。
世道不好,乞丐多见,他们一行五人不会惹人注意,再者,做乞丐有做乞丐的好处,运气好能讨些吃食,运气不好也能探一些可大可小的消息。
……
一路上有惊无险,到了翠城。
如果习雪嫣真的是习雪嫣,那她此次入京,纵有千难万险,亦是值得的。
独自在这异世十五载,她没有一日不盼着回家去,没有一日不想着昔日旧友……
“姑娘,你怎么看?”
她沉溺在自己澎湃汹涌的情绪中,没听清安宁说了什么。
叶箫竹清了清嗓子,面不改色反问,“你怎么看?”
在她久远的记忆中,母亲最爱冷着脸这般反问她,叶萧竹和母亲不同,她是微微笑着的。
安宁怔了怔,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我觉得是活不成了,这都过去十来天了。”
叶箫竹蹙眉,什么十来天?
安宁没察觉到,低头戳弄新抽的草芽,“要我说有的人就是金贵,我们灵州死了那样多的百姓不见京里来人,安庆侯府的世子甫一落水失踪,长公主一声令下,连御林军都出动了,都十来天了找不见人,长公主竟扬言要生祭那日随行的侍从,还真是……真是……”
叶萧竹没听清安宁后来愤愤不平在说些什么,她只听清永安候府世子落水失踪。
候府世子祝珩是原书里的恶毒反派,人面兽心,人前宅心仁厚,温润而泽,人后杀人如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身为外戚却妄想登九五之位,最后在帝王宝座一步之遥外遭万箭穿心而亡。
祝珩身死后,结发妻习雪嫣自然也难逃一死。
想起原书中习雪嫣凄惨的结局,叶萧竹打了个寒颤。
“消息准确吗?”她问安宁。
安宁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手下的草芽早已被糟蹋的不成样子。
“缘何落水?”叶萧竹记得很清楚,原书中可没有这段剧情。
安宁:“长公主诞辰在即,听闻离这不远的骊城出了颗夜明珠,足足有成年男子拳头大小,可叫暗夜如白昼,乃当世珍宝,于拍卖行上叫一不知名买家买走,半月前世子特意来此,寻那夜明珠给长公主做生贺礼。”
祝珩到此,与那神秘买家湖上相约,遇刺落水,至今已经过去十余日,仍旧下落不明。
这是怎么回事?
是她改变了剧情走向?还是其他人呢?
书中没有叶萧竹的名字,她同祝珩也没有交集,不至于改变他在书中的剧情轨迹,所以……
会不会是习雪嫣?
因为女配和习雪嫣同名,叶箫竹曾把这本书推荐给习雪嫣。
习雪嫣或许看过这本书,知道书中的剧情,知道自己的结局,所以早早做出改变,让导致她死亡的祝珩提早下线!
叶箫竹越想,越觉得事情就是这样。
让祝珩提早下线,确实是她认识的那个习雪嫣会做出来的事。
现下他们连一半路程都没走完,按照这样的脚程走,最快也要一个半月才能到元京,这世上的事是瞬息万变的,叶箫竹之前以为事情会按照原小说时间线走,可现在意外出现了,祝珩落水失踪,一个半月之后,又会发生什么呢?
叶箫竹有些急了。
“我出去透透气。”
走出暂时容身的破庙,夜风袭来,胸中郁气稍减。
春日快到头了,夏日酷暑,之后的路只怕是不好走。
叶萧竹没走远,一边走一边思索之后如何行事,突然,身前的灌木丛中“咻”一下蹿出个庞然大物。
“啊!”
声起鸟飞绝,拳起大物落。
叶箫竹身体比脑子快,举着发麻发疼的拳头反应过来的时候,庞然大物倒在灌木丛中双目紧闭,生死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