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江枫一路上解释人不是他们杀的,口水都说干了,他们还是被捕头押送回了衙门。
一路上,阚洛都在思考用什么说辞方便脱身。不是不能用轻功一走了之,但一旦这样不明不白的逃了,他们可能会成为通缉犯,不仅面上不好看,还有可能惊动他那远在京城的渣爹。
没想到上了公堂,明镜高悬下的青天大老爷仅是询问了他们几句凶案现场的情况,便将他们放了。正是一头雾水之际,一儒雅随和的男子从后堂绕了出来。
“萧玉成?”阚洛细细辨认,一个名字从他口中脱口而出。江枫这才想起这么个人来,一时间有些惊讶,当真是男大十八变,没想到当年畏畏缩缩的一个人竟然蜕变成谦谦佳公子。
来人倒不介意语气中的不确定,走近前抱拳浅鞠一躬,莞尔一笑:“不枉同窗两年,你还认识我这个老同学。”
阚洛躬身回礼,掩住了脸上的尴尬,他可不记得他和这位同窗有多深厚的友谊。实际上萧玉成此人孤僻得很,上学时独来独往,常常独自一人坐在学堂不起眼的角落,又因家世一般,是家里七弯八绕托关系塞进来的,很少有人识得他,更无人与他攀交。阚洛自然也不识得这位家世平平的同学,当年他甫一回到京城,便发誓要励志读书,被阚问天送进全京城最好的学院后,成日醉心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阚问天本欲让他多结识京城子弟,为日后铺路,他完全无视了,更别说结交萧玉成这样籍籍无名的人。后来学堂发生了一件大事,他方把这么个人记进了脑。
十四五岁,正是男孩子调皮捣蛋的年纪,不知是谁放课翻了萧玉成的桌柜,翻出了一本小黄书,那不止是一本小黄书,里面的内容更是令人惊掉下巴,竟然画的是两个男人之间不可描述的事,很多人好奇心战胜了一切,一群男孩子硬是忍着恶心将小黄书就传阅全班。
经此一事,阚洛隐约明白过来,为何总有些想巴结他的人总给他吹耳旁风,要他当心萧玉成,他一直没放在心上的事逐渐明晰起来,因他是异类,所以总被排挤吗?因他阚洛有个好爹,合该被人巴结吗?他开始偷偷打量这个有点畏缩、又过分安静的男孩子。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他只是好奇,为什么男孩会喜欢男孩,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不甜美吗?当然他对别人的爱好也没有批判的**,尊重个人选择。
这种打量没维持多久,因为很快,成为全学堂异类的萧玉成退学了,听说是因为某权贵的孩子不想和有短袖之癖的学生待在一个课堂,怕自己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学院自然也听说了系列荒唐风波,顺理成章的劝退了萧玉成。
自那之后阚洛再也没见过这个人。
他其实很清楚,萧玉成是败在了权贵之下,能进那个学院的人,非富即贵,全是京城有头有脸的世家子弟,那些京城贵胄之子,哪个不是骄矜少爷,都有自己的圈子,自然瞧不上萧玉成这样的人。
萧玉将他们带出衙门,阚洛斟酌字句:“那件事……”
萧玉成断然否定:“是有人陷害我,我没有。”
也不知说的是没有那种书,还是没有龙阳之好。只一件,他们竟心有灵犀想到一处去了。
阚洛点点头,对这位老同窗生出了些怜悯。无论是哪种,都不该成为同学排挤他的理由。
“我家从商,那之后,我就跟着父亲来了江南,把家里生意的重心转到了这里,书也没读了。”他们走在一条繁华的大街上,大抵是热络起来,萧玉成指着一排排琳琅满目生意红火的店铺告诉阚洛,这些都是他家现在的产业,当铺、糕点铺、玉器店,一应俱全,涉猎广泛。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我虽比不得你们这些高门大户,但我靠自己的努力,把家中产业做大做强,好歹混了个江南第一富商当当,别人诽我谤我,我却不能轻贱了自己。”
阚洛深以为然,看着萧玉成满脸自矜骄傲,不由为他高兴,无论他何种癖好,都不影响他是个闪闪发光的青年,思进取有目标。
瞧出阚洛流露出的欣赏,萧玉成摆摆手:“哪里哪里,我不如你,当年洛兄乃是一才高行洁的潇洒美少年,如今一看,更是颜如宋玉,貌比潘安。”
呵呵。对这样的奉承,阚洛不知如何回好,曾经他可是一个大字不识的粗人,想了想,他理应为萧玉成伸出的援手道谢:“今日相必是萧兄帮忙周旋,在下感激不尽。”
萧玉成拦住他的再鞠一躬,将他扶起,更加亲热了几分:“不必道谢,我也是举手之劳,近日上阳城怪事频出,不少人死于暗杀,死者皆是银针封喉,如你所见,银针红尾,乃是江湖上一神秘的邪教——欢喜宗的标志,我是从商之人,本不应趟这趟江湖浑水,但他们的行动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意,你若当真谢我,不如稍后陪我同饮,告知我凶手更多的细节,早日将其绳之以法,恢复上阳城的秩序才是。”
阚洛淡淡瞄了眼被萧玉成揽住的肩,僵硬一刹,这般和男子间亲密的动作,他不适应。但转念一想,萧玉成帮了自己一把,他不应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若此时拉开距离,反而显得他也瞧不起他似的,便坦然受了。
二人勾肩搭背,显得一旁的江枫格格不入,他悄悄撇了撇嘴,又是巴结他家公子的。
萧玉成嘴角勾起满意的笑容,状似不经意问:“洛兄,不知你俩可寻了下榻之处?”
嗬,这是有便宜可占,江枫先阚洛一步,连连摆手,脸比翻书还快,谄媚道:“没找到没找到,我们今日才进城。”他们身上身无分文,客栈都住不起,若不抱紧眼前这条大腿,他家公子今晚恐怕又要露宿街头。
“不如……”
“不了,怎好到萧兄府上叨扰,阚某还需赶路,若非衙门之行耽搁,我俩已经离开上阳城。”阚洛不顾江枫垮下来的小脸急急打断萧玉成,原是来寻人的,并不打算在上阳城逗留太久,更何况,萧玉成家富贵扎眼,难保他渣爹不会顺藤摸瓜找过来,还是低调行事的好。
江枫狂拉他的衣角,朝他挤眉弄眼,糊涂啊公子,难道你就那么想风餐露宿吗?他跟着他家公子这些年,何曾见过公子吃过这种苦,他宁愿自己打黑工,也不愿公子露宿街头的。到怪他,不该把钱给公子管,不然哪能千金散尽。
萧玉成好似没见主仆俩的互动一般,似笑非笑的眼神落在阚洛脸上,十分专注,仿佛早料到他会拒绝:“不知洛兄要去往何处?”
这下阚洛卡壳了,他人生地不熟的,连此处地名都不知道一个,如何回答。他不知道他要寻的人在何方,更不知她的生死,只无头苍蝇般漫无目的的找一通。
但,他木着一张脸,硬生生端住了自己即将被戳穿的尴尬。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知他的话只是骗骗自己,萧玉成也不恼,而是指指不远处一处碧瓦朱甍的客栈:“给我个面子?住一晚再走?不差吃顿晚饭的时间。”
嗯……
他们在客栈下了榻,住最豪华的房间,托萧玉成的福,一分钱都不用付,因为这也是他家产业。
阚洛把自己的包袱放在收拾整洁的床铺上,打开,里面只有几件换洗衣服,一把被布条缠成蛹的剑,和一只断成两截的金簪。
他将金簪拾在手上,细细端详。
这支金簪,在陪他和离月经历那么多磨难都未有半分磨损,却不想,再见,已折成两半。
那一年,跳下悬崖,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出乎意料的是,大抵是机关触动的缘故,山中无处倾泻的水流在崖下形成一处巨大瀑布,对冲的气流减缓了他下坠的速度,抱着欺雪剑的他最终落落入一片深不见底的水潭中,昏迷不醒。当他再次从昏迷中醒来时,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这个把他从岸边捡回去的人竟是当年救他一命的神医宜春,想不到他也同他一样,是被单怜残害的可怜人儿。王伯当去世后,他被单怜以好友病重为由骗至朱府,最终因不愿告知朱府秘密而被恼羞成怒的单怜推下山崖。合该他命不该绝,一棵树救了他一命,却也因为腿部重重撞击树干,残了双腿,自此不便于行。在宜春妙手回春的医术下,阚洛身体逐渐恢复,二人相互扶持,历经千辛万苦下才逃离了那片荒芜人迹的崖底。阚洛自是想带离月走的,将宜春安置好便悄悄潜到朱府,没曾想,迎接他的是一片烧红了天际的火海。
任他心中万分焦灼,也无法在此种绝境下寻人。
大火烧了五天五夜,一场大雨瓢泼而下,终于浇灭了余火。灰头土脸的他站在废墟中极目远眺,昔日亭台楼阁,如今满目疮痍,那些曾经鲜活的人变成了一具具烧焦的尸体,他忍着恶心,一寸寸搜寻。他摸到了一只焦糊的手,那具已经瞧不出原本模样的尸体眼睛瞪的大大的,明显死不瞑目,配着黢黑的脸,场面十分惊悚,而它的手中紧紧握一物,被粘稠混合物包裹,瞧不出是何物。
他心福灵至,将那只手扒开,擦干净后,心神大震,这正是离月从不离身的她爹爹留给她的遗物,而它只有一半。
他在尸体周围摸索,终于寻到了另外一半,才敢打量那具他不看正眼瞧的尸体。成年骨架,显然不是离月。
后来,他在离月栖身的小院里里外外搜索十来遍,没有找到哪怕一个和离月相似的身影。她还活着?她已死了?他不知道。这场灰烬留给他的,仅是这把已经折断的金簪。
砰的一声,客房的门被推开,将他的回忆打断。
私人领域被突然入侵,阚洛莫名不爽,扫向门口的双眼盛满不悦。他当然知道门口是何人,江枫不可能这般鲁莽,只是,他没想到,他这位看似内敛的老同学,这般没有边界感。
萧玉成倒是个脾气好的,显然不在意,走近前来看个仔细:“这是?”
阚洛耸耸肩,将金簪收回包袱中。
萧玉成却拉住了他的手:“我有办法修复。”他心中已经有底,这支簪子对阚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不妨由此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