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现时间线。
纪之昼是被刺眼的强光吵醒的,手电筒的光像匕首一样直直地刺入瞳孔。他下意识偏头,想要躲掉这刺眼的光,可刚想要活动,就感觉到了冰冷的束缚。
手腕和脚踝都被金属束缚着,每一次轻微的动作都带来细微的摩擦,带起清脆的碰撞声响。
远处还有滴水的声音,“滴——答——”,漫长的一声简直是折磨。纪之昼只感觉心跳声越来越大,恐惧一下子控制所有的感官。
这废物坑钱系统拉他进恐怖副本没有告诉他吗?!
第二个人的呼吸声在这个节骨眼上格外清晰。
纪之昼顺着声源望去,白光便隐约勾勒出一张脸。白沅言伏在他的身边,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是纯粹的“观察”。
他问:“怎么忽然就不怕了?”
这个人看纪之昼的眼神其实很奇怪。
纪之昼隐隐约约有感觉到对方或许是喜欢自己的,可白沅言看他的眼神大多是审视。
有时候纪之昼也会想,白沅言是在审视他身上有什么值得他喜欢的地方呢,还是在审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他。
纪之昼有些无语地说:“你是白沅言吧?我怕你做什么?”
“我是个杀人犯。”白沅言抬手,指尖摩挲起纪之昼的发尾,坦言说,“纪之昼,我现在在囚禁你。你为什么不害怕?”
连接吻都不会还需要你教的人现在连囚禁都搞上了。不得了。大进步。
纪之昼扯了扯手腕,带起一片“哗啦哗啦”的金属锁链声音,叹了声气:“你瞧,做人果然还是要富有一点好。”
白沅言疑惑地“嗯?”了一声,像是真切地在疑惑。
纪之昼解释说:“如果你有钱的话,就会把我囚禁在总裁的一百平方米的天鹅绒般柔软的丝绸床单上,麝香味催眠着我,优雅并且有格调。然后,你拿着非常名贵的银制小刀在我的脖子边上拉小提琴,开始威胁我。如果被你发现我有逃跑的倾向,就拖着我的脚踝被我抓回来,红着眼说:你是不是还忘不掉宋亭闻和许濯,我告诉你,他们别想活,你跟他们没可能!”
白沅言沉默了一下,说:“然后呢?”
纪之昼越说越兴奋:“然后,我非常恐惧地流着眼泪,连连摇头。你继续红着眼,把我按在墙角,嘴角抬起几个像素点,邪魅狂狷地自嘲一笑:叫我一声老公,命,都给你。然后扔掉我手里三块钱一杯的蜜雪冰城,把星巴克塞在我手里,说作为我的妻子,你只能喝这个。”
白沅言和纪之昼对视一眼。
纪之昼眨了眨眼睛,善良地补充了一句:“哦对了,记得不要在东方明珠塔下面喝蜜雪冰城。”
白沅言依然面无表情,但嘴角似有些抽搐:“……你幻想的有钱人生活就是蜜雪冰城变星巴克?”
纪之昼又眨了眨眼睛:“那不然怎么办,那些大品牌我一个没听过。幻想富有生活都只敢想一个月天降十万。宋亭闻听了怒斥我是胆小鬼,说幻想都不幻想点好的。”
纪之昼补充:“我以为你会先开灯关掉那个手电筒,以防我一直难受得眨眼睛。”
白沅言这才伸手去关那个手电筒,“啪嗒”一声,房间彻底暗了下去。
纪之昼非常兴奋地说:“我一年能看三百本小黑屋强制文学,今天终于轮到我了。让我们的气氛不要这么沉默好吗?大家好,我是旺仔小昼,你们好吗?”
“……”白沅言微不可察地叹了声气。
“我带你来之前,宋远仁的三条腿都被我打断了,他还摆了我一道,命倒是留下了。乔燕舒一开始只是知道有我这个人,现在是彻底知道我是谁了。”白沅言语气沉了下去,“你想要的一百平米天鹅绒般柔软的丝绸床单我给不了你。”
纪之昼只听后半句,继而失望:“哦。”
此人就是很经典地盼望接到诈/骗电话,说些乱七八糟的话之后被骗子挂电话还要失望的人。而且选择性倾听,只听自己想听的。
白沅言又开口,但是说得很轻很轻:“至于我的命,又太贱太不值钱,不在我手上,我也……给不了你。我只留你两天,两天后我自然会放你走……你和我聊聊天吧。”
纪之昼一愣,一时间脑子有些空白,浮现出好多人的身影。
他下意识地喃喃:“……可不可以活着?”
白沅言没听清:“什么?”
“我说,和你聊天的话,你不用囚禁我,我也可以跟你聊两天的。”纪之昼说得很坦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因为说话太多被脚皮女王罚了多少次。我觉得她肯定早就看我不爽了,坐哪里都能讲话,因为销冠在哪里都是销冠,爱讲话拦不住的。”
白沅言平静地接话:“嗯。”
纪之昼继续滔滔不绝:“我第一天坐许濯边上的时候以为他是个自闭症小孩,于是更加积极地和他讲话。我觉得他现在开朗多了。”
白沅言垂眸:“嗯。”
“所以真的不能把我的那个,锁链,解掉吗?”纪之昼继续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兮兮地说,“会在我手臂上留痕的。”
等他眨巴完眼睛,才忽然意识到这里黑成这样,白沅言又看不见。他眨给谁看啊。
“说起来,你手臂上……”白沅言想起关灯前看到的纪之昼的完好无损的手臂,可是没说完,说出的话又被他自己咽了回去。
挺好的。
不开心的过去就让它过去吧。
白沅言想,他已经被仇恨推着倒退着走了好远,寻找了好久过去,而纪之昼早就往前走了好远。
白沅言摇摇头,拒绝了纪之昼的请求,轻轻地说:“不可以哦。”
你……
你是不是……
纪之昼张了张嘴,像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刚想要说些什么,才发现他竟然难过得说不出一句话。
白沅言拉了拉纪之昼的衣袖,小声地问:“你怎么不继续说了?”
纪之昼一愣,才慢吞吞地说:“我小学的时候,丢了一本周记本,那本完全是我写来搞抽象的。我后来又回弄丢的地方好几次,躲在杂草后面,看拿走我周记本的怪人一边翻一边哭。”
白沅言咬了咬下唇,已经把脑袋埋进了被褥,闷闷的声音断断续续传来:“那你怎么没要回来?”
纪之昼躺在床上,平静地说:“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那个时候觉得,这个怪人可能很需要它吧。”
白沅言忍住哽咽,问道:“那你最后……你最后,那篇老师要你重写的作文是怎么写的?”
“实话实说。父母的命题里我只能写我哥。”纪之昼回忆了一下,继续说,“我跟着我哥的第一年,我年纪已经不小了。那个冬天很冷,雪下得很厚,我穿着一双帆布鞋,从夏天走到冬天,看着它打湿又变干。衣服也不会穿,觉得冷就只会往外面再套一件,不知道最里面的那件棉袄已经又破又潮了。把自己裹成粽子还是好冷。白沅言,你的冬天是这么来的吗?我的手好冷,你能不能握住我的手啊。”
白沅言听话地递出手,却发现纪之昼的手心温度很烫,温度顺着肌肤传到他的指尖。
“我哥带我去买棉鞋,去买羽绒服,给我塞了好多个暖宝宝,嘲笑我怎么衣服都不会穿。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冬天不需要穿七八件衣服啊。别的小朋友有围巾手套戴,我哥没钱,就自己学了针织给我织。他那时候年纪也没比我大多少,为什么既要当我爸,又要当我妈呢?
“应该算我青春期的时候吧,我有段时间特别想不通,就想自残。我跟我哥吵架,跑回房间把门反锁,我哥就坐在客厅里守着我,怕我干出什么事情来……他还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知道,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就能跟我哥说句对不起了。”
纪之昼轻轻地说:“哎,如果怪谈真的能让我回到过去就好了。要去找宋亭闻的时候,我就回到他的十四岁,支持他的艺术,再花上好久,告诉他长得好看不是错,陪他走出童年的阴霾,就是可能要花上好多年。不过……我已经觉得现在的他很勇敢了。”
白沅言自嘲一笑:“那你要回到我的几岁?十五岁吧,那一年我第一次见到你,我还没有被退学,一切都还没发生。如果我那个时候碰到的是现在的你,结局肯定不一样了。”
“可我想回到你的四岁。”纪之昼握紧了白沅言的手,“在你的养父母把你带走之前,在你认识这个世界的黑暗面之前,先拿着糖拐你走,但我可能也没钱哦,跟着我可能要喝西北风。白沅言,你跟不跟我走?”
那走得就也不会是感情戏了。
不过纪之昼从不认为救赎文只能局限在爱情。亲情可以,友情也可以。
因为爱的本质趋同。
白沅言的呼吸一窒,随即又浅又急,仿佛被纪之昼抓住了他的气管似的。眼眶难以抑制地酸胀,白沅言的视线迅速模糊起来,他努力地想要把眼泪给逼回去。
“不需要糖。”
白沅言的声调迅速沉下去,像是被苦涩的少年时期打湿,尾音带着一丝明显的、无法压制的颤抖。
“我也跟你走。”
因为从来没有存稿,一般都是前一天写完第二天中午发。等我写完这章准备明天发的时候发现明天是七夕节。
***
我刷短视频:其实七夕倒过来写,再加一笔横,就是个“死”字。
一一
夕七
我:哇哦。
***
我:不是,我们祭言真的要七夕节be吗
白沅言:就是你给cp名取的这么不吉利的祭言?
我:?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4章 正雅中学·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