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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卿 第1章 第 1 章

作者:失眠又焦躁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4-27 18:21:06 来源:文学城

意识回笼的第一个感知,是疼。

真真切切的疼,颅顶一路蔓延到眼眶,钝钝的,像被人拿擀面杖在太阳穴上夯了十几下,又像喝断片后,后脑勺上挨了一砖头。

事实上,也差不太多。

沈行简拧着眉头,费了好大力气才把眼皮撑开一条缝。

视线模糊了一阵,慢慢清明起来。

入目的是一方承尘。不是她卧室里刷得雪白的天花板,更没有那盏从x家买的纸吊灯。头顶是一片暗沉沉的木质顶棚,横梁粗壮,漆色斑驳,隐约可见描金的缠枝纹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甜香,腻得人发慌,底下还压着酒气和血腥味。

不对劲。

沈行简想翻身,偏了偏头。

这一偏头,她看见了一只手。

一只男人的手。

五指修长,骨节分明,指腹覆一层薄茧,是常年执笔留下的痕迹。肤色白,久居内宅少见日光,便透出几分苍白。大拇指上戴一枚玉扳指,成色极好,羊脂白里沁一抹翠色,歪歪斜斜卡在指根。

沈行简的目光顺着那只手往上移,腕骨,小臂,月白色的绸缎中衣,袖口处绣着精致的云纹,领口大敞着,露出一片瘦削的锁骨和胸骨,皮肤上还有几道红痕。

锁骨是平的。没有黑色运动内衣该包裹的东西。

沈行简的呼吸骤然急促起来。

穿越,魂穿,女穿男?

不对不对不对。

她看过太多这种小说了,从初中开始就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看,从《xx惊心》看到《x否》,从x点女频看到xx文学城,她甚至自己还在某个寒假偷偷写过两万字的穿越文,因为写不下去太监了。

可那是小说。

小说里穿越的女主角,哪一个不是醒来之后对着铜镜惊叹“好美”,然后迅速适应新身份,金手指一开,一路开挂,从宅斗到宫斗从商战到权谋,最后不是母仪天下就是富可敌国,顺便再和几个绝世美男谈几场荡气回肠的恋爱。

还没等她想明白这具身体为什么没有胸,也来不及琢磨那只手是谁的,原主的记忆便铺天盖地涌了进来。

巧的是,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沈行简。

字敬之,年十七,苏州府长洲县人氏。父沈崇礼,江南织造局总商,身家巨万,黑白两道通吃,说是商贾,实则门下食客三百,与江湖上多个门派皆有交情,暗地里做着刀剑生意,人称沈半城。沈家虽是商贾出身,但沈崇礼花重金捐了个候补道台的虚衔,出入皆以老爷自居,府中规矩森严,比之官宦人家不遑多让。

沈行简是沈崇礼的长子。

嫡出的长子。

沈崇礼的原配夫人刘氏,生育沈行简时伤了根本,缠绵病榻数年便撒手人寰。沈崇礼念及发妻,对这个儿子百般纵容,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加之沈行简自幼丧母,府中上下都觉得他可怜,更是变本加厉地宠着惯着。

于是这位沈公子,毫无悬念地长成了一个混账东西。

读书不成,习武怕疼,十三岁上就在外面赌坊输掉了两千两银子,被沈崇礼拎回来打断了半根戒尺,转头又偷了家里一幅字画去典当。十五岁时与人争风吃醋,带着一帮狐朋狗友把另一家绸缎商的公子打得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沈崇礼赔了三千两银子才了事。此后沈行简越发无法无天,斗蛐蛐、赌牌九、逛花楼,长洲县地面上但凡有头有脸的纨绔圈子里,他沈大公子的名号排得上号。

唯一值得称道的,大概是这张脸生得确实好。

原主的长相像一幅工笔仕女图里不小心画进去的潘安:眉目清隽,鼻梁挺秀,一双桃花眼天生含情,不笑时也带着三分风流意。可惜这副好皮囊底下,是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

而就在今天,或者说,在沈行简到来之前的夜晚,这滩烂泥,终于捅了天大的娄子。

三个月前,沈崇礼新纳了一房小妾。

此女姓柳,闺名唤作栖云,年方十九,原是苏州城外寒山寺旁一家茶肆的女儿,因生得殊绝,被沈崇礼一眼看中,八百两雪花银抬进了府。柳氏生得什么模样?原主头一回在花厅见她,手里的茶盏直接落了地,他从未在任何花楼楚馆见过这般容貌。无半分媚态,亦无关妖冶,只余一抹清冷,像深秋月光浸在寒泉之中。眉似远山含黛,目如秋水横波,唇色天然带着一点浅淡的绯红,不笑时嘴角微微下撇,便生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偏偏是这种疏离感,像猫爪子一样,挠得原主心尖子发痒。

他开始变着法儿地往柳氏的院子里跑。今日送一支金步摇,明日送一匹蜀锦,后日又托人从岭南捎来一匣子荔枝干。柳氏一概不收,让丫鬟原封不动地退回去,连个谢字都没有。

原主一点不恼,反倒愈发心痒难耐。他这辈子想要什么得不到?越是不理他的,他越觉得新鲜。

而今日,是三月十八,沈崇礼去了松江府查看一批新到的倭刀,要三五日才能回来。原主在自己院里喝了不少酒,喝的是绍兴的状元红,后劲极大。他歪在榻上,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柳氏那张冷冰冰的脸,酒意一上头,胆气便壮了。

他踉踉跄跄地穿过回廊,守门的丫鬟碧桃被他一把推开。他进去的时候,柳氏已经卸了妆,乌发如瀑般垂在腰间,只穿着一件月白色的寝衣,正坐在妆台前篦头发。

烛火摇曳,她的侧脸笼在一层暖融融的光晕里,像一尊玉雕的观音。

原主后来的记忆便开始模糊。

紧接着是一阵剧痛。

沈行简嘶声抽了口气,抬起戴着玉扳指的手,摸向自己的后脑勺。指尖触到一片湿泞,拨开发丝,摸到一处肿胀隆起的硬结,上头已结了层血痂。

是花瓶。

他记起来了,柳氏妆台上有一只青瓷小花瓶,里面常年插着一枝时令花卉,今夜插的是一枝白梅。她抄起那只花瓶,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原主倒了下去,再也没有醒来。

而现在,占据这具躯体的,是沈行简,x州市第二中学高二(三)班学生,十六岁,性别女,爱好睡觉,特长也是睡觉。她的人生最大烦恼是数学月考又没及格,以及食堂三楼的糖醋排骨永远在排队。她的人生高光时刻是去年校运会上跑了女子八百米第三名,总共就六个人参赛。

她最后的记忆,是那个世界的今天中午,午自习。她趴在课桌上,面前摊着一本翻到第三页就再也没动过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阳光从窗户斜斜地照进来,暖洋洋地烘着她的后脑勺。她迷迷糊糊地想,这节课下课之后要去小卖部买一瓶冰可乐,然后。

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睁眼,就是这片暗沉沉的承尘,这具陌生属于一个十七岁纨绔少年的躯体,这满室的酒气与血腥味,以及门外传来杂沓的脚步声。

沈行简一撑手臂,坐了起来。

起得猛了,脑袋里嗡地一声闷响,眼前金星乱冒,胃里翻涌上一股酸涩的恶心感。他死死咬住牙关,一只手撑着床板,另一只手攥紧了身下的被褥。

被褥的触感不对。绸缎的,滑腻冰凉,上面绣着鸳鸯戏水的图案,大红的底子,金色的丝线,在昏黄的烛光下泛着靡艳的光泽。

这不是原主的床。

这是柳氏的床。

这个认知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沈行简瞬间清醒了大半。他低头一看,自己身上只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中衣,衣襟大敞,腰间系带松松垮垮地打了个结,等于没系。

而他身旁的枕头上,那枚豆绿色绣着兰草纹的枕头上,还有一摊暗红色的血迹,以及几缕散落的长发。

女人的长发。乌黑,柔软。

柳氏的。

血迹移到地上。妆台前,碎瓷片散落一地,青白色的碎片在烛光下泛着冷光,其中几片上沾着血。妆台上的铜镜歪斜倒着,镜面上映出半张脸。

苍白少年人的脸。眉峰斜飞入鬓,眼尾微微上挑,是一双极其漂亮的桃花眼,但此刻眼窝深陷,眼底是浓重的青黑色,嘴唇干裂起皮,下唇有一道伤口,血已经凝固成暗红色的痂。

沈行简的胃抽搐了一下。

这是刚死不久的模样?他没见过死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女高中生,他见过的最血腥的画面是食堂阿姨砍排骨。而现在,他坐在一个女人的床上,后脑勺有个大包,身边有女人的头发和血迹,而那个女人。

柳氏在哪里?

这个念头刚浮上来,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外。

至少三四个人的,步伐急促凌乱,靴底踩在青石板地面上发出“噔噔”声,中间夹杂着一个中年女人尖利的嗓音。

“就在前面!老奴亲眼看见的!大公子醉醺醺地闯进了柳姨娘的院子,碧桃那丫头想拦,被大公子一把推倒,脑门上磕了好大一个包!老奴不敢声张,赶紧去请了二老爷来。”

二老爷。

这个称呼从原主的记忆深处跳出来,沈仲庸,沈崇礼的胞弟,沈家的二当家。与沈崇礼的圆滑世故不同,沈仲庸是个极其方正的人,早年混过江湖,据说在漕帮里做到过堂主,后来被沈崇礼叫回来帮着打理家业。他武功不弱,性如烈火,最重规矩体统,平日里就对原主的纨绔行径深恶痛绝,碍着兄长的面子不好发作,但每次见到他都没什么好脸色。

此刻,这位二叔被下人请来处理事务,处理的还是。

原主酒后爬了姨娘的床。

沈行简:“……”

他想哭,哭不出来。他想逃,这具身体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他想解释,解释什么?说我不是你们家那个混账大公子,我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高中生,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刚刚醒过来,这具身体里的灵魂已经换人了?

谁会信?

发一章上来试试看 小沈这个身份还是好上不少,起码蛋还在哈哈 这本随缘更,没大纲,没存稿,乱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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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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