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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火而生[刑侦] 第33章 我的饴糖滑落了

作者:生生息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5-10-17 23:43:47 来源:文学城

余大佑第一次遇到她是在他干活的工地上。

孙英梅的父亲老孙头是工地上的包工头,余大佑是他手底下的人,跟着他的队伍走南闯北,渐渐累积了些经验。

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学徒,跟在老孙头的同村人老樊身后学砌砖。

老孙头的队伍要么是跟他一个村的人,要么就是老孙头各种七弯八拐的亲戚,只有余大佑跟他沾不上半点关系。

说起来,余大佑也觉得奇怪,这个活儿起初还是村里与他不相熟的章叔章太平给他介绍的。

他对这个章叔没太多印象,只记得小时候,章叔家好像跟他家差不多,都在村里穷得名声大震。

那时候爹还活着,章叔经常来他家,有的时候还给他带上两个章家婶婶自己做的玉米粑。

那是用一种用磨碎了的玉米做成的食物,用石磨将玉米磨得越碎越好,然后搓成饼状,放到锅里蒸熟或者放到锅里煎。

只不过煎需要耗费很多猪油,加上大家都很穷,舍不得用玉米做这么金贵的食物,所以余大佑记忆里只有很模糊的蒸熟的玉米粑的样子,和萦绕在鼻尖的淡淡粮食香气。

他印象中章叔是和他爹很好的兄弟,所以章叔介绍的活儿他也很珍惜,十分卖力地干,只希望不要丢了他的脸。

他年轻又勤奋,手脚快,人也机灵,所以学得也快。

起初他岁数小,什么也不会,只跟着老孙头做一些杂活,混混灰浆,搬搬砖头,做些体力活。

但是老孙头看在眼里,很快认可了他,还让老樊教他砌砖。

他干得越发卖力。

一日,其他的人都去吃饭了,他看着眼前还剩下十几公分高度就要完工的墙面,忍饥挨饿,打算砌完了剩下的砖头再去吃饭。

他刚弯腰从旁边拿起一块砖,饿了一早上的肚子就咕咕叫起来。他越是忍住饿意,肚子叫得越是欢快。

此时,墙那头不知是谁听了他震天响的肚子叫声,也发出银铃般的笑声,笑得弯了腰,一手扶墙,直不起身。

余大佑听到这陌生的声音,弯下腰,探出脑袋就朝着墙那头看。

没曾想,墙那头的女子此刻也勉强撑起了身子,仰头朝墙里边看。

她用红绳扎着两股麻花辫,左手的小臂上挂了一个竹筐,上面用蓝色碎花布盖了,看不清里面是什么。

余大佑一探出头,就对上了她笑意盈盈、弯成一道月牙的眼睛,里面像噙着一汪水。

余大佑常年跟着老孙头待在工地,没有活干的时候就回到河阴村,很少出门,自然也很少见到女子。

他一手拿着砖头,一手拿着铲刀,蓦地见到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子,正不知作何反应,他的肚子帮了他个“大忙”。

“咕咕——”

“哈哈哈哈——”

余大佑的脸红了又红,臊得他一个字儿说不出来,干脆用沾了满手灰的手,摸着后脖颈,跟着女孩爽朗的笑声,嘿嘿傻笑起来。

孙英梅见他呆呆傻傻、不知所措的模样,笑骂一句:“傻子!真是个傻子!我爹让我来喊你呢。喏,这是我娘和我一起做的玉米粑,做了很多,过来尝尝吧。”

说完,便掀开那方蓝色碎花布,伸高了双臂,将竹篮高高举起给余大佑看。

这是余大佑第一次见到孙英梅。

两年之后,在老孙头的撮合之下,孙英梅嫁给了他。

结婚之前,他拆掉自己住了快二十年的木头房子,在原地搭建起一栋砖房。他早就想好了,现在自己要在这房子里和妻子喜结连理,以后,他们的孩子也会在这里出嫁。

这房子将会见证他的重生,他也会同若干年前母亲在这院子里告诉自己的那样,成为村子里最有出息的人。

初春,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孙英梅踏进新房子,在老孙头的鼎力主持之下,在亲友的共同见证下,她嫁给了余大佑。

他们两人将在此共同度过余生,如果,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婚后,很快地,两人爆发了第一次争执。

无他,孙英梅想跟着余大佑一起,跟着他走南闯北,跟着他一起在工地上讨生活,但是余大佑不愿意,他不想妻子吃苦受累,极力想让妻子留在家中。

余大佑看着傻乎乎,不如妻子有主见,却是个认死理的人。

他认定了妻子是要跟着他享福的,不能跟着他吃苦,何况妻子婚前也不曾在岳父家受累,如今跟他成亲了反而要到工地上讨生活,这算什么道理?

于是这一回合,孙英梅败下阵来。

她每日只安安心心地待在家,干点农活,到了余大佑回家的日子,她便到集市上买点平时不常见的肉和菜,做好饭菜等着丈夫回家。

一日,余大佑下了工,害怕妻子在家等着自己吃晚饭,等得饿着自己,他一路上不断加快脚程,终于在天擦黑的时候赶回了家。

但是院子门大开着,妻子此刻并没有在家,只剩下院子里妻子前几日从路边竹林里捡回来的一条小黑狗。

它看着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主人汪汪大叫,四只小短腿急得乱甩,从门槛冲过来,气势骇人。

但雷声大,雨点小。余大佑只用一只脚就将它踢开。

余大佑跑进屋里,冷锅冷灶,没有往日的烟火气,他找了一圈儿也没找到妻子,有些害怕,又有些慌张,急冲冲地几个箭步便跨出院子要出去寻她。

甫一跨出院门,不远处,却看到妻子一脸怒气冲冲,小脸气得鼓鼓的,连踩在地上的脚步声音也比平日大。

余大佑看到她回来,心中的害怕和担心顿时卸掉,长舒一口气,“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见孙英梅还是生气,并不说话,余大佑有些忐忑地往前迎了她,“怎么,谁惹你生气了?”

“没有谁惹我生气,我就是看不惯!咦,今天可气死我了!”

孙英梅说完,也不看低头注视着自己的丈夫,愤愤地剜他一眼,“反正,反正你们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她跺跺脚,瞪了他一眼,气鼓鼓地进了院子。

一整个晚饭的时间,孙英梅都没怎么说话,余大佑也不敢招惹她,只是专心地大口往嘴里扒饭。

孙英梅把碗往桌子上用力一放,“你怎么回事啊?你看我生气都不问我发生什么了?”

余大佑鼓着腮帮子使劲嚼完嘴里的饭,终于有时间说话:“我、我怕你生气,不敢问……”

“你真是个傻的,你不问我,我一个人憋在心里,我不就更生气了?”

“那你是为什么生气啊?”余大佑一手捧着碗,一手疑惑地挠挠头。

孙英梅想起今天的事情,瞬间就泄了气,有些沮丧地低着头,小声问道:“你知道耿攀吗?”

“啪——”余大佑的碗使劲放在桌面上,发出一声巨响。

“他怎么了?他是不是……我要弄死他!”余大佑听过耿攀一些不好的传闻,听了妻子的话,咬紧了腮帮子,当下怒气上涌就要去找耿攀。

“别别别,你别,不是我,是……是河图村的小元。”

“小元?我好想听妈提起过……”余大佑闻言,皱着的眉头终于散开,“是你出嫁前玩得很好的那个小元?”

“嗯嗯,她不是也嫁人了吗,嫁给了那个杀猪匠,你知道的呀。”

“这我知道,但是和耿攀什么关系?”余大佑彻底放心了,又往嘴里扒了一大口饭。

“前几天吧也就,她发了高烧,病得又急,虽然早就听说耿攀有些不好的传闻,但她实在难受,就还是找了耿攀瞧病。但是,但是那个耿攀,真是个畜生!他趁着她难受,就对她动手动脚。”

孙英梅越说越小声,越说越难受,甚至带上了哭腔。

余大佑慌了,嘴里的饭吞也不是,吐也不是。

“她去耿攀那里看病的前一天吧,我还去了她家的,她非撑着说自己没事。你说,我要是当初硬是带她去另一个村看病,怎么会有后来的事情?她从小跟我玩得最好了,我……”

孙英梅再也说不下去,使劲抽了抽鼻子,低着脑袋,生怕余大佑看见,眼泪一颗一颗地掉在饭碗里。

余大佑笨拙地伸过袖子,胡乱地在她脸上擦了又擦,安慰她道:“你也别怪自己,你怎么会知道她的病突然就严重了?你又怎么会知道耿攀这么不要脸?”

“呸!呸!他就是个不要脸的狗杂碎!所以我今天下午跑去他家诊所骂了他一顿!他活该挨骂!”孙英梅将手里的筷子恨恨地插在饭碗里,眼泪还挂在脸上,突然恶狠狠地骂道。

当日晚上,孙英梅自责不已,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余大佑在她身旁,劳累了一整天,晚上又安慰了她半晌,后来实在撑不住,还是睡了过去。

只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夜间河图村的杀猪匠家,爆发了一场争吵。

杀猪匠白日里硬拽着妻子小元到耿攀家大闹了一场。

他张嘴就要一大笔钱,直到下午要到满意的数字,方才鸣金收兵。

晚上,他回到家,看到高烧未退还要撑着身子做饭的妻子小元,白日里管耿攀要钱时,周围人看自己揶揄嘲笑的神情,一下子乱七八糟的涌入他脑海中。

杀猪匠怒不可遏,一把挥去桌上的饭菜,又掀翻桌子,揪着妻子小元的衣领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末了,他嫌弃地呸一声,大口唾在妻子瘫倒在地的身上,捏紧手里管耿攀要来的钱,乘着夜色去了邻村一寡妇的温柔乡。

当夜,小元找了根绳子,挂在房梁之上,毫不犹豫地蹬开脚下的四脚凳,终于结束了痛苦的一生。

都说女子成亲是她们第二次投胎,大抵如此吧。

下辈子再也不轻易投胎了,投生成猪也好,投生成狗也罢,只是再也不要投生到人身上了。

小元满足地微笑着,结束了自己仓促的二十二年。

两人成婚之后的第三年,孙英梅怀孕了。

兴许是小婴儿太渴望奔赴这人间,她赶在年末隆冬的日子里,提前让母亲发作了。

伴随着孙英梅持续四个小时的痛苦叫喊声,她和余大佑的女儿余珍宝终于在那年的二月份出生。

孙英梅虽然也没什么文化,但是好歹也是初中毕业,比只上过几天学的余大佑强了不少。

她非常反对给女儿起这个名字,总觉得这名字土里土气,太难听,配不上自己女儿。

但是余大佑却很喜欢,珍宝,珍宝,女儿是自己一辈子除了妻子外最珍贵的宝贝。

孙英梅不想要这名字,提议让余大佑换一个。

每每提到该话题,他只摇头表示反对,并不出声争辩,抱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逗了又逗,亲了又亲。

孙英梅看他抱着孩子,拿着尿布就出去了。

才刚满百天的女儿,小小的,暖暖的,像冬日里烤熟了的地瓜,皱皱巴巴却十分香甜。

余大佑越闻越觉得喜欢,将自己粗糙的脸颊凑近了女儿的小脸蛋儿。

怀里的小东西皮肤娇嫩,一碰到她爹磨砂纸一样的面皮,小嘴儿一撇,鼻子一抽,泪珠子随即就从眼角滴落,先她的嚎哭一步,吓得余大佑不知所措。

孙英梅听到女儿的嚎哭声,慌忙撩开帘子走进里间,一进来就看到余大佑慌得呆住,抱着女儿的双手一动不敢动,像几个月前邻居家孩子在院子中间堆的雪人。

“呆子。”她嗔笑一句。

他俩女儿的名字于是就这样确定下来:余珍宝。

余珍宝一天天地长大,越来越顽皮,尽管还玩得不太明白,却总爱跟着邻居家的小男孩打水漂、扔石子、爬树、抓鱼,样样都来。

孙英梅始终觉得女孩儿要有一个女孩儿的样子,天天跟着一群调皮捣蛋的男孩子玩,这成了什么体统?

所以她每次看到余珍宝在池塘抓虾逮鱼,总要呵斥她一番。

若是看到几个孩子玩得满身脏污,干脆活也顾不上干了,立马让他们几个站成一排,一个个地挨个教训。

不过这也没能挡住几个孩子玩闹的热情,余珍宝扎着两条羊角辫,跟在几个哥哥身后,嬉嬉闹闹,叽叽喳喳,总是搅得孙英梅耳朵疼。

每到这个时候,余珍宝又得挨她娘一顿骂。

余珍宝跟她爹的性格截然不同,她不是个傻愣愣的人,惯常能辨明时机。

只要她爹不在,她便乖乖地挨了骂,甚至挨了打,不哭不闹。

每次哭完了,看着仍然在怒气中没能平复的孙英梅,她反而厚着脸皮装失忆,若无其事地攥住她娘的手臂,再晃晃她的衣袖,指着天上一团模糊不清的东西,开心地冲她娘喊:“妈妈,看呐!飞机诶!是飞机哦!”

但只要余大佑在家,情况便截然不同。

她娘骂她一句,她便要绞尽脑汁,用完所有学到的词语,回她娘一百句。

她娘要是被她气得冲她动手,她每次都能灵巧地从她举起的手底下“逃生”,逃难一样地挤进她爹怀里,环抱他环得紧紧的,任她娘怎么扯她都难以撼动分毫。

余大佑从不管他的珍宝是不是错了,他只管嘿嘿地笑着,紧紧地抱着她,好叫他的珍宝逃过一次又一次的教训。

此时的余大佑,已经几乎快要忘记他娘告诉他的故事,他不再在乎自己是否是神仙的孩子,也不在乎自己额头上是不是长了“龙骨”,他只觉得幸福。

这种幸福在他过去二十多年的时光里,只有爹和娘都还在世时,他短暂得体会到一阵子,只不过当时他还小,懵懵懂懂,不曾体会明白就猝然消失了。

就像他第一次吃饴糖的时候,馋人的味道勾得他飞快撕了糖纸,将它扔到嘴里。香甜味瞬间在口腔里蔓延,他刚体会到一丝丝美妙,坚硬的糖果却不巧地滑入他喉咙里。

囫囵吞枣,只留给他梦幻般地甜味。

这香甜的味道太过短暂,此后,他每次吃糖总是小心翼翼。

而此时,他也像吃糖一样,小心品味着他的幸福生活,生怕这种日子不巧地滑落。

但越害怕什么,越是来什么。

他的饴糖又滑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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