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织撅着嘴,印有族人资料的一厚摞纸在她手中翻来覆去,最终停在一只狮子精面前。
这是一只活了一千多岁的小狮子精,叫及辰。
倒是个很像人类的名字。
更让喻织惊讶的是,及辰居然曾在城镇上生活过一段时间,也是村子里极少数有初中学历的妖怪。
孟槐顺着喻织的视线看去。
资料的图片上是一位扎着侧马尾,咧开两个小酒窝笑得明媚的女孩。
孟槐以为喻织是对纸质照片产生了好奇,毕竟喻织刚苏醒,对现代许多新技术还不甚了解,于是他解释道:“这种照片只需要用手机拍照,上传到电脑后打印下来就好了。”
“拍照?”
喻织掏出自己板砖样式的手机,解锁后的屏幕里散发冷光,上头还有许多喻织暂时看不懂的小图案。
孟槐指向屏幕右下角的灰色图案:“这就是拍照键,小殿下现在有了手机,也可以给自己拍一张照片试试。”
喻织有些心动了。虽然喻织是整个妖族的首领,可以号令众妖,但满打满算也只是个三岁出头的小孩子,很难不被有趣的东西吸引。
咔嚓。喻织关上了手机。
趁着念头还未在脑海中成型,喻织摇摇头,将想法甩出去。
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喻织白皙的手指点在及辰的居住地那一栏:“不是说界山的妖怪一直都住在村子里吗?为什么她曾经在城市里居住过?”
还住过足足四年,这是一段对人类来说不算短的时间。
孟槐年纪大了,思索时面上的皱纹堆叠在一起,更似他本体树干苍虬:“及辰这孩子,本身就是我们从人类社会接回来的。”
喻织圆润的眼眸里闪过一抹亮光,她愣了片刻,听孟槐接着说道:
“及辰的母亲是从我们界山出去的,她在动物园里生下了及辰,后来动物园破产倒闭,她不知怎的与一户贫穷的城里人家约定好,及辰就这样被那户人家收养了,自那以后,她的母亲不知所踪。”
喻织的目光再次扫过一遍资料上那四年:“所以及辰的名字是那户城里的人家为她取的?”
孟槐点头。
怪不得这只小狮子精的名字这么像普通人类,原来就是人类为她取的。
孟槐接道:“只可惜造化弄人,那户人家在及辰准备读高中的时候出车祸离世了,及辰只能自己流浪,顺着界山妖气的气息找到了我们。”
喻织垂眸,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
从及辰有初中文凭这一点就能看出,那户人家是真的把及辰当作自己的孩子,明明自己家里也不甚富有,却还愿意供她读书。
喻织虽然年纪不大,对父母的印象也不深,但她并非不懂感情。
无论是从接连两次离开亲人,还是有初中的文凭这一点,喻织都对及辰有了很深的印象。
喻织抬起头,轻拽孟槐的衣角:“有笔和本子吗?”
孟槐身为辈分最大的老槐树,就像所有妖族会顺从本能跟随喻织一样,孟槐对同种的妖也有很强的号召力。
他住的小屋后几千年内聚集了成片的树木,灵气汇涌聚集,在这里甚至连许多反季节的树木都在茂盛生长,因此孟槐最不缺的就是纸张。
孟槐给了喻织一只笔和一本自产的笔记本。
喻织身为妖王,传承了父辈许多适应生存的技能,快速的学习能力就是其中之一。
昨天跟随白罗波去城镇里转一圈,街边广告牌上的字已经被喻织掌握得**不离十。
她翻开笔记本,将“全村扫盲”和“农家乐”洋洋洒洒写得占满了第一面纸。
这就是带领家族致富的前两个小目标。
喻织手指搓了搓下巴,又在这两行字下头写下。
及辰。
并在这个名字上打了个圈。
这可是喻织的致富计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忙碌大半天,日头沉沉落下去,被远山拖住,在枫林间如扑动双翼的橙灰蝶。
不远处连成条的矮房顶已稀稀落落飘起青白炊烟,任由北风领着它们蜿蜒转折,如儿时母亲唤孩子吃饭时招起的手。
咕噜咕噜。
喻织的肚子应景地响起来。
孟槐慈祥地笑了,接过喻织手中的资料:“小殿下饿了吧,要不要来我家吃晚饭?”
听说孟槐做的炸桑叶很美味,喻织很想去尝尝孟槐的手艺,但她摇摇头:“白罗波和白萝萝还在等我回家吃饭,下次吧。”
孟槐知道喻织苏醒后的日子都暂住在白罗波家中。
可一直这样也不是办法,历代妖王哪有常住在子民家里的?若是传出去岂不是被人笑话。
再说,现在喻织年纪小可能没觉得有什么,等她以后年纪大了,心里自然就不乐意了。
孟槐望着喻织蹦蹦跳跳回家的身影,暗暗盘算着要给喻织盖一栋新房子。
倦鸟归林,扑棱着翅膀掠过静谧的山野村庄,在残红的天空留下一道长弧。
喻织顺着村子里的小路往回走,迎面而来的风里开始夹杂着松柴燃烧的松木气息,隐约还能闻见焖饭的焦香。
香气勾得喻织肚子叫嚣得更甚,闻着空中的饭香,脑海中浮现出满桌色泽诱人的菜肴,喻织抱着自己写下计划的笔记本,脚步不自觉加快。
白罗波的小院建在一日妖最平坦的地方,从很远的地方就能望见。院子左边是一片不大的萝卜地,右边是一处盛满水的塘坳,夕阳的光为这片地方镀上一层薄金,美景如画。
白萝萝身穿围裙站在矮篱笆旁,手中端着一盘金灿灿的藕饼,远远看见喻织就招起手来,白净的面颊在夕阳下染上红晕。
看着眼前美如画的场景,喻织突然想起孟槐刚刚教她用手机拍照。
鬼使神差地,喻织掏出手机,拍下了自己手机里第一张照片。
收起手机,喻织扬起笑容,一身风格独特的小洋裙随着她飞奔的动作飘舞,如一只扑棱的小蝴蝶。
“小殿下回来啦,来尝尝,新鲜出炉的藕夹。”
白萝萝捻起一块最上层被风吹得温热的藕夹,送到喻织嘴边:“特意放在外头摊了会儿,现在不烫了。”
伴随咬破金黄外衣的“咔嚓”声,浓香炸开,炸物的酥脆与莲藕的回甘在喻织小嘴中回荡,浸润味蕾。
“太好吃了吧!!”
炸物的满足感让喻织一下回想起昨天在城市快餐店里吃到的宅基汉堡和炸鸡。
白萝萝的手艺一点也不输于城市快餐店里的。
喻织是个小吃货,长着个快乐的干饭脑袋,天生就无法抵挡美食的诱惑。如果她赚到很多钱,第一件事一定是去买遍天下美食尝尝。
世人虽不至于如此极端,但人是铁,饭是钢。干饭乃人之常情,爱吃美食更只有极少人能免俗。
面对好吃的食物,大部分人还是会慷慨解囊。
喻织嘴里藕夹的香味越嚼越浓郁,一块藕夹下咽,她嘬了嘬,又想到一个赚钱的好法子。
既然一日妖种出的初级农产品卖不出好价钱,那为什么不直接制作二次加工食品去卖呢?
既可以给族人的厨艺一个用武之地,又为买家省去了自己加工的时间。
双赢!
何乐而不为。
白罗波正在厨房里准备今晚的最后一道菜,清蒸鲈鱼。喻织一脚跳进厨房,扒着灶台,和白罗波说了自己的想法。
白罗波一铲子翻锅,醇香的老抽从瓶口拉出一道圆润的弧线,精准浇在鱼背上。清蒸鲈鱼出锅,白罗波一手端盘子,一手握着喻织稚嫩的小手往客厅走。
白罗波对喻织的想法无不赞同,毕竟跟随妖王是刻在所有妖怪骨子里的本能,他只是好奇:“之前不是说要准备农家乐吗?为什么现在突然变成做成品去镇子上卖?”
“因为我们缺少时间,”喻织的声音软糯糯,看着白罗波的眼神却坚定,“想要发展农家乐,扫盲、宣传和村内建设都必不可少,可是这三件事不论单拎出来哪一件都并非一日之功。”
白罗波手中的清蒸鲈鱼上了桌,满满一整桌菜便上齐了。
白萝萝也来到桌边坐下:“不能先这样慢慢准备吗?反正现在的生活也还过得去。”
喻织接过白罗波递来的筷子,在白花花的米饭里捅出几个洞:“你们也看出来现在的生活只能是过得去,而不是过得好了。以前浑浑噩噩过下来,现在有我在,我不能再看着你们这样下去。”
“我一定会带领你们发家致富!”
如果换一个孩子来说,所有人都会觉得她是在白日做梦,异想天开。可现在桌前坐着的是喻织,是他们的妖王。
或许并不全源于来自血脉的敬畏,喻织那双诚挚坚定的双眼,如定心丸,更似助燃剂,白罗波与白萝萝在这样的气氛下也不自觉激动起来。
白萝萝攥着筷子的指尖有些发白:“那我们该做什么拿出去卖呢?”
“就做藕夹!”喻织站起身,垫起脚够桌子正中间的藕夹。
白罗波连忙起身,将藕夹与喻织面前的菜调换了位置。
喻织夹起一片,三人望着筷子间金脆的藕夹。
白罗波率先开口:“藕夹可是秋季最普通的小食了,我们在镇子上只有一个小摊,实在是没什么竞争力。”
喻织只勾起一个狡黠的笑容:“谁说藕夹是我我想卖的主打食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