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鸡没有扑腾的飞很远,飞到了一棵树旁边,那四周杂草更多,陈秋华没有过去。
她拿出弹弓装上石头,眯着眼睛,连着三四发,可惜的是并没有射中。
陈秋华叹气:“应该拿一些钢珠子,射中了,它就飞不了了。”
兰淑卿:“打不中也没事,秋华姐。”
“想着带你吃一次好的,这野鸡的肉是紧实又不柴的,美味极了。”
兰淑卿小心地走着,嘴上回道:“听秋华姐说也是一样,而且我不喜欢吃肉。”
“人怎么会不喜欢吃肉呢,是杨慧君不给你吃。”
“我吃了也是浪费。”
陈秋华闻言一笑,说道:“照你这么说,其实谁吃都是浪费,反正不管进了谁的肚子都会消化,变成浑浊的一堆。”
兰淑卿:“秋华姐,我又不是没有听过脏话,在我面前,你不用遮掩的,咱们不用这么见外。”
陈秋华改口道:“谁吃都会变成屎,没有人会是例外。”
“秋华姐,说道有道理。”
陈秋华:“杨慧君说的话,你最好不要入心,把她的话当放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要是当真了,就是给自己添堵。”
兰淑卿:“她现在说的少了。”
陈秋华轻哼了一声,弹弓再一次拉开,石子弹射出去,竟然打到了一只野鸡。
兰淑卿看见,发出一声惊呼,而后又称赞道:“秋华姐,你好厉害。”
“这下可以给你做好吃的了。”
小屋前的平地,陈秋华用石头堆起了一个坑,又架了一个火堆,她把鸡收拾好了,放在火上烤。
至于杀鸡扒毛的过程,她去了后山,在离兰淑卿远远的地方做的,全程没有让兰淑卿看见,让她避开血腥。
兰淑卿拿出了两个凳子,摆放在火堆旁,又收拾了碗筷,用厨房里所有能用的调料,调制了一个酱料。
等陈秋华刷上去,冒出香味的时候,她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称赞道:“淑卿,你这手艺挺好啊,这酱怎么能调这么香,等这只鸡烤成的时候,肯定非常好吃。”
兰淑卿:“还好,没有那么厉害,会一点点而已。”
陈秋华烤着鸡,心思却渐渐不在鸡上面,她透过火光在看一个人。
橙红色的火焰,映照着兰淑卿的脸,即使看见过这张脸已经上百上千次,她还是觉得漂亮,兰淑卿的眼睛里盛着水,那好像是一汪清泉,澄澈明亮。
陈秋华一时间呆住了,兰淑卿也发现了她的异样,以为她想到什么了,她绝不会以为是自己的原因。
“秋华姐,你在想什么啊?”
陈秋华从怔愣中回过神来,略带歉意的说道:“抱歉,一时出神。”
“是有什么事情吗?”
陈秋华说:“不是什么大事,别担心,是很奇怪的事情,小事。”
兰淑卿疑惑道:“很奇怪的事情?”
“淑卿,你真的长得很漂亮。”
兰淑卿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秋华姐,怎么说这个啊?”
“杨慧君人不行,眼光还可以。”
大苏村两个名声不好的女人,之所以能够声名远播,其实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们那张脸。
这两个女人,一个赛一个的漂亮,陈秋华是带有锋利的美,一双丹凤眼,刺人的花,言语说话都是带着刺的。
兰淑卿是带温润珠宝的美感,莹莹发光,脾气又好,故略胜一筹。
漂亮的宝物是会引来嫉妒之心,尤其是在宝物无所属的情况下,更会引来别人的觊觎。
陈秋华大闹彭家的剽悍,一战成名,吓退了不少暗处的人,而兰淑卿是因为她逃跑的丈夫王大元。
王大元是一个读书人,这个名头多多少少会让人生出点敬畏之心,尤其是在大苏村这个读书人鲜少罕见的地方,他就更为突出。
古往今来,大官都是读书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等等已经是没见识的人也知道的事情。
而且王大元没有死,他还活着。万一万一他在外面当大官之后回来了,发现自己的媳妇儿被人欺负了,那冒犯的人下场不就是一个死字吗。
所以有贼心没贼胆的人,也不敢去骚扰兰淑卿,而大苏村几乎全都是这样的人。
兰淑卿摇摇头说道:“秋华姐,别说我了,我现在已经不好看了。”
“怎么会不好看?”
兰淑卿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以为是脸的变化大一点,结果等自己摸上脸的时候,才发现手的变化最大。
那粗糙的手,变厚的手茧子,都让兰淑卿顿住了一瞬,但她已经早早预知到了,所以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又继续和陈秋华说道:“原先还可能好看一些,整日洗脸,走路挑着阴凉的地方走。”
“现在就不一样了,洗脸更是几天才能洗一次,路上遮不遮阳的,也不在意了。”
陈秋华转了转手上的烤鸡,缓了口气,说道:“杨慧君还真不是人,洗个脸能费多少水。”
兰淑卿:“妈,不喜欢我打扮,不喜欢我收拾,她说女人还是得实实在在的好,实在的不招祸。”
陈秋华低垂着眼睛,嘲讽道:“不招祸,什么叫做不招祸,一张脸能招什么祸,她就是害怕你偷人,跑了。”
兰淑卿:“看开了就好了,我也不想收拾,随妈怎么说吧。”
“淑卿,你怎么又有点气馁了,咱们不能这么随意,人也就活这一世,既然只有一世,就得好好活着,起码让自己的日子变得舒服。”
兰淑卿浅浅一笑,说道:“我知道了,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