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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双令 第2章 第一章 惊变

作者:梅八叉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5-05-13 19:31:20 来源:文学城

大雪纷纷扬扬而下,冰天雪地,陕甘交界处一道山脉里,却有一群人正光着膀子,下半身紧衣绑腿扎束得利落,沉默地聚集在一起,雪亮短刀映着他们热血贲张的面孔,也映照着他们身后大大小小,馒头一般的窝棚。

这里是一处山坳,不知何时被流民占领,互相依靠着墙壁搭起了堪堪容身的居所,为了御寒,一半都掏了地洞,甚是低矮,用破板子拼凑而成的门里,一双双惊慌恐惧的眼睛在往外张望。

那是他们的老婆孩子,父母至亲,是他们要保护的人。

聚集起来的几十条精壮汉子,面对的是八个身单力薄的人,虽然人数上占优,为首的刀疤大汉却丝毫不敢怠慢,沉声喝道:“荆南十三凶!这里是西鹰帮周把头的地盘,各位若是想发个顺风财,怕是打错了算盘。”

和他们大雪天**上身,热血沸腾的样子不同,这边的八个人无不畏寒地缩头缩脑,双手都笼在袖子里,阴恻恻地一笑:“若就是周把头请我们哥几个来的呢?”

刀疤大汉心里重重一跳,却依然大声说:“不可能!周把头当年是率着兄弟们拜过关公的,最是重规矩讲义气!”

他牙巴骨狠狠一错,恐吓道:“你就是杀了我们,帮内也自会为我们报仇!”

“嘻嘻!”“哈哈”“嚯嚯嚯。”八个人东倒西歪地发出怪异的笑声,笑够了才说:“你们若是规规矩矩讨生活,挖几根人参黄芪什么的,周把头自然讲义气,但谁叫你们挖出了金子呢?”

此言一出,刀疤大汉闭了闭眼,一颗心直直地沉了下去,知道今天这场血战不可避免了。

他咬着牙,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兄弟们,还有窝棚里翘首期盼的家人,右手一挥,刀刃弹出一声悠扬的金属鸣叫,久久不散。

而就在这声音响起的一刹那,在场所有的人都动了!

光膀子的大汉们怒喝一声,纷纷抽出短刀,这是他们斥巨资在城里的铁匠铺定制的利器,厚背薄刃,没有任何装饰,唯一的用途就是:杀人!

他们能护着一家老小在这山坳里扎下根来,本也不是废物,此时悍不畏死地抢身上前,白刃翻飞,竟然打出了一股百人莫能敌的气势,若是按照素日抢地盘的打法,这一下就能让对手溃不成军。

只可惜,他们遇到的是荆南十三凶这等恶人。

八个人甚至都没有全动,只有前六个嘿嘿笑着,亮出了自己的兵器,一柄似刀似勾的利器,闪着漆黑的不详光芒,鬼魅一般冲入迎面杀来的人群中,或是一勾,或是一挑,鲜血飞溅之下,惨叫声响起,断臂残肢飞起,带着一蓬鲜血,带着热气挥洒在雪地上。

洁白晶莹的雪地,被热血一浇,几息之后又变成了红色的薄冰,被不知是谁的脚步重重踏碎,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嘎声。

战局甚至不能算是胶着,二十几人的队伍在迅速减少,刀疤大汉胸口沉闷到几乎窒息,等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兄弟在自己面前被两柄利器勾住,顷刻失去一臂一腿,颓然倒在地上之后,终于忍不住大喊:“我也可以给钱!我愿交出所有黄金,换你们今日停手!”

锵地一声,和他短刀相接的人阴森森地说:“晚了,你猜,我们是十三凶,剩下五个去哪里了?”

大汉惶然,急切之间忘记了一切,匆忙回头,目眦欲裂地看着被他们护在身后的窝棚上停了五条人影,正仰起脸对他怪笑着。

就在他们脚下踩着的窝棚里,一双双懵然不知的眼睛还在怯怯地向外张望。

“走!快走啊!”刀疤大汉豁出去地大喊,拼命挥舞着短刀,希望能突破重围杀回到自己亲人身边。

可惜晚了,五个凶人已经行动一致地飘然落地,抬脚踹破木板,伸手把里面的人揪出来,举手一抹,被割喉的孩子身体痉挛着倒了下去,从嘴里涌出大量鲜血,在雪地上痛苦地扑腾着,却发不出求救的声音。

“啊!”眼见孩子丧命,队伍里发出痛彻心扉的暴烈喊声,“我草你祖宗!”

愤怒可以使人暂时忘却恐惧和伤痛,但是在绝对的武力压制面前,还是不堪一击,正午的太阳发出薄弱的光芒,照着这片被鲜血染红的雪地。

面前的凶人无法抵抗,背后的家人被肆意屠戮,刀疤大汉终于感到了绝望,他不甘心地仰天长啸:“老天爷啊!你睁开眼,给我们一个公道吧!”

“公道?”凶人们像是听到了天下最滑稽的笑话,都暂时停了杀人,前仰后合地讥笑,“你们不会也是听了江湖传言,信那个狗屁的公道堂罢?”

更有人夸张地四下张望:“都说公道堂来无影,去无踪,专门主持正义,在哪儿呢?哎呀我好怕呀!我杀了这么多人,他们夜里不会来找我吧?”

另一凶人捧场地说:“听说公道堂有位五娘子,美如天仙,半夜来找你,可不把你爽死了!?”

哄堂大笑之下,荆南十三凶之首,在后面始终没动手的人怜悯地叹息:“都是编出来给自己架势的,也只有你们这群穷棒子才当真,什么狗屁公道堂——”

话音未落,他嘴唇微张,却没继续往下说。

“老大?”身边的凶人察觉不对,刚开口询问,突觉胸口一凉,透出一截剑尖,他却并不在意,两只眼睛猛地一鼓,看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老大腹部出现一个血洞,鲜血汩汩流淌而出。

他自己倒下去的时候还在模糊地想:原来他们十三凶的血,和别人的血是一样的啊……

异变陡生,在窝棚处杀戮的五个凶人身形飞掠,转瞬会合在一起,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四周。

静谧中,只听见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不疾不徐地问:“不是要找公道堂吗?我来了。”

众人眼前一花,一个头戴帷帽遮面,身着锦衣的青年突兀出现在场中,他身形挺拔,气质非凡,走在这布满尸体和残肢的杀戮现场也气定神闲,却像一个富家少爷在自家花园散步,要摘一枝梅花来赏玩一般松弛。

刀疤大汉再也支持不住,双膝一软跪倒在地,激动又惊喜地颤抖着声音问:“公……公道堂?”

“公道堂,行七,公子。”

青年颔首自报家门,又从怀里拿出一张纸照了照,曼声说:“李家窝棚六月发现金矿,隐匿开采,十一月在镇上妓馆泄密,西鹰帮周把头花银二千两,雇荆南十三凶屠白此地。”

念完,他抬起头扫了周围一圈:“可对?”

刀疤大汉整个人委顿下去,喃喃地说:“怪不得……”

荆南十一凶彼此对望了一眼,都产生了退意,尖着嗓子说:“我们是拿钱办事,如今办不成,走就是了,江湖规矩也没有赶尽杀绝的道理。”

他眼珠一转,对上指了指:“雇凶的是周把头,你们找他算账去啊!”

“别急。”青年微笑着抽出腰间长剑,剑鞘和剑柄都镶满了珠玉,华丽得简直不像是杀人的武器,他笑起来热忱又温和,也不像杀人的人,可是从薄唇里吐出的话却令人胆寒,“天公地道,令出无双,今日公道堂办事,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剑光一闪,血溅四方!

腊月十三日。

宜:杀人

风雪,远郊,破庙。

铺天盖地的雪纷纷撒撒地落下,天地白茫茫一片,将秀美山川污浊泥潭尽皆掩盖,连这荒郊野外的破败山神庙,从远处看去都变成一团伏在地面上的困兽,只有倒塌墙头顽强伸出的一枝红梅,还能给这世界带来一丝色彩。

天地之间的静谧被远处飞掠而至的一匹马打破,马上之人背着鼓鼓的行囊,身形高大彪悍,整张脸埋在络腮胡子里,看不清面目五官,只露出一双眼睛精光四射,睥睨四方。

他骑马姿态狂放,眼看要到门前才勒住缰绳,不待停住已经飞身而至,一掌推开两扇摇摇欲坠的庙门,大笑道:“我来晚了!”

大门里却不像外边那么破败,纵然居中的神像都已经半塌了身子,四面却挂着金碧辉煌的丝绸遮盖斑驳墙面,就连地上也铺了大红猩猩毡,一盆炭火烧得噼噼剥剥,整个室内盈满了温暖如春的热气,还带着一股馥郁的酒香。

大汉闭上眼睛陶醉地嗅了嗅,哈哈一笑:“是万花楼的情丝绕?大哥这是要犒劳兄弟了,可见今天的任务不一般呐。”

一个和气的还带着笑意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斧头,你来得晚,好酒都给我们喝光了。”

“我不信!”大汉笑着往炭盆前一坐,径自伸出宽大手掌去烤火,“公子还没来,大哥怎么舍得不给他留?”

他一语叫破,不光说话的人忍俊不禁,连坐在神像之前的人也发出了笑声,他身形不见得多么高大,端坐在那里却显得岳峙渊渟,沉稳踏实令人一望安心,整个脸庞隐藏在一张黑金打造的奇巧面具之下:“五娘子今天不得空,特地送了十坛酒过来,放心,有你喝的时候。”

斧头微微怔了一下:“今日之事,少了五娘子怕是不行。”

被称为大哥之人自面具后喟叹一声:“她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所以提前去做布置了。”

一提到正事,大家都正经起来,斧头肃容问道:“大哥,你可查清楚了?”

戴着面具,大哥的脸色看不见,只是微微侧头,指着自己膝下的位置:“前几日海龙帮邓家最后一个人,就是在这里咽的气。”

海龙帮是江城最大的漕运帮派,江城九省通衢,人才辈出,帮派林立,海龙帮邓老大一手分水峨眉刺,陆上水下两层功夫,几十年把持大小九条水道的生意,仇人对家数不胜数,不知道多少人想让他死,但从没有人成功过。

但昨天,强盛的海龙帮邓家灰飞烟灭,江湖各大帮派噤若寒蝉,不敢出一声。

只因为灭了邓家的不是别人,是官府。

深夜突然来了一队人马,铁甲长枪封锁街道,附近老百姓惴惴不安地躲在家里,只听见里面喊杀阵阵,惨叫声划破天际,早上起来满街衙役督促送水工一桶桶地运水进去洗地,那水流过阴沟里,沿途都能闻到血腥味。

方才跟斧头开玩笑的人是个青衣短衫的普通人,面带和气,此刻也不笑了,皱着眉头不放心心地问:“大哥,若是江湖恩怨,便是杀一百个,也是我们自己的事,如今杀了当官的,难免不被朝廷视做公然造反的逆贼,后患无穷,我们……真要如此?”

其实,此事说起来,也是邓家理亏在前头,少帮主押货归来,路遇水匪劫掠客船,他救下一位姑娘,郎情妾意的两人就此成了好事,结果船到江城才知道,姑娘竟然是知府的外甥女。

男未婚女未嫁,这本来也算是一桩美谈,却以姑娘当堂状告邓家强占民女,一头碰死在堂前结束,风月佳话突然变成了不死不休。

其实,大哥也试过从中斡旋,他交代“公道堂”的老二亲赴海龙帮,劝说邓帮主送子归案,并承诺一定查清真相还一个清白,无奈邓帮主自恃势大,不但不听,反而下令海龙帮上下帮众罢市三天,引得来往货船客船在码头挤挤挨挨,放出话去,借此要挟知府不再追究。

于是,海龙帮就等来了灭门惨案,老二赶到时,堪堪救下了邓家落水的一个子侄,带到大哥面前,那人伤得极重,说了句‘报仇’就咽了气。

“呛啷”一声,却原来是斧头扯去了背上包裹的油布,露出一柄雪亮巨斧,他慨然一笑:“扯东扯西的作甚?江湖规矩,血债血偿,总不能因为是官府中人就不算这个账?我听大哥的,大哥叫我来,那今晚就杀个痛快!”

他说得口沫横飞,眼神兴奋,连斧刃上都跳跃着凶光。

大哥目光淡漠,看了一眼他,却又转向青衣人:“老三,事已至此,并非我想大开杀戒,只是邓家上下三十六条人命,我始终要向江湖做一个交代,不然公道堂如何称得上公道?”

“公道堂”,江湖上暗暗流传的组织,它成立的宗旨就是铲除江湖不平之事,无论是谁,是贩夫走卒还是武林泰斗,无论是豪富还是贫穷,只要觉得自己受了冤屈,必须求一个公道的时候,都会想起这个名字。

江湖传言,不必有任何报酬,也不必付出什么代价,更不必费心去结交巴结,只要你把你的冤屈写在随便一个城隍庙的神台下面,公道堂就会神奇地出现,给予你最公正的裁决。

江湖之上没人知道这个神秘的组织是谁创立的,只知道成员一共七名,有人说,这是天上北斗七星下凡,专为裁决江湖上的纷争而来。

甚至,连成员内部都不知道彼此是谁,别看破庙里青衣人坦然相见,但斧头和老大都知道,老三没有别的长处,唯独擅长易容,出了这间破庙,他就不是这张脸了。

此时破庙内沉寂下来,只有炭盆里发出的轻微声音伴随着门外北风怒号,一阵阵地传来。

斧头盯着炭火,突然一笑:“大哥,公子到现在还没来,今天这买卖怕是赶不上了,不如他那份好酒你也别藏着掖着?放心,我不白喝!养足了力气,晚上多杀几个狗官给你出气!”

“六弟。”大哥沉声点醒他,“我们今夜不为杀人,只为公道,拿知府的一条命祭奠邓帮主在天之灵,其余衙役,不过是听命于人,到也没必要赶尽杀绝,我们公道堂不造杀孽。”

斧头遮脸的大胡子耸动一阵,似在撇嘴不屑,偏偏这时候破庙门口响起一声轻笑:“六哥好不地道,我只不过看这一枝红梅开得可爱,在这里驻足片刻观赏,你就想昧下我的酒?”

说着,两扇门无声而开,北风卷着鹅毛雪花落在猩猩毡上,一只锦缎绣金长靴抢先踏入,吸引了室内所有人的目光。

公子人如其名,白衫胜雪,衣摆飘飞,单手执着镶珠嵌宝的鲨鱼皮剑鞘,头上帷帽纱帘遮脸,虽看不见面目,那一股意态风流的劲儿却陡然让整个破庙都变得风雅起来。

也不见他动,一闪身却已经到了神像之前,朝着居中而坐的面具人拱手施礼:“大哥,幸不辱命,我及时赶回来了。”

大哥声音里都不自觉地带上了欢喜,伸手相搀:“辛苦七弟。”

在斧头眼巴巴的盼望中,大哥从座位后面拿出两个糊着泥封的精美小酒坛,亲自递到公子手里:“远路天寒,且喝杯酒暖暖身子。”

“大哥!”斧头实在忍不住,叫了起来,“我何尝不是赶了半天路才到的地头!五娘子这酒也不能就仅着他一人喝吧?未必晚上只有他跟着你出工出力,我只用跟在后面捡人头?”

公子转过头来,隔着帷帽都可以看到他目光如星冷冽,说出来的话也是讥峭:“这情丝绕给你喝,不过是从酒坛换个酒囊盛。”

斧头懵然不知他取笑的意思,还从腰间拿出个皮酒囊显摆:“你怎么知道我还带了酒囊?我山寨偏远,进城不易,本来就打算装多一点回去喝。”

“斧头!不可泄露根脚!”大哥喝止他,斧头却满不在乎,哈哈一笑:“都是自家兄弟,这里又没外人,我信得过你们,说真的,大家的根脚也没正经掩藏过,就好比……”

他伸出大手一一指点:“公子这一身,只怕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少爷,五娘子天仙样的人,不是万花楼的姐儿就是百花深处的女先生,老二,交游广阔,吃百家饭的主儿,老三么……”

青衣人泰然自若,还冲他挑衅地笑了笑,斧头眼珠一转用力拍了拍胸膛,大声笑道:“我连他真面目都没见过,就不瞎猜了!也不怕告诉你们知道,我就是土匪!官府想剿匪也不止三五年了,拔了老子一根汗毛去?”

大哥掌风一挥,两坛酒打着旋儿从座位下飞向斧头,打断了他的话头,斧头喜不自胜,粗鲁地拍开泥封,如龙吸水一般,转瞬就干了一整坛,吐出一口浊气:“痛快!”

趁他拿起第二坛的时候,大哥关心地询问:“七弟,你长途跋涉,今夜行动可还撑得住?”

公子轻声说:“无妨,我已经歇过来了。”

他目光澄澈,透过帷帽遮掩认真地看着大哥:“今夜对我们公道堂至关重要,我惟愿跟在大哥身边,尽我全力。”

两人对视一眼,大哥在面具之后也微微动容,点了点头:“也罢,天公地道,令出无双,这世间除了我等,也没有人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挺身而出,今日就要替邓家向官府讨一个公道!”

说着,他从袖中抽出黑金所制的判仙笔与一本黄纸册子,也不止从何处蘸来一点朱砂,册子无风自动,哗啦啦地翻到中间,众人屏息静气,看着大哥在这一页上重重地打了个叉。

赤色淋漓,犹如鲜血写就,杀气四溢,江湖中传言:一笔定生死,一笔定公道,这个叉落下,再无回旋余地。

即使,今夜要杀的是朝廷命官。

天擦黑的时候,几人离开了破庙,分头而行,老三是走得最快的,他飞掠过雪地的时候甚至没留下一丝痕迹,斧头捧腹大笑:“大哥,你看老三,有这身轻功还跑得这么快,生怕被人堪破端倪,也不知道是防谁呢!”

大哥摇了摇头,觉得斧头粗疏的心态迟早要惹祸,正要出言提点,转念又一想,大战在即,倒也没必要在这时候纠正他,于是摆摆手:“小心为要,你这一路上也要谨慎些。”

斧头满不在乎,手里还提着那柄凶光四射的大斧头,笑嘻嘻地说:“你们先走,我把此处毁了就跟上。”

大哥颔首应允,身形一闪,宽大灰衣如蝙蝠翼张开,三五息的工夫已经消失在漫天飞雪之间,公子微微仰头,看了一眼墙头探出的红梅,叹息道:“可惜啊,可惜。”

斧头见他也走了,搔了搔大胡子,嘀咕道:“这里面的丝绸锦缎大地毯,就要埋在瓦砾之下,是挺可惜的。”

他嘴上这么说,手里握着斧子,漫不经心地一推,横空而出一道锐不可当的刃风,咔嚓一声,破庙的大门连着两根立柱当中截断,轰隆一声,碎雪片瓦冲天而起,刚才还热炭好酒,群雄聚集的地方,已经被埋的严严实实,再也不复原样。

“走咯!”斧头一声口哨招来骏马,扬长而去。

鹅毛大雪依然纷纷扬扬地下着,很快遮蔽了地面的一切痕迹,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江湖俗话说“偷风不偷月,偷雨不偷雪。”从江城的钟鼓楼望下去,高低错落的屋顶都被大雪掩盖,一片洁白,哪怕是个猫儿经过都能留下清晰脚印,如此雪夜,再没有不长眼的小偷还出来办事的。

大哥站在钟鼓楼的窗内,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府衙,和周围一片漆黑的百姓住宅不同,虽然已至二更,但府衙内灯火通明,粗豪的笑声隐约传来,不时还有仆役抬着酒坛子自后门进入。

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落在他身后,手掌轻翻,剑鞘微微一弹,雪亮如秋水的剑刃之光映着雪光,寒气四溢,公子改换了一身黑色夜行衣,同色蒙面巾上的双眼紧紧盯着大哥的后心,似乎在考虑怎么一击得手。

大哥站姿未变,头都没回,右手微微抬起,指尖执着一柄小小的刻刀,似乎是随手一点,攻势却已经笼罩身后之人三十六要穴。

公子的身体僵住了,急忙出声:“大哥,是我。”

大哥的声音里不带杀机,反而带着笑意:“淘气,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公子也笑了,呛啷一声长剑归鞘,脚步轻捷地上前和他并肩而立:“我和大哥心有灵犀。”

他的目光落在大哥手上,好奇地问:“这是做什么?”

大哥的手稳定地握着刻刀,在一块木头上细细雕琢着:“我捡的那个孤儿,叫小江的,要过生日了,他一向懂事,我雕个小玩意儿送他。”

公子了然地点点头:“哦,听你说起过,景行和他年岁相当,有个伴儿也好。”

“只可惜这孩子心志虽坚定,天赋么……实在是欠缺。”大哥摇摇头,语带遗憾,“否则,我倒真想收他做亲传弟子,将来进公道堂,还能祝你一臂之力。”

公子身形微微一颤,这还是大哥第一次明示,以后要把公道堂交到他手里,他不但没有受宠若惊,反而毫不犹豫一口拒绝:“大哥,有你才有公道堂,江湖人看的本来就是你的面子,我来得晚,和各位兄弟姐妹又不熟悉,怎么也轮不到我坐这个位置,此话以后休要再提。”

此时大哥手中的木蜻蜓已经成型,他随手塞入袖中,笑着拍了拍公子的肩膀:“先别急着拒绝,我又不是过了今天就把判仙笔传给你,再说,其他人么……”

他摇摇头,竟然露出些一言难尽的神情:“都不是这块料。”

公子忍不住笑了:“斧头若是听到大哥这么说他,一定又气得哇哇叫。”

“我是说真的,七弟,你进公道堂这三年来,一片赤诚之心,我都看在眼里。”大哥从袖中掏出黄纸册子,信手一翻,上面每一页标注的数字里,‘柒’字十有五六,都是公子过往的赫赫战绩。

公子左顾右盼,故意打岔:“当初二哥荐我进公道堂的时候,大哥是不是还腹诽我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一样?不然怎么会我给我起‘公子’这样的诨名。”

提起往事,大哥也笑了:“可不是,我当时心里暗想:老二胡闹。”

“我可是给二哥做了半年调查的暗探,他才肯松口的。”公子黑白分明的双眸含笑看着大哥,“大哥,和那时候一样,我心意始终未改,进公道堂不为其他,所为……只是不想让信任我的人失望。”

伸手轻轻在他肩膀上拍了拍,大哥低声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其实,今晚你不该来。”

公子一怔,疑惑不解地看着他,干笑了一声:“大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身上还带着伤罢?”大哥一语道破,“下午你迟到也是因为去换了身衣服,不想让我们发现。七弟,来日方长,不要太拼命了。”

他声音里带着隐隐忧虑和关心,公子却不以为然地活动了一下手臂,轻描淡写地说:“荆南十三凶,名头虽响,一群乌合之众,不过是被秃毛鸡的爪子叨了一下,大哥放心,不碍事。”

说完又一笑:“今天这场可是硬茬子,虽然其他兄弟不能前来,我总是要跟大哥同进共退的。”

此时打更的更夫敲着梆子从钟鼓楼下经过,已是二更二点,不远处的府衙依然热闹得不像话,笑语喧哗之声中甚至还夹杂着丝竹唱腔,公子皱眉冷笑:“真是不知死活。”

“这世道,一日比一日混乱。”大哥凝视着府衙的方向,语气沉重地地说,“早年间江湖虽然谈不上太平,也少见荆南十三凶这等丧心病狂的禽兽出现,更不用说如今朝堂之上也是一片动荡。”

他摇摇头,不欲多言,公子却饶有兴趣地追问:“哦?大哥对朝廷的事也有了解?”

大哥负手站在风雪之中,沉吟了一会儿才说:“江湖势力始终是朝廷的心腹大患,如今新帝登基,立足未稳,又有奸宦当道,他们狗咬狗暂时腾不出手来,过三五年……怕就不是如今的光景。”

他言语中带着深深的忧虑,指向远处的府衙:“老二传来线报,李知府灭邓家满门,动用的是附近卫所周千户的力量。”

公子吃惊抬头:“私自调兵?这要是应景被揭出来可是谋逆之罪,老邓手里有什么泼天的富贵,值得他下这么大本钱?”

大哥语气冷静,声音里带着一丝寒意,“无所谓,既然来了,就都别走了。”

说罢,他大袖一振,整个人已经跃出窗口,俯冲而下,脚尖轻轻一点屋顶,手中判仙笔寒光乍现,向着府衙的方向掠去。

与此同时,百里之外的一所庄院里,唐小江正捧着自己捏的雪人,小心翼翼地来到唐景行房内,他小手冻得通红,但看见病卧在床的唐景行没精打采的小脸上骤然露出的欢喜之色,顿时觉得手也不那么疼了。

“少爷,这个送给你。”唐小江在博古架上找了个玛瑙盘子把雪人盛好,献宝一样端到床头,唐景行爬起来,用被子裹住自己,眼睛亮了起来,惊喜地伸手摸了一下:“下雪了?”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板起小脸:“都说了不要叫我少爷!我爹说了,你也是我们唐家的人。”

唐小江惭愧地低下头,低声说:“我没有资格当唐家的人,一百零八个穴位到现在才记熟了三十八个,雨花笔法十三式更是连第一式都练不会。”

他越想越难过,哭丧着脸说:“唐大侠会不会觉得我太笨,不要收我做徒弟了?”

唐景行从被子里伸出手,小大人一般摸了摸他的头顶安慰:“夫子说,笨鸟先飞,你若是什么地方不会,就多多练习,熟能生巧。”

他也不过是个八岁的孩子,说起话来却让唐小江十分信服,连连点头:“少爷说得对,我回去一定好好练习。”

“都说了不要叫我少爷,嗯,叫我一声师兄如何?”唐景行突然来了兴趣,煞有介事地拍了拍胸脯,“我给你开小灶,包你学会。”

“可是……你比我小啊。”唐小江认真地纠正他。

唐景行威胁地挥了挥小拳头:“你就说学不学吧?”

“学……”唐小江小声说。

唐景行这才满意地点头,大模大样地说:“其实雨花笔法有很多诀窍的,你认真听我的,一点就通。”

他虽然身体病弱,但从小就浸淫家传武学,加之聪明过人,唐小江平日苦思不得其解的瓶颈,被他稍一点拨,顿时醍醐灌顶,当即在唐景行的书桌上随便抓了只毛笔,在屋子里就地演示起来。

“是不是这样?”唐小江比划着,兴奋不已,感觉自己总算摸到了雨花笔法的门槛,连手里这支不起眼的羊毫也变成了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判仙笔’,挥洒之间豪气丛生。

“嗯,孺子可教!”唐景行老气横秋地点着头,又故作神秘地朝他招了招手,等唐小江凑过来的时候,他探身过去,在床头摸索着一按,雕花的木板咔哒一声弹开,昏黄的烛光下,里面一支黑金笔熠熠生辉。

长一尺七分,通体粗圆,一端状如枣核,,正是唐家世代相传的判仙笔!

两个小脑袋凑在一起,聚精会神地看着,唐小江发出敬畏的低声:“这……和唐大侠手里那一支好像哦。”

“当年我唐家祖宗在沙漠走商的时候,偶见飞虹贯日,找了三天三夜才捡到这块天外陨铁,铸成两支笔,一般大小无分雌雄,我爹常年外出不在家,所以特地把这一支留在我身边,就好像一直他陪着我一样。”

唐景行拿出判仙笔,细细地摩挲着,欣赏了一会儿黝黑笔管里细碎的金砂反光,大方地递给唐小江:“哪!借你去练功。”

“不,不好吧!”唐小江的眼睛都快长在笔管上了,还是恋恋不舍地拒绝,“我拿木笔也一样练的。这判仙笔可是唐家的宝物,我听江湖上传闻,宝物有灵,都是认主的,只有在唐家人手里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唐景行恨铁不成钢地用笔尖戳了他胳膊一下,老夫子一般地指点:“不要听信那些神神鬼鬼的江湖传言,我爹说过,判仙笔作为武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执笔的人,落在心怀叵测的人手里,它也不过是一柄杀人害命的凶器罢了,若真的宝物有灵,它名为判仙,秉持权衡之道,自当是被心存公理正义,愿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赤诚人士握在手里,方能心笔合一,贯通圆融。和是不是唐家人没关系。”

他看向唐小江,眼睛里闪着真挚的光芒:“还有,你姓唐,已经是唐家人了。”

虽然被戳的有点疼,唐小江揉着胳膊还是傻乎乎地笑了,一颗心激动地乱跳,眼睛盯着黑金笔,拒绝的话还在嗓子眼里,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了。

“拿去!什么时候练会了雨花笔法第一式,就用这支笔演给我看,也不枉我当你师兄一场。”唐景行叮嘱着,把笔硬塞到他手里。

他本就在病中,又说了这么一阵子话,困意袭来,打了个哈欠,挥手告别:“去吧!我要睡了。”

“哎!”唐小江看着唐景行躺回去,又仔细地给他拉好被子,小声许诺,“我明儿在院子里给你堆个大雪人。”

唐景行白皙的小脸半埋在被子里,眼都睁不开,困倦地嗯了一声,鼻息渐渐均匀。

等到他确实睡着了,唐小江才蹑手蹑脚地出门,他怀里揣着黑金笔,就像是揣了一团火,大冬天的烧得他睡意全无,站在院门口想了想,索性一跺脚:“都说三更灯火五更鸡,这三更起的鸡就更早。”

说罢,他拿出当年流浪做乞儿时候的看家本领,灵活地翻身上墙,贴着庄院的墙根一溜小跑,向着山后的密林跑去。

大雪纷纷而下,很快掩盖了他的足迹。

三更天,本该是万籁俱寂的江城却笼罩在一片惊惶之中,府衙突兀地起了火,熊熊火光映红了半边天,也映着无数雪亮的刀刃。

从踏入府衙的一瞬间,大哥就觉得不对!

无论是老二传来的线报,还是他在钟鼓楼上亲自观察所见,府衙今夜都该是大摆庆功宴,流水席面,喝个不醉不归。

这也是他选在今夜动手的原因,人在喝醉的时候总是会丧失警惕。

但他身子还在半空的时候,就惊觉到空气中一丝酒气也无!相反,他闻到了一种异样的刺鼻气味,似曾相识,好像在什么地方闻到过。

火油!是火油!

大哥总是微微眯起的双眼瞪大,落地的同时,厉声对身后喝道:“公子!撤!”

已经来不及了,大堂和东西厢房,那些装醉的士兵纷纷起身,扬手将准备好的火折子丢向地面,‘轰’地一声,无数火舌舔舐着地面,飞速地燃烧起来。

顷刻之间!府衙外院变成了一片火海,大哥匆忙转身,被烈火浓烟隔绝了视线,已经看不见公子的身影。

至此他依然不慌,冷笑一声,左手大袖拂出,内力灌注成风逼退扑面而来的炽热火势,提高声音叫阵:“李知府,这是连自己的官衙都不要了吗?”

他凝神以待,果然声音一出,嗖嗖嗖从四面八方飞来无数利箭,大哥掌中黑金笔一转,飞速在周身划了个半圈,正是雨花笔法第七式:“暴雨梨花深闭门!”

叮叮叮一阵乱响,所有射到身前的箭矢都被他一举扫下,乱七八糟地落了一地,大哥的心却沉了下去。

他刚才出声,不仅为了叫阵,而且是为了给自己人标明位置,今夜府衙摆明是个陷阱,黑暗中不知道多少精锐埋伏,为今之计只有三人会合,齐心合力才能杀出去。

公子呢?斧头呢?他的两个兄弟呢?

“呼”地一声,风声挂动,以劈山砍丘的巨大力道向他袭来,连熊熊燃烧的火墙都被这一斧给逼得向两边分开,露出其中的一道高大人影。

依旧是满脸大胡子分辨不清五官,只是此时的双眼已经没了白天的憨厚,而是带着一股阴险恶毒的煞气,狞笑着说:“大哥,留下罢。”

“果然是你。”大哥反而镇定下来,点了点头,又环顾一下四周,看着火墙外围得水泄不通的官兵,“我早该想到的。”

斧头咧开嘴,笑得露出了凶恶的犬齿:“哦?原来大哥内心也知道对我有亏欠?是啊,我跟着你五年,除了东奔西走去帮你主持那劳什子公道,一个铜板的好处也没捞到,每次还要遵循你的江湖规矩,这个不能抢,那个不能抢,我当良民的时候守规矩,当了土匪还要守规矩,那我不是白上山了?”

他举起巨斧,阴森森地笑道:“所以我觉得,还是杀了你比较好。”

不待说完,他抡起斧子,利风再度袭来,冲着中路眼看就要把大哥分成两段。

“就凭你?”大哥轻蔑一笑,不闪不避,反而迎着巨斧冲了上去,手中黑金笔尖一闪,准之又准地点在了唯一的漏洞上,清脆的‘噹’声回荡不已,人高马大的土匪竟然被这一笔带来的反击之力震得后退了三步,堪堪站稳。

火墙后传来暴躁的喊声:“射箭!射死他!”

大哥隔着燃烧的火焰看过去,把那张浸淫酒气的白胖脸庞记在心里,更不停留,借着反震之力飘然而起,灰衣翻飞,眼看就要掠出火墙的包围圈,绝尘而去。

就在此时!一个黑衣人踉跄着从墙边跌进来,他似乎是受了伤,行动不复往日的轻灵,有乱箭飞来,拔剑抵挡的反应也慢了一瞬,膝盖一软,狼狈地差点跪在地上。

公子仰起头,额头大颗冷汗滴下,看到大哥的身影时眼睛一亮,随即又暗淡下来。

他勉力站起,义无反顾地回身面对蜂拥而来的追兵,怒吼一声:“大哥!走!走啊!”

不等他去拼命,大哥已经改变了方向,从上方像只蝙蝠急转之下,一把揪起他的衣领,护在身后,沉声说:“好兄弟,我们一起杀……”

和‘杀’字一起出口的,是喷涌而出的鲜血。

大哥迟疑地往下看了一眼,雪亮剑尖从胸口贯穿而出,映着自己不可置信的双眼,和瞬间苍白的脸。

他嘴巴张了两下,更多的鲜血喷涌了出来,呛咳着,竭尽全力地吐出几个含糊不清的字,似乎是在问:“为什么?”

终于,大哥垂着头,重重地跌倒在地上,大睁双眼,死不瞑目。

背后,公子正默不作声地把长剑归鞘,跳跃的火光在他脸上投下光与影的变化,让他俊秀出众的脸庞显得神秘莫测。

“对不起了,我是朝廷的人。”他轻声说。

大哥,你有句话说的特别对,心腹大患,是一定要铲除的。

斧头扛着巨斧,走过来,大喇喇地用脚尖拨弄了一下大哥的尸体,迫不及待地问:“接下去做啥?”

公子微微仰脸,上位者的高傲与冷漠就在此刻回到了他身体里,彻底和那个公道堂急公好义的七公子剥离开来,淡淡地说:“自然是斩草除根。”

天将破晓的时候,唐小江在山中密林里还练得不亦乐乎,该说不说,唐景行虽然身体弱,但武学上的天赋果然是出类拔萃,他所传授的要点清晰直接,唐小江多日不得其解的瓶颈被他三言两语轻轻化解,这一趟练下来,不但雨花笔法第一式能像模像样地施展出来,甚至连接下来的第二式,唐小江都觉得自己摸到了门道!

“急把银河倾做雨!”唐小江最后演练了一遍,定心收招,心满意足地点点头,把黑金笔小心地收到怀里,欢喜雀跃着往山下跑去,“可不能误了早饭!回头大婶又要念叨了……吃完就去找景行,告诉他我学会第一式了!”

他一路撒着欢儿从山间奔出,冲出林子的时候,脚却像是被钉在了雪地上,目瞪口呆看着眼前的情景。

宁静祥和,被白雪覆盖的田野上,偌大的唐家庄院,此刻已经陷入了一片火海!

“不!不不不!景行!”唐小江连滚带爬地在雪地里往前跑着,也不管道路,冲着着火的庄院飞奔而去,脚下踩空了,摔跤了,狼狈地爬起来继续跑,什么都不顾,一心只想着:起火了,景行在里面……他还生着病,自己一定要救他出来!

唐大侠,唐景行,都是极好极好的人,是自己的恩人,还有庄院里的其他人,做饭的大婶,赶车的大叔,收拾屋子做针线活还给自己缝新衣服的姐姐……他们对自己很好,都是好人,不该这样的,不应该的……

一切都晚了,等唐小江狼狈地赶到后院的时候,正好看见那栋住着唐景行的房子被烧得不堪承受,轰隆一声,屋顶连着围墙一起向里塌了下去,把里面的一切都埋了起来。

大雪依然下着,纷纷扬扬,飘絮扯棉,天地和昨夜他离开的时候一样静谧。

不一样的是:从这一刻开始,唐小江又没有家了。

“今有!唐匪逆贼,刺杀朝廷命官,当场诛杀,特枭首示众……”

一个盛着人头的木笼被高高吊在十字街头的旗杆上,下面公告牌上贴着官府的安民告示,血红的一个×打在上面。

天寒地冻,街上行人匆匆,并没有多少人停下来发表什么意见,衙役也从一开始的趾高气扬变得无精打采,手里的铜锣敷衍了事地敲着。

唯一的观众大概就是对面巷子里蓬头垢面挤在一起取暖的一群叫花子,窃窃私语:“听说了吗?这就是公道堂的老大,被砍头了。”

“那不是天神一般的人吗?怎么也会被官府抓到了?”

“呷!再能耐能跟朝廷对着干吗?你想想前几天海龙帮邓家,还不是一样血流成河。”

“这世道啊……难喽。”

人群后面,有个沉默不语的小乞儿,衣不蔽体,细心人却可以发现他的衣服是被烧得不成模样的,破口处还有焦黑的痕迹。

唐小江很饿,很渴,也很疲惫,胃里空荡荡的,只有一把火在烧,他眼睛死死地盯着旗杆上的木笼,虽然隔着这么远,他也觉得自己看清了那张脸。

熟悉的脸,救了自己还教自己功夫的,和蔼可亲的唐大侠,就这么双目圆睁地被放在一个小小的笼子里。

他头一次恨自己,怎么这么废物!这么没用!他若是有一身功夫,此刻就该冲上去,把唐大侠的头颅抢回来,好入土为安。

不,还有机会的,也许晚上等衙役走了没人看守……

唐小江正在思索,一只大手从后面伸过来,重重地按住了他的肩膀,唐小江一惊,本能地回头看去。

一个老乞丐,花白头发遮着半张脸,憔悴得好像马上就要死了,定定地看着他。

唐小江不安地动动身子,想挪个地方,却被老乞丐的手压得动弹不得,他惊惧交加,顺着老乞丐的眼神看向自己身上——

黑金笔的笔尖戳破了他的破棉袄,闪出了一丝寒光。

唐小江立刻把身子弯得跟个虾米一样遮掩,老乞丐顺着他的动作也倒向了他身上,看起来好像是体力不支寻求倚靠,但却用压得极低的声音在他耳边说了一句:“快走,圈套。”

仿佛是为了应和,乞丐堆里一个声音也尖细地响了起来:“不是说公道堂有七个人吗?死了个老大,他们连尸都不敢来收?”

乞丐们哄然大笑:“江湖英雄又不是不死之身,也有怕的咧。”

他们笑得快活,唐小江心里却隐隐觉得,这群人也许并不是在嘲笑,而是在提醒会出现的人。

果然,没过多久,一群铁甲士兵就黑着脸过来,横扫了十字路口附近的大街小巷,乞丐们一哄而散。

唐小江混在人群里,手腕被老乞丐死死地抓着不放,几乎是硬拖着他离开,他低垂着头,另一只手伸进怀里,执拗地握着黑金笔的笔管。

良久,走到身边都没其他人了,他才低声说了一句:“我要报仇。”

老乞丐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头,声音里却透着不客气:“就你?”

唐小江猛地抬头,小声但急促地说:“我会拼命练武!我迟早要……”

“那就等你练成了再去送死吧。”老乞丐淡淡地说着,松开手,佝偻着身子,咳嗽着,慢步走进了旁边的小巷。

漫天飞雪之下,唐小江孤零零地站在无人的街巷里,他仰起头,像是对天上的人,又像是对自己说:“我会回来的。”

京城,年节将至。

都说凤子龙孙尊贵无比,但大宁朝绵延三百年,宗室子弟无数,头上顶着个‘郡王’‘辅国将军’头衔,却毫无出息的人遍地都是,到了年下,宫里按例关出几百两银子来,全家上下就都指着这份钱粮活了。

位于苦井胡同的勤郡王府,这个节却过得喜气洋洋,上一代勤郡王在先帝夺嫡那时候站错了队,得了老大不是,一家人夹起尾巴闭门过活,勤郡王世子外出游历好几年,如今一朝回京,也不知怎的,竟然得了新帝的嘉奖,赏赐流水一般送入了郡王府,并且亲切地对勤郡王传达一个消息:“老了,可以让年轻人接班了。”

且不说郡王府上下齐心,紧锣密鼓地准备袭爵大典,马上要继任郡王的世子叶晟此刻却远离欢声笑语的内宅,一个人来到了后花园的僻静小院。

推开门,床上躺着一个双眼无神,满脸病容的八岁男童,他盯着蚊帐顶端,胸口微微起伏,脸颊枯瘦,听到有人进来,眼珠吃力地转了过去。

叶晟看了一眼桌上动都没有动的汤药和清粥,举步从容地走了过去,在床边坐下,也没吭声。

沉默了一会儿,还是男孩按捺不住,先开了口,声音嘶哑:“我爹……怎么样了?”

“你爹的尸首我已经派人收敛了,他乃是谋逆罪名,不能大张旗鼓,只立了个无名坟,等以后有空了,我带你去江州祭拜。”叶晟耐心地说。

唐景行吃力地转过头看他,叶晟此时一身郡王世子装束,金冠锦衣,富贵逼人,和把他从火海里救出来那时的俊逸潇洒又有不同。

唯一一样的,是他脸上真诚的关心之情。

“叶叔叔。”唐景行喘息了两声,轻声说,“谢谢你救了我,你想让我做什么呢?”

“你还小,安心养病为要,别的事不用考虑。”叶晟伸手摸了摸他细弱得可怜的手腕,“你是唐大哥的儿子,我护着你是应该的。”

他侧过脸,适当地露出些许脆弱之色:“唐大哥一死,公道堂土崩瓦解,而且我确定公道堂里有内贼,就是内贼出卖了大哥,才导致大哥含恨身死,我本来想留在江州调查个清楚,无奈……”

叶晟低头看看自己这一身锦衣华服,露出苦笑:“如今父命难违,我没办法,只能被这一身俗物裹挟。”

“我可以。”唐景行挣扎着坐了起来,苍白小脸上泛起激动的红晕,“叶叔叔,我要回江州去!”

叶晟怜悯地看着他,轻声说:“景行,你我都是江湖中人,也不用拉扯那些客套的虚话,只问你一句,你是真的想为唐大哥报仇吗?”

唐景行吃力地喘着气,狠狠地点头。

叶景行头也不回,内力灌注指尖,信手一拂,身后一排大箱子应声而开,哐当几声,箱盖重重落地,里面堆着满满的金银锭子,一瞬间连这间屋子都照亮了。

唐景行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一开始还以为这些箱子是堆积的杂物,叶晟把这些金银放在他养病的屋子里做什么?

“江州依然在通缉公道堂的余孽,你现在不能姓唐,我认你为义子,从此你就叫叶景行,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

叶晟眼神里有恰到好处的温暖,指了指那几箱子金银:“我许你荣华富贵,你会活得跟京城里任何一个贵公子一样,走马章台,芙蓉暖帐,无忧无虑,快活一生。”

他的大手安慰地放在唐景行的小手上,轻轻地握住:“这样,我也算对得起唐大哥了。”

唐景行黑黝黝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他,抿了抿干裂的嘴唇,轻声问:“第二个选择呢?”

叶晟叹口气,从袖子里掏出一支黑金笔,笔杆转动间金沙浮现,隐隐还有一股血腥气。

“这是……你父亲临死前塞到我手里的。”叶晟语带惋惜,却把笔举到了唐景行的面前,“我想,他是要我把这支笔带给你。”

一边是数之不尽的金银财宝,一边是还带着斑斑血迹的判仙笔。

没有任何犹豫,唐景行伸手抓住了判仙笔,抬眼看着叶晟,从小小的胸腔里发出带着血气的许诺:“我选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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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一章 惊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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