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那天,南挽诚搬进了新小区——紫藤园。
南挽诚是一名人气原耽作者,文风阴郁尖锐,以悲做底极端为主,在哲学里将理性和感性杂糅成一团,掏心又掏肺,超早期更是光怪陆离的疯癫。
十本书里有十一本的难受点,十个主角九个心理有问题,还有一个病而不自知高智商犯罪分子,全文苦难叠加,批判亲情,批判友情,蔑视生命,亵渎神明,主角被社会与世界交替折磨,不是be胜似be。
可没办法,总有那么一些人有猎/奇倾向,把泪腺与愤恨写通了也是一种实力,很多人甚至建议他去写末世或无限流。
所以他这些年靠小说赚了不少,加上上一本书大火,他决定换个更好一点的住所。
对南挽诚来说,搬家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找保洁把新房子打扫一遍,然后自己提着几个行李箱住进去,就算搬家成功了。毕竟浮萍漂泊,只要保证自己没有残破就什么事都没有。
他把所有东西安置好,确定冰箱也装满了后,关上冰箱门,瞥了一眼自己左手手腕处的疤痕,不甚在意。
这个刀疤是在去年生日,恰逢郁期,不堪重负,所以就割了一下。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宅家哭了一整天,最终被一个黑粉的“矫揉造作的抄袭狗”评论压垮。
当天晚上八点,他整理好情绪,下楼买了一小盒喜欢的蓝莓,街道琳琅满目,圣诞歌曲欢悦悠扬,他在温馨的灯光下与来往人群路过,茫然逛了逛,顺道买了一把水果刀。
回到家仔仔细细洗了个热水澡,简单冲洗了一下刀,拿个盆放在床边怕把房子地板弄脏,在床上方墙上粘了两个挂钩,将妈妈送的风铃挂了上去,给自己盖好被子,听着歌吃完蓝莓,总共50颗。
抱着膝盖发了会呆,最终什么遗言都没有留下,拿起泛着冷光的刀,盯着一小圈白光,仿佛看见了从未见过的希望,对着手腕狠狠划下去,鲜血哒哒滴入盆中,进行生命倒数。
整个过程异常平静,甚至内心毫无波澜,跟他平时崩溃的郁期有些违和。
可能是知道自己终于要得到解脱,所以冷静下来了吧。
你看,这就是我想要的,我得到了,所以不必再像个精神病一样发疯了。
全都结束了。
可当再次睁眼,看见的却是医院的白色天花板,多么戏剧无情,他居然被朋友救了。
麻烦江念和宋香在医院照顾了自己一个星期。
不过那已经是去年的事了,今年的生日昨天已经过了,而现在他心情还不错,大概是到了躁期。
想死的心从未改变,但长着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还那么聪明……他还有故事没写完,还不能走……
然后一直循环往复,这就是他的过去和未来。
而他是麻木受罚的西西弗斯。
南挽诚随便搭了一套衣服,还戴了上次之前随手买的蝴蝶耳挂,刚刚好,藏匿了他的尖锐与颓废。
他每次发病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一只蝴蝶,短暂地自由飘舞后,完美谢幕,体面地走向自己的生命终点。躁期觉得抑郁还能忍受,那是他化蝶的必经之路;而郁期却不是作茧,而是蝶落,躺在枯枝败叶中展开翅膀等待死亡,如果某人能将他制成标本永远美丽,那真是再好不过。
南挽诚其实很讨厌吃药,被药物抑制生理情感的感觉其实并不好受,对他这种不仅是受疾病困扰还受心理矛盾折磨的病人来说,药物治标不治本,只是施加生理对心理的冷暴力,但药还是得吃,他的身体承受不住他的痛苦,药物会给出一个表面的舒适平衡点。
一个既能感受到心理的痛苦,又不至于因为无法承担而崩坏的平衡点。
尽管这只是一个谎言,因为他不得不告诉自己有一个舒适的区域,清醒总会比麻木痛苦,很小就确诊双相,十几年的经验足够让他学会主动适量麻痹自己去苟活。
不是因为想活,而是因为不想太折磨。
今天他要去复诊。
于是,心怀希冀的南挽诚,在那个小小的等候区,与绝望的沈翎羽,相遇了。
那时沈翎羽较为颓然地低着头看地面,碎发落魄搭在眼前,挺拔的鼻梁很自然与眉峰适配,眼神深邃冷漠,半垂的眼皮又透露一丝阴郁,让人有一种自己在一个暗沉的阴天注视雾凇挂枝枯树的错觉。
很难说清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出咨询室看见沈翎羽的那一刻,南挽诚认为自己真正破茧而出了。
他万分确定,比割/腕那晚死亡的决心还坚定,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一见钟情。
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不抓住这个人,他的魂魄都会后悔,会死不瞑目。
爱这种存在真的很奇怪,无需对方做出切实利于自己的行动,一旦知道了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就为之疯狂,因其死去活来。
所以南挽诚失去了斟酌的能力,踌躇了几秒,就上前搭讪,可对方没理他,甚至连名字都没告诉他。
但南挽诚怎么甘心,若今天错过了,还会有下一次见面吗?那又是多少个日月的更迭?
于是没什么社交经验的他过于冒昧地强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在风雪的吹打中,南挽诚一点也不冷,一呼一吸排解着莫名的燥热,麻木掠过繁华夜景。尽管有点莫名的烦躁,也许是长期积郁导致现在的愉悦太过陌生,可想到那个人抬起头时茫然的表情,又疏松了焦虑。
下一次见面又是什么时候呢?
南挽诚如过往一样抬头看向无尽黑夜,落寞的思绪徘徊于眸心,怀念而欢愉。
有诚意就会再见吧,毕竟他自己的名字就叫挽诚——挽留真诚的情感。
真诚是最基本的。
嗯……不对,他还没拥有,也算不上挽留。
应该是……挽起衣袖,展露真诚?
嗯,一只真诚的蝴蝶。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失笑,像是回忆,再次纠正。
一只漂亮而真诚的小蝴蝶。
当天晚上,他因为太大脑太过清醒,爬起来更了一两章番外,深夜投食熬夜的读者们。
【哇!大大还没睡啊!】
【你一票我一票,明天新文就出道】
【大大,不够,饿饿,饭饭】
【啊啊啊啊,TT什么时候出新书,能不能写无限流啊,我已经迫不及待了】
【冷少这到底是什么美国作息】
抱着枕头趴在床上看着一群可爱的孩子一条一条评论往外发,南挽诚欣慰笑了笑,轻声唱着曲调。
脑海里突然出现几小时前遇到的那个男人的脸,更加辗转难寐。
他盖着被子躺了好半天,再次爬起来穿好衣服,下楼吹吹冷风冷静一下。
兜兜转转半天,才找到一家便利店,却意外地遇到了那个想见到的人,他正背对着便利店抽烟,很性感。
南挽诚紧张地整理一下衣服,深呼吸后,才敢走上前去把握这个寒夜里的奇迹。
“Hi。”南挽诚笑着呼出一口气,“好巧啊。”
靠近了才发现这个人外衣里面是家居睡衣,看来性格比较随性。
这个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不确定开口:“南……挽诚?”
南挽诚眼眸明亮,笑着嗯一声:“你还记得我啊,缘分未尽又见面了。”
他走进了一些,循循善诱:“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我现在可以知道吗?”
“沈翎羽。”
“沈……翎羽。”南挽诚轻声念了一遍,脑海里却浮现了一张被暖阳笼罩的更为青涩的脸,“鸟之翎羽,不困囹圄,很好听的名字。”
果然是你,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他故作冷静。
沈翎羽吐出一缕烟,顿了一下,转过身要走。
南挽诚以为他要离开,连忙找借口:“翎羽,可以借个火吗?”
沈翎羽听到这个称呼皱了一下眉,把烟叼薄唇间,去拿右口袋的打火机。
下一秒,他瞳孔放大,心跳漏了半拍。
南挽诚咬着烟靠近他,两烟相接,清香萦回,他抬眼和沈翎羽对视,灯光的碎屑飘浮在他清透淡然的眼眸,足足五秒的静默。
分开后,只有南挽诚清爽的笑和凉薄的烟雾卷着白色的柔发飘动。
“谢谢。”
浓厚的蓝莓在口腔蔓延开,冷空气中吹风,南挽诚大脑前所未有地清醒,却迷幻地认为他们两个人看对方的眼神都不算清白。
他无视顾虑逾越属于陌生人的边界:“你喜欢男人吗?”
沈翎羽听到这个问题愣住,回答:“不喜欢。”
南挽诚抱臂,一只手捻捻烟灰,犹豫一秒,又靠近了一些,有一丝揶揄意味:“真的吗?”
“这么说沈先生的前任都是女性?”他摸着下巴故作思考。
沈翎羽皱眉:“我的私生活跟你有什么关系?”
南挽诚笑了:“OK,那我不多问了。”
然后看似漫不经心提出更无礼的问题。
“沈翎羽,我喜欢你,我能追你吗?”
虽然从沈翎羽的角度出发,他们才认识几个小时,只见过两面,而南挽诚的本意也只是想要靠近这个人,并没奢望太多,可他还是没忍住这么说了。
沈翎羽脸上闪过错愕的神情:“不可以。”
“为什么?”
沈翎羽拒绝的速度过快,倒是有点像心虚,南挽诚失笑,但也意识到自己说得太直白了,大脑飞速运转,真诚的语气也有些咄咄逼人。
“难道我很丑吗?可我也被星探递过名片,客观而言我比大部分男性和女性都漂亮,你不喜欢这张脸?或者说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我就跟她公平竞争,我各方面条件也不差。还是说你已经名草有主了?这么说可能不道德,但我可以等,等你分手了再追。”
“怎么样?帅哥,考虑一下吗?”高挑的个子倾身,那张脸的确惊艳到哪怕是浅浅一个笑也足够迷幻心智,散漫的嗓音含笑,“我真的很喜欢你呢。”
一连串的自问自答砸向沈翎羽,他大脑空白,社交经验霎时清空荡然无存。在沈培泽的教育下,他被迫与人打交道,不能说做到八面玲珑,但最基本的虚与委蛇还是没问题,像这种入室抢劫的社交,他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但那是商业威逼,这种死缠烂打式追爱一般都是沈培泽看不惯替他解决。
不喜欢超乎预料的情况,也不喜欢太过热烈的人,沈翎羽长这么大,最擅长的就是逃避不想面对的一切。
他转身就想走,又被南挽诚拉住。
南挽诚的目光真诚炙热,笑起来很好意思,还有一丝胜券在握,语气诚恳:“沈翎羽,我喜欢你,我要追你。”
沈翎羽的回答冷淡:“那是你自己的事。”
敢搭讪别人的人群大多不专情,勇敢只是多情的伪装。沈翎羽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事实上,他从不相信任何情感,谁都没办法长久而真诚无二心陪伴着自己,人类所有行为从本质出发都是源于私欲。
因为这世界上甚至不存在“理解”这种东西,所以没有任何关系靠得住。
沈翎羽的这套理念从未被动摇,可他也不免时常为这种无法逃避残酷现实的茫然感到绝望。
“对啊,所以我现在正在追你。”南挽诚掏出手机单挑眉,“麻烦热心市民沈翎羽积极配合,出示一下微信名片。”
沈翎羽觉得自己大脑有些混乱,晕晕乎乎,却还是选择了逃避,用自己最讨厌的话术,躲避这个妄想了解自己的人。
“我没时间陪你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如果你真的很闲,可以去上班好好孝敬你的父母。”
都说出这么让人讨厌的话了,他也该放弃了吧。
“我没有爸妈,他们很早就死了。”南挽诚故作无辜眨眨眼,语气轻松。
沈翎羽一怔,没想到事情会是这种发展。
可南挽诚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继续笑着介绍自己。
“我也没有亲戚、兄弟姐妹,职业是网文作者,时间自由,经济自由,无恋爱史,在此之前没有喜欢过任何人,我可以很专注地追你。”
“真的,相信我。”
“我喜欢你,我们试试怎么样?”
叮铃铃——
便利店门铃发出响声:“欢迎光临。”
挽诚的笔名叫Feeble Bowl,因为三个e,所以three,取了一个t,就干脆叫TT
这个TT是挽诚自己想的,方便他的读者称呼
读者在网上对挽诚的名称:
碗大,大碗,(富)宝宝,富布偶,free,feeble,bowl,冷少,大大,伏地魔……
只有想不到,没有喊不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初遇【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