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连科的小说。
我第一次看他的小说,也第一次听说这个人。
有人说这篇小说是他所有小说里比较弱的一部,在作者介绍里也没有提到过这本。但我觉得好,甚至回味无穷。因为能引入生死,不是看完整个故事后才让人思忖,而是从看第一段起,我们是非判断的那根秤杆就已经开始运作了。
讲了两个人,哥哥大鹏和弟弟鸟孩。都是军人,都是与NTJE核裂剂有关。选择却截然不同。
生死与荣誉之间的较量。人会犯错,但不会有人替你原谅。人家姑娘不会,村长不会,乡亲们不会,县里的政府不会。
原来连一亩三分地都没有,还是要回去。
打死了五头野猪,但野猪为何而来。这是万万没想到的情节,我以为他真的会再次面对那一滴晶黄,但没有。这也很正常。
最后精神不正常,最后回到了家乡,最后和核裂剂一起埋葬在葫芦沟里。
那个寸草不生的地方长出了许多花草,川流不息的粉红的花味弥漫了葫芦沟,便满山遍野都是粉红了。
但是不理解鸟孩为什么一定是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将核裂剂埋了。
没有一个人陪同,甚至都不报销路费。就让他一个人背着这么危险的核裂剂上了路,上了火车,走过中国数千里的路,从南方到北方。如果遇到一点儿意外,可不是死一个人。所以,真的合理吗?还是时代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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