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穿越重生 > 万骨 > 第2章 渡尔成仙

万骨 第2章 渡尔成仙

作者:九纵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08-22 23:29:56 来源:文学城

魔君无策偷袭不杏山之时,蜀山亦密派弟子偷袭了他的老巢,非但诛灭魔修无数,更差点攻入魔都。若真算起损失,魔族竟更大些,故而主动休战,退败回程。

伏殖本要直接带伏殊回蜀山,可她执意不肯,说自己已然心神安定,想去战场看看,同时也能救治伤员。

伏殖拗不过她。

伏殊初到战场,的确如她所言,尽到了医家的本分。可随着越来越多的消息传到她耳朵里,她体内的怨气又开始蠢蠢欲动。

这一仗虽不能说是大胜,终究并未吃亏。只是这“不吃亏”却是以不杏山的灭门为代价——若非不杏山拖住了魔君,蜀山弟子便无法取得如今的战果。

于是很容易得出这么一个结论:蜀山也许早知魔君动向,或是阻拦不及、或是不愿阻拦,选择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伏殊当着宗门各派的面,就此事质问蜀山掌门临渊上仙。

临渊上仙坦然答曰:“事发突然,驰援不及,唯有弥补一二。”

“你们为什么不多派些人去救?”

这一声嘶吼,令临渊叹息。他早知不会来得及,派人驰援只是做戏,怎会当真派去主力?将蜀山更多弟子用于偷袭,才是力挽狂澜之道。故而他答:“为了大局。”

伏殊出了剑。

临渊上仙自然不会与晚辈计较。开始只是防守,伏殖亦出剑阻拦。本以为能将她制服,谁知伏殊体内的怨气一瞬迸发,那凛冽剑气令他一时怔忡,竟当真让她的剑近了身。

剑气再度袭来时,伏殖挡在了他身前。

那把剑刺入伏殖的身体,却终究没有再刺得更深。

伏殊的眼里带上一点类似悲哀的东西。心绪几经沉浮,伏殖终于迎上她的目光,几近哀求:“不可以。”

“殊儿,不可以。”

当然不可以了。这一剑下去,且不说能否伤到临渊上仙,他兄妹二人便已是与蜀山为敌了。蜀山已是哥哥的家,妹妹没了自己的家,怎能来毁哥哥的?

可是妹妹好恨,好不甘心,没有人告诉她该怎么办,便只能顺从自己的心。

那把剑正要刺|穿|伏殖,却被临渊上仙击落在地。伏殊无剑在手,怨气更深,毫无章法地攻向眼前二人,各派掌门纷纷挺身而出,与临渊上仙一道施法设下结界,困住了几近魔化的伏殊。

结界四周滚动着清静经。

各派掌门同时吟诵,伏殊头痛欲裂,嘶吼终是无用,慢慢软倒在结界中。

司命星君立于云端观之,缓缓道出一句“可惜”。

因这怨气的来头,他想起那个世世早夭的魂魄。那魂魄世世修仙,却世世功败垂成,无论是天界的三生池,还是鬼界的忘川河,都洗不掉那怨气,只能由她带着世世轮回。这怨气促成了她世世修仙的执念,却又阻碍了她勘破执念、得道成仙,可谓成也执念、败也执念,教人唏嘘。

而今那魂魄散尽,怨气却不散,竟又祸害了一个修仙者。

终究事不关己,司命星君可惜了会儿,也便离去。

阎王爷却觉得此事与他有关。

看守那个魂魄本是他的职责,其中自然包括不留下任何祸患,如今既然留了,理当由他去解决。

听闻伏殊被带回蜀山,阎王在地府辗转难眠,终是又去了凡间。

他依然没有化形,秘密潜入了蜀山,看到令人心惊的一幕。

伏殊体内的怨气太重,又有煞气护体,各派掌门联手都无法结出封印,只能以灵气压下。为免她心中仇怨太深、加重情况,遂决定抹去她部分记忆。

他们初步打算抹去不杏山灭门这段记忆,又去询问伏殖的意见。

伏殖说:“殊儿聪慧,故而痛苦。我只盼她像小时候,能活得快乐些。”

于是阎王所见,便是他们先施法抹了她的记忆,又将她的身体缩小,化为一个小小孩童。

灵气压制煞气,如同一场战争,躯体魂魄皆是战场,成人尚且经不住这般疼痛,何况孩童?阎王自问心如铁石,亦被那孩童眼角的泪光刺痛了眼。

这一切,原不是她的错啊。

一念怜悯,促使他做了一个决定。

待其余人离去,阎王在临渊面前现形,后者早已有所感应,并不十分意外,口称一声“阎君”。

阎王并不废话,直言想渡伏殊成仙。

临渊上仙说了许多官话,诸如“多谢阎君”、“是她福气”、“恩同再造”之类,却始终没有答应。

阎王知道他有条件,只等他自己抛出:“只是,伏殊不得离开蜀山半步。”

阎王嗅出了点阴谋的气息,面上不表,只说再做考虑。

天界,天府宫。

对于阎王的频繁造访,司命星君实在不堪其扰,这回连门都没让他进。两人在门口推搡,司命星君的仙侍恰好路过,匆匆瞄了一眼,眼神很是暧昧。

司命星君哀叹不已:“我的清誉都让你给毁了!”

两人做了上万年的好基友,司命星君却更在意他的狗屁名声,阎王就觉得被伤到了,一屁股坐在门槛上长吁短叹,直至好基友弯下腰来,无奈相问:“又出什么事了?”

阎王歪头望去,反问他:“你的命簿愈发不灵了,你就没什么想法?”

司命拍他肩膀,眼中并无波澜,“你我都一把老骨头了,还是自保为上,别瞎掺和。”

其实他俩不过万余岁,之所以显得老,不过是因为更老的那几拨神仙都死光了。

由于司命星君清楚地记得他的前任是怎么死的,故而十分惜命。阎王亦记得他的前任是怎么死的,从前亦如司命一般惜命,如今却不知怎地,想要做出改变。

万年光阴,若只用于自保,不会很寂寞吗?

六界修炼的生灵不少,类别亦多。就其专长而言,分为剑修、武修、符修、法修、药修、医修;就其属性而言,分为道修、魔修、妖修、鬼修、佛修。

凡是修炼,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除却自身努力,仍需借助外物。需要借助何种外物,则取决于生灵的属性。道修即修神仙道的修士,需借助灵器、灵药、灵果等,本质上是在借助天地间的灵气。类似地,魔修需借助魔气,妖修需借助妖气,鬼修需借助鬼气。佛修特别一些,借助的是世人的念力,世人越信佛,佛的法力越高。

灵气伴随盘古开天辟地而生,原本远远比魔气、妖气、鬼气充沛。上古诸神为壮大天界,引导有慧根的生灵修仙。可随着修仙者越来越多,灵气消耗迅速,天道为延缓灵气消耗,便给修仙者设下更高的门槛,渐渐人族成了数目最多的生灵。人族寿数有限,于是有了鬼族,鬼族若执意做鬼,便生出鬼气。无论是人是鬼,是神是仙,一旦心生怨恨,天地间便多了怨气,一旦心生恶念,天地间便多了煞气。怨气或煞气融入有灵识的活物,便有了妖,这融合过程十分痛苦,妖往往会生出执念,便是妖气。

魔生于人、鬼、仙、神、妖之后,共分为三类。一是未能修成正果的人、鬼、妖,执念一深,便入了魔;二是已修成正果的神、仙,一旦心生邪念、无法自抑,便堕了魔;三是生而为魔,即前二者的后代。

魔气的来源是最广泛的,可由怨气、煞气、妖气、鬼气转化而成。

除灵气外,其余皆属不正之气,之所以存在于世间,本质上是因为执念。

魔、鬼、妖因执念而存在。而神、仙的存在,却是因为放下执念。

阎王爷想渡伏殊成仙,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引导她自己放下怨气与煞气。

可煞气早已存在于她命中,怨气更是深重,即便她失去记忆,又谈何容易?

阎王爷的仙籍是世袭的,混吃等死了上万年,老实说他也没把握,思来想去决定用感化法——不是都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吗?

他扮作南海真人,踌躇满志地上了蜀山,以传道授业为由,要见一见蜀山众弟子。

当然只是象征性地见一见。伏殊如今只是伏殖的家属,属于编外人员。临渊上仙给蜀山上下都对好了口供,闭口不谈她五岁之后的所有经历,只哄她是个年方五岁、前来投奔兄长的小娃娃。

“南海真人”与临渊上仙对视一眼,便以寻找有缘人为由,提出要在蜀山转转。

在临渊上仙的安排下,阎王顺利“偶遇”了全蜀山最矮的那个。

这货顶着一对冲天鬏,正压着一位蜀山弟子骑大马。

人家不敢不让她骑。如今她日日背诵清静经,更有蜀山上下轮流渡她灵气,那些不正之气勉强是被压住了,可她的修为还在,她忘了如何施法,却会下意识用强。蜀山不少弟子都打不过她,亦不敢让她知道她曾经修仙,打了不过几个回合便只能夸她天生神力,再任由她玩|弄|凌|辱。

没法子,不正之气虽被压住,仍在不断地影响着她。

阎王走近几步,微微俯身,打量着那威风凛凛的小娃娃。

她亦瞪着大眼睛,仰头与他对视。

这时不能眨眼,眨了便输了阵势。

不知过了多久,阎王有些眼酸,不觉挑起一边眉毛,正思索着如何开场,不妨迎面而来一阵掌风。

待他反应过来,左脸已多了一个小小的巴掌印。

在他难以置信的目光中,那小娃娃很是坦然地道:“你怎么还不跪下?我要换匹马骑!”

阎王之所以扮作南海真人,盖因这是个白冠白发白须白衣全身都白看上去就慈眉善目仙风道骨的老头,自以为既有排面、又能博得几分好感,谁知上来便遭此|凌|辱……

为了找回脸面,他只能附和临渊上仙的尬夸:“当真天生神力,假以时日,定能成仙。”

他宣布这就是他要找的“有缘人”,方才只是一番考校。诚然这考校看上去十分草率,却也没人敢质疑。

除了那个恶劣的娃娃。

她亲哥都知道这是临渊上仙安排的“治病方案”,当场拜谢南海真人的大恩大德,偏她把头一扭:“我才不要跟这老头修仙!”

老头微微一笑,当场幻化出一匹高头大马。那马通体雪白、流光溢彩,怪娃娃一见乐了,窜上马背就骑,奈何大马偏就不动,只能愤愤瞪着老头。

老头说:“你拜我为师,我就教你如何变化。”

她不肯拜,跳下马就跑。最终还是她哥给按着低了低头,才算全了南海真人的脸面。

连拜师仪式如此草率……

阎王默默捂脸,已经可以预见这是一项多么艰难艰巨又艰苦的任务。

憨憨阎王爷,小心被反派老万吃掉哦!

既然是修仙文,夺舍肯定是有的,不过本文的夺舍有点特别。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渡尔成仙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