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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家带狗回现代 第24章 落入狼口

作者:悟饭君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1 20:19:06 来源:文学城

简直大无语!

要不是讲话的人是外婆,换作她亲妈,苏宜早就口吐芬芳、大吵特吵了——说得是什么鬼话!

她就那么低自尊、不要脸?对一个看不上自己的男人投怀送抱?

耳朵都脏了!

离别之情忽然淡了许多呢。

外婆说话的同时,仔细地再看一遍她的眼睛、眉毛、脸蛋儿,然后不等苏宜说什么,扭头狠心离开:“实在来不及,外婆必须走了,你们自己小心!”

宝儿被外婆抱着,他不停扭头看苏宜,嘴巴里含着包子咿呀着,小手还伸着向她招手,想让她跟上来。

苏宜看外婆的身影拐个弯不见了。

古代没有电话没有网,外婆这么大年纪,带着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宝宝,一路上孩子哭闹怎么办?累了饿了没有客栈饭店怎么办?路上大雨淋湿了生病怎么办?还有万一她路上有意外,他们去凤都找不到她和宝儿怎么办?又该去哪儿找他们?

苏宜越想越心慌,一阵头晕目眩腿发软,只能缓缓坐在台阶上。

要不是向外婆承诺一定会去找她,她有点不想活了。

被抑郁的情绪缠绕了一刻多钟,幸好洛书河回来,背上褡裢,领着她去渡口。

根据洛书河本来的想法,外婆和宝儿一只船,他和苏宜另一只船,谁知渡口仅有一只大船,先让外婆走了。逃亡要紧,他不能等第二天的船,不如改走旱路。

他来过越平好几次,知道城西有集市,可以雇车走远路,便向那边赶去。

不料路走到一半,一个男人紧跟慢跑地拦着他,说自己也有船,让洛书河包他的船。

原来这男人刚才不在渡口,后来才听说有人想雇船,立即打听洛书河离开的方向,一路追赶。

洛书河确实更愿意坐船。

水路若有风,便是一日千里,到时再换其它船跑路,等通缉令出来,官府的人再想不到他们已经在数千里之外。

他领着苏宜回到渡口,上了此人的船。

这艘船比赵老汉的船大许多,还有帆,能往大河大江里走。船舱上的门挂了布,布是蓝底碎花,肮脏得很,舱里头也不太干净。

苏宜和洛书河站在船舱中上下打量,都不习惯。但既然上了船,又是逃亡,顾不得讲究。

开船的,是兄弟俩。刚才拦住洛书河的,是船老大,叫程天梁,老二叫程天栋。

程天梁看那汉子领着一个年轻的窈窕女子上了船,他一眼便相中了。

不是为自己,是想留给他兄弟做老婆。

原来程天梁今年三十七,有妻有女。弟弟今年二十有八,尚未娶妻。

程天梁专职做船夫,兼职做土匪。

他个头不到一米七,脊背微驼,因为常年在江上划船,皮肤晒得极黑。人也极瘦,那脸几乎是皮包骨,颧骨又高。虽然是纯东方人,他的一双眼珠子是焦黄色的,如果没人注意他,他看人的眼神像是得了狂犬病的野狗,里面的恶毒能溢出来。

坐他船的客人极多,其中不乏行走江湖、精通世故之人,看程天梁的面容,岂不知此人的船,轻易坐不得?

原来这里有个缘故:倘若接送越平县城的人,程天梁立即将那黄眼珠里的恶光收起来,像一只被主人打怕的看门狗,顺眉耷眼,又和气,又老实,殷勤地将人送到目的地。

那不知世故或者惧怕程天梁的越平人,事后反倒夸赞他船行得稳,人也周全,所以程天梁在越平县城,倒有个老实的名头。

若是遇着离乡背井的陌生人,行囊又丰厚的,程天梁便和兄弟一起,将船开到那江中心,收起和颜悦色,喝问客人是“要吃板面还是馄饨?”

想吃板面的,他就和兄弟拿了砍刀,一刀搠一个,再将受重伤的人扔进江心喂鱼。

要吃馄饨的,他和兄弟绑了人手,再让他们自己往江里跳。江水滔滔,人落在里面跟跳蚤似的,哪里逃得出来,也是喂鱼的命。

得了钱,程天梁便去相熟的妓院住着,包上一个妓女,大吃大喝,没日没夜地赌钱。钱花光了再去渡口等新客,日子快活得神仙一般。

那程天栋比他哥高,有一米七五,又黑又壮。长年体力劳作,他的肌肉都鼓鼓的,十分结实。只是这货头脑简单,又跟驴似的一根筋。他对程天梁言听计从,仿佛他的头是摆设,他哥才是他的脑子。

迄今为止,这兄弟俩害死的人,十根手指头也难数清。

那失踪人口的家属等不到家里人消息,心急如焚,千里迢迢地一路苦寻过来,千方百计地打听,江中心又无监控,哪里打探得出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一个燕州府做生意的人家,哥哥三十多岁,外出做生意,失踪三年有余,总不归家。嫂子怕他在外娶了小老婆,抛家离舍所以不肯回来。更怕他在外有所不测。一个月前取了私房钱,含着眼泪托小叔子外出寻找。

那弟弟也十分记挂哥哥,眼明心细,一路打听到越平县城。他八面玲珑,又肯花钱,将事情打听得**不离十。

正好越平县太爷也是燕州府人。那弟弟便去衙门递了个拜贴。县太爷在外寓居多年,思乡情厚,看到乡亲过来,很愿意照顾,便把弟弟叫进衙门东院的书房,叙阔之后,弟弟将打听来的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县太爷。

对程天梁其人,那县太爷也略有耳闻,听到乡亲惨死,一来人命关天,二来将来告老还乡,也有个好名声,便让人放出饵来,打算抓捕这对兄弟。

然而程天梁生性狡猾,谨小慎微,闻得些许风声,立即夹紧屁股,缩了尾巴,硬是躲了半个多月,导致现在手头很紧。

他之前在渡口等客时,见过洛书河,人高马大,气度不凡,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又听到大家的议论,知道他们一行人虽落了难,但老太婆随随便便就能掏出一个金镯子换钱,显然身价不菲。

既然老东西坐了大船走,这头年轻的肥羊岂可白白错过?

等看到洛书河又带着苏宜过来,他更是喜从天降,觉得是老天见他勤谨,不光送钱,还送女人上门给他。

唯一不妥的是,洛书河身高的压迫感太大,不由地让程天梁忌惮。

尤其自家这条风里来浪里去、缝缝补补快十年的小破船,洛书河高高大大地往破板凳上一坐,不怒自威,硬是坐出了“一将功成万骨枯”的大将军气势来。

不好惹,十分之不好惹。

可要是就这么轻轻放过去,程天梁又穷得要命,而且实在舍不得那个年轻女人。

程天梁的老婆女儿是一对黑胖子,母女俩俱瞧他不上,平日说话打雷一般,动辄喊他:“贼奴才,老畜生,欠砍头的!”

若不是他老婆是街上胡屠夫的女儿,胡屠夫有钱又有力气,儿子又多,不然他真想把这老婆连女儿一起杀了,挑了乡下当黄牛肉去卖哩。

再看船上这女人,白嫩嫩的脸庞儿,细高桃的身材,模样又周正,说话也轻声细语,虽是一双大脚,这叫瑕不掩瑜。

若把这样的女人娶进家里,他一来对得起父母弟弟。二来,肥水流外人田,他也可以分一杯羹,倘若她再给他生个儿子,岂不是大大的快活?

错过这个村,往后再遇店,则难了。

况且,他知道洛书河骨头有伤,而他有弟弟帮忙,二对一,胜算不小。

程天梁暗下决心,果断向程天栋使了个眼色,意思老地方动手。

程天栋像只工蚁,没有思想,也没有头,他哥才是他的头,任他哥摆布。

他领会他哥的意思,自然从命。

苏宜坐在船舱里,洛书河嫌里面憋气,钻出来背着手站在门口,貌似看那大江大浪的风景,其实眉眼不动声色间,已将船头的程天梁整个人尽收眼底。

他看程天梁面相不善,像是一只黄鼠狼变成的人,假老实真狡猾,一对黄眼珠子又总往苏宜身上使劲,心中就起了提防。

他有些后悔,早知道还是坐马车。现在这大浪大河里头,他们几乎是案板上的鱼肉,随人宰割。

他正在盘算,听苏宜在舱里轻声叫他:“洛哥。”

洛书河转身钻回舱内。

苏宜背着背包,抱着他的褡裢坐在床边,凑近他耳朵嘀咕:“我总觉得这船老大贼眉鼠眼的,不像好人,咱们要小心。”

洛书河点头:“我也发现了。”

直觉得到印证,苏宜更加紧张:“幸好我们都会游泳。他们要是劫财,我们就乖乖给他们。求他们饶我们一条命。要是不肯饶,我们就跳江里面,搞不好还能拣一条命。”

洛书河点头。没敢说她作为女人,也是一种“财”,怕她听了害怕,反而坏事。

“到时听我吩咐。”他对苏宜低语。

苏宜点头。

洛书河很满意。

苏宜这点好,遇事还算冷静,不会滋哇乱叫,不仅不拖后腿,关键时候还能帮一把。

等到中午吃饭时间,程天栋摇橹,程天梁取出烙饼和咸菜、咸萝卜干,招呼洛书河和苏宜一起吃。

苏宜立即轻扯洛书河的衣袖,意思不要吃,怕下毒或者有迷药。

洛书河会意,他当然不会吃,笑着对程天染说:“多谢大哥,我们自己带了饼。”

程天梁也未强求,笑一笑就罢了。

这船又行了一个下午,侥幸一直无事。直到日头渐渐偏西,程天梁走惯的,清楚路程,按理此时应该停靠到某镇某码头,因他心中有鬼,特地选在偏僻的荒滩边,将船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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