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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只鸽子精做贵妃啦? 第13章 倾心

作者:晏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29 00:25:01 来源:文学城

苗岳同西疆分处中原的西南西北,是当朝西境边上最为主要的两个邻国。苗岳由两个民族融合而来,建国周期较短,原住民族名为各戎,有自己的种姓传统,后被来自中原的一支汉族人兼并,到如今已有几十年。

苗岳此地住民的习性大多已被中原移民同化,但那些较为古老的服饰、节日和民俗,还是被不变地保留了下来。

而这支不得了的中原人,前朝时曾居住在如今的潭州袁州一带,彼时朝代更迭,时局动荡,中原内陆割据出不少小国,后被本朝太宗皇帝或劝降、或征讨瓦解,向南这支朝廷军队一度打到临近南海的几座渔村,南下沿途将这些临时割据出的小国们一锅端了。

但潭州这支人要聪明得多,知道硬碰硬行不通,趁早识局势地探得了消息,在先帝派兵横扫南部围剿江南之前,便举国迁至各戎族领地,不知使了什么法子,竟说服了那各戎首领卸掉兵甲大开城门,让他们兵不血刃地取了兵权。

苗岳与中原关系闹的略僵,多年来通商往来甚罕,反倒是西北剽悍善战的西疆人与中原朝廷处得不错,丝路贸易也复兴多年,率领一众周边小国纳着岁贡,安分守己,部落首领定期同中原皇帝会面相谈,邦交甚好。

但这苗岳国虽说不算友好,可也颇为低调,大的是非不惹,爱搞些骚扰边界的小动作,打了就跑,收了兵又出来挑衅,最初搞得朝廷不胜其扰,却又不愿挑起战火,始终没找到根治的方案。

最后还是镇西王想了法子,亲自练了批精兵,拨到编外,搞出个什么聚民团,驻在边境,见了前来惹事生非的苗岳士兵便直接追赶斩杀,三来两去搞的苗岳人没脾气,又无处指责中原朝廷,渐渐也就不再搞这些自讨没趣的愚蠢事。

入了苗岳境内,路殊骑着马同赫连并排而行,她的马术是在邓州学的,一直骑着匹深棕毛色,性情颇为温顺的马,临走时师父让她骑上回京,好生照料,但毕竟骑艺有限,行在人多的地方还是战战兢兢,得跳下马牵着走才能放心。

苗岳的街道虽说不如中原繁华,不过也极具风格,热闹有序,两人沿途逛了大约有一炷香的功夫。

赫连信手在她肩上一拍,路殊回头,却没瞧见他,转了一圈再换个方向回来,才发现那人早已闪到她面前去,手里拿了根细长的步摇,上头镶挂着两只被雕成小果模样的白玉坠子,晶莹透亮,灵巧非常。

“怎么样?喜欢吗?我给你戴上。”

赫连说着,便去触她的头发,路殊低头一躲,把那只簪子接过来揣进随身的口袋里,“我束着发,又没有发髻,怎么插步摇?多谢好意,我先收起来,日后再戴。”

赫连饶有兴致地笑道:“你可算是肯收我东西了,难得难得。”

“这个就算谢礼,我收下,以后就不要再破费买别的了。”

“你可知我们苗岳有个什么风俗?”

赫连往她耳边凑了凑:“收了步摇,就是答应心上人的求婚,不能反悔。”

路殊一听,吓的马也不牵了,在腰间胡乱摸起来,手忙脚乱地寻着那支步摇,想也没想便塞回他怀里,“一派胡言!我之前又不知你们这些习俗,如何能算数!”

“接了就是接了,你反悔也没有用。”赫连故作正经的吓她,作势又要将步摇往她头上戴,路殊一时忘了出手截住,胡乱在空中挥着手臂反抗,大喊一声:“我已有婚约,你这个自然不作数!”

赫连笑容一僵,逗她的那只手举着簪子愣在空中,也不开玩笑了,将东西收回去,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你怎么之前没说。”

“我没事说这个干什么!”

他表情复杂的把步摇塞回路殊手里,头别到一边:“骗你的,我们哪有这么老套的风俗,就是想逗逗你,喜欢就收着吧。”

路殊警惕地盯着他的脸,见他收敛了笑容,语气也十分正经,倒不像是开玩笑,便半信半疑的把步摇收回腰间,牵上马同他接着走。赫连说自己要先到平远右将府上拜会个人,让路殊跟着一起,晚些再带她接着逛。

“你还认识平远右将?这人是谁?听起来像是我们中原的名号。”

“他名叫刘瑾识,本来就是当年迁来的中原后裔,是我恩人,也是兄长。”

“恩人?什么恩情?”

赫连把马绳缠在手上,目视前方:“苗岳二十年前内外通商往来不景气,好多商户破了产,我们这地方本来就地少山多,中原人来了之后,粮食更是不大够吃,左右三年里头,路有饿殍都是常事,换着孩子吃也是有的。”

“竟还能有吃孩子这种事?”

路殊下意识被惊的张开嘴巴,眉头紧锁,想再说什么却又不好打断,便安静听他接着说。

“我阿爸阿妈将我送给一户人家,换了他们的孩子,本来就要这么没命了,所幸我兄长在当地巡逻办差,知晓此事,便及时拦住,给了两家人一些银子,把孩子换了回来。可我爹娘嫌累赘,不愿再要我,他便把我带回了军营。那时候我才三岁,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兄长便给我起了个名,跟他姓刘,在我们各戎的话里,就姓赫连。”

她看着对方云淡风轻的表情,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儿,不知是该出言安慰还是怎样,一时有些愣神,索性就这么沉默了一路。好在没过多久便到了平远府上,路殊跟他进去放了行李,在廊下等他。

临走时还有幸见上了刘瑾识本人,他已听赫连讲过来龙去脉,对路殊很是客气,是位温文尔雅的大人。赫连把药方子交予他,说带上路殊在附近玩一圈,门禁前回府,刘瑾识遂应允。

上了街,路殊捧着一块酥糖,侧脸问他:“你和这位看上去关系不错,不像是他的下属。”

“怎么说也算一同长大,对我还是很照顾的,救了我命那年,他也只是掌管了一个营的护军,后来一步步坐到如今的位置,凭的也是自己的本事,我身手不行帮不上什么忙,只是给他打打下手而已。”

路殊点头,又问:“我听说你们苗岳国主姓姜?身体不大好?”

他突然装模做样地叹口气,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的确,现任国主名为姜崇汇,可流着你们中原人的血呢,我那千金求来的药方子,便是奉命为他老人家寻的。”

路殊被他这一来二去几番话,总觉得不是滋味,抱起双臂停下脚步抱怨道:“你不要总是一口一个你们中原人好不好?我是中原人没错,可我也并没盲目瞧不起你们苗岳人,抱有这么大成见做什么?”

“好好好!我以后不说了!就是个口头禅而已,走!哥哥带你去吃正宗的烤山鸡!”

赫连二话不说拉着她手腕往前跑,路殊挣脱不开,只好任他拽着。刚拐过一个街口,恍惚看到一家做香囊的店铺。

想起上次赵祚来看她时,腰间挂的那个小香囊已经没什么香气,听说苗岳人善用野干果和杂叶做些木调味的香包,安神助眠极好,便叫住赫连,说要进那家店看看。

挑了半晌觉得都不错,给府里每人都挑了合适的,还特地买了两份听说是辟邪祛灾的散装花叶,让店家用正红的上好布料系好,打算大婚时跟五哥哥一人一个,亲手挂在床幔前。

自己跑了这么远选的,也算是有诚意,带回去图个平安念想。

结账买好,刚踏出店门,路殊猛然听闻一阵嘶鸣,眼疾手快对着身前的赫连使劲向后一拽,害得他被台阶绊个趔趄,差点顺势给躺地上,所幸路殊抓得紧,一只手掌顶着他后背,将人扶的稳稳当当,这才没让这位身高八尺的公子直挺挺躺在人家店铺门口,也让他从那匹肥硕的骏马蹄下捡回了半条命。

路殊回过神,暗自腹诽这两日净遇到此等讨厌至极之事,正欲质问对方如何能在这正街上驾马疾行,可还未等她开口,却听着马上的姑娘唤了赫连名字。

“赫连?”不远处传来吁声,“你回来了?”

他弯腰拍拍衣摆的灰,对马上的那位姑娘指点两下。

“我说是谁呢?鸣玉,你算算这都第几次了?我看你这马就是存心不给我活头,回回见了我都往上撞,生怕我活的比它长还是怎么着?”

路殊听他这一说,没忍住笑,鸣玉没接赫连的话,跳下马径直过来给路殊赔了个礼:“姑娘受惊了,是我没御好自己的马,抱歉。”

她回礼道:“既然都是熟人,那就不必赔礼了,只是姑娘日后还是注意一些,莫要伤到无辜路人。”

鸣玉见路殊抱着一袋东西,笑着问赫连:“带人家姑娘回来也不让我先瞧瞧,倒是先给买上东西了,长本事出息了呦?”

路殊赫连:“……”

“我倒是想给她买!但她一副我付了账就要砍死我的模样,我还怎么给她买?”

路殊的眼神直直扫过他,落在鸣玉身上,“姑娘多心了,我只是赫连邀来的一位朋友,早听闻苗岳风土民情甚佳,一直想来看看而已,并非姑娘想的那种关系。”

鸣玉开怀大笑,拍拍路殊的肩道:“姑娘莫要拘谨,既然来了就好好玩,有什么就让赫连买!”

她仔细打量一番,低头看见路殊腰间别着刀,穿着一身墨绿色简装,下摆露出马裤马靴,一条镶着银扣的棕色的腰带紧紧系在身上,外衫内衬了件素色里衣,虽说不加修饰,但简单利落,身量匀称挺拔,还挂着张圆圆的脸,眼角略窄,微微上挑,同她印象里中原姑娘惯有的模样有些出入,若是忽略她浑身上下这股坚定不凡的气质,反倒徒增了些天然去雕饰的天真之感。

“姑娘是习武之人?”

路殊对鸣玉豪爽的性格很是欣赏,点头答她:“是。”

“我叫鸣玉,平日也喜欢马术剑术,敢问姑娘尊姓大名?以后欢迎找我切磋。”她流畅地跨上马,紧紧将马绳攥在手里,轻撩了下额前碎发,美艳潇洒。

“在下路殊,日后一定向姐姐切磋请教。”

马上的鸣玉重复了一遍“路殊”这两个字,笑着跟她说记住了,将马头调好方向,转身对着坐在台阶上的赫连大声吼道:“都则节带上路殊一块儿来!我等你们!”

说完不忘看向路殊的方向,朝赫连抛了个极夸张的眼色。还没等原地的二人反应过来是怎么个意思,她便潇洒地一骑绝尘,只留下一路灰,呼呼地扑了他俩满头满脸。

“别理她,成天就爱乱点鸳鸯谱,没见干过一点正事。”

路殊耸肩,把香囊袋子夹在臂弯里,倒是并没在意鸣玉对他们的误会。

“这姑娘是何来头?我看她编的那些五颜六色的小辫子挺好看,穿的也繁复鲜艳,腰间还挂了个银铃,估摸着应该是贵族家的小姐吧?”

“眼光不错。”

赫连给她竖起个大拇指,“她是左戈王阔达的姐姐,各戎的大贵族,汉族人虽说做了国主,但朝里的各戎权贵多年来和中原汉族对半坐江山,例如左戈王就能和我兄长刘瑾识平起平坐,别看阔达只有二十来岁,但成家立业的早,也是个英勇有为的。”

路殊又问:“你们定义贵族要如何划分?是不是如今苗岳的权贵,都还是各戎曾经的那一众大家族?”

“是,但也不全是,之前有个狠角色,把各戎的几大家族搞垮的没剩几个了。现在过去几十年,国主都换了一位,能留下的也就只有阔达他们几家,汉姓的贵族也有,其中就有一家与各戎通婚已久的,姓卫。”

说上几句,走到酒楼里坐下,赫连点了只烤鸡,又给路殊要了份汤煲,说是去去湿气。等菜的过程无聊,她便兴趣十足的听赫连给她接着叨叨那些世家轶事:

“其中姓卫的那家,这一脉有三个儿子,老大叫卫密,老二老三叫卫信、卫韬,你刚才见到的那位鸣玉,已与卫密成亲多年,当年坊间还传言什么家族通婚,双方都已有心悦之人,并非自愿,但其实压根没这么多艰难险阻,卫密是在一次骑射宴上,对降伏野马的鸣玉一见钟情,两人相处一阵后也觉得情投意合,便成了这桩美事。”

路殊剥了颗花生塞进嘴里:“从前只是在话本子里看过一见倾心这种桥段,没想到还真是有的,实在是缘分天定,羡慕羡慕!”

“你从前都不信一见倾心的吗?”

“也不是不信,只是从未想过,不过这天下之大,没什么是绝无可能的,今日一听,更是信了。”

赫连盯着她看,冷不丁来了句:“若是我说,我那日在特磨道对你也是一见倾心,你可信我?”

“你最好不要,我也不会信你。”路殊端起茶杯喝水:“莫要开这种玩笑。”

赫连笑笑,做了个抱拳手势认错,“行了,说说你那位未婚夫,叫什么?怎么认识的?我听说......你们中原讲究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们二人该不会还没见过面吧?”

路殊听他提起赵祚,表情松动了一些,渐渐不再板着一张脸。

她并不愿与人多提赵祚,但听赫连这样一说,又直勾起心里这份思念,顿觉与其闷在心里独自受着,倒不如说出来缓解一番,便回他道:“我们自然是见过的,我夫君比我大八岁,一直对我很疼爱。”她停顿半晌,又惜字如金的说道:“他姓赵。”

“那还真是巧了,卫密也比鸣玉大了八岁,要我说啊,他这人也是奇怪,骑射宴那时都二十有五了,还没娶妻生子,也就鸣玉这个凶巴巴没人敢要的同他最配。”

赫连脸上挂着笑,又问:“我听说中原国姓就是赵?”

路殊撇嘴,侧过头看他:“姓赵而已,难道都是皇帝?”

“既然婚约在身,他怎还放心你独自往外跑?不怕把人丢了?”

小二吆喝一声,把烤鸡端上了桌,路殊正发愁怎么糊弄他这一串奇奇怪怪的提问,碰巧菜来了,就随便答了句说来话长,一时半会儿也解释不清楚,日后慢慢讲给他听,催促人快些动筷,既然是他请客,那就一定要由主人吃这第一口。

赫连究竟有没有在开玩笑?

P.S. 他算是一个常驻角色,后面会经常出现的~在苗岳可能再待一章就要回家啦,齐王殿下很想念她。

这两天有点感冒,化身擤鼻涕狂魔,再次提醒大家保暖保湿。北方这边换季的时候比较干燥,虽然昨天下了场大雨,但仍然仿佛杯水车薪...早上简直被嗓子疼醒。

今天更新的晚了一点,因为周末大家都在睡懒觉。感谢最近点收的友友们~俺虽然扑街但长存感激(奋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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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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