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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虐文早死的炮灰 第67章 第 67 章

作者:舜狸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21 03:32:12 来源:文学城

“小荞?”李成看着元之荞的脸,以为她不满意这里。

“没事,”元之荞摆了摆手,“就是有些凉。”

心凉。

本以为不会在遇见的主角如今又出现了一个,她拥有姓名之后,不会就此被剧情缠上了吧?

“凉?”李成注意到元之荞后背破掉的衣服,连忙把行李中衣服拿了出来,“小荞你换衣服,哥哥和张大哥出去外面说事。”

元之荞翻着死鱼眼点了点头,她简单换好衣服后,打开了一个稍大手提箱,这个手提箱十分破旧,四角的漆皮都被磕碰掉了,露出里面的亚麻黄色,箱面不仅皲裂,还沾上了斑驳的污渍。要是拿去废品回收站,看门的大爷估计都得拎起来嫌弃。

元之荞打开卡扣,里面方方正正放着一台黑色的发报机。这是她在出发前就固定在巷子里的。

她接通电源,快速敲下“到达”的信息发送出去,然后速即合上手提箱。观察到周围没人,便很快将手提箱塞进了床底下,与张修正的其他杂物放在一起。

外面的张大力同意了在张修正的房加一道帘,然后李成睡地,元之荞睡床。

张家看张大力带来了客人,挨个出来询问,在场人相互寒暄,张大力抽出空隙让李成进去安置行李,李成进屋后迅速把木仓藏到了身上,然后就找借口带元之荞出门。

“小李,这是要去找妹妹的家人了?”

李成笑着称是,张大力热情地问他们要去哪里找,说不定自己还能给他们指路,李成看向元之荞,元之荞则想起孙长明曾告诉过她白鸽常去接头的地址,于是说了那地址相邻的隔壁,“我姨母在那家茶楼做工。”

张大力看元之荞的眼神露出一丝怜悯,“哎呀,”李成见张大力欲言又止,立即追问,而张大力觉得他们迟早都知道,便慢慢地说了出来,“茶楼的话,你们可能找不到了,那家店的旁边是给洋人喝苦汤子的咖啡馆,听说昨个被查出来新军聚集,军阀就进去搜了,不仅搜,他们还想封店。”

“可惜老板有靠山,军阀想封,几个与老板关系好的洋人就站了出来,不让封。军阀就只能强占附近的铺子,然后把铺子里的伙计全驱散了,换成自己的兵守在里面。估计今天呐,军阀还守在铺子里呢。”

“有那不愿意走的老板,军阀竟然连同铺子里的伙计,一起以包庇新匪为由,都关进牢里了。”

“他们可真是欺人太甚!”李成仍不住骂了一句,张大力连忙堵住李成的嘴,慌忙道:“小李,这可不能随便骂,被人听到了,会被当成支持新军的人举报啊,就和那些游行的人一样下场。”

李成忿忿,“说什么话都要管?我看军阀比旧朝还要苛刻无能。”

张大力又是哎呀几声,拉着李成往屋子里走,随后他语调低落,“哪有人不骂呢,不过也只敢偷偷地骂,谁知被抓走后,是真的关进牢里,还是被拿去处决?”

李成不再说话,元之荞打破了沉寂,表示她仍想去找姨母,于是与张大力告别后,拉着李成离开了胡同。

时间临近傍晚,元之荞和李成进馆子吃饭,顺便听着周遭议论,说的最多的还是有关新匪的事,元之荞还听见现在查无线电查得很严,家里有收音机的都被军阀翻过了一轮。她表情有些凝重,看来电报机要慎重使用了。

要是不用信号联系,元之荞目前知道隼告诉她的装扮特点,她望向食铺面,自己该怎么找人呢?

这时,一个卖花的小女孩进入了元之荞的视野,元之荞灵机一动,顿时有了主意。

吃饱晚饭后,,元之荞先回了胡同四合院,李成则去外面继续打探消息。

到院后,元之荞的事早被张大力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三遍,张家人自是感激元之荞,一个个地看着她像是在看金童娃娃,元之荞不善客套,面对这种情况不知道要说什么,干脆就不怎么说话,只是笑笑。

她找了个机会溜回张修正的房,然后明显地松了口气,这时的她才有空闲仔细观察这个房间,不过元之荞也是看看面上的物件,并未翻动抽屉。

张修正不似钟墨,他的东西都被放得整整齐齐,连铅笔都按长短排放,像极了成年时的张修正,一丝不苟。

书桌上有几本本子,出于礼貌,元之荞没有打开。

本子的封皮上写着“算术”两字,字迹稚嫩用力,像是努力写正,却依旧歪歪斜斜的模样。

“小荞这性格,和我们修正有些像啊,都不爱说话。”

“哪像了?修正那小屁孩是装的不爱说话,妈你不知道,他平时可劲臭屁自己了。”

稻花村。

钱珍珠找到了元安,几个月过去,她才发现葛莉儿也怀孕了,并且显怀得比梁桦明显。钱珍珠问元善住哪,可元安却说他不知道,“也许是做游医去了,不住稻花村。”

钱珍珠一听有些急,爷爷因为水灾一直病病殃殃,时不时就得看大夫吃药,她们钱家本就不富裕,现下变得更加艰难了。虽然钱珍珠最近得了一笔横财,但她也迫切地需要一个男人,帮助她,然后转移她的这份责任。

钱珍珠表示自己有很重要的东西要交给元安,若元安有元善的消息,一定要来告诉她,元安想了想,答应了。

钱珍珠没等多久就等到了元安,因为元安在城里遇见了元善。元善为隐藏基地所在,说自己为几个孩子上学,全家都住到了城中,而再听元安说钱珍珠有事找自己,便表明明日会去找钱珍珠。

钱珍珠听到这个消息,当即高兴地开始打扮。

元善很晚才回家,生怕怕回基地的路上遇到元安。

在这个敏感的时刻,梁桦见元善迟迟没回家,不由得焦急起来,这一焦急,肚子里的孩子也跟着不安,乱动了起来。

梁桦肚子疼,忍了许久,不得已去找炊事兵小春,让他给自己去找大夫。

小春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打报告后着急忙慌地跑出了基地,想要去找稻花村的张大夫,然而才跑到半路,他就遇上了回来的元善。

元善听说情况后也慌了,由走变为小跑,跟着小春回了基地。

他进门没有像往常一样先掸衣服上的灰,而是直接奔向了梁桦。检查过后所幸梁桦无大碍,小春听到结果也松了口气,听梁桦说想吃野菜,小春便主动表示他待会就去找村民换点回来。

等人走了,元善才说起钱珍珠的事,或许是激素敏感,梁桦一听钱珍珠的姓名就瞬间生了闷气,变得咄咄逼人起来,“你总是提钱珍珠,你说,你是不是想纳她为姨太太?”

元善不知梁桦怎么就起了性子,皱着眉否认,“我怎会那样?”

“不会这样,那你为何要把重要物品留在她那?你从不提别的女人,但是来这,你总是在提钱珍珠。之前在陵城,你对安弟偷偷包养二姨太的事也毫无反驳,我看你就是觉得姨太太稀松平常。自己弟弟的姨太太现在都成了正太太,那自己有正太太,再多个姨太太也不是什么大事。”

“你……你真是无理取闹。”

梁桦一口气说得激动,听到元善驳斥,更是哭了起来,而元善看梁桦这样,不由得又放软了语气,仔细地解释了一遍。

“我怎么会想纳她当姨太太呢?我都不喜欢她,只把她当病患而已。”

梁桦听完,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桦儿,我看你就是想多了,人家钱小姐压根就对我没那个意思。”

听到这话,梁桦霎时一拳锤到了元善胸腔,“你还说没有,”她语气急了起来,“你那双眼是摆设吗?人家三番两次献殷勤,现在你还与我扯谎?”

“我真没有。”元善冤枉,钱珍珠除了向他求助,哪还与他**?元善好一番安慰,梁桦才终于信了他的话,元善觉得这事比坐诊看病还累,于是歇了歇,说起别的事情,“桦儿,我们搬去与弟弟一道住吧。”

梁桦擦掉面上的泪,“为何?”

元善像是不好意思,“你不是说钱珍珠对我有意……”梁桦瞪眼看他,元善撇开眼神,继续说:“想必她知道了我们住在基地,然后会时常来找我,这会给基地带来麻烦。弟弟住在稻花村边上,他与我说过了,那边还有两间屋子,知茂知荷只有周末回来,暂时是够住的。”

话毕,元善又想了想,“之前我们向郑委员保证说借住一时,如今村里算安宁,我们没有理由一直住在基地,还是早些搬出去比较好。”

元善这话梁桦虽觉得有理,但她还是抚了抚隆起的小腹,心中烦闷,自从来到山俞,他们一直居无定所,这种缺乏安定的感觉让梁桦觉得焦虑,不敢真正放下心。

梁桦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元善与基地长说了搬出去的事,基地长直接说元之荞想要他们留在基地,元善思索一会,仍是坚持搬出去。

郑委员尊重元善的想法,表示元善要是遇到了什么难事,尽管可以来基地找他们。

“我们很喜欢之荞,她的才能也帮助了我们很多,所以元大夫你不要有负担。”

元善有些感动,握住了郑委员的手,“我们会的,谢谢你,郑委员。”

第二天,元善先找元安,说要了搬过来的事,元安自然同意,葛莉儿怀着孕,要是大哥这个大夫在,他也能安心一些。元安主动表示他愿意搬行李,而元家绝大部分行李都被小春装在驴车上,假装是从城里运来。

交代了元安后,元善又去找钱珍珠。

钱珍珠看到元善,双眼顿时盛放出柔情。元善这才认真地看着钱珍珠,果然发现了梁桦说的那种感觉,他有些不自在,快速切入了正题。

钱珍珠把信件拿了出来,她还想说什么,元善却很莫名地说了一句,“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我珍重我的妻子,虽未许下诺言,但我不会令她心伤。钱小姐正值妙龄,多的是儿郎钦慕,想必将有一段好姻缘。”

元善从没说过这样的话,说完他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怎么都自然不起来。他站在原地待得难受,于是话毕,转身就跑,而钱珍珠被当面这样说,顿时恼得不想把另一个包裹交给元善了。

本想带着元善再走一段路去拿包裹,而现在,钱珍珠怨恨地看着元善的背影,呵,里面的法钞她只拿了一张,如今全都是她的了,还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算是扔掉,她也决计不会还给元善!

元善心惊胆战地回了基地,梁桦看他跑得满身是汗,忙问他发生了什么。元善不好意思说,只说自己直接拒绝了钱珍珠,“桦儿,以后你就不要再担心了,我已挑明态度,想必钱珍珠不会再找来。”

梁桦忍不住笑,“你怎么说的?”

“咱们快收拾东西吧,你身子重,就不要拿东西了。”

“你与我说说,到底是怎么说的嘛。”

“……”

北城。

元之荞向附近的花童买下了一整篮玫瑰,她打扮得很朴素,学着花童的模样,将篮子背挎在身侧,准备到处溜达,然后原价卖出。

“卖花咯,先生小姐,请您看看花。四角一枝红玫瑰,买十二枝只需五块大洋,风有约,花不误,买花送情人,年年岁岁不相负。”

“等等,小妹妹你是不是算错了?十二枝,应是四块大洋八角才对。”

元之荞仰头看向说话的男人,男人很英俊,浓眉大眼,五官俊朗清晰,看着她的目光不带嘲弄,反而带着友善,最重要的是,这人的穿着,以及手上卷着的报纸,与隼的描述恰好一致。

元之荞笑了,把花举了起来,“没错的先生,我的玫瑰花就是五块十二枝,您要买吗?”

情人节,所以整了点父母爱情。

小剧场——

元之荞:所以当初你到底寄了什么?

钟以墨:其实糖纸和书签我都收到了,就是怕你苦,所以寄了蒲城进口的糖,和我所有的压岁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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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 6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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