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有不少犄角旮旯里的破旧居民楼,租一间独单一年也用不了多少钱。
胡枫刚搬进来的时候,楼下只有一家开了二十多年的美甲店。他扛着破布袋子走到对应的楼牌号前面时,美甲店老板跟守门神一样坐在躺椅上,两条双腿交叠在一起,手里拿着搓甲片,正垂着眼眸,一丝不苟的修理着用红色劣质指甲油染出来的红指甲。
劣质甲油的味道实在刺鼻。胡枫想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一般,往上走,结果还没迈开一步,他就被那老板叫住了。
老板瞥了眼身形略显单薄的胡枫,眼底晦暗不明。她操着一口不太纯正的北方口音,大喇喇道:“唉兄弟,新来的,住哪层啊?”
胡枫低声回道:“十楼。”
他背对着老板回应,自然没看到老板在听到他的回答后脸上那一刻的怔愣。
老板:“哪间啊?”
“第六,间。”
胡枫颤颤巍巍说完这句话,半天都没等到老板的回复。他心有疑惑,很想回过头看看老板,但这个想法刚冒出嫩芽就被连根斩断了。
没时间浪费在这。胡枫思考几秒,走到楼梯间,站在那清了清嗓子,朝昏暗的楼梯间上方安装的声控灯,嗷的喊了一嗓子,这一嗓子不仅给声控灯喊醒了,也给心里正佩服他“艺高人胆大”的老板唤醒了。
眼见他要往上走,老板忙道:“等一下啊,你这么着急。别怪姐没告诉你,你要口袋里还剩几个钢镚就还是换一间住吧!你那间房,邪性!”
胡枫停住了,一寸寸回过头,一字一句道:“为什么?”
老板翻了个白眼,暗骂道:“缺德包租公宰的就是你这种人!兄弟,你租房的时候就没怀疑价格吗,为什么其它房子价格都是六百三十八一个月,就你这间三百七啊?!”
胡枫微微怔住。他光顾着找房子,身上钱又不够,累死累活的在某一天看到涂鸦墙上贴着的小广告,顺着上面的电话打过去,好不容易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地方有个住处,哪想得到这么多。更何况,即便想到了有点小疑问,像他这种人,也只会暗自庆幸自己偷了便宜,感恩戴德还来不及呢。
老板接着道:“傻逼啊你!你租的那房子,里面曾经死/过/人啦!是凶/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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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沉重的破布袋从肩上摔下,被累的半死的胡枫用脚踢到了一边,保证不碍事、不挡这条只能容下一人通过的过道后,才精疲力尽的陷进沙发里。
闭上眼歇了几秒,胡枫才恍然发觉自己还是忘不掉刚才美甲店老板跟自己说的最后那句话。
老实讲,这世上没有几个人不怕死,别看这世道人人都把死啊、跳/楼啊、自.杀啊、割/腕啊挂在嘴边,但说一千道一万,那也只是嘴边一吐为快的话,若真让他们去死,又有几个真狠下心结束自己这蹉跎一生的凡人命呢。
大家都在口头打诨,那那些真正了结生命的人在想什么呢。没人愿意在这浪费时间,死便死了,活便活着,有何不同。
胡枫承认自己真的很惜命,所以他从裤口袋摸出一台淘汰了不知多少年的手机,在屏幕上点了几下,找到与包租公的对话框,敲敲打打发出去一行字。
他和包租公的聊天内容很简单,对面的人给胡枫介绍了个个房子的优缺点,无非是冬冷夏热、没空调没风扇、桌子椅子缺个腿儿、时不时就要停水断电的,都很大同小异。
介绍完这些,就到了谈价格的环节。其它几户房子的价格果真都如那老板所言,六百三十八一个多月,胡枫看一眼就pass掉了。
开玩笑,这快七百块钱他需要三个月才能堪堪赚上来,这没算吃喝水电费的钱。胡枫当时一图便宜,便用找他那儿时的玩伴,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年轻有为的骨科医生李烛明借的钱租下了这十楼六户。
是了,那时的胡枫连三百七十块钱都拿不出来,全身上下只有穷得叮当响一直伴随着他。
聊天框上多出一条消息,胡枫回过神,在看到包租公发来的是什么那一秒,气愤直冲大脑。
包租公:【哎呀不要紧的啦,你去别的地方瞧一瞧,哪个租房子不是要上千的啦。发生过意外又怎么样的啦,哪样不是住,房子好滴很呀,就不要挑剔了,我这个包租公还在你搬进来之前亲自打扫过一遍呐。】
胡枫把手机放在一边,食指在面前那分辨不出什么颜色的茶几上一抹,灰尘随之粘在他手指上,灰蒙蒙的茶几重新获得了呼吸,这才看出来是蓝色的。
他抽了张纸擦干净手,累得很,便懒得争执。
那条消息石沉大海,也得不来回复。
出租屋连个风扇都不愿安一个,胡枫从吱呀作响的床上猛然醒来,结果因为太过用力,后脑勺哐当一声砸在床头板上,晕晕乎乎、朦朦胧胧间,仿佛又回到了刚搬到这栋居民楼的那阵子。
现实是残酷的,但未必梦境就不是。胡枫这大晚上的突然醒过来,也不仅仅是因为热醒,更多的是他刚才做到的梦。
梦里有很多人的嘴脸,可都是模糊的,没有眼睛、鼻子,五官什么都没有,只余下一张嘴巴,对着他指指点点,一人一口的唾沫星子泛滥成灾,轻松的淹没了九岁的胡枫。
那群人的嘴巴在无限放大,一句一句恶劣下等的粗话更是轻而易举的退口而出。恍惚间,胡枫似乎在人群里看到了李烛明的脸,但仅有一瞬,很快,画面一转,人群消失不见,农村静谧的小路上只有他们俩人一前一后的站着。
九岁的胡枫被气昏了头脑,粗鲁、暴躁的抓着李烛明的手腕,一如当初他固执的要去推开那扇门前,十一岁的李烛明抓住他的手腕一般。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胡枫一张稚气未脱的脸上,带着同龄人不会出现的神情,一双眼睛里烧着熊熊烈火,“你明明看到了!你看我爸爸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隐瞒!你是故意的是吧,都是你!”
李烛明略略皱起眉,并不否定他的前半句。因为自己确实意外目睹过胡胜与一名陌生女人走在一起,肌肤相贴的一幕。那时,胡枫八岁,李烛明十岁。
“胡枫,我知道现在让你保持冷静是无稽之谈。”李烛明说的很艰难,“我向你道歉,当初我没有第一时间告诉你是我的错。但胡枫,你有想过,倘若我告诉你那些,你会选择相信我说的一切吗?或者说,你是会更相信你的父亲,就如现在一样。”
胡枫愣了一秒,李烛明顺势从他手中脱出,同样,一如事发前他甩开李烛明的手,那些话飘在风里,又有谁知道。
梦到这里戛然而止。
半个小时而已,足以概括了胡枫的半辈子。
而后半辈子的精彩纷纶的程度,岂不是半个小时就足以概括得了。
胡枫抹掉了一把汗,下了床,在屋里没看到樊伟光的身影,不知道去哪里鬼混去了。
他这段时间总是睡得不踏实,也不知道是不是这间房子的特殊缘故,还是他自己心里有鬼,总之一睡着了就做梦,梦到村子里发生的那些事,梦境的最后通常是李烛明松开他的手对他说那些话,也有几次,是以李烛明收到高中录取通知书而结束。
一个人心里越厌恶什么,梦就会照应出什么。胡枫对那个村子厌恶至极,偏偏频繁梦到。
胡枫走出卧室,拿起茶几上不知道是他的杯子还是樊伟光的杯子,仰头,饮掉最后一口水。
这杯水刚放到茶几上,胡枫就听见钥匙插/入锁芯转动的声音,循声看去,樊伟光将门敞开一条缝隙,偏过臃肿的身子从侧面挤了进来。
胡蜂没有说话。他后背上的旧伤隐隐有复发的驱使,每次与樊伟光独处一室,便会常常作痛。
樊伟光这几年打他没有像前几年那么接二连三,下手也不是很重,但落下的每一把掌、每一皮鞭,都带着无法发泄到胡胜身上的怒气。胡枫猜,大抵是自己的用处更多了,包括但不限于去陌生老板的公司闹事、去找李烛明借钱、今天下午试图哗众取宠让李烛明出丑,以及,一些让樊伟光上不了台面的糗事都会让他充当替罪羊上场。
胡枫总在想,如果自己不姓胡不名枫,那现在在做什么呢。触犯了某些红线,又会得到什么报应呢。
樊伟光伸手拿掉嘴里燃尽的那根烟,摁灭在烟灰缸,对胡枫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
“赶紧吃,吃完跟我干活去。”樊伟光将买来的晚饭大摇大摆的往茶几上一扔,像施舍路边的流浪狗一样。
胡枫仍旧站着,问:“干什么活,让我继续跟你淌浑水吗?”
樊伟光身上还穿着那身莹黄色长袖上衣,两边稀少的头发被汗水粘黏在一起,啤酒肚宛若一个怀胎十月的为人母亲,胡枫移过眼,不愿再看。
“浑水?”樊伟光冷冷嗤笑,一开口一股浓重刺鼻的烟味扑面而来,“胡枫,父债子偿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吧。”
胡枫恶狠狠的瞧着他,却什么都做不出来。
他现在兜里的钱,还没樊伟光在外面“跑来跑去”赚来的多。
知道这套房子的不同寻常后,那年的胡枫在交下个月房租前,在连哄带骗,甚至被包租公用他听不懂的粤城方言劈头盖脸的阴阳了一顿,最后胡枫成功将本该三百七十块钱一个月的房租,打到了三百一个月。
可即便这样,他也掏不出来几个子。三百块钱,二百六十块钱都是樊伟光掏出来的。
胡枫从和樊伟光搬到一起生活后,不是没想过出去找个工作什么的,毕竟钱要握在自己手里才踏实。只是每次刚有一些念头,樊伟光便会将他关起来,堂而皇之的拿走胡枫的钥匙让他出不了家门,赚不到钱,找李烛明借的钱也只能落到樊伟光的口袋里。
他还想过翻墙逃走。可十楼实在太高了,胡枫想,如果没有顺利逃出去,也没有顺利的一跃而下结束生命,反倒摔个稀巴烂,骨头全部断裂,那恐怕自己会躺在病床上孤苦的过完后半辈子,没钱治疗,只能去死。
而更恐怖的是,李烛明现在是骨科医生,如果自己被楼下那美甲店老板送到的还是李烛明工作的医院,还是李烛明给他治疗,那胡枫甘愿直接死,也不想面对李烛明。
不敢,不愿,不想。
胡枫坐到离樊伟光八丈远的沙发一角,慢吞吞的解开袋子,将仅有的一碗渔粉端了出来,揭开盒子,撕掉筷子包装袋,一点一点吃了起来。
他和樊伟光就是这般。胡枫在吃饭,樊伟光便抽烟,胡枫也从来不问樊伟光为什么不吃,答案只有一个——樊伟光在外面吃过了,而且价格还很贵。
施舍给流浪狗的只有一碗粉。
胡枫有些饿急了,不像当开始吃的那么慢,变得狼吞虎咽,嘴里那口还未咽下去,筷子就在扒下一口面。与此同时,他听见樊伟光掷地有声的对他说:“李烛明对付不了了,那就找他旁边那男的麻烦。”
沈怀霄。胡枫脑子里顿时浮现出这个名字。
胡枫嘴边还有油渍,他扭过头,正巧对上了樊伟光一口黄牙的冲自己笑:“我想到了一个好法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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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红色指甲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