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朗每周六中午惯常回父母家吃午饭。他三年前给父母在下北华人区买了一幢house,位置距离父母开餐厅的地方很近,生活也十分便利。
程朗出生在悉尼,年纪小的时候父母在亲戚家的餐厅工作,他每天虽然下午两三点就放学,但一回家就要去上父母报的补习班。
所有华人家长都仍将鸡娃的传统延续,所有的华人小孩也大多在放学后聚集在各色补习班。
父母对程朗给予极大的期望,希望他公立小学读完之后,可以去读要拼成绩才能考上的精英中学。那里收着公立中学的便宜学费,却聚集着所有成绩优异的“书呆子”,是昂贵私立学校以外的最佳选择。程朗记得他的学校里一大半是华人,一大半是印度人,还有一小撮极其醒目的本地小孩。
但是程朗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后厨的工作辛苦,如果他也不努力,日子也就这样一眼望不到头地辛苦下去。
考上本地大学,念完博士,期间程朗在美国交换过一年。美国的大学和科研成果自然远超澳洲本地,所有最厉害的科研人员也都留在这里。程朗交换结束之后,动过留在纽约的心意。
但那年父母正离开亲戚的餐厅,自己在华人区租下了一间餐厅,而母亲因积劳生病,没办法再继续操忙。程朗博士毕业后,只能先在本地学校找到教职,帮助家里的餐厅运营起来。但是久而久之,也就留了下来。
机会是不等人的,冲动也是。
生活好像就这样平静地前行,家里的餐厅请了员工,在华人区生意很不错。程朗也连连拿到项目和基金,很快升到了副教授。
父母偶有在说要买房子的事情,亲戚搬到了华人区,买了独栋的house。悉尼买房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在下北。
听说工业界赚钱更多,程朗被劝过很多次。
跳槽去工业界,之后再开新公司好像也是自然而然。程朗是一个世俗意义上过得还不错的人,开公司很赚钱,没几年就给父母在华人区买了独栋house。
那天梁双韵问他喜不喜欢在学校里教学生,程朗其实有些讶异。
因为没有人问过他到底喜欢什么,包括他自己。
他对自己的喜好很模糊,或许觉得人应该循着社会的模板往下走,一生就算完美。不是没有听过别人说“我喜欢你”,只是那句话从梁双韵的口中说出时,一切变得格外清晰有力。
她喜欢他,所以也细数所有她喜欢他的证据。
桩桩件件,都是她因为喜欢他而做出的事。她毫不怯懦、毫不羞赧,好像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永远的义无反顾、绝不后悔。
像一团火,并不叫人觉得炽热难耐,而是像太阳一样明亮。
那样明亮的梁双韵,表达着旗帜鲜明的喜欢。
程朗心动了。
她坐在他身上的时候,吻也好像用尽全身的力量。好像整个宇宙之中,她如今最在乎他、只在乎他。
当然,程朗无法否认她美丽的外貌。
一如她最开始问他时,他如实回答的那样:很漂亮。
“那又怎么样呢?”
程朗在问梁双韵是否只是想睡他的那一刻,也给出了自己答案。
-
梁双韵在看到钥匙的时候轻微地惊讶了一下,她不是没经历过对方给家里钥匙的事情,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没想到程朗会这么快。
“你想我经常来你家里?”梁双韵笑嘻嘻地问他。
程朗别过头去开冰箱,“有空就来。”
“我每天都有空。”梁双韵不依不饶。
程朗很轻地笑了一下:“钥匙给你了,你想来的时候都可以来。”
他从冰箱里又拿了一些蔬菜,打算做两个小菜。
程朗想叫她去一边休息一会,但是这才发现他的公寓实在看起来不欢迎“第二个人”。
客厅没有沙发也没有电视,只有他的工作台。
程朗问:“你觉得我在客厅添个沙发电视怎么样?”
梁双韵点头:“赞同。”
“你去我电脑上看,选好了我一会去下单。”
“没问题。”
梁双韵于是坐去了程朗的工作位。
第二次坐,感觉很是不一样,已有了主人的意思。
梁双韵点开网页,看看有什么合适的沙发和电视。
他的网页上列着整齐的收藏夹,梁双韵看见有一个收藏夹是一所美国大学的名字。
梁双韵发去疑问,程朗说是他读书时候在那里交换过。
“我没去过纽约。好想去。”梁双韵说,“听过那里流浪汉很多?比悉尼还多?”
程朗想了下:“非要比的话,悉尼更像文明社会。”
梁双韵笑出声,“纽约人知道你这么污蔑他们吗?”
程朗说:“公平来说,纽约的上限很高,下限也很低。”
“那你喜欢纽约吗?”梁双韵问出她的招牌问题。
程朗安静了几秒,说:“喜欢。”
“那你怎么没留在纽约?”
程朗抬手开了水龙头,语气如常:“也许是为了能被你搭讪吧。”
梁双韵愣了一秒,大笑了出来。
程朗目光收回,也笑了。但他没有直面这个问题。
牛肋排出锅前,程朗放了白萝卜一起炖煮,然后又炒了两个小菜。
味道总体偏清淡,但他也调了一碗酸辣的酱汁可以蘸牛肋排。
“有我妈妈的味道。”梁双韵喝了一口汤后说道。
“真的?”程朗的目光有些许的期待和温情。
梁双韵朝他双眼一弯,“骗你的,程老师。我妈根本不会做饭。”
梁双韵笑了,程朗愣了一下也笑了。
吃完饭后程朗收拾碗筷放进洗碗机,然后两人决定去沙发店现场看看。
有现货的沙发并不多,最后两人选了一个奶白色的半包沙发,不出挑也不出错,约了下周送货。
再次回到公寓,程朗把梁双韵送到了她的门口。
梁双韵谨记程朗的忌讳,只在门口抱住他脖颈亲了一会,就放他走。
程朗想问她周日行程。但是梁双韵说:“公司见。”
“Ok,公司见。”程朗后退,梁双韵朝他摆手,关上了门。
梁双韵躺回自己的沙发上,觉得进展良好。
不过,她还是觉得两人不要每时每刻在一起才最好。她需要程朗想着她,当然,她也需要自己的私人时间。
下周一梁双韵罕见地去了学校和导师开会。
她的毕业论文已经交上去,现在在等待外审。短则几个星期,长则几个月。
在此期间,梁双韵要准备毕业答辩。
导师给梁双韵的毕业答辩提了些建议和想法,梁双韵回家就开始着手准备。
从周日到这周三,梁双韵没有再去过楼上。她手里的确有程朗家里的钥匙,但是不着急。
周四这天,梁双韵去上班。
程朗一如既往地比所有人来得早。梁双韵没有着急去他办公室和他说话,更没有想要主动向大家展示他们的关系。
他们的关系,由程朗的态度来决定。
午饭时间,梁双韵和同事一起要去楼下买的吃,却看见程朗出现在公司的茶水间。
那里是自己带饭来的人使用微波炉热饭的地方,程朗几乎不会出现在那里。因为据梁双韵所知,他午饭吃得很晚,为的就是避开和同事聊天八卦浪费时间。所以通常都是一个人错峰去楼下买完回自己的办公室边工作边吃。
梁双韵在经过茶水间的时候探头:“Landon今天自己带饭啦!”
闻声的几个同事也驻足,饶有兴趣地看着程朗。
程朗很自然地点点头。
“那我们买上来和你一起吃?”梁双韵问道。
程朗却说:“你不用。”
梁双韵疑惑:“你不想和我一起吃饭?”
同事纷纷露出吃瓜的表情。
微波炉“叮”的一声响了。
程朗抬手拿出一个饭盒。
“我带了我的,还有你的。”
程朗拿出两双筷子,也直接叫她名字:“梁双韵。”
“我们在一起了。“(划掉)
“我给你带饭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