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集邮册
我十六岁以前,最讨厌别人说我漂亮。
主要是说的人太多。
亲戚说,邻居说,学校老师也说。说得最夸张的是我妈的朋友。她第一次见我时,蹲下来捧着我的脸,用一种很欠打的语气说:“这孩子长得跟洋娃娃一样。”
我妈在旁边笑。
她是法国人,笑起来很亮,做什么都坦荡。她喜欢美,承认**,也承认人会因为美而心软。她从来不教我装纯。
我爸更简单。他觉得我只要不犯法,不伤天害理,人生就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过。
所以我后来长歪了,也不能全怪我。
我妈对亲密关系的态度很开放。
她会在饭桌上谈恋爱,谈离婚,谈人为什么会厌倦另一个人。她和我爸感情很好,这一点反倒让她的话更有说服力。她说爱不等于占有,喜欢也不等于永远。
我听进去了。
听得太彻底。
我爸偶尔会提醒我:“别伤害别人。”
我每次都点头。
这句话很空。什么叫伤害?不承诺算不算?睡完就散算不算?明知道别人心动,还装作不知道,算不算?
那时我还年轻,答案全往自己舒服的方向偏。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把人带回出租屋。对方叫沈听白,比我大两岁,弹钢琴,手指细长,指节上有淡淡的青筋。我那时还没什么经验,倒先学会了欣赏。
他睡着以后,我看了他很久。
窗帘没有拉严,街灯从缝里照进来,落在他的手背上。我突然很想把那一刻留下来。不是发给别人看,也不打算拿去炫耀。我只是觉得,这样好看的东西,过了这晚就散了。
人都会走。
照片不会。
我把相机举起来前,先叫醒了他。
“我能拍张照片吗?”
沈听白睡得迷迷糊糊,问:“拍哪儿?”
“手。”
他笑了一下,把手伸到灯光里。
那是第一页。
我把照片洗出来时,手还抖了一下。
纸面从机器里吐出来,带着热气。沈听白的手躺在白色床单上,干净,安静,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我收走。
我在照片下方写:沈听白,六月三日,手。
写完觉得太直,又补了两个字。
很好。
后来我再看第一页,会觉得十八岁的自己有点笨。可那种笨很诚实。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没有修辞,也没有遮掩。
这点诚实保留了很多年。
后来第二页、第三页、第四页,册子慢慢厚起来。有人喜欢我的脸,有人喜欢我的声音,有人说我坏得很漂亮。听多了,我也懒得解释。
我的规矩很清楚。
第一晚就说。愿意就拍,不愿意就不拍。照片只放在相册里,不给任何人看。
大部分人答应得很快。
这个圈子里,虚荣心比酒精更容易上头。尤其当他们知道我会把喜欢的地方写在照片下面,很多人还会问我写了什么。
我通常不讲。
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相册存在第六年时,我已经从学校毕业,在一家小众杂志社做摄影编辑。工资不高,胜在时间乱,适合我这样作息不明的人。
那一年,周满仓又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说“又”,是因为我们小学就是同学。
他小时候长得不讨喜,又是从那种小山村过来的,人缘也不怎么好。
黑,矮,胖,头发贴着头皮,夏天一出汗,整个人像刚从灶边跑出来。班里小孩很坏,给他起了不少外号。他不吵,也不闹,只低着头,把作业本摊开,一页一页写得很干净。
我那时不喜欢他。
谈不上讨厌。小孩子的审美残忍得很直接,好看的人扎堆,难看的人靠边。
周满仓一直靠边。
到高中,他成绩很好,按理可以去更好的学校。结果志愿表交上来,他跟我进了同一所。老师问他为什么,他说离家近。
那时他已经开始秃了。
青春期对大多数人都不太友好,对周满仓格外刻薄。他个子没长开,脸上长痘,皮肤晒得更黑。校服穿在他身上总显得短,袖口露出一截粗短的手腕。
可他成绩真的好。
数学卷子最后一道大题,班里一半人空着,他能写满两页。老师夸他踏实,夸他有韧性。可同学们只记得他头顶那片越来越宽的发缝。
我也只记得这个。
现在说起来很难听。
可那时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们学校离他家远得要命。
这话后来传到我耳朵里,我没什么感动。只觉得麻烦。
大学以后,他偶尔给我发消息。
节日快乐。
生日快乐。
你最近还好吗?
我有时候回一个“谢谢”,有时候不回。他也不追问,像一条被人踢开很多次的狗,知道靠近前先把声音放低。
二十五岁那年,他突然有钱了。
具体怎么有的,我不知道。听共同好友段宜说,他做工程,跟着老板跑山区项目,吃了很多苦,也赚了不少。人还是原来那个样子,只是衣服换得体面了,头顶更稀,手表很贵,笑起来更谨慎。
他约我吃饭。
周满仓这些年其实很少越界。
他会给我点赞,但不评论。会在我发胃疼时问要不要送药,可我没回,他就不再追。他始终站在一个不近不远的位置,像怕自己往前半步,就会被我彻底赶走。
这也是他最烦人的地方。
他太知道自己不被喜欢。
一个人越小心,越容易让拒绝他的人显得残忍。
我不想显得残忍。
所以我答应了那顿饭。
我本来不想去。段宜说:“去呗,他现在挺有钱的。人丑归丑,对你是真没话说。”
这话讲得太糙。
可我那天正好无聊。
餐厅是周满仓订的。靠窗,灯暗,桌上摆着白玫瑰。他提前到了,坐得很直,看见我进来,站起来时肚腩差点碰倒水杯。
“许弥。”
他叫我名字的时候,声音发紧。
我坐下,扫了一眼花。
“你现在还搞这些?”
他脸红了。
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黑皮肤,秃顶,穿着不太合身的西装,坐在一桌白玫瑰后面脸红。讲实话,那画面有点难看,也有点可怜。
我没有嘲笑他。
我只是更烦。
周满仓说:“我现在能照顾你。”
我喝了口水。
“我不需要人照顾。”
“我可以学。”
“你学这个干什么?”
他看着我,嘴唇抖了一下。
“我喜欢你。”
这句话他小时候说过一次。那时我们还在小学,操场边的香樟树掉叶子,他把一只塑料小鱼塞给我,说是从套圈摊上赢的。我没有要。
这么多年过去,塑料小鱼都该烂完了。
他还站在原地。
我把杯子放下。
“周满仓,我说得直接一点。你别追我了。”
他低下头。
他没有哭。
周满仓很少在人前哭。小时候被人推倒,膝盖磕破,他也只是爬起来,把泥拍掉,继续往教室走。别人笑他,他也不还嘴。
这种沉默容易让人误会。
让人以为他不疼。
让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把话说得很重。
他低头那一瞬间,我甚至有点轻松。
终于说清了。
终于不用再拖。
我那时还不知道,有些人听见拒绝,不会转身。
他们会把拒绝带进山里,带进泥水里,带到神像前。
“是因为我长得不好看吗?”
这个问题问出来,桌上的空气都硬了。
我可以撒谎。
我也确实撒过很多谎。比如“不是你的问题”,比如“我现在不想谈感情”,比如“我们更适合做朋友”。
可那晚我累了。
我说:“我喜欢漂亮的人。”
周满仓的手握住餐巾,握得很紧。
“如果我变好看呢?”
我看着他。
餐厅里有人在笑,杯盏碰出很轻的响。白玫瑰的花瓣边缘已经有点蔫,灯光一照,像发黄的纸。
我说:“你别想这些没用的。”
那顿饭最后没吃完。
他坚持送我回家。我没让。
分别时,他站在路边,雨水落在他的头顶,沿着稀疏的发缝往下流。
“许弥,”他说,“我会让你喜欢我的。”
我那时只觉得他执迷不悟。
老实讲,执迷不悟的人很多。我见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