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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开门,我是我哥 第6章 我会看尸哦

作者:凤九幽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03 13:13:03 来源:文学城

殷归止艰难走出长宁巷,感觉无比丢脸。

肃王此生没打过败仗,有过不利战机,退过,生死一线奔袭过,但从没在百姓面前这么狼狈过,衣领都扯歪了!

“叫马车来。”

暗卫周青看着王爷板肃脸色,提醒自己绷住,别笑。

王爷身份尊贵,军纪严明,在皇宫在京城在边关,从不惧任何危险,惩治贼寇也从不心软,手段狠辣,随心所欲,何时受过委屈?

可这些是百姓……

他们戍守边关,护疆土,守国门,想看到的,不就是这一幕?

没什么比百姓安平,市井烟火更能慰藉他们这些将士的心。

如果百姓不觉得有任何危险,每日都开开心心,与家人子侄亲近,热热闹闹,如果全天下都是这样子……他们的血就没有白流。

京城如此,该要高兴的。

街口两个穿开裆裤的小孩站在石墩前玩,拿着粽子糖,原本是过家家游戏,不知怎的,急了,吵了起来,一个说,“你敢抢糖,我告诉我哥去,让我哥打你”,另一个回嘴,“就你有哥,我也有哥,我哥最厉害!”

“我哥才厉害!”

“我哥最厉害!”

“我哥胖的像缸,打人可疼了!”

“我哥小弟多,一喊一帮人过来!”

“我哥敢炸屎!”

“我哥敢吃屎!”

“我哥能吃五斤!”

“我哥……我哥能把肃王请来,杀你全家!肃王他老人家最凶了,会扒活人皮抽活人筋生啃人肉的!”

“哇……”

穿开裆裤的小孩跑了,暗卫周青也笑不出来了。

“王爷,都是不懂事的孩……”

“无知小儿而已。”

殷归止板着脸上了王府马车。

周青:……

朝廷想黑王爷的人还真是不遗余力,勇武铁血,也能被传成黑点,看来这次回来,得好好算算账了。

他是暗卫,王府仪仗下,不便跟随,只能暂随马车侧行,准备快速汇报情况后隐匿:“禀王爷,吴志义……还未找到。”

吴志义是三司使下,盐铁转运使,商税,都盐,兵器,茶铁,甚至一部分矿冶,河渠之事地,都是他管,无论丢失的兵器从哪漏出来的,这中间流转通道,必得经这个转运使的手,昨日中午,王爷就让他们去找人问话,而今找不到,就很微妙了。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殷归止眉目淡淡,看不出情绪浮动,“他经手的账目,烂透了。”

周青:……

您什么时候翻的账目?

昨日下午他更完衣回来,发现大事不妙,那柳泽雷竟然回来了,把王爷堵在宅子里,王爷只能将错就错,演蕴公子执行计划,柳泽雷没再出去,他们也不好在院中出现,汇报情况只能卡着王爷出来拿行李的时候,文书账本都只能夹到行李里,王爷什么时候看的?柳泽雷睡觉的时候?

他从昨晚到现在,都没抓到时间跟王爷说话,甚至刚刚都在百姓群里跑路!

“王爷——肃王殿下!”

马车行入正街不久,有人远远跑过来,前拦行大礼:“下官枢密副使卢季奉,拜见王爷!”

卢季奉穿着官服,带着手下,拦街跪拜高喊,瞬间让此地成为焦点,路过百姓停住退后,四周静谧无声。

“——王爷归京,枢密院上下不敢怠慢,尽皆恭侯!”

周青隐在人群里,白眼差点翻到天上。

恭个屁候,真这么诚心,昨天王爷去枢密院那么久,怎么没见人影?

卢季奉声如洪钟:“请王爷莅临衙署阅察,批评指示!”

周青懂了,所以重点在这里,故意弄出这么大动静,当着街上百姓这么说,是想让人觉得王爷好大喜功,不干正事?

卢季奉跪在地上,额头贴地,看起来虔诚极了:“王爷文韬武略,功在社稷,麾下将士骁勇善战,杀贼寇,灭其族,声名远扬,威慑四方,我等感怀在心,千言万语也难表敬仰之情!”

四下更为安静,百姓们又退了一步。

周青刀都要拔出来了。

阴阳怪气是吧?这话音重点,微妙的隐喻暗示……市井坊间乱七八糟的传言,就是你小子搞出来的吧?不是你主导,也必有你一份!

内涵王爷傲慢无知?功绩靠的是手下?抢了手下功劳给自己传名,实则心狠手辣,玩变态的,扒人皮抽人筋?

你一个副职,转正不了,怪王爷空降挡了你的路?你也不看看自己斤两,枢密院掌全国兵事,你出门打过仗么,知道战计如何安排,粮草后勤如何保障,阵前如何拼杀,需不需要备用计划?

什么都不懂,哪来的底气在这狗叫!

“就现在吧。”肃王声音隔着马车,低沉幽暗,有肃杀之气。

卢季奉没明白:“王爷的意思是……”

“本王听说,你是范阳卢氏之后,前有大儒之作传家,后有刀法兵书闻名于世。”

“是!”卢季奉挺直了胸。

“不是让本王指教?不敢?”

卢季奉还真敢,他是没上过战场,可自认该懂的都懂,这么多年一直在枢密院,做兵事有关的工作,真觉得自己未必比肃王差,如果给他肃王的资源,他功绩不会比肃王低:“王爷请——”

“很好,”肃王声音锐冷,“枪来。”

于是大家就欣赏了一出好戏,枢密副使当街讨打,王爷小小满足了一下他的心愿。

肃王银枪挑开车帘,纵身跃出,卢季奉拍地而起,接住手下扔过来的长刀,姿势倒是好看,却是花架子,刀花刷刷刷挽了一堆,好看是好看,却连肃王最简单的攻击都挡不住,根本不知道枪往哪个方向来!

银枪之长,锐不可挡,速不能及,点缠拦挑间,红缨飞旋,简直把卢季奉耍着玩,三两下把他身上官服搅脱下来甩在地上,银枪直直指向他的喉咙。

整个过程不到五息。

正是午前阳光最灿烂的时候,银枪折射金芒,蒙蒙辉光闪烁,看不清肃王的脸,但……帅就对了!

不管有心眼的没心眼的,全都看明白了,纸上谈兵和真正勇武,到底有区别!

王爷就是这样在边关拼杀,保疆卫国的!慈不掌兵,义不养财,将士为国拼杀,当然要凶一点,骨头硬一点,若是万事讲仁慈,蚂蚁都舍不得踩,到战场岂不是由着别人杀?

百姓们安静片刻后,齐齐鼓掌叫好!

肃王殿下好厉害!若我们兵将都是这水准,还怕什么外敌!杀了北蛮人,人头挂对方家门口又怎样,大国就该有这样的震慑,那怎么能叫残忍呢,那叫功绩!

百姓们有时的确会被别有用心的流言带偏,但他们自己有眼睛会看,有心会感受。

王爷也没有那么凶,揍人是有点狠,脱人官服有点太打脸,但王爷全程单手持枪,相当有雅量了,打了一架,左手小竹筒里的东西都没洒……

等等,这味道,里面装的好像是豆浆?这香味正,勾的没吃早饭的都想去整一碗。

王爷尊贵是尊贵,也没那么不接地气嘛,早上还不是和他们一样,喜欢喝豆浆?

百姓们胆子更大,有的叫好声都飙出来了,见王爷没生气,乐的跟什么似的。

肃王已经把银枪扔给手下,重回车里:“军容不整,军纪不明,不配本王指教,给你三日时间调整,待本王再去枢密院,连官服都不知怎么穿的,全部革职!”

说完就走,一步不留。

百姓们有点懵,这哪里是好大喜功,喜欢别人拍马屁的性子,这么多人叫好,换做别人,早下车各种表现了,王爷却像生怕别人看清楚脸似的,还真是一点都不做作!

长宁巷那边听到动静晚,跑过来看,热闹已经没了,看到的替他们叹息——

“你们是没瞧见,王爷那叫一个厉害呢……”

“长什么样?应该挺俊的?他打架太快,银枪在太阳底下那叫一个闪,脸都映上了一层光,没看清……”

周青觉得,王爷是故意的,一力降十会,适当展示自己,比空口解释更有力量,王爷日后‘残暴’名声不会很快消失,但慢慢的,总会解决。

街口有信号。

周青潜入马车暗影,小声禀报:“王爷,有消息了。”

他们没找到人,但找到了一具尸体,身份模糊,现在义庄。

殷归止立刻弃了马车,改了方向,去往义庄,很快,看到了这具尸体。

水里捞出来的,看上去像是淹死,整个脸全烂了,难以辨认,这才送到了义庄,也往官府报了案,但这种没身份的,官府反应会慢些,估计到今晚都不会来人。

尸体四十来岁,中等身材,身上衣服看起来很普通,但也只是看起来,衣料很贵,寻常人认不出来,手指修长,中指指腹有茧,明显是经年书写留下的印迹。

这人死前,必低调出行。

周青递过来一样东西:“咱们的人跟吴志义不熟,是见了这个,才怀疑其身份,王爷,可要通知官府细查?”

是一枚小印,非官府制式,也非家族徽样,是枚私印,昨日收集到的账本里,有这样的小印印迹,不只一处。

“暂时不用,看管起来,用上冰,”殷归止顿了下,“搜搜身上其它东西。”

可东西能搜,痕迹能推测,死因,却不能凭空猜测。

周青:“不通过官府,仵作就……”

他们刚回京城,哪方面有自己人,这方面也没有。

殷归止想起一事:“本王记得三年前边城细作案,有个路过少年颇擅此道,帮了李校尉很大的忙?”

“确有此事,那少年叫阿峰,还是阿风来着?属下当时随王爷在外征战,不甚清楚,只知这少年极擅看尸推凶,一手绝活漂亮极了,性格也很讨喜,李校尉都三十好几了,愣要跟他拜把子,可惜他当时只是路过,帮完忙很快离开,军中只有李校尉与他相熟,此次归京,李校尉并未一同过来,怕是联系上也晚了。”

“去信。”

殷归止看着尸体,有种强烈直觉,这可能不是兵器案第一个死者,他需要有贤才相助。

……

柳拂风刀胁皮项,效果立竿见影,皮项失了面子,甩手就走,再没管府衙之事。

“去找个陶盆,在停尸房燃上苍术皂角,备酒,温热的酒糟,酽醋,姜片……我稍后过去。”

把裴达支使去办事,柳拂风并没有立刻去停尸房,而是去了哥哥的公务房,这里是哥哥平日办公的地方,还保持着哥哥离开时的样子。

他仔细观察,按照哥哥习惯,依次翻看紧急要做的,不着急的,不紧急但很重要的……他想看看哥哥在做什么事,心中挂念着什么。

他并没有停留很久,因为此次时间不够,日后也还可以再来,一盏茶后,去了停尸房。

裴达看着他雷哥进来,嘴里含上姜片,套上罩衣,系上面巾,温水净手,又擦了遍酒……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干过很多遍那么专业。

“死者女,豆蔻之年,发湿衣散,脚骨宽大,手有薄茧,手臂外侧有多处淤青……是生前伤,抵抗伤。无尸僵,尸斑色深,指压不变色,尚未转向尸绿……死亡时间不超过三日。”

柳拂风微微弯腰,看的仔细,“尸体水中捞出,若是溺死,本该尸斑浅淡,她的却很深,口鼻间也没有溺死的标志特征——细小均匀蘑菇状泡沫。”

裴达大胆举手:“所以应该不是淹死?”

柳拂风已经用温热的酒糟和酽醋去拥敷尸身——脖颈的位置。

那里起初还是水泡过后的淡粉,痕迹不明显,这一敷,索沟直接显现,环形,深浅基本一致,有绳结压痕。

很明显了,死者是被人勒死,抛尸河中的。

柳拂风继续:“她左右裙边有用力捏过的褶皱,裙角有至少两次以上,被踩踏的痕迹,莲花印的鞋底,这是女子的鞋,角度不在前不在后,不像被别人踩住,该是她自己转身时不小心踩到——她应该有过一段时间的跑动,被人追,提着裙子跑,回头看时被自己裙角绊了两下,中间可能与人有过推搡对抗,但案件卷宗上并未有人证,没人见过她,尸身甚至无人认领,遂她当时,应该没有呼叫。”

“脚宽手粗,她出身应该不大好,生活并不宽裕,日常需要做活,这身衣裙不算造价不菲,却不是她能力范围内可以消费的,她应该认识某个身份地位,或者家财不错的人,这个人给她提供了额外的物质资源,她可能也因这件事,惹来了麻烦,有人追找她,她害怕惊惧,慌不择路,可能跑掉了鞋子,但不敢喊叫……她摔倒过。”

柳拂风从死者头发里,找到两片烈焰碎金箔:“在五月初七夜里,七里街角。”

裴达被这一通操作震撼住,懵了,有点结巴:“为,为什么是七里街?”

“有一样东西,满京城,只停在那里。”

“欢……欢云舫?”裴达立刻想到,“没错……这舫日日飘在河里,靠岸只在七里街,也只有这花舫每次靠岸时会洒这种金箔!可为什么……是五月初七?它每隔三五日,都会靠岸一次。”

柳拂风:“你也说了是每隔三五日。这种金箔很脆弱,端午接连两日大雨,若在那之前靠岸,死者沾上,不会有这么鲜亮的颜色,五月初七无雨,距此正好两日半,与她死亡时间相符。”

如不确定,过去问问就能知道。

“所以我们现在找过去,就能找到第一现场了?哥你好厉害!这就是踏出舒适圈么!”

裴达兴奋极了,这速度好快!

“我们达哥都在姓皮的跟前放狠话了,我哪敢不努力?”柳拂风微微笑着,又取下尸体上一物,“我们还可以找到她的家。”

“兄弟你……”

裴达感动极了:“啥也别说了,咱们现在就走,搞出个大的,叫姓皮的狗东西瞧瞧!”

柳拂风:“那不行,得先去趟饭肆。”

“啊?”裴达抬眼望了望天色,不是兄弟,这还没干活呢就要吃饭?还没到中午呢!

柳拂风表情严肃:“我得来份红烧肉。”

还不是昨晚那顿苦瓜闹的,没吃饱,实在顶不住了。

二人直奔红烧肉做的最地道的酒楼,点了招牌红烧肉。

并不知隔壁雅间,殷归止也在点菜,点名要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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