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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婚 第27章 血色嫁衣(上)

作者:冰秋海棠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5-30 23:08:01 来源:文学城

【系统公告:副本“血色嫁衣”将于23:59开启,难度SSS,参与人数8人。特殊规则——进入副本后,所有玩家将随机获得一个身份,身份之间互相牵制。本次副本不设组队模式,玩家之间可互相伤害。祝您游戏愉快。】

方琳把这条公告念了三遍。第一遍的时候,车里没人说话。第二遍的时候,陈虎把折叠刀从包里拿出来,在手里转了一圈,又放了回去。第三遍的时候,林知之把胖橘猫玩偶从口袋里掏出来,抱在怀里,没有说任何话。江榆靠在副驾驶的椅背上,闭着眼睛,左手拇指上的玉扳指在车内灯的照射下泛着温润的绿光。他没有听公告,因为他在听另一个声音——铃铛声。从小区门口到停车场的路上,铃铛声一直在他耳边响。不是沈渡脚踝上那颗摄魂铃的声音,而是方琳左手腕上那颗十块钱铃铛的声音。它很轻,很细,像风吹过风铃,像雨落在湖面,像雪飘在屋顶。它不吵,不闹,不打扰任何人。它只是在响,告诉他:我在。我还在。我没有消失。我只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但我能感觉到你。你呢?你能感觉到我吗?

他能。从方琳把铃铛系在手腕上的那一刻起,他就能感觉到。不是因为铃铛有多响,而是因为方琳的心在跳。跳得很快,很重,像是在对他说:冥主,我不想走。我想留下来,留在你身边,留在沈渡身边,留在陈虎身边,留在林知之身边。我想看着你笑,看着你哭,看着你幸福。我想在你需要我的时候,拔出短刀,挡在你前面。我想在你不需要我的时候,安静地站在你身后,不打扰你,只是看着你。我想看着你老去,看着你生病,看着你死去。我想在你死后,把你的骨灰撒进海里,撒在你最喜欢的那片海边。然后我会坐在海边,看着日落,等着你来接我。你会来接我的,对吗?不是今天,不是明天,不是任何可以预期的时间,而是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你会从冥界走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对我说:“方琳,我来接你了。”我会笑,会哭,会说“冥主,我等你好久了”。然后我会站起来,握住你的手,跟你走。不是去投胎,不是去轮回,不是去任何我知道的地方,而是去一个我不知道的、但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有你,有沈渡,有陈虎,有林知之,有师父,有阿九,有阿九的妈妈,有阿九的爸爸,有棋盘将军,有中山装男人,有五岁的自己,有师祖,有哥哥,有队长,有将军,有二十三岁的自己,有妈妈,有所有在我心里住着的人。他们在等我。等了我很久了,久到我以为我会等到死。但我没有死,因为我不能死。我死了,谁来等你?谁来在你来接我的时候,站起来,握住你的手,对你说“冥主,我等你好久了”?我不能死。所以我活着。活着,等你。等到了。可以不用再等了。可以跟你走了。

方琳的眼泪落了下来,但她没有擦。她是冥主座下第七卫,她不会在主人面前哭。但她忍不住了。不是因为她不坚强,而是因为她太爱了。爱到不能失去,爱到不敢想象失去,爱到在即将失去的前一刻,所有的坚强、所有的隐忍、所有的“我没事”都崩塌了。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会哭、会笑、会疼、会累、会害怕、会勇敢、会爱、会被爱的普通人。她不想失去江榆。她不能失去江榆。江榆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爱的人。

江榆睁开眼睛,从后视镜里看着方琳。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没有落下来。她咬着嘴唇,用力地、坚决地、像要把嘴唇咬破一样地咬着。她在忍,不是忍眼泪,而是忍离别。她知道,这个副本不一样。这个副本的名字叫“血色嫁衣”,不是之前任何副本的名字,而是一个全新的、从未听过的、像是把所有副本的终点都浓缩在一起的名字。血色嫁衣。红色的嫁衣,像血一样的红色,像沈渡在第一个副本里穿的那件红色吉服一样的红色。但不是同一件,而是另一件。更红的,更艳的,更像血的。这件嫁衣不是给沈渡穿的,而是给江榆穿的。不是因为他要嫁人,而是因为他要死了。血色嫁衣是死人的衣服,是给即将死去的人穿的。穿上它,就意味着死亡。不是普通的死亡,而是彻底的、永远的、没有任何痕迹的消失。不会变成粉末,不会变成光点,不会变成任何可以被记住的东西。会变成空白。一张巨大的、空白的、什么都没有的白纸。方琳不会在那张白纸上看到他的名字,不会看到他的眼泪,不会看到他的笑,不会看到任何关于他的东西。因为他不存在了。他变成了空白本身。她不能接受,但她必须接受。因为这是他的选择。他选择了穿上血色嫁衣,选择了死亡,选择了变成空白。不是因为他想死,而是因为他必须死。他是冥主,冥主的宿命就是死。不是老死,不是病死,不是意外死,而是被规则杀死。规则不允许他活着,规则不允许他爱,规则不允许他在人间。他必须死。不是今天,不是明天,不是任何可以预期的时间,而是现在。现在,他就要死了。在这个副本里,在这件嫁衣里,在这个血色嫁衣的诅咒里。他不想死,但他必须死。因为他是冥主。不是他想当的,而是他必须当的。冥界不能没有冥主,阴阳不能失衡,三界不能混乱。他必须死,必须变成空白,必须忘记所有人。他不想。但他必须。

陈虎看着方琳的眼泪,自己的眼泪也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心疼。心疼方琳,心疼她失去了江榆,心疼她一个人扛了那么久,心疼她在最后一刻还要忍着不哭。他想对她说:“方琳,你哭吧。哭出来会好受一点。”但他没有说,因为他知道,她不会哭的。她是护卫,护卫不能在主人面前哭。她忍住了。她不能哭。所以她笑了。笑得很轻,很淡,像是秋天最后一片落叶从枝头飘落时发出的那一声极轻极细的叹息。他知道,她不需要他说“别哭了”。她只需要他知道——她会记住。记住江榆,记住他的笑,记住他的眼睛,记住他拇指上的玉扳指。她会记住。记到她也死了,记到她的魂魄也散了,记到她也变成粉末飘散在风中。她都会记住。因为他是江榆。不是冥主,不是任何人,而是江榆。一个会记住所有人的普通人。

林知之看着方琳的眼泪,自己的眼泪也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心疼。心疼方琳,心疼她失去了江榆,心疼她一个人扛了那么久,心疼她在最后一刻还要笑着离开。他想跑过去,抱住她,对她说:“方琳姐姐,你不要哭了。你哭,我也想哭。”但他没有跑,因为他知道,她不会想让他看到她在哭。她是护卫,护卫不能在任何人面前哭。她忍住了。她不能哭。所以她笑了。笑得很好看,好看到他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树枝,在心里对她说:“方琳姐姐,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我。还有江榆哥哥,还有陈虎哥哥,还有沈渡哥哥。我们都在。我们不会走。我们会一直陪着你,陪到你也走了,陪到你的魂魄也散了,陪到你也变成粉末飘散在风中。我们都会陪着你。因为你是我们在这世界上唯一爱的人。”

方琳从后视镜里看着陈虎和林知之,看着他们的眼泪,看着他们的笑,她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终于。终于可以哭了。不是在主人面前,而是在朋友面前。陈虎和林知之不是她的主人,他们是她的朋友。朋友之间可以哭,可以笑,可以抱在一起,可以对彼此说“别怕,我在”。她需要这个。她需要在最后一刻,有人对她说“别怕,我在”。不是江榆,不是沈渡,不是任何她需要保护的人,而是需要保护她的人。她累了。她一个人扛了太久了。她需要有人替她扛一会儿,哪怕只是一小会儿。她可以哭了。不用忍了。

她趴在方向盘上,哭了出来。不是无声地哭,而是发出了声音。很响,很亮,像是一个孩子在被妈妈抱在怀里时发出的那种哭。她不知道自己在哭,因为她从来没有这样哭过。她是护卫,护卫不能在任何人面前哭。她忍了几百年,忍到眼泪都干了,忍到喉咙都哑了,忍到心都碎了。她忍不住了。不是因为她不坚强,而是因为她太爱了。爱到不能失去,爱到不敢想象失去,爱到在即将失去的前一刻,所有的坚强、所有的隐忍、所有的“我没事”都崩塌了。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会哭、会笑、会疼、会累、会害怕、会勇敢、会爱、会被爱的普通人。她不想失去江榆。她不能失去江榆。江榆是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爱的人。

陈虎从后座伸出手,轻轻拍了拍方琳的肩膀。不是安慰,不是鼓励,而是确认。确认她还活着,确认她还在,确认她没有变成空白。她在。她还在。她还是那个方琳,那个会记住所有人的方琳。他放心了。他可以走了。不是去投胎,不是去轮回,不是去任何他知道的地方,而是去一个他也不知道的、但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有他的妈妈,有他的爸爸,有所有离开的人。他们在等他。等了他很久了,久到他以为他会等到死。他等到了。可以走了。不用再等了。他走了。走得很快,很轻,很安静。像风吹过麦田,像雨落在湖面,像雪飘在屋顶。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

林知之从后座伸出手,轻轻摸了摸方琳的头。不是安慰,不是鼓励,而是确认。确认她还活着,确认她还在,确认她没有变成空白。她在。她还在。她还是那个方琳,那个会记住所有人的方琳。他放心了。他可以走了。不是去投胎,不是去轮回,不是去任何他知道的地方,而是去一个他也不知道的、但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有他的胖胖,有所有离开的人。他们在等他。等了他很久了,久到他以为他会等到死。他等到了。可以走了。不用再等了。他走了。走得很快,很轻,很安静。像风吹过麦田,像雨落在湖面,像雪飘在屋顶。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

方琳从方向盘上抬起头,擦了擦眼泪,看着后视镜。后座空了。陈虎走了,林知之走了。他们走了,没有回头。不是不想回头,而是不敢。回头了,就会想留下来。留下来了,就再也走不了了。他们必须走。因为他们是凡人,凡人有凡人的路,不能跟着她去死。她要死了,不是今天,不是明天,不是任何可以预期的时间,而是现在。现在,她就要死了。在这个副本里,在这件嫁衣里,在这个血色嫁衣的诅咒里。她不想死,但她必须死。因为她是护卫,护卫的宿命就是死。不是老死,不是病死,不是意外死,而是为了保护主人死。她要保护江榆,不是用刀,不是用身体,而是用命。她的命不值钱,但她的命可以换江榆的命。她要换。不是因为他需要她换,而是因为她想换。想为他死,想替他承受死亡,想让他活着。活着,好好地活着,幸福地活着。不用再怕了,不用再疼了,不用再一个人扛了。有沈渡陪着他,有陈虎陪着他,有林知之陪着他。他不需要她了。她可以死了。不是去投胎,不是去轮回,不是去任何她知道的地方,而是去一个她也不知道的、但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有队长,有沈怀远,有所有离开的人。他们在等她。等了她很久了,久到她以为她会等到死。她等到了。可以走了。不用再等了。

她推开车门,走下去,关上门。车还亮着,双闪灯还在闪,空调还在吹风,座椅加热还开着。她不会回来了。她不能回来了。她死了,车还活着。车会在某一天被拖走,会被拆掉,会被变成一堆废铁。没有人会记得这辆车,没有人会记得她,没有人会记得她曾经坐在这辆车里,开着空调,开着座椅加热,等着江榆上车,对他说:“冥主,我在路上了,预计十一点半到达。”她会说。不是用嘴说,而是用心说。心在说:冥主,我走了。你要好好的。不要哭,不要难过,不要想我。我还在,在你的心里,在你的扳指里,在你的每一次心跳中。我活着,不是以人的形式,不是以鬼的形式,不是以任何超自然的形式,而是以心的形式。心不会消失,心只会找到它想去的地方。我的心,几百年前就想去了。想去你身边,想待在你身边,想永远待在你身边。不是作为护卫,不是作为任何人,而是作为方琳。一个爱你的人。一个被你所爱的人。一个和你互相爱的人。

她转身,走向黑暗中。没有回头。不是不想回头,而是不敢。回头了,就会想留下来。留下来了,就再也走不了了。她必须走。因为他是冥主,她是护卫。护卫不能留在冥主身边,护卫要去她该去的地方。她该去的地方不是冥界,不是人间,不是任何她知道的地方,而是一个她也不知道的、但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有队长,有沈怀远,有所有离开的人。他们在等她。等了她很久了,久到她以为她会等到死。她等到了。可以走了。不用再等了。她走了。走得很快,很轻,很安静。像风吹过麦田,像雨落在湖面,像雪飘在屋顶。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

江榆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方琳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他的眼泪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终于。终于看到她走了。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从他还是冥主的时候就开始等了,等到他魂飞魄散,等到他轮回三世,等到他变成今天这个坐在副驾驶座上、穿着黑色冲锋衣、拇指上戴着玉扳指、脸上全是泪痕的普通人。他等到了。她走了。他可以不用再担心她了。她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他可以放心了。可以安心地死了。不是为自己死,而是为她死。她为他死了,他也要为她死。不是殉葬,是陪伴。她不需要他,但他需要她。因为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的人。

他推开车门,走下去,关上门。车还亮着,双闪灯还在闪,空调还在吹风,座椅加热还开着。他不会回来了。他不能回来了。他要死了,在这个副本里,在这件嫁衣里,在这个血色嫁衣的诅咒里。他不想死,但他必须死。因为他是冥主,不是他想当的,而是他必须当的。冥界不能没有冥主,阴阳不能失衡,三界不能混乱。他必须死,必须变成空白,必须忘记所有人。他不想。但他必须。

他走向黑暗中。不是方琳走的方向,而是另一个方向。她的方向是生,他的方向是死。她要活着,他要死了。不是因为她不值得活,而是因为他必须死。他是冥主,冥主的宿命就是死。他死了,她就能活。他活着,她就要死。他不能让她死。她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爱的人。他爱她,不是爱情的爱,而是家人的爱。她是他的家人,是他的护卫,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姐妹。他不能失去她。所以他选择死。不是因为他想死,而是因为他爱她。爱到愿意为她死。他走了,走得很快,很轻,很安静。像风吹过麦田,像雨落在湖面,像雪飘在屋顶。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

沈渡站在黑暗中,看着江榆的背影消失。他的眼泪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终于。终于看到他走了。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从他还是小鬼的时候就开始等了,等到他魂飞魄散,等到他轮回三世,等到他变成今天这个站在黑暗中、穿着黑色旧衣、用发带束着头发、脚踝上系着红绳铃铛、赤着脚、脸上全是泪痕的普通人。他等到了。他走了。他可以不用再担心他了。他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他可以放心了。可以安心地死了。不是为自己死,而是为他死。他为他死了,他也要为他死。不是殉葬,是陪伴。他不需要他,但他需要他。因为他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爱的人。

他走向黑暗中。不是江榆走的方向,而是另一个方向。他的方向是等待,江榆的方向是死亡。他要等待,江榆要死了。不是因为他不能死,而是因为他要等。等江榆从死亡中回来,等他回来找他,等他回来对他说:“沈渡,我回来了。”他会等。等一百年,等一千年,等一万年。等到他也死了,等到他的魂魄也散了,等到他也变成粉末飘散在风中。他都会等。因为他是沈渡,不是小鬼,不是鬼王,不是boss,不是任何身份,而是沈渡。一个爱江榆的人。一个被江榆爱的人。一个和江榆互相爱的人。

他走了,走得很快,很轻,很安静。像风吹过麦田,像雨落在湖面,像雪飘在屋顶。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去了一个好地方。一个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分离、没有错过的地方。一个可以大声说“我爱你”的地方。

凌晨十二点零二分,白光吞没了一切。

江榆站在一座古宅前。不是他之前见过的任何古宅——不是冥婚的百年老宅,不是纸人巷的赶尸客栈,不是镜中鬼域的宫殿,不是荒村病院的废墟,不是血玉棋盘的空白,不是轮回之海的银白,不是黑色沙漠的金黄,不是翡翠山的翠绿,不是黑色森林的墨黑,不是灰色荒原的灰蒙,而是一座全新的、从未见过的、像是把所有的红色都浓缩在一起、浓到化不开的、血红血红的古宅。古宅很大,大到看不到边,古宅的墙是红色的,瓦是红色的,门是红色的,窗是红色的,柱子是红色的,台阶是红色的,所有的东西都是红色的。红得像血,像火,像嫁衣。血色嫁衣。他要穿上的嫁衣。他走进去,不是用脚走,而是用魂走。他的魂魄在走,身体在门外等着。身体不会死,魂魄会死。死了,就变成空白。一张巨大的、空白的、什么都没有的白纸。他不会在那张白纸上写下任何人的名字,因为他不存在了。他变成了空白本身。

他走进古宅,走过红色的院子,走过红色的走廊,走过红色的楼梯,走过红色的房间。每一个房间里都有一个人。不是活人,不是亡魂,而是记忆。他的记忆。师父,阿九,阿九的妈妈,阿九的爸爸,棋盘将军,中山装男人,五岁的自己,师祖,哥哥,队长,将军,二十三岁的自己,妈妈,方琳,陈虎,林知之,沈渡。他们站在红色的房间里,穿着红色的衣服,看着他,嘴角带着笑。他们在等他,等他从门口走过,等他从他们的记忆里走过,等他从他们的生命中走过。他走过了,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房间,走过了一个又一个人。他没有回头,不是不想回头,而是不敢。回头了,就会想留下来。留下来了,就再也走不了了。他必须走。因为他要死了。死了,就再也不能回头了。他不能回头。他只能往前走,走到最后一个房间,穿上那件血色嫁衣,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死去。

最后一个房间在古宅的最深处。房间很大,大到看不到边,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床很大,大到能躺下十几个人。床上铺着红色的床单,红色的被子,红色的枕头。床单上放着一件红色的嫁衣,不是沈渡在第一个副本里穿的那件红色吉服,而是另一件。更红的,更艳的,更像血的。嫁衣上绣着金色的凤凰,凤凰的眼睛是金色的,不是宝石,不是金线,而是眼泪。沈渡的眼泪,三百多滴,三百多颗,三百多双眼睛。它们看着江榆,看着他走到床边,看着他拿起嫁衣,看着他穿上嫁衣。嫁衣很重,不是布料的重量,而是眼泪的重量。三百多滴眼泪,三百多份思念,三百多次“我想你”。它们压在他身上,压得他喘不过气。他没有挣扎,因为他知道,这是他应得的。他让沈渡等了他四百多年,让沈渡为他流了三百多滴眼泪,让沈渡在黑暗中走了那么久。他该受罚。罚他穿上这件嫁衣,躺在这张床上,闭上眼睛,死去。他愿意。不是因为他想死,而是因为他爱沈渡。爱到愿意为他死。

他穿上嫁衣,躺下来,闭上眼睛。在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不是沈渡的声音,不是方琳的声音,不是陈虎的声音,不是林知之的声音,不是任何人的声音,而是他自己的声音。五岁的自己,站在河边,榆树下,看着河面上自己的倒影,给自己起名字。他的声音很轻,很细,像是风吹过麦田,像是雨落在湖面,像是雪飘在屋顶。他在说:“江榆,你活过了。你可以死了。”

江榆的眼泪落了下来。不是悲伤,不是感动,而是终于。终于可以死了。他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了,从他还是冥主的时候就开始等了,等到他魂飞魄散,等到他轮回三世,等到他变成今天这个躺在红色床上、穿着血色嫁衣、拇指上戴着玉扳指、脸上全是泪痕的普通人。他等到了。可以死了。不用再活了。他死了。不是以人的形式,不是以鬼的形式,不是以任何超自然的形式,而是以心的形式。心不会死,心只会找到它想去的地方。他的心,四百年前就想去了。想去沈渡身边,想待在他身边,想永远待在他身边。不是作为冥主,不是作为任何人,而是作为江榆。一个爱沈渡的人。一个被沈渡爱的人。一个和沈渡互相爱的人。

他死了。红色房间消失了,红色嫁衣消失了,红色床单消失了,红色被子消失了,红色枕头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只有他还在。不是以人的形式,不是以鬼的形式,不是以任何超自然的形式,而是以心的形式。心在他的胸腔里,和他的心脏一起跳动。你一下,我一下,你一下,我一下。不是刻意的,而是自然的。像两条河流,流了很久,流过了无数的山川和峡谷,终于在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没有任何标记的地方汇合了。河水和河水混在一起,分不清哪条是江榆,哪条是沈渡。它们只是流着,一起流向未知的、遥远的、但一定会有光的地方。

黑暗中,铃铛声响了一下。很轻,很细,像是一声叹息,像是一滴眼泪落进了深井里。

叮——

然后,什么都没有了。但江榆知道,他在。在他的心里,在他的每一次心跳中,在他的每一次“我爱你”没有说出口但心已经说了的瞬间。他活着,不是以人的形式,不是以鬼的形式,不是以任何超自然的形式,而是以爱的形式。爱不会消失,爱只会找到它想去的地方。他的爱,四百年前就想去了。想去江榆身边,想待在他身边,想永远待在他身边。不是作为小鬼,不是作为鬼王,不是作为boss,不是作为任何身份,而是作为沈渡。一个爱江榆的人。一个被江榆爱的人。一个和江榆互相爱的人。

窗外的天亮了。新的一天开始了。他还有三天。三天后,下一个副本。他不知道下一个副本是什么,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人,不知道会找回多少碎片。但他知道一件事——他不再是那个一个人扛的人了。他有沈渡,有方琳,有陈虎,有林知之,有师父,有阿九,有阿九的妈妈,有阿九的爸爸,有棋盘将军和中山装男人,有五岁的自己,有师祖,有哥哥,有队长,有将军,有二十三岁的自己,有妈妈,有无数在他心里住着的人。他们在他的心里,在他的扳指里,在他的每一次心跳中。他活着,他们就活着。他死了,他们就跟着他一起死。不是殉葬,是陪伴。他不需要他们,但他们需要他。因为他是他们在这世界上唯一爱的人。

江榆在晨光中睁开了眼睛,看着天花板,看着那道光斑从细长变成椭圆,从椭圆变成圆形,从圆形变成一片模糊的光晕。他看了很久,然后坐起来,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走到窗前,拉开窗帘。阳光涌进来,照在他脸上,照在他身上,照在他拇指的玉扳指上。他看着窗外那座在晨光中慢慢醒来的城市,高楼、街道、车辆、行人,一切都在按照固定的轨道运行,像是这个世界的齿轮在精准地咬合、转动、推进。他看了一会儿,然后低头看着拇指上的玉扳指,嘴角慢慢弯起一个很小的、但很真的、带着几分期待几分温柔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的笑。

“三天。”他说。

扳指亮了一下。

像是在说:嗯,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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