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知道,重逢比相遇更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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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算奇怪,有些人遇见的时候觉得稀松平常,短短的时间相处起来也不甚珍惜,反倒是人家走了以后自己才反应过来,好像应该再认真一点,珍重一点,总之是应该留下回忆,纪念,好让自己能够期待未来某一天的重逢。
就像漫画里画的那样。
我应该还是有光环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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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刚擦干净的甲板上,把胳膊枕在头下,看着极远处的乌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朝我飞来,雨点密集地落在波动的海面上,掀起一阵阵水汽。
我刚擦的甲板啊……
无所谓了,经历了太多,已经变成鼠鼠了,可以面不改色地阴暗爬行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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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而我,甜菜鼠鼠,已经把被吹到甲板上的鱼烤好了。
豪吃。
其实有点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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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红发香克斯的相遇是在一个无名小岛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小小的村子,他们管这儿叫风筝村,因为房子排列的形状像是一只斜飞的风筝。
那时候他还没有得到“红发”的名号,只是个刚刚独自出海不久的海贼船长。
甚至连船医都没有。
于是我被邀请了。
像一只失了家的狗,在外流浪,遇到一群小伙伴,有大大咧咧却又细心的红毛,有看起来就成熟可靠的枪手,有胖胖的会照顾人的厨师……
可我只是和他说同行一阵子就离开,还有事要做。
就和我说我的烤鱼很好吃一样,其实没有。
可我没有想过“一阵子”有那么长,长到我们能够一起走过未被开发的森林,因为抢了狒狒的香蕉而被追的叽哇乱叫;一起去贵族买卖人口的会所大闹一通,后来看着增加的悬赏傻乐;大半夜不睡觉只为了在高耸的雪山上看初生的朝阳,只不过一群人全都睡过了头……
直到他找到一个开朗热情的医生,我才发觉我已沉迷于这种快乐当中,开始忘却痛苦。
我开始忘却回家的路。
这不太好。
于是我下船了,去做我要做的事。
我们约定下次见面,要喝十几桶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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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么遇见又告别过许多人,很少再重逢,除了他们的生命卡烧的实在是厉害的时候,我才会往那边赶。
只是每次走到一半,那群自愈能力强到变态的家伙就已经要好了,我只好停下,运气好就在周围的城镇转转,在当地的小诊所打工赚点零花,偶尔打架,多数时候躺平。
运气不好,就当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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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再次遇见香克斯,看见他眼下的伤疤,瞧着他下巴的胡茬,和他强壮的多的身躯拥抱时,我才惊觉我们已经太久没有见面。
欠了好多年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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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知道,重逢比相遇更是一件难事,又或许是我的奔赴与停留,都太过短暂。
最近真的好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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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相遇[回忆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