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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未婚妻 第6章 DAY2

作者:千秋不渡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5-18 00:38:23 来源:文学城

文森特来的时候带来了鲜花与戒指,走的时候带走了灵感与乐章。

七个月,他已经足足七个月没能得到满意的曲调,而在这个雨夜,久违的曼妙曲调在脑海中轰然作响。

他小声哼着旋律,食指在已经空了的戒指盒上敲打节拍,坐电梯下楼。

金发碧眼的前台睡眼惺忪,在见到文森特的瞬间眼前一亮,挺起傲人的胸脯。

“先生,”前台给文森特递伞,“外面又下雨了,请带上这个。”

乐曲被打断,他有一瞬间的冷漠,不过抬眼时已经恢复了原本的含情脉脉。

“谢谢你,丽萨,你真贴心。”他笑着说。

香水味太重,文森特不动声色地屏息,指了指门口打着黑伞头发花白的老人,摆出个遗憾的表情。

“不过管家先生已经在等我了,也许下次?”

稀疏却大颗的雨珠敲在伞上,一种很规律的白噪音。

文森特走到伞下,听到方才未完的乐曲又回到脑海里。

他是不擅长创作的小提琴手,他写不出属于自己的曲子,但他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把别人的故事变成曲子。

不过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故事,有的人穷极一生也只够写出两个小节,还不如布景上的烟花绚烂。

前夜他将明昕邀回住处,并不是贪图对方年轻漂亮的肉|体,而是贪图她背后的故事——没有故事的人不会孤身光临异国的偏僻小镇,他希望从明昕身上听到前所未有的曼妙乐曲。

这世上总是倾诉者多,倾听者少,所以只要稍微用点话术,旁人总会滔滔不绝。

明昕也不例外,文森特微笑着聆听她极限运动的故事,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真无趣,是他判断错误,眼前人不过是个肾上腺素上瘾的普通人,与这漂泊世间的芸芸众生没有什么分别。

上午的相遇只是个意外,文森特没想到明昕还会走进瑞奇的店面,更没想到瑞奇对明昕的兴趣只增不减。

他与瑞奇相识数月,太知道瑞奇是什么样的人,虽然明昕身上没有他想要的乐章,但好歹相识一场,又同为在外颠沛的中国人,他当然要帮她解围。

只是没想到还有意外收获——咖啡馆里,明昕与明显是她朋友的人物打了个电话,文森特本来在思考下一站的行程,却在听到电话那边的哭腔后灵光一闪。

他的直觉没有出错!明昕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她的乐章甚至与生死有关!

这个年纪在生死两边徘徊的人多半是为情所困的庸人,可他昨夜试探过了,明昕在男女情感上完全是一张白纸。

那就是还有别的原因了,文森特迅速兴奋起来,他热爱被藏起来的故事,那是巨龙的宝藏,是无与伦比的乐章,它就在那里,静静等待着他的发掘。

随后他又听到,明昕的签证只剩七天。

足够了。文森特想。他已经在脑海中铺开了舞台。两天吧,最多三天,他就能从明昕身上得到想要的故事,接下来只要拉开距离,静静等待七天的到来就好了,明昕是体面人,而体面人绝对不会纠缠不休。

一切尽在掌控,文森特有这个自信。

毕竟他最擅长蛊惑他人榨取故事,二十三年,他从未动心。

*

日上三竿。

窗帘拉得不严,有天光顺着缝隙漏进来,照亮了文森特昨夜送来的红玫瑰,也照亮了明昕的指根。

工艺精湛的钻石切面反射着日光,天花板上映满晨星。

明昕动了动,醒了,手背挡住额头。

又抬起手,眯着眼睛打量戒指。

她不像金竹那么喜欢饰品,项链也好手链也好,明昕什么都不戴。

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戴着首饰过夜,存在感过分强烈。

起床的时间比计划晚了些,明昕在枕边摸了半天,突然想起手机已经被锁起来了,银白色的保险箱安安静静地躺在床头柜上,外挂着小巧而脆弱的塑料锁,用蛮力就能掰开。

锁起手机是游戏规则的一部分,明昕盯着塑料锁看了会儿,放弃了掰开它的念头。

失去手机的束缚,时间好像一下子变多了——没有微博刷,没有视频看,一种返璞归真的感觉,好像一下子回到小时候,人与人的连接紧密又疏远。

明昕吃不惯斯德洛格镇咖啡加可颂的经典早餐,只能去瑞奇尚未营业的餐馆蹭点热食,这次有记得带现金。

“除了可颂之外的任何食物,谢谢。”她坐在和昨天同样的位置。

正在搬东西的瑞奇毫不意外地直起身,比了个ok的手势。

然后湛蓝双眼微微眯起,锁定她中指上的订婚戒指。

“看来我没有机会了,”瑞奇挑眉,“希望你今天的到来是因为热爱我的厨艺,而不是仅仅是为了通知我你已经订婚的消息。”

明昕心情不错,随口道:“都有吧,不过我以为你的道德观会更低下一点,不在乎对方是否订婚呢。”

比昨天的速度更快,瑞奇为她端上热气腾腾的蘑菇烩饭。

“好快。”明昕眨巴眨巴眼。

“早为你准备好了,”瑞奇做无奈状,“整个斯德洛格镇只有你会在早上吃晚餐。”

说完又补充了句:“你订婚与否我当然不在乎,但如果不这么说的话,你下次就不会来吃我做的饭了。”

明昕:“……”

“怎么样,下次还来吗?”瑞奇问。

……完全对付不来这种组合拳。

但镇上只有这里能吃到热乎乎的早餐。

明昕能屈能伸,无所谓地笑了下,做了个你赢了的手势,舀了勺烩饭,不理他了。

瑞奇哈哈大笑,做了杯摩卡端给明昕喝。

“开个玩笑。你慢慢吃,有需要大声喊我。”

明昕道谢,不过她不想喝加糖的咖啡,便没有碰。

瑞奇没走,倚着门框盯着她看了会儿,突然开口。

“你不喜欢我泡的咖啡,却喜欢吃我做的三文鱼和烩饭,”瑞奇嘴角噙着笑,道,“很好,除了这些,你还喜欢吃什么?任何东西,只要你说出来,我都能拿到你面前,我最擅长——”

明昕:“KFC,我想吃KFC。”

瑞奇:“——地中海料理。”

瑞奇沉默。

余光瞥到瑞奇皱着眉,正在谷歌地图上搜KFC,方圆百里查无此基。

明昕咯咯笑,算是扳回一局。

瑞奇无奈摇头,收起手机,边脱围裙边换了个话题:“明昕,很漂亮的名字,有什么寓意吗?”

明昕反问:“瑞奇,很有趣的名字,你自己起的吗?”

“噢,不是的,是我刚学中文时,软件上互学母语的一位模特同行给我起的,说很符合我的气质,你觉得呢?”

说着摆了几个pose,举手投足相当专业,配合着那双深邃的湛蓝眼镜,荷尔蒙扑面而来。

明昕偏头躲过撩拨:“……原来你真的是男模。”

瑞奇捂住胸口,做了个受伤的动作:“我的谎言不如他多,可你还是选择相信他,而不是相信我。”

用词非常古典,像莎士比亚戏剧的咏叹词,明昕没听懂:“什么?”

瑞奇摇头,又换回刚刚的话题:“你还没评价我的中文名字怎么样呢。”

瑞奇,rich的谐音,那位不知名的网络朋友,是在嘲他人傻钱多。

明昕想了想,弯起嘴角,没有戳破。

“挺合适的。”

“那就好,不然我还想说,如果不适合的话,你可以再为我起一个,”瑞奇说,“毕竟缘分让我们相遇,我应该赋予你为我赐名的权利。对了,你为什么会来斯德洛格镇?这不是一般的游客会到访的地方。”

明昕继续反问:“你呢?你也不是本地人吧,为什么会在斯德洛格开店。”

“nonono,”瑞奇摇了摇食指,“使用反问岔开话题,这不是健康的交流方式,这次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之后我才会回答你的。”

明昕沉默了下。

“……如果我说,我只是随便买了最近一趟航班,又随便买了最近一班巴士,然后我就在这里了,你相信么。”

瑞奇意外爽快地点头:“当然信,我看得到你面具下痛苦挣扎的灵魂。好了,到我了。我为什么会在斯德洛格镇开店。嗯——开店只是手段,重要的是目的。我的目的是找到我的缪斯。”

“……哈?”

瑞奇说:“假设这世上有一个人,与我的灵魂百分百契合,那么在5.1亿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我与她相遇的概率是多少呢?我选择买下很多酒馆,去很多地方当酒保,我选择成为模特,把自己暴露在聚光灯下,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我的缪斯看到我,千万不要错过。”

明昕低低吐了口气。

——看来初印象非常正确,瑞奇不愧是典型白男。

因为生来在食物链顶端,所以地球必须围着自己转,可以肆无忌惮地将寻找缪斯当做人生的答案。

不过她不讨厌这种人。

这种人的身上通常会有一种上位者特有的礼貌谦逊,就算无法与人共情,至少也会装出理解的样子,比下位者的驯化程度更高,在这种人面前,她永远不用担心伤及对方的自尊,闲聊起来会很轻松。

前提是自己没有成为对方的猎物。

“很遗憾,我不是你的缪斯,”明昕把自己摘出去,“你应该感觉到了。”

瑞奇微笑:“没错,但在真正找到属于我的缪斯前,我依旧可以享受与你的相处,不是么?”

明昕:“我以为你这种人不会在我说no后,继续锲而不舍地纠缠。”

“可能是因为我有所图吧,”瑞奇漫不经心地摸了摸下巴,“至少我的所图,和你的未婚夫是一致的。”

明昕不解。

她还想再问,瑞奇却把食指竖在唇前,嘘了声。

“游戏有游戏的规则,主动追问,no,主动倾诉,yes。好了,我只能说这么多。”

说罢看向她的身后。

是文森特,不知道什么时候找过来了。

男人今天穿得相对休闲一点,藏青色衬衫配黑色西裤,背后停了辆墨绿色的阿斯顿马丁。

逆着光,文森特笑吟吟地摘下费多拉帽,行了个很戏剧化的绅士礼。

“你好,我来寻找我的未婚妻。”

明昕笑了起来,掏出二十欧留在桌上,起身,把手放进文森特温暖的掌心。

路过咖啡店,文森特特意放慢了车速。

“你不要跟瑞奇玩,他不是好人,”文森特突然开口说,“咖啡拿铁?”

明昕嗯了声。

这家店不提供外带服务,文森特拿着两个纸杯下去买咖啡,回来递给明昕。

加奶不加糖,味道很香,明昕捧着纸杯想了想,判断出文森特刚刚应该是以一种撒娇的方式吃醋。

于是仔细斟酌词句:“我没有跟他玩,只是吃个饭而已,下次会注意分寸。”

却没想到文森特扑哧笑了:“我看你是真没和人交往过,连**也不会。”

“这是坏事么?”

“不,这非常好,这意味着你将全身心地属于我。”

越野车驶离城镇,天地间的边际愈发模糊,鲜花遍野。

文森特在后视镜里与明昕对视,猫眼微弯。

“当然,我也全身心的属于你,我也没和任何人交往过。”

明昕笑了下:“真是越好看的男人越擅长骗人。”

她的声音很小,淹没在发动机的声音里,文森特没听清,疑惑地问了句:“什么?”

明昕摇摇头。

明明这么熟练,居然好意思说没和人交往过。

话虽如此,却也没感觉到多少被欺骗的恼怒感。

这是一场为时七天的角色扮演,文森特的演技显然相当精妙绝伦,在某几个恍惚的瞬息里,她甚至有种错觉,仿佛他的深情是真的,爱意也是真的,他在这个异国他乡的小镇对她一见钟情。

可那不过是戏里的设定,是背景板。

演员在舞台上咏叹的台词,能被称为谎言么?

明昕错开目光,不肯承认此时的心脏狂跳与身边的男人有关。

不然就太危险了,我怎会轻易爱上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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