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在书房的两个月暑假终于过去了。
叶念念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开学。
这个暑假对她来说太充实了,她以前虽然坚持每天写小说,但也会空出时间玩,和哥哥姐姐一起玩,陪两个妈逛街,或者和几个同学一起出去。只有今年这个暑假,她是真的没怎么出门玩。
其实她原本也不想这么努力,可谁让稿费就在那里等着她呢!
赚钱的感觉多好啊,她根本停不下来。
不过等到开学,她怎么都得停一停了,倒不是一点不写,只是跟以前一样,每天花两个小时写上个一千字到两千字。
钱固然重要,学业也很重要,这辈子她的记忆力很好,又有上辈子的经历,从小学开始就是门门功课第一。不得不说当惯了第一,哪怕她在心里一直对自己说她不是个天才,但要让她轻易就把第一这个位置让出去,她也是不答应的,肯定要好好学习。
而且在港城,大学也是一个门槛,考上大学之后,她能认识更多的人,学到更多的东西,有更广阔的未来。
虽然她现在写小说很顺利也很成功,但她并没有以后当专职作家的打算,她还想干点别的赚钱。
所以她绝对不会放弃学业。
拔萃是港城的名校,取自“出于其类,拔乎其萃”之意,分男院女院,男院女院位置不在一起。叶念念上的是女院,同学也都是女生。
拔萃女院有不少富家千金,叶念念的家世在里面算是很不起眼的一种,不过家世不起眼没关系,成绩起眼就行,那些同学不知道她和叶家是什么关系,不知道她家里有没有钱,只知道她成绩好,总是拿第一。
现在她们知道的又多了一点,她们知道叶念念写小说了。
开学第一天,叶念念的国文科老师黄小姐就打趣了几句,说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教出了一个大作家。
原本班上还有部分同学不知道,现在全部都知道了。
还有真的看了夜星晚报上两篇小说的一位学妹跑来找叶念念要签名。
叶念念有点受宠若惊了,这的确是她上辈子没有过的待遇。
这位学妹是把夜星晚报上小说内容给剪下来贴在本子上,拿着本子让叶念念签字。
报纸剪得认真,线条很直,贴的也很小心,平平整整的,一看就费了功夫。
叶念念的字一般,虽然字写得多,但她不练,只求快,所以难有什么进步。
她原本也不在意自己这手字,可签字的时候就有点不太好意思了,连忙又写了一句希望学业有成万事平安的祝福语,就这么应付过去了。
这个小书迷一点也没嫌弃叶念念的字,拿到签名之后脸上都是欣喜,就像是见偶像的追星人一样,还对叶念念说,“学姐,我会努力的,你写的小说太好看了,你以后一定会很有名的,比闵诗还有名!”
这可不兴说啊,禁止拉踩!
叶念念连忙说道,“闵小姐是我的前辈,是我努力的方向,非常感谢你的喜欢。”
大约因为都是年少成名,又都是女性,虽然写的东西天差地别,一个感情类一个仙侠,但那些报纸就喜欢把叶念念和闵诗做比,都说是什么美少女作家,也不知道写出来这外号的供稿人是不是留学过霓虹国,一口一个美少女。
叶念念对闵诗没有任何意见,也不想得罪人。
和气生财嘛,她只想安安稳稳的写书。
书迷学妹也不是故意的,叶念念长相秀美,笑起来也温柔,对她的态度很好,她整个有些晕乎乎的,抱着签名本再三谢过才回自己的班级。
叶念念的同桌何芸就跟在身边看热闹,等人走了,她便用手肘捅了捅叶念念,揶揄道,“哇,大作家真受欢迎。”
在熟人面前,叶念念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你可别来这一套。”
叶念念的好朋友不多,小学的时候她心理年龄比较大和同学玩不到一块,到了高中才算有几个聊得来的好友。
何芸是她同桌,性格比较开朗,因为离得近,两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了朋友。
这个暑假何芸跟着家人去台湾的小姨那边待了两个月,开学之后才知道叶念念在报社连载小说,似乎还很受欢迎的样子
她可没想过自己的朋友会有这种发展,很是新奇,就逮着叶念念东问西问。
班上其他人也很好奇,下课休息时间不约而同的围在叶念念桌子前,何芸问叶念念的时候,她们也东一句西一句的插嘴想要知道其他事情。
叶念念有些疲于应对,一直扯到上课铃响才算松了一口气。
这还不算完,一个星期之后,这种情况才有所缓解,不过叶念念这算是彻底出名了,以前还有些成绩差的不关心学校第一名是谁,现在说是写小说的第一名,都知道叫做叶念念,看了小说的还知道她的笔名是苏幕遮。时不时有人来找她签名,还有人问她什么时候能出书。
《寻仙路》和《穷鬼天师》这两篇小说的成绩都比较好,都有出书的机会,已经有几家出版社联系叶念念准备给她出版了,只是版税给的不高,叶念念觉得想着的内容还不多,不用太着急,所以有意拖一拖。她打算等到《寻仙路》再连载三五个月,剧情进入**阶段,到时候再准备出版的事情,甚至等完结之后再出版都可以。
叶念念这边开学了,叶怡人和叶盛鸿那边也开学了,港城的大学和内地的不太一样,因为地皮紧张,大学并没有多少宿舍,也就第一年能稳定申请到宿舍位。
叶盛鸿不太喜欢住校,连第一年都没在学校里住。
叶怡人则是觉得住宿舍能省掉去学校的时间,第三年也坚持申请宿舍。好在医学院在学校的地位比较高,她成绩又好,这第三年也申请上了。
进入九月十月份,家里忙碌起来,主要原因是中秋节。
面包店那边做了少量月饼售卖,因为造型别致,口味也比较新颖,卖得还不错,巧妈准备推出生日蛋糕,但这个天气动物奶油太容易化,她就准备等到淡季在面包店装空调再加上一组冰柜。
还有就是中秋节是三节之一,都说中秋团结,她们过中秋得要去叶家主宅过。
叶老太太今年七十六了,去年摔了一跤,身子就有些不太好了。
别看叶念念的亲爹叶兴德天天打牌万事不管,他每个星期可都固定着时间到老太太面前侍汤奉药,别管他脑袋里到底怎么想,至少看上去他很有大孝子的样子,也难怪叶老太太最疼他了。
因为叶老太太是个念旧的人,喜欢儿孙满堂承欢膝下的感觉,一年三节的时候叶家当家主事的叶兴业就会把叶家在港城的主要人员大约都叫来聚在主宅过节。
叶家枝繁叶茂,留在港城的约莫有**十人,主宅往往得摆下□□桌才够坐,厨子也得花钱从外面请,甚至还得请临时的帮佣才够。
前面说过了,叶念念这边两个妈和三个孩子都不太爱去这种主宅的酒宴,但有时候也没办法,她们这几年虽然和叶兴德的关系有些淡了,但手里还是拿着叶兴德的钱,这种场面必须要去。好在她们在那边算是透明人,没什么人关注,到了那里混过去就行了。
距离中秋还有半个来月,趁着学校休假,陈明翠就带着叶念念和叶盛鸿来挑衣服首饰。
叶盛鸿的好办,把他扔在理发店剪了个头,然后再订上一套西装这就算好了,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他做苦力了。
黄盼巧和叶怡人没来,东西都是陈明翠帮着挑的。
翠妈的眼光比巧妈稍差,但这些年也跟着一起买过不少,直接到相熟的店里挑就行了。
翠妈和巧妈是定了一套新花样旗袍,她们的旧首饰不少,本身是儿子都成年了的小老婆用不着和小年轻争奇斗艳,只要不丢脸就行。
叶怡人和叶念念两个正年轻,这次出门采购主要是为了她俩。
陈明翠在百货大楼挑衣服的时候,见着导购给叶念念量尺寸忍不住抱怨道,“怡人这天天都不回来,她这个年龄体形变化快,要是我给她买了她穿不下怎么办?”
叶念念说道,“现在都是买成衣,体形差不多都是一个码。等中秋的时候怡人姐回来要是不太合适就让芳姐给了缝几针,应该来得及。”
翠妈叹了口气,“只能这样了。”
五六十年代世界各地的奢侈品就通过代理进入港城,毕竟是去主宅,翠妈不敢挑便宜货,在百货大楼瞧得眼花缭乱。叶念念长得漂亮,身材窈窕,穿什么都挺好看的,她忍不住多买了几套。
这边给叶念念买,她又想给怡人也买些。叶怡人现在都读大学了,二十岁了,怎么都应该开始打扮自己。
只是人不在面前,怎么买都有点不合适,她只能凭借印象买了一条裙子,买完还叹气,“别又压箱底了。”
叶盛鸿这次逛女装店倒是没有不耐烦,时不时瞄一瞄店里挂着的衣服,听见自家老妈的话就说道,“怡人姐不喜欢穿裙子你就给买裤子和衬衫嘛,用得着这样吗?”
陈明翠看了一眼傻儿子,“你懂什么?裙子可不能没有。走,咱们再去买几个包,这个好选。”
这个时代的名牌包还不用配货,看上哪个就能买哪个。不过贵也还是贵,几千港币起步,一个包就能花掉港城普通人的半年工资。
叶念念看见了几个经典款,觉得这些个名牌五十年后的设计还不如现在。
陈明翠买完包之后又给叶盛鸿和叶念念定了皮鞋。
挑首饰的时候,虽然叶怡人还是不在,但首饰是可以换的,陈明翠就给叶怡人多挑了些黄金首饰,不过买的时候她还是唠叨,“这些个手链手镯估计也就是个待在保险柜的结果,好在黄金不会贬值,给她存着也好。”
虽然这次买东西叶怡人不在,但存在感是一点都不小,翠妈时不时就得唠叨一句。叶盛鸿和叶念念耳朵都要起老茧了,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脸上的无奈。
今天一天的花费就超过两万港币,像这样的购物一年至少三次,哪怕叶兴德那边每年都会给置装费,但陈明翠仍然会觉得心疼。
可心疼也没法子,在叶家这种是基本支出,省不得。以前还好,孩子们小,衣服定做就行,也不用什么首饰,现在孩子们长了,各种支出也就多了起来。
陈明翠算了算上个月面包店的盈利,心里踏实了点。面包店的生意不错,店面又是自己的,因为叶盛鸿那边的关系还不用给那些帮派随份子,赚得很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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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 18 章